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儿,潮爷觉得太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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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自古就有“朋友妻,不可欺”一说,“宁穿朋友衣,不欺朋友妻”。这就说了,朋友之间的关系再好,也不可打对方妻子的主意。如果,那被刺身亡的男子,确与杨姓妻子有暧昧关系,首先是错误的。当着女方丈夫的面,向女方献殷勤,频频夹菜,桌子上有十二道菜,每道菜都夹了。即使两人没啥进一步的关系,也难免不被女方丈夫怀疑。因之醋意大发,被激怒了无名之火。尽管杨姓男子是有错,但这个被刺男人不分场合,有失检点,夹菜的举动也过分了点,双方发生争执打斗,最后导致被捅数刀身亡。是有因果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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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杨姓男子因醋意大发,没有考虑后果,连捅人数刀致人身亡,这就触犯了刑法,犯罪了。尽管你有天大的理,而那人也没死罪呀。何况,只是怀疑妻子与那男子有暧昧关系,也并无确切证据,所以杨姓男子真的是考虑欠妥。明知如此,还请人吃饭,他本意也是试探,结果呢,弄得进了牢房,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何苦来哉!其实,这事儿处理,说简单也简单,如果夫妻俩感情深,没有到分手地步。完全可以与妻子开诚布公地谈,看妻子怎么说的。再则,明知妻子与那男子关系好,有可能影响到家庭,应该采取的是“避开”,而不应该采取“接触”。以防万一,必须使两人尽量少接触,甚至有必要考虑断绝朋友关系。这才是处理这个问题的正确思路。
14楼:16-11-23 07:43
冲动是魔鬼
我有药,你有病吗?
13楼:16-11-23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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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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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被刺了活该!如果两人之间没什么,这杨姓男子就是讨打的行为!别人丈夫在跟前,你献的哪门子殷勤?如果确实有染,你们这不是在跟人丈夫示威吗?不该打吗?所不应该的是,不应该把人捅死!
基本上,与你的看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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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16-11-23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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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你们怎么看?
我只能说被刺了活该!如果两人之间没什么,这杨姓男子就是讨打的行为!别人丈夫在跟前,你献的哪门子殷勤?如果确实有染,你们这不是在跟人丈夫示威吗?不该打吗?所不应该的是,不应该把人捅死!
11楼:16-11-23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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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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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啊,这太有点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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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吃醋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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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杀的人的确是有大问题!这么殷勤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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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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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十几道菜,每道菜都夹,这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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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这么认为,她丈夫本人也在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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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再有理智的男人,可能都会要打一架的。但是动刀子就太傻了,严重的刑事责任。
是的,出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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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16-11-23 06:21
,,,,,,,,,这个事儿,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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