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儿》——丁宁
丁宁  发于:2008年12月08日

关灯
护眼


  乔治砰一声打开门,双眼如剑的订着他:“我有什么义务要救你?”

  沈风嬉皮笑脸的回道:“人家喜欢你耶。”

  乔治的心一堵,啪又把门关上了,过了几分钟他再打开门的时,那笨蛋白痴已经晕倒在走廊上。

  乔治叹了口气,弯腰把沈风抱起来,走进房间,关死门,把他丢到自己的床上,然后找药片给他服下:“你也别假装了,我知道你醒着呢!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你这个混蛋会翘掉才怪!”

  “小乔乔,不要这么说嘛!只是巧了,呵呵巧了。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生病,再也不给你惹麻烦了,一定赚好多钱孝敬你,呵呵。”

  “去你的吧!等你赚钱给我,我早就和西北风了。”乔治口舌如刀似的骂着。边捧着水放在床头小桌上,“在微波炉里热两分钟,你在喝点。药也放这儿,等一下吃两颗,支持不住就睡会儿,一觉醒来就好了。我出去再买一点消炎药,听你声音怪怪的,大概是喉咙发炎了。”乔治起身出门了。

  沈风呆呆地听着,或许是感冒发烧让他失去元气,或许是别的,他竟然没有再说什么,看着乔治带上门出去。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墙上画出一条金边,沈风歪在枕头上,怔怔地看着墙上的那道金边,摸模糊糊,渐渐睡着了。

  朦胧中沈风觉得有个人轻轻地在他床头坐下,他迷迷糊糊睁开眼,是乔治。乔治微笑着看着他,并不说话,沈风想挣扎着坐起来,却没有力气。他伸出一只手臂,去摸乔治的眉毛。

  乔治握住他的手,把手停在自己的脸上,两个人就这样对望着,也不知道望了多久,乔治轻轻问:“还觉得难受吗?”

  沈风摇摇头:“我看见你就不难受了。”

  乔治微微一笑:“这药还真的很灵呢。”

  沈风把手从乔治温热的掌心抽出来,缓缓拂过乔治的耳垂,环过去圈住他的脖子,“你就是治我病的药,我知道,你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乔治,真的好喜欢你耶,真的好喜欢好喜欢……”

  沈风喃喃着再次睡去,乔治却拿着刚刚从外面买来的报纸呆住。

  报纸的副版头条刊登着:“寻找XXX,提供资讯者重金致谢!”

  乔治把报纸放在沈风的床头,那上面的照片和这张脸一模一样,连细节也如出一撤,乔治叹一口气,走出室外,拨响了电话……

  当沈风醒来是,有片刻的迷糊,然后便眼睛一亮心中一喜。

  世间能让沈风觉得眼睛二兄心中一喜的惟有美男人。

  且必须是美男。

  眼前的男子有一个宽阔的前额,两道剑眉果断而刚毅,眼睛不大,但深邃而幽远;挺直的高鼻梁,像倒削般陡峭分明;两片唇增一分则太厚件一分则太薄,厚薄适中,性感诱人;面庞骨感,棱角分明,让面孔显得干净利落。

  男人是一头黑发,如缎子一般披落到肩膀,眼眸却是幽幽的蓝,让沈风有某种似曾相识之感。

  宽厚结实的肩膀,宽大平坦的背,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映射下,健美得令人头晕目眩。

  男人约莫190公分左右,身体修长挺拔,明明很强健却不会给人孔武有力之嫌。

  沈风悄悄吞了一口唾沫,又开始垂涎三尺。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男人可以让他心动,一种是绝色俊美的美男,一种则是斯文儒雅的男子,这两类男人都是沈风的爱情理想。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身明净的蓝,让人有种心静而沁然的感觉,正是俊美与儒雅完美结合的典范。

