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斯的重生by不如闲
不如闲  发于: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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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2024-10-29完结
总书评数:8371 当前被收藏数:8510 营养液数:10269 文章积分:65,874,064
不沉溺过去。
不恐惧现在。
不彷徨未来。
【剧情提醒】:
半AG,前期有工具男、男酱油、疑似反派但只是炮灰的男角色(男的不配当反派)。主角有朋友,但不存在“主角团”,从始至终都是主角一个人的故事。
成长型女主,思想随剧情慢慢转变,前期对男性态度比较符合女男平等,对女性态度轻微落体人。
非爽文,非完美世界,非理想乌托邦,有些不合理设定是为了让女主刷经验升级,不代表作者认为这样是好的。大主线就是女主尝试各种方法建立乌托邦的过程,要是开局既完美,我就不用写了。
有着【某种特性】的女性角色默认是反派,不会脸谱化,在前期很长一段剧情中她们都可以说是挺不错的人,矛盾一直存在,只是爆发的时间比较晚。
会时不时修文。
接受写作指导、i女思想指导。会隔一段时间一起看评论,有问题的话会回复不及时。
不接受心疼男人,有那闲心心疼心疼自己吧。
觉得作者写得烂可以直接骂我,我脸皮厚,拒绝被扣帽子,所有帽子一律反弹。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女强 西幻 成长 史诗奇幻 天选之子
主角视角丹妮斯配角威威娥妮斯特芙立夏阿姬尔塞尔凯特等
其它:穿越,重生,大女主,魔法,西幻,半AG
一句话简介:建立她的乌托邦
立意:为理想中的世界献上一切。

第1章 新的世界1
人们首先注意到那精美绝伦的木质车厢,外观不光漆得光滑油亮,四周还有精雕细琢的几幅花鸟图刻,个别懂行的,看得出马车整体均由降香黄檀木构成,隐约传来的檀香与专属于闺门男子的脂粉香混在一起,此木沉重,又做得宽敞,得用四匹高头大马并排拉着,在周遭卫士、随从的包围下,高调非常地行进在戴蒙德大街上。
这般珠光宝气倘若在别处,怕是让行路人都惊掉下巴,可这是在阿芙伦斯,泼天富贵的黄金王城,路人心中暗赞过马车主人的品味,便将其扔到脑后,转而去看队伍前方那两位英姿飒爽的大人。
其中年长些的大概三十左右,面容硬朗庄严,能轻易看出风吹日晒的痕迹,嘴紧紧抿着,眉头中间拧成一个疙瘩,身着的皮革轻甲宣示着她的战士身份,周身肃穆的气质将这本不贵重的装束衬得古朴大气。
另一位年轻人看起来稚气未脱,往多说不过十四,身上华服虽织锦绣丽,到也利落,满头乌黑墨发非常懂事地弯曲出美丽的卷度,此人容貌犹如母神的恩赐,尤其一双漆黑的双眸灵动善睐,偏生两道细长眉微微上挑,为这人增添一丝突兀的肃杀之气。
年轻人擒着微笑,跨在马上好奇地左顾右盼,将街上建筑风物及来往行人尽收眼底。
“哪个边陲山村里来的家伙?”人群中出现极轻微的窃语,“这么没家教,让男儿家骑着马抛头露面。”
旁边的人许是在贵胄家做事,听闻过这一家的名号,拿手肘杵了闲话者一下,“别乱说,那是人家家少妵。”
“哎?”闲话者的声音提高了一瞬,“那是个女孩?”
窃窃私语夹杂在闹市熙攘的人声中,犹如一片藏在森林中的树叶,闲话者抬头一看,却见那年长之人正扭着头,目光越过人群直直地瞪着她。
“姑姑。”少年及时地催马上前,夹在姑母与闲话者之间,“不必理会这些。”
“哼,王城人的素质也不过如此。”格雷戈收回微愠的目光,在看到少年时瞬间变得慈爱非常,“我们丹妮斯一看就是个女子嬢。”
【“丹妮斯长得太像阿朵尼斯,简直跟尔莎没关系...唉,我可怜的尔莎。”】
丹妮斯笑吟吟地顺着姑母的话说:“当然了,我可是要长成姑姑这样的大女人的!”
