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爱木天蓼+番外(出书版) 聿日
  发于:200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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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当白虎王第一眼见到著名酒馆中的酿酒师蓼蓼时,竟一瞬间难以控制自己──当他回神的时候,已经将尖利的虎牙啃上人家嫩白的脖子上了。

  他身上的香味实在太好闻了,老虎也是属于猫科动物,只要是猫科动物,就逃不过这种毒品般的香气啊......

  蓼蓼对这个总喜欢黏着自己,还老爱用舌头舔他的脸颊的家伙,总是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这跟村里总是缠绕在自己脚边的猫儿们没什幺两样啊!

  花草精灵不易动情,也不容易明白「爱情」这件事,但蓼蓼却明白,自己是真心喜欢着这只大猫的!

  可猫爱木天蓼是天性,天性真的可以等于爱情吗?

  第一章

  「白虎大人,您觉得这猫女如何?看看她的毛色,再看看她少见的翠绿双眼,在猫族里可是顶顶的大美人,加上她是猫族族长的女儿,妖力一出生就已经比其它的猫还要强,用两百年的时间就化成形,现在虽然力量还微弱,但是想必以后的成长惊人。」

  白虎坐在椅子上,眼睛稍微抬了一下,看了图画上的美人一眼,兴趣缺缺地又把眼睛转了回去。

  这美人的确是不错,但是不是他喜欢的那一型,看起来太艳丽,他对娶一个艳丽的女人当老婆没兴趣,走兽妖族里多得是艳丽的美妖,要是他有兴趣,早在千百年前就可以盖后宫。

  旁边刚刚在努力推销的大臣识趣地收回这一张卷轴,反正他今天带了不少,这么多年的时间他都努力了,怎么可能因为这一张失败而放弃,他身为虎族的老臣,说什么都要将大人优秀的后嗣给留下几位,这样哪一天白虎大人即使对凡间不耐烦终于飞升之后,也可以留下优秀的子嗣来继续领导虎族,继续称霸走兽妖界。

  「那这一位呢?这可是咱们虎族里最新的一位美人,目前累积道行三百一十七年,毛色虽然不像大人您一样雪白美丽,但是鲜艳的色泽带点金黄,听说在阳光下照耀下最是动人,已经有不少的虎族青年跟她求婚,目前都还没有答应。」

  白虎又再一次抬眼,这次看的比刚刚还快,因为他最讨厌虎族的女人,虎族女人的厉害他以前就已经领教过,基于老虎本身的习性,雌虎都相当的凶猛自主,甚至地盘意识非常的强烈,有时候生完孩子之后还会翻脸不认人,光想他就觉得全身起鸡皮疙瘩。

  虎族长老叹息,他就知道白虎大人对虎族的女人非常排斥,其实自己也差不多,就像人类所说的一样,母老虎就是母老虎,千万不要奢望虎族的女人会懂得温柔婉约,她们个个都是天生的战士,有大半的雌虎打起架来比雄虎还凶,常常被咬得鲜血淋漓,要不是为了纯良的子嗣,他自己也不太想选虎族的女人当老婆。

  「那这一位呢?这一位是狮族的美人,跟虎族不一样,他们虽然也是天生的战士,但却对丈夫十分顺从......」讲到这里虎族长老更想落泪,明明狮跟虎就差不多,为什么狮族的雌狮就是比雌虎还要温柔?不但懂得顾家,甚至也不太在乎丈夫三妻四妾,都是大型走兽不是吗?怎么会差这么多?

  ......白虎嘴角咧了一下......

  雌狮温柔?那是相对于雌虎而言,她们的确是能容忍丈夫三妻四妾,很多事情乍看之下非常尊重夫君的意愿,其实私底下她们看谁不顺眼就赶谁走,雄性生物对她们来说,是大家一起养着生孩子用的工具,想要雄性的孩子,自然得对他好一点,这就是雌狮的温柔。

  「算了,我下次再看,我先出去走走。」今天早上才刚醒来,就被这家伙给烦死,以前他还会有一点点兴致去看看,毕竟他也喜欢美人,但是自从苍那家伙有了小狐狸之后,看着小狐狸爱玩又天真又依赖的模样,突然间对那些美人就失去了兴趣。

  他也想要一个跟小狐狸一样的美人作伴啊!