  午后的阳光穿过纱帘斜射在大理石地板上。落下斑斑点点的影子,照耀在男人名家的蓝上,让沈风有瞬间的浑然忘我,神与天交。

  “怎样?我好还是他好?”男人的声音略显沙哑,有些沧桑。

  沈风歪了歪头,听不懂男人在讲什么。

  “怎么,几天不见,你就不认得我是谁了?男人沉稳的语调开始拔高拉长,面孔有些扭曲。

  “我听不懂你在讲什么耶。”沈风很无辜地耸耸肩膀,虽然只是短短的时间,极富天赋的沈风已经学会了美国佬夸张的肢体动作。

  “爱弥儿!”男人豁然一个虎步跨前,紧紧揪住沈风可怜的透明薄沙睡裙,用中国话怒吼:“你究竟在搞什么鬼?”

  “我还想问你搞身们鬼咧!”一见男人怒吼,沈风便生气了,他是典型的欺软欺软更欺硬,你硬我更硬的顽主儿,他才不怕别人冲他海啸般狂吼乱叫,“你很没有君子风度耶,能不能放开我?”

  “好!好!好!”男人松开了手,退后两步,不怒反笑,“你终于开始反抗我了是不是?可是你给我个理由,我到底哪里做的不对?哪里让你不满意了,你才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我!?”沈风指指自己的鼻子,顺手拉紧睡衣,以便遮挡胸前酥白醉人的风光,同时终于想起着不是自己的躯体,爱弥儿,唔唔,搞不好爱弥儿真是这个人的名字哦!“对了,这里是哪里?我记得我是在我家里睡着的啊!乔治呢?你是谁?”

  “你不记得了?”男人的蓝眼睛已经沉淀成墨黑色,“还是故意跟我装蒜?”

  “你是谁?”沈风直截了当地问。

  男人终于咆哮起来:“沈枫!我是你的爱人!”

  “耶耶耶?”沈风怪叫起来,“我还是你干爹,是你太爷,是你老祖宗呢!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叫沈风?”

  被他的胡搅蛮缠激怒的男人再也不说话,几乎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强盗才有的无理,把沈风的睡衣撕掉,然后在他被惊呆以及小猫一样的挣扎下,让两个赤裸的胸膛劈头改脸地贴在了一起。

  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晕眩之中,沈风仿佛听到男人野兽一般的怒吼:“那个男人到底给你下了什么蛊让你如此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如此绝情绝义地忘了我?你是我的!你的身体是我调教出来的,你只能属于我!”

  沈风的晕眩越来越严重,明明想反抗却四肢无力,身体在男人强壮的体魄下瑟瑟发抖。

  明明是第一次见这个男人,身体接触后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他甚至无法分辨那种山崩地裂的感受,他就想飓风一样席卷他全部的身心神志。

  “你是谁?”沈风听到自己唇边逸出的呻吟,那么挑逗的声音,打死他啊也不会发出的声音就这样流水一样倾泄而出,身体甚至不依他的意志控制,反而在男人雄狮一般的身体下婉转承欢。

  啊--啊--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人不是我!绝对不是我!

  虽然很哈这种男人,可到目前为止,人家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坏坏的,总想把他卖掉的小混蛋乔治扬耶!

  人家要为他守身如玉啊--啊--啊--不是我不想反抗,我的心在反抗,我的身体不听话啊……啊呜……岂有此理!小乔乔,请你相信,我的心是清白的……啊呜……

  男人却不回答,只是低头看着他,看的他慌乱起来,心里拼命地想逃,却被他堵住了嘴。

  贪婪的仿佛沈风的舌头间抹了蜜糖,而男人是一只秋末疯狂的蜜蜂,要拼命吸,拼命吸才能在记忆里留住这生命最后的花朵一般。

  吻到让人窒息。

  沈风的头越来越发迷糊起来,只知道身体里的小野兽渐渐地抬起了头。

  男人宽阔的手掌在他背后抚摩着,肌肤相亲传来阵阵热度,让沈风的身体里升了温加了火,那小野兽被抚摸得饱了,暂态壮大起来,横冲之撞地迎合着男人那坚硬顶住他的下体。

  所有的衣服都是该死的障碍!