豪克家族遗传着被称作「敏锐感知」的魔法血脉,在狩猎和打仗中都很实用。所以历代豪克家的女人大多被任命为军官,和平年代还好,冲突不断的时代,豪克便愈发人丁凋零。丹妮斯的姑母,格雷戈-豪克,不出意外的话,将会是最后一位豪克。
尽管豪克家族凭借赫赫战功,在这个国度享誉殊荣。但若无继承人,哪天格雷戈-豪克把气一咽,便是万事皆空。
【“啧,这不会是豪克将军收养的继承人吧?不知又是哪个可怜的底层女人孩子被抢走了。”】
【“真漂亮啊...这张脸长在女人身上真可惜。”】
【“贵族家的少妵都这么爷们唧唧的...”】
丹妮斯澈亮的瞳仁左观右看,从路人自认为隐藏得很好的表情上掠过。
像格雷戈-豪克这样的人怎么会随便捡个野孩子收养?魔法!伟大的神奇的魔法!才是贵族注重传承的原因。
一年前——
接到尔莎战死的消息后不久,一直留在威塔勒蒂家的阿朵尼斯便殉情自杀了。马不停蹄赶来奔丧的格雷戈面对的,是挚友与弟弟两具尸体。
【“天啊!我挚爱的尔莎!你还那么年轻!你明明有着无限的前途!”】
格雷戈无力地坐在尔莎-威塔勒蒂灵柩前,掩面垂泪。
【“我的心要碎了...可怜的尔莎。只希望阿朵尼斯的陪伴能让你在回归母神怀抱的途中不那么孤单...小丹妮斯,还远没到离开母亲的时候。”】
她情绪激动,思绪混乱,以尔莎为轴心想到了每一个人。
她口中的小丹妮斯此时正躲在门口偷偷观察她。
威塔勒蒂是个新兴的小家族,丹妮斯没有姨母,姥姥早就去世了,失去母亲后,监护权便到了姑母格雷戈手上。
丹妮斯对这位之前素未谋面的监护人很满意,她是真心实意地将尔莎放在心上。
丹妮斯能很轻易地判断这一事实,于她而言没有「人心隔肚皮」的说法——通过母亲所选的配子,丹妮斯继承到了霍克家族的感知能力,而「感知」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词语,听、嗅、触均是感知,除此之外还有...
丹妮斯更小的时候,完全理解不到她有着多么可怕的魔法天赋,她觉得人们十分吵闹,总是同时说出截然相反的话,所以只喜欢一个人待着。
某一次阿朵尼斯照顾她时,丹妮斯学着阿朵尼斯的心声,哼唱出牠默想着的曲调,阿朵尼斯才惊恐地发现这一点,牠立刻抱着丹妮斯去找尔莎。
“她有着和我母亲一样强的感知力,她能,她能...”
是的,丹妮斯能感知到人们的思想,她的世界从一出生就没有谎言。
继承了魔法血脉的子嗣未见得会全然复制母亲或配子家的女性,她们可能更弱,当然,也可能更强。
得知这一消息的尔莎难得地对女儿严肃起来,“决不能告诉任何人!让这个秘密留在咱们三人之间,明白吗?”
当时的丹妮斯确实不太明白,或许是因为母亲和阿朵尼斯都是诚实的人。当她们对丹妮斯讲话时,内心想的往往一致,令她难以理解别人隐藏真实想法的意义,以及自己能读心所带来的威胁性。
直到某次意外后,丹妮斯好像一下子长大了很多,许多东西不用人教也能懂得。无需母亲多加叮嘱,丹妮斯绝对会捂严嘴巴,绝不透露这个秘密。
而后,便是尔莎阵亡的消息,再后是这场葬礼,分享秘密的三个人有两个躺进了棺椁。
一片黑暗。
当她再次睁眼时,立刻意识到了这个世界是不同的。
她的本名已不重要,如果她有的选,当初根本不想被起那个垃圾般的名字——丹妮斯!丹妮斯!她的耳畔回响着这个名字。
有些头晕,还有些耳鸣。一个顶着满脑袋乱糟糟姜黄头发、双颊遍布雀斑的少年出现在眼前,哭着把她搂到怀中,“丹妮斯!”她哭道,“我的少妵!母神在上啊!”