  狐族的美人最多了,但是像小雪色那么天真又美丽的却很少,圆滚滚的大凤眼可爱透了,所以他才会常常弄一堆奇怪的蛋给那小家伙当礼物,最喜欢他用水汪汪的大眼看自己的崇拜表情。

  可惜被苍那家伙先得了手,害他只能当白虎哥哥。

  「但是......」虎族长老看看身边的卷轴,今天才看了一半啊!

  「不用但是了,我走了,你好好照顾一下大家,我可能过一阵子才会回来。」到人类的地方去找找有什么美酒,或是去问问哪里有稀少的飞禽能借两颗蛋来给小雪色献宝。

  虎族长老看着自家的虎大王,走兽妖王大人,那高大的身材、阳刚的轮廓、笔挺的鼻梁、浓眉虎目,果然怎么看都是女孩子家的好对象,看来这一次他又要被那些小姐瞪白眼的瞪白眼、抛泪眼的抛泪眼了。

  「......是,大人您慢走......」

  罢了!罢了!谁叫当初他看白虎大人喜爱美人的习性,还以为这差事不难办,就接了下来,现在虽然发现吃力不讨好也来不及了,这就是自讨苦吃最好的例子。

  白虎看了他的表情,也很难安慰他,如果是在苍还没有跟小雪色在一起的时候,他很可能就会像虎族长老所预料的一样,随便找个美人娶一娶,管她是贤慧还是什么模样,但现在......并非他和苍一样爱上了小雪色,他喜欢的是苍和小雪色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活了数千年,总是高高在上的,又怎么会不寂寞?只是他跟苍虽然同样都懂得隐藏,方式却不同,苍用淡漠掩饰一切,而他则是用天生的乐观与豪爽遮盖。

  不晓得哪一天,他才有机会遇上一个自己想要照顾一辈子的人,而那个人的眼中也只有自己一个......

  云雾山谷里过去曾经有不少修道之人隐居在此,但是自从不久前经过一场大劫,众多修道者意图剿灭妖族而自取灭亡之后,正好云雾山谷中几个修道者全部在那时牺牲。

  说不少,并不是只满坑满谷,也称不上数十来人,要知道一个地方的灵气有限,要是一个清幽的山谷里真的挤了十多个修道者,那天地灵气不都分散了,谁还会想要隐居于此,所以云雾山谷的修道士总共有三人,这在修道的地点中算是多的了,平常都是一个修道者就占一座山,由此可见云雾山谷本身的灵气有多浓厚,才能让三个修道者一起处在这里而不打架。

  只是他们的修行,就连累了一些原本就长在这里的小妖;许多小妖因为灵气都被收走,结果只好远走他方,否则不管怎么修,在灵气不足的情况下,就算几百年过后也依然无法成为人形。

  小蓼蓼是山谷西边唯一留下来的一个小妖,而且还生长在其中一个修道士洞府附近,之所以没有被灭掉,是因为它底下一块有灵的土精。

  有灵的土精可是修道者不管人或妖都奢求的稀有物品,这一类的东西吸满了地气,如果可以长期配戴,让土精的气息融入身体之中,将会拥有最好的功效,要是用全部一下子吸收的方式,吸收者只会增加数十年功力,比起让土精融入身体可以提早入道的可能,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一块起码有拳头大的有灵土精离修道者这么近,一个还不懂掩饰妖气小妖离修道者这么近,为什么不会被发现?

  原因就在于妖气跟灵气相抵,小妖身上的妖气让土精给吸收掉,而土精的灵气则是被小妖给吸收掉,当然土精的威力可比小妖大得多,所以还是有一些灵气散发在外,让修道士发现了这个灵洞,因为散发的量并不是集中于一点,因此让修道者以为所有的灵气乃从这个洞穴地脉而出,因此也就没有多加的探索,让土精跟小妖得以幸存。

  现在修道士一离开,独占整个土精灵气的小蓼蓼一下子成长不少,没多少年的时间就化成了人形,这一切不但要感谢土精,其实还要感谢洞府里的那位修道士,妖跟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人类自有一套完善的修行方式,因此可以在数十年间便已经有了初步的入门,然而妖类却没有,他们没办法从人类口中获得高深的修行法诀,况且妖类种族繁多,还不是每一种法诀都可,因此妖族只好努力摸索自行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修练方式,而其中失败的实在是太多,这也就是为什么世间物种的数量比起人类来多太多,但能成为妖族的数量却不比修道者多上多少的原因。

