聂树斌案终于被改判了,。
聂树斌案终于被改判了,在他蒙冤21年后。12月2日上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后,当年终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的河北高院,也在微博上向聂树斌家属致歉。
冤案错案可怕 ,更可怕的是那些阻止追查阻挠司法进步的官员。这些人手段极其恶劣极其卑鄙。要把所有那些当年制造冤案至今还一直潜伏着的相关人员揪出来,严惩不贷。人命关天,必须对当年办案人员全部都要追责,起码要扣罚一天工资。不对,应该是参与人员都应该扣罚一年的薪水,有问题的案件,作为司法人员不能监督检举就是失职!对于造成错案的直接责任人重判,彰显法治!对负领导责任的有关领导全部追责!
一个普通的罪犯杀害的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可以以命偿之,但几个徇私枉法之徒侵蚀的是法律之大厦,动摇着国之根基。追责,严惩,公审。树法之尊严;还公道与人间。都说这是法律的胜利,可是如果张越不落马,聂树斌能有机会吗?这胜利来得好像有些尴尬吧。应该指派异地公检法系统对此案过程中所有人员进行核查,免得自查时找几个替罪羊,此案涉及人员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
该追究有罪的,那些刻意隐瞒案情,造成冤假错案的的人比王金书更可恶,20多年过去了这些人又在哪里,希望能够给予后续追踪报道,真正彰显法律的公正。向记者,律师,小编致敬点赞。法律是否公平正义全靠你们了!是的,除了感谢记者律师之外,难道对那些胡乱结案的公捡,对最终胡乱审判的法官能不加追责?人家命都搭上了,你们劳改几年总不为过吧。
聂树斌案对司法机关的教训是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底线,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要以政策代替法律,疑罪从无原则要坚持,但也不能让有罪之人逃脱法律追究,要知道放纵犯罪也要终身追责。至聂死了的办案人员,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此办案,无疑是草菅人命。愿冤死者在天堂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