【“都怪我不好!都怪我没有照顾好您。”】
嗯?有声音传来,却不是由耳朵听到的,她有些迷惑。
几个男仆连仪态都顾不上,撩起累赘的裙摆朝这边狂奔而来,“丹妮斯少妵!”众人都在呼喊这个名字。
【“完了完了,会被夫人打死吧。”】“您没事吧?您可千万别有事啊!”
【“行不行啊,我灶子上还煮着东西呢。”】“让我来扶着您吧。”
杂乱的声音涌进她脑海,人们七手八脚地将她抬了起来。她才意识到自己脑后有些湿乎乎的。
“快叫医生来!”雀斑少年边哭边喊道。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医生终于来到丹妮斯的床榻边,同她想象中的那样身着洁白长袍,却没有拿出医疗工具,而是令男仆轻柔地将丹妮斯抬起。然后将手放置在丹妮斯脑后还在流血的地方。
“呃...好说,好说,是皮外伤。”【“奇怪,从没有见过这种事情。”】
【“她应该已经死了。”】
医生一时愣神,边上雀斑少年不停催促着。
“好好好...马上就能复原。”【“简直是见鬼了。”】
一股温润的暖流顺着她脑后的伤口流入体内,如同包裹在温泉中的舒适感驱散了痛觉,微微的痒和麻随后而来,不会难以忍受,反倒是种奇妙的体验。
她带着十足的好奇心打量着这位医生——从各种角度上来说,这位真的是神医,诊断全是对的。
是的,这具身体本来已经死了。
是的,医生您现在见到的是个夺舍的鬼魂。
随着脑袋被修复,她接收到了丹妮斯的记忆,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令人振奋甚至狂喜的信息。
这是个充满奇幻的魔法世界,女人们将魔法传给她们的女儿——没错,能使用魔法的只有女性,她们理所应当地受到尊崇与爱戴,毕竟她们是被神明偏爱着的孩子。神的爱女们除了能研习学院魔法外,还有一些特别的、无法用书文字理记载的,被称之为「天赋魔法」的力量,只能通过血脉传承。
这个世界没有「父」与「夫」的概念。如果一个女人想生育孩子,她会找另一个女人合作。
拿丹妮斯的母亲尔莎和姑母格雷戈举例:尔莎看中了格雷戈强大的魔法血脉,她想生育有着自己和格雷戈血脉的孩子。所以她就把格雷戈家的男儿取来用用——孩子毫无疑问是尔莎的孩子,母亲就是母亲。但格雷戈也能借此获得亲戚的身份,被丹妮斯称作姑母。
而那个男儿,也就是阿朵尼斯,作为格雷戈的弟弟,丹妮斯应当称其为「大姑舅」。不是父亲,没有父亲,牠能成为宝贝女孩的亲戚,靠的是跟姐姐的血缘关系。
神的女儿们拥有强大的力量、健壮的体魄、坚韧的精神、开拓的意志,丹妮斯所处的这片土地是女人建立的国度,国家所处的是女人开垦的大陆,大陆所在的是女人征服的世界!
“天啊!难道真的有神明存在吗?是这个世界的母神回应了我的祈祷吗?”她激动地想。
边上的人看着少妵边乐边哭吓得慌乱不已,雀斑少年一把拽过医生:“怎么回事?我们少妵摔傻了不成?”
“我没傻,娥妮。”她转头看着满脸担忧的少年,“只是劫后重生太过欣喜罢了。”
她重生为丹妮斯-豪克-威塔勒蒂①,她重生为新世界的宠儿!

属于丹妮斯的人生是这样的——
某日她随着尔莎并阿朵尼斯应邀参加德拉戈斯莱伯爵二男儿的成年舞会。这个出身于平民的家族因在当年屠龙之战中立下功劳,被破格封为伯爵,世袭罔替,传至这代,祖辈的英勇光辉早就褪去,现在的伯爵不过是个耽于享乐的家伙罢了。
在这种交际场所,阿朵尼斯永远是引人侧目的,这不仅仅因为牠柔魅非常的美貌,还因为牠身边的女人,居然不是母姨姐妹,而是夫主①——这是三重份的丢人——牠自己必然是勾引人的□□祸水,牠的夫主想来是沉迷男色的没出息的人,牠家家长不管教好男儿反而让牠离家害人。不然怎么会有用完配子不归还别人家男儿的事情呢?