  小蓼蓼是一株长在洞穴外头的木天蓼,原本吸收着土精跟日月精华自行修道,然后当修道士进入了洞府中时,让他窥见了不少的修行法诀,正好修道者本身的修行方式又与蓼蓼的个性体质相合,因此虽然被修道者夺走了不少土精的灵气,但没有危险的法诀让他得以顺利成长。

  修道士没有回来的第十八年,他终于化成人形,在修道士身边日久的关系,他不但懂得修行法诀、会说人话之外,还懂得一些人类的规矩跟许多的琴、棋、书画类的休闲。

  小蓼蓼这个称呼,是土精给他的,土精是天地精灵,修行需要比人或妖更漫长的时间,当小蓼蓼可以说话的时候,他们成为了朋友,两个可以说是对世俗仍未完全了解的小家伙,干脆就在修道士留下的洞府住下,发现里面不但有书有生活用具有丹药有衣服,甚至还有一个百宝袋。

  修道士遗留下的百宝袋并不是最好的一种,可是已经可以装进很多的东西,里面甚至还藏着各式各样的美酒,小蓼蓼早知道这个修道士对凡间唯一割舍不下的东西就是美酒,也因为他的爱好,让小蓼蓼对天底下各种美酒的酿造方式一清二楚,还成了他的兴趣,一直在心里想着哪天要是可以变成人,他一定要自己动手试试看。

  本着这样的观念,小蓼蓼跟土精并没有在洞府生活太久的时间。

  土精因为还无法变成人形,只好缩小自己的体积,变成像黄金色泽一样的一朵小花,嵌在小蓼蓼的额头上,这样可以避免小蓼蓼在离开之后有人发现土精的存在而吸收掉他,也可以让两个小家伙在凡间互相抵销彼此无法抹灭的气息,开开心心地做个凡人。

  所以当小蓼蓼准备好所有的东西,跟土精拜别生活数百年之久的出生地时,小蓼蓼的模样跟个一般人类少年没什么两样,只是妖物的化型源自于本性,木天蓼对天地间万物来说,全身上下都是好东西,不但可以做药,还可以酿酒,长出来的小白花充满芳香,叶子还可以当蔬菜,全身都好的小蓼蓼自然全身都美丽。

  不高的身材,纤瘦到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走的体格,雪白带点象牙色泽的肌肤,还有一张楚楚可怜的小脸蛋,尤其是那双眼睛,看着人的时候就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欺负了他,让人忍不住想要抱抱疼惜,那是一种完全不带魅惑的气质,感觉上就像是隔壁家被恶乡绅欺凌的小美人一样,不但没有人会怪他生得太美才惹祸,反而会拿石头丢乡绅责骂他连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也敢做。

  小蓼蓼当然不知道自己的模样占了什么好处,他只是快乐的跟土精一起在各个大山名川里游晃,因为土精乃山川之灵的原因,哪里有好的灵草妙药他都可以感受得到,因此没多久小蓼蓼的百宝囊就满了起来。

  「怎么办,土精,都满了,放不下。」

  小蓼蓼看着百宝囊里满满的东西,每一样都很舍不得丢,可是他又不会做百宝囊,就这么一个,怎么继续到处玩呢?

  这个时候他脸上楚楚可怜的表情也不是故意的,其实他只是烦恼而已,但那模样看起来就好像快哭了一样,连早就已经习惯的土精都很想拍拍他的头安慰。

  「到人类住的地方好了。」土精想了一下之后建议。

  「人类会做很多的东西,而且我们可以买个房子啊!把你那些酿酒用的果子全部酿成酒埋在房子底下,这样就不占空间啦!」

  这主意真是太好了,小蓼蓼的眼睛整个亮起来。

  「所以我们去跟人类一起生活吗?」

  「没错!去跟人类一起生活!」

  虽然不常接触人类,但是小蓼蓼以前跟土精待习惯了山林,心里其实有点崇尚热闹的生活,想要试试不一样的过日子方法。

  「好!就这么决定!」

  于是,跟人参宝宝拿了最后几颗可以放进百宝囊的小果实,瘦瘦的身影便很快地往城镇里飞奔而去,人参宝宝看着他的身影,胖胖的两只小手撑在胖胖的两颊上,好羡慕,他也想去人类的城市玩啊!