  沈风开始孩子气地撕扯起男人的衣服,光着脚乱蹬他的裤子,然而男人衣服的质料是极好的,总是一扯就滑,纽扣却有找不到,胡乱地只摸到男人围绕着腰际上那道长长的疤痕。

  习惯了江湖腥风血雨的沈风一摸遍知道那时刀疤,心里一惊,又是一热,莫名所以眼眶就湿润起来,心跳越发猛烈,渐渐连血液也开始汹涌起来,仿佛电流的快感袭击了他的全身。

  男人俯视着,蓝色的眼睛燃着紫色火苗,沈风钩起他的脖子,像个吸血鬼般贴着他,缠着他,吻他,咬他,他的手魔力般把男人的放纵之源渐渐催的越发滚烫坚硬。

  是不对的,我绝不能让男人侵犯……沈风摸模糊糊地想,可是意识越来越薄弱。

  “爱弥儿……”男人咬着他的耳垂,换来他身体跟剧烈的颤抖。

  “爱弥儿?……是谁……”

  “叫我的名字,叫我的名字……”

  “里昂……里昂……”

  男人进入了他的身体,沈风的呼吸已不是很规则了,没有疼痛,似乎这个身体早已习惯了男人的入侵。


  身心开始沸腾,沸腾的不象他自己。

  男人将他的一只手放在他胸前的乳峰上重重地揉抚,舌尖伸出来,在他的嘴唇间肆意地吸着。

  “快点,再快点,我要你……”

  兴奋的快乐和刺激高潮的起落,**的极度疯狂的快感,让两人激情痴狂,恍如堕落,恍如飞升,在狂风海啸般的激烈纠葛中,沈风终于失去了最后一点点意识。

  水从头顶倾下,就若梦正伸出无数只清凉的触角,把自己紧紧拥抱。

  沈风很是佩服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以往洗澡只能在大木桶里,或者是在大浴池里,泡久了总会觉得那水不干净,不象这莲蓬头可瞬间将污秽冲刷干净。

  “你是谁?”一个声音在心头回响。

  “你又是谁?”沈风反问。

  “我是我,我是沈枫,枫叶的枫,也叫爱弥儿,你为什么会闯入我的身体?”声音小小的,虽是质问,却并不强势与激烈。

  “哎呀真巧,我也叫沈风,不过是风花雪月的风,兄台,幸会!幸会!”

  像只寄居蟹,沈风不得不费心讨好他的主人,他担心爱弥儿一发火就把他踢出去,那他就真的成为孤魂野鬼。


  “是吗?那你怎么会跑进我的身体?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那个声音清清脆脆的,充满了好奇。

  爱弥儿是在与男人交欢的过程中苏醒过来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从大唐天宝年间来,一醒来就发现身体不是我自己的,而是进入到了兄台你的体内,奇怪,为什么你现在才觉醒?以前我做了什么事你知道吗?”

  “你做了什么事?”那个声音有些紧张起来,“你做了什么事惹里昂那么生气?”

  “哼哼!关他什么事!”沈风很是不爽里昂“强好”爱弥儿的方式。

  “枫儿,你没有事吧?”外面传来男人沙哑却磁性的声音,“要不要我帮忙?”

  “没,没事,等下就洗好了。”沈风,哦不是沈枫面红耳赤地回答。

  男人的声音宛如细雨般的水丝抚摸全身每寸肌肤,闭上眼睛,哗哗的水流声又像是情人最温柔的呢喃,欲望随着水花漾开。

  沈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无意识中已取下莲蓬头,细细的水流密密地喷向身体的某些部位,腿不自觉地分开,充满力量的水流是这样美妙,他微张着嘴,舌头轻舔着上唇,缓缓扭动髋部,有着奇异的韵律像是舞蹈,又像是歌唱在飘荡,手指情不自禁,慢慢滑落入私密处。

  “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色情,整整做了一上午还没满足吗?”宛如空中的幽灵,如今的沈风在身体本尊苏醒之后,基本上处于空中飘荡的灵魂状态,所以可以看清他的一切举动,“啊--”猛然发现还有他的存在的沈枫瞬间涨红了全身,甚至想拿莲蓬头遮挡自己的变化的下体。

  “哈哈哈……再遮掩也没用了,该看的都看到了,不该看的也看了,你还想怎样呢?”