当然,以上想法绝不会从惺惺作态的贵族口中说出。当然,对于丹妮斯来说,她们说不说都一样。
她曾充满恶意地当着阿朵尼斯的面问尔莎,为什么不送阿朵尼斯回家,“学校里只有我被配子带着。”丹妮斯这样说到。羞得阿朵尼斯哭着跑开了。
“因为妈妈的挚友格雷戈,像我爱她一般爱我,她什么都愿意给我。所以她让她亲爱的弟弟留在咱们家帮忙处理家事呀。”尔莎摸着丹妮斯的头回答。
这个答案令她感到羞愧,不是对阿朵尼斯,而是对尔莎和格雷戈,她真不该拿上辈子的认知揣度她们的。
从此,她看阿朵尼斯顺眼多了,牠在这里是尔莎跟格雷戈友谊的证明,她很愿意守护这份友谊,再说丹妮斯作为女人,保护阿朵尼斯这样的柔弱男子是应该的。
所以当伯爵大人领着那温宛贤淑的男儿拦住尔莎时,她脑内警铃大作。
尔莎是位骁勇的战士,虽说现在还年轻,履历不足,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前途无量,国家天赋魔法簿上登记着她的能力:特殊的植物掌控。
植物的催生与培育之类属于基础魔法,任何上过几年学的女性都能学会。但她们能做的,也不过是让自家菜园收成好些,或给有钱人家当园丁罢了。尔莎的「特殊」,在于她的能力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她曾在战场上催生出三人环抱粗的藤蔓并操控它攻击敌军,也曾将一指宽的小树变为参天巨树砸向敌军营地,凭借这样的能力,她理所当然地受到各方势力的拉拢。
拉拢的方式各式各样,比如面前那位躲在伯爵背后只露出半个身子,含羞带臊地打量尔莎的小哥,她们想怎么拉拢尔莎已经很明显了。
“威塔勒蒂夫人。”德拉戈斯莱伯爵热情地介绍道,“这是我的二男儿,艾伦。艾伦,这位就是我常说的威塔勒蒂夫人。”
“夫人。”艾伦怯生生地打招呼。
“瞧瞧牠,是个害羞的孩子,我总担忧牠不具备贵族男性应有的社交技能...这么着吧尔莎,你跟牠聊一会儿天,就当是帮我的忙。”
【“村里长大的下等人,真没品味,喜欢这种夭里夭调的男人。”】“可以吗,威塔勒蒂夫人?”艾伦小声地请求道。
丹妮斯斜了牠一眼。
“哈哈哈,我可是出了名的笨嘴拙舌,莫说帮艾伦小哥社交,我只怕唐突了牠。”尔莎笑着说道,言辞坚定。随手将桌上长颈花瓶中的蔷薇拿起,用魔力使它本该只开一朵的茎上绽放出数朵灿烂的花,“很抱歉我帮不了您,聊表歉意。”她将层叠的花枝递给艾伦小哥。
艾伦微笑着接了过来。
【“她眼瞎吗?连我这样的大家闺秀都看不上?”】“谢谢您。”牠说。
伯爵显得有些不悦,但她好歹是几十岁的老油条了。尽管脑内已经把尔莎和阿朵尼斯骂了个底朝天,面上可不能崩。
相比之下,刚满十六岁的艾伦小哥可就没这样的城府,牠郁气难消,想了想居然弯腰对着丹妮斯说道:“这位小弟弟好可爱啊,平时更喜欢跟妈妈在一块,还是姑舅呢?”