  小蓼蓼的这么一个决定,没想到在一个小乡镇里造成一个传奇。

  原本是默默无闻的小山镇,山镇上的居民依靠摘采药材为生,定时都会有药材商人过来批点药材回去,没想到以前都只是快快来快快回去的行程,在小山镇一家酒店开张之后,变成了令人流连忘返之处。

  小蓼蓼并不会做生意,但他的本能就像是天生的高手。

  他将酒店开得很大,一般人根本不会在这种小地方盖那么大的两层楼房,他却做了,单纯因为他觉得连百宝囊都装不下那么东西,那一定要有大屋子才有办法装更多。

  所以他不太清楚修道士留下来的小箱子里,里面的银子究竟在人类社会里代表多少,他给自己留了六个大金元宝,其它的就跟村子里的工匠说,看看这些钱,能盖多大的屋子就盖多大。

  工匠看着那一个小箱子里的金元宝,虽然拿走六个之后只剩下一半多,但还是足够让他们的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

  要知道,这里可是一个小村子而已,一个人一辈子可以存到两个大银元宝就很了不起了,盖一个不错的房子也就两个银元宝,村子的地又不贵,但这个小箱子里足足有八个大金元宝,那可以盖多大的一栋啊!

  反正这点小蓼蓼跟土精都不清楚,随便他们盖。

  再来选地点,要说选地点没人比土精更强了,一下子就找到一个靠着小湖的位置,这里不但可以看到湖,还可以看到山,而且底下还有小小灵穴,让他们两个就算不出门,整天窝在原地酿酒发呆也能做修行。

  这一块地,一个大金元宝就搞定,而且看村长捧着金元宝笑得口水都快流下来的模样,就知道老人家还是赚了不少。

  有地点,有屋子了,接下来就是装饰,这一点小蓼蓼跟土精也不是很在乎,两人都是那种有土就可以满足的小东西,所以同样丢了一个大金元宝给做家具的木匠跟布庄,快速地就将整个屋子打理得简单干净。

  定居下来的小蓼蓼,一开始并没有请任何人帮忙,有土精在,整个屋子不染半点灰尘,而且小蓼蓼不太懂盖那么多房间干嘛!在他心里,其实只是要工匠盖个大大的仓库而已,没想到大大的酒窖是有了,大大的仓库也有了,却还多出了四十九间大大的空房间,最好的几间房间还有各自的院落跟园林美景,比起一般的富贵人家不遑多让。

  一开始,小蓼蓼整天就在酒窖里酿酒,每整理好一坛就让土精找最好的位置埋下去,当百宝囊里的酒跟材料都酿好埋好的时候,已经是七、八天的时间过去。

  酿在酒窖里的酒,最快的是白酒,用谷物蒸晒放入酒曲,只要大约二十来天的时间就可以成熟,这些天的时间,小蓼蓼就把整个屋子给锁起来,跟土精两个又跑到山里摘百果百花,那些各式各样的酒类里,还差这百果酒跟百花酿两种,据已经离开的那个修道士说,那可是妖界的美酿,也只有善酿的猴族、蜂鸟跟蝶妖这些以果物百花为食的妖族,才懂得混合的比例。

  修道士不知道的是,要酿百花百果这两种酒,其实草木一类的妖族更懂,他们怎么会不熟悉自家同族的本性味道,只是草木一类的妖族缺少凡心,对于七情六欲之类的东西较为淡薄也单纯,很少有哪一个会突发奇想来收集这些东西酿酒,小蓼蓼是个例外,从有智慧开始就一天到晚听修道士的酒经,动了这么一点点的兴趣,才会开始试试。

  对一堆美酒爱好者来说,这修道士尽管已经不在人间,却是做了一个好功德啊!

  只花了大概四十来天的时间,小蓼蓼又装了满袋的果子跟花草回来,他不只想酿百果百花,还想酿更稀少的百草酒,据说百草酒可说是仙酿,必须收集百种以上的灵果,酿造三年以上的时间,三年陈的百草酒,喝了可以强身,六年陈的百草酒,喝了可以治百病,九年陈的百草酒,可以起死回生让功力大进,如果可以有百年陈,足以让修行更上一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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