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偷已经是灰常牛逼的职业了,关于蛇的言情小说 。 刚才看到,一个奇葩的新闻上了微博热搜。
一个小偷,入室行窃,少拿了两三千就变成了“盗亦有道”?真特么怀疑这个作者从来就没有上过语文课!
哈哈,第一次听说盗亦有道是这么个解释,体育老师教的么?这小偷也是真特么滑稽,要是一分不拿倒放两三千,我还敬他是条汉子,可现在拿走一万七,留了两三千块钱说不想把他们逼上绝路……我也是醉了,真的被他这蠢萌的行为笑岔气了。套用一句网络语言:
麻痹,笑的JJ痛!
知道失主会被逼上绝路你特么的还要去偷?贼就是贼,死性不改,真的是当了婊子还想着立牌坊。
什么时候做小偷也这么牛逼了?如果说这个还不算离谱的话,那另一个关于小偷的奇葩案件绝对让你膛目结舌:
某日,黄某发现有小偷偷其家禽,遂起追赶并抓住小偷衣袖,由于下雨路滑,小偷在挣扎中摔倒致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应当预见雨天路滑追赶小偷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看到这里,是不是和我一样不淡定了?小偷偷东西,失主发现去抓有问题?既没对小偷拳打脚踢,又没对小偷动刀动枪。就抓了一下衣袖,小偷摔死了,失主变成了杀人凶手?这特么是哪门子的逻辑?什么JB玩意?
‘’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什么是预见?谁能给我科普一下怎么去预见么?什么时候抓小偷要考虑天时地利人和了?抓小偷不应该追逐么?不让碰小偷那还怎么抓?
小偷会乖乖停下来跟着你去警察局自首?再者说,警察抓小偷难道不用追逐么?不用拉扯么?不要厮打么?要是这个时候小偷摔死了警察要负刑事责任么?
反正生活在这个神奇的国度总不乏这些神奇的事,记得以前深圳也出现过这么一个狗血的例子。说一名小偷偷了钱被发现,在追赶撕扯过程中事主扯住小偷衣服使小偷失去平衡坠楼身亡。事主同样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抓住小偷,送交警察处理,这不是应该的么?就算归还了钱又如何,毕竟偷窃的这个行为是真实发生的。现在小偷不慎坠楼死亡好好的被盗者变成了被告杀人犯,这是什么道理?
最后据说还赔偿了死亡小偷家属127万元,至于被告有没有坐牢,我没再关注也不想关注了。
这两起案件都提到了”过失致人死亡“,但是法律又说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权,如果说抓小偷连碰都不能碰那什么又是正当防卫呢?我不懂法律,但是这两件事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吧?
如果这样的话以后小偷将会是比公务员还要牛逼的职业了,也不用再偷偷摸摸的了,直接破门而入大摇大摆的拿就好了。谁敢碰?谁敢抓?出了事情你就是凶手!
脑补一下可能会出现这么一个画面:
一个小偷站在失主面前,手里拿着他窃取的财物无比嚣张的说:
“老资偷了你咋的?你碰老资一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