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猪肉的自由
[db:作者]  发于: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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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猪肉的自由,爱读书小说阅读器 。 貌似最近有个讨论的挺欢的话题,说的是只要是回民,就必须信奉伊斯兰教,就必须停止吃猪肉。
我并不想知道这样的逻辑是出自于哪里,我就想知道的是,这样的逻辑是否有点太过于愚蠢。为什么回民就一定要信奉伊斯兰而不能信奉其他教派?为什么不信奉伊斯兰的回民也必须禁止吃猪肉?
对了,据说这帮王八蛋还说:强奸幼女后娶为妻不犯法。
好强盗的逻辑。好无耻的逻辑。
就好比五毛人士说划日系车不犯法是一个逻辑。
说真的,我倒是能理解他们的逻辑,无非就是法盲一个,丝毫没有尊重别人尊重自己的觉悟,披着爱国的外衣,拿着同胞的痛苦来发泄那被打了鸡血的荷尔蒙。
哦!对了!那不叫荷尔蒙,那玩意只能叫畜牲的第一反应。
别挤鼻子瞪眼的。要划车,你上人家东京大阪去,那里车多。顺便去人家车厂捣捣蛋,不然,又怎样才显得你爱国?在自家同胞面前显威风有什么鸟用?
据说,村里的那几个混混都外出耍威风去了,回到村里还不是斯斯文文客客气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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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你也不必要痛批咱的不爱国,没别的,主要还是没时间。为了供楼养车,为了妻儿老小,为了准时纳税,咱不还得往死里干活?不然,又有人上门来催缴这个月的税费了。我想,这就是我为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唯一贡献了吧!
不管怎么说,国内也好,国外也罢,思想多元化是历史必然的潮流。你可以信奉伊斯兰,你可以拒绝吃猪肉,但是,你不能要求所有人也像你一样,不吃猪肉;你可以成为曼联死忠,但是,你不能强迫所有人都喜欢曼联,毕竟,我只喜欢利物浦;你可以爱国不买日系车,但是,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必须像你一样,不买日系车,毕竟,这都是人家自己挣的血汗钱,你又凭什么干涉别人用钱的自由?
这就是思想多元的延伸。
末了,恭喜一下小洪荣登杂谈实习版主吧!毕竟,你也不容易。为了杂谈的繁荣,你也算是费尽心思了。这一点,我还真的就比不上。惭愧!
别着急上火地撕谁驳谁,还顺便送送高帽子之类的傻事尽量少干。没那闲心地关心这帽子是否合戴。要不,谁帮我交这个月的税费去?再说了,你就是喊破了天,我也不看。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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