  沈风用一种充满戏谑的声音挑逗着这只爱脸红的小猫。

  难怪里昂会为他发狂,他看起来真的真的很诱人。混合了女性的柔软与男性的质感的躯体曼妙无比,就像上天一次笔误下挥写而成的绝世惊世之作,每一分,每一寸都是那样的性感惑人。

  “你、你不要再偷看我!”沈枫羞愤至极地说。

  “我也不想看啊,可除了你我别无依靠之人,看在同姓同名的分上,你舍得我成为孤魂野鬼吗?”

  “你真是从大唐来的?那怎么会跑到美国?”沈枫虽不相信异端邪说,可这种事情出现在他身上,他也不得不小心从事。

  “我怎么知道!”沈风可怜巴巴地说,“我本来是找弟弟龙野岸的,谁知道他找不到,连我自己也丢失了,还莫名其妙附身到你体内。”

  沈枫幽幽地叹了口气:“你真的好可怜,那好吧,你就先寄宿在我体内好了,可你以后怎么办?”

  沈风喜极而泣,在思维中伸开虚无的双臂抱了抱沈枫:“继续找我弟弟,尽快找到我自己啊,否则这样下去,我迟早魂飞破散。再说,我也不想再看你和里昂激情缠绵。”

  沈枫的脸一红,随即眼眶也红了,还没等沈风问一句怎么了,他的眼泪已经啪嗒啪嗒地落下来。

  “喂!男子汉大丈夫,有话说话,有事说事,哭什么啊?”受够了弟弟说哭就哭的个性,沈风以为他是世界上唯一爱哭的男人,没想到有遇到一个。

  “没什么,我只是有些难过,呜……”刚说了句难过,沈枫干脆呜呜哭起来,这下让沈风慌了手脚。

  “到底怎么了,还是你不喜欢那个男人?你是不是很生气他侵犯你?那不成问题,我来帮你侵犯回来!“沈风自信满满地说。

  沈枫被他一句侵犯回来逗笑了,那可是他从来也没想过的问题,在他的眼里,里昂是神,是高不可攀的天神,他只有仰首膜拜,俯首听训的份,侵犯他?天啊,亏沈风想的出来!

  “那到底怎么回事?”摸不透他心思的沈风焦躁起来,“你是男人耶!不要这样婆婆***好不好?”

  “你看我还像男人吗?”沈枫扁了扁嘴巴,哭不出来地委屈着。

  “哦--是不像,不过你没事干嘛把自己变成这样?好看是好看啦,可男不男女不女,总觉得怪怪的耶。”

  “我、我、我--”沈枫眼圈发红,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东西来。

  门突然被撞开,气急败坏的男人冲进来:“枫儿!

  沈枫有些吃惊:“我没事。”

  “没事才怪!”飘在空气中的沈风冷冷地嘲笑。

  “谁?”里昂豁然抬起头“滚出来!”

  “你来抓我呀!有本事来抓我呀!”沈风咕咕笑着钻进沈枫的体内。

  沈枫无辜的睁大漂亮的眼睛,耸耸肩膀“见鬼了!”里昂揽着沈枫的纤腰,在他脸上轻轻一吻:“宝贝儿,想起我是谁了吗?”

  “贝宁先生。”沈枫乖巧地任他抚摸,也不挣扎也不反抗,只是淡漠的回应。

  “枫儿。”里昂的浓眉锁紧,大手紧紧卡在他的腰间,“你叫我什么?”

  “贝宁先生,如果你没有什么事可以放开我吗?我想回家了。”

  “沈枫,你是不是存心惹怒我?如果不是我强行把你抢回来,你是不是就再也不回来?家?除了这里你还有家吗?”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