阿朵尼斯瞬间局促起来,孩子当然是跟妈妈亲,这根本不是个逗小孩的问题,而是拐弯抹角地讥讽牠。
伯爵稍显责怪地看了自己男儿一眼,也没说什么。
“漂亮哥哥,我是女的哦!平时都是跟年纪相仿的女孩一起玩。”丹妮斯咧出个比蔷薇还灿烂的笑容,“您有跟我差不多大的妹妹吗?我想和她一起玩。”丹妮斯如墨的双眼露出戏谑的神情。
果然伯爵和艾伦小哥的表情都扭曲了起来。笨嘴拙舌的尔莎摸着丹妮斯的头说:“伯爵大人家里只有位跟你差不多大的小哥哦。”她像完全看不懂脸色似的,“伯爵的四个孩子都是男儿呢。”
【“这个狂妄的家伙...以为自己有资本得罪我?还有这嗲里嗲气的孩子,故意的吗?”】伯爵一时失语。
尔莎顺势请辞,领着丹妮斯和阿朵尼斯离开。
她回望愤懑的德拉戈斯莱伯爵,伯爵终于缓过劲儿来,在心里狂飙脏话。
丹妮斯收回视线,好好牵着妈妈的手。
身后伯爵的心声还在不停地传来。
【“这个低贱的下等人!这个混球!”】【“可恶!这么厉害的孩子凭什么生在她肚子里?”】【“我也想要那样的女儿啊!”】
她嘴角上扬,抬头望向窗外明媚的天光。
这是属于丹妮斯的人生——
【“怎么长得这么爷们唧唧的。”】——来自学校的同学。
【“平民出生的没底蕴的家伙。”】——来自聚会上的贵族。
【“仗着老妈厉害的纨绔子妹。”】——来自家中的仆佣。
【“哎,她明明是个勇敢的女孩,当初真不该以貌取人的...找个机会跟她做朋友吧。”】——还是来自学校的同学。
【“继承了威塔勒蒂力量的孩子,前途无限啊。”】——还是来自聚会上的贵族。
【“相处起来就知道少妵是个温柔又有担当的小女子嬢。”】——还是来自家中的仆佣。
这就是属于丹妮斯的人生。
她从回忆中醒神,阿芙伦斯城实在太大了,从一开始新奇的赏景,到后来无聊地回忆往昔,她都快在马背上睡过去了。
“少妵,”跟在丹妮斯身后的近侍娥妮斯特催马凑近道,“本男士问您要不要进车里歇歇。”
丹妮斯转身回望,二姑舅正把着车帘,只露出一只眼睛看她。
她本想回绝,但格雷戈开口道:“去吧丹妮斯,陪柯琳待一会儿,估计牠都要无聊死了。”
豪克的老家毗邻争议区,女人们世代服役的军团也驻扎在附近,那里冲突不断,逐渐形成了彪悍的民风。作为在那长大的男孩,柯琳缺少贵族小哥沉稳内敛的性子。哪怕在亲近的人口中都是个「野猴子似的」孩子。如今搬到王都居住,母舅耳提面命,要牠以王城男性的礼节要求自己,不许给豪克家丢人,真难为牠一路闷在车厢里,连往外看一眼都不行。
既然姑母这么说,丹妮斯却之不恭,扯扯缰绳放慢速度,来到和车辕平行的位置,单腿踩蹬借力朝侧面空翻,稳稳地落在车厢前,一旁娥妮无需嘱咐便会顾好少妵的马。
丹妮斯轻轻地挑起绣帘,立刻被脂粉香气包围,闪身进入,坐到少男旁边,全程绝未让车内的风光泄露半分。
【“丹妮斯真可爱啊。”】对面男青年的心声先传了过来,只要一见面,二姑舅本便用星星眼紧盯着丹妮斯,心中无限溢美之词。
丹妮斯礼节性地朝二姑舅打了招呼,才去端详身侧垂头丧气的少男。
少男有着豪克家族标志性的如缎般光泽的黑发,原本肆意卷曲的浓密秀发此时被紧紧束起,盘发用的银夹如黑夜中的星子一样零星闪烁,牠耳上的银坠镶着两颗几乎一模一样的鲛珠,颈环早从老家朴素的款式换成了王城流行的、繁复的蕾丝织物,数簇排列得当的宝石流苏挂在上面装饰,流苏随着马车震动一晃一晃,划过少男精巧的锁骨。
少男那张原本张扬夭魅的脸如今气鼓鼓的,像受惊的河豚似的,让丹妮斯很想戳一下。
丹妮斯按耐下冲动,柔声道:“坐这么久累了吧,咱们把坐垫铺开,你和二姑舅轮流躺一会儿吧。”
少男将头扭到一边,没搭话。
“柯琳!”本呵道。
丹妮斯想了想,又道:“不想压坏发型的话,躺在我腿上也可以哦,我用手帮你护着头发。”
“丹妮斯!”这回换成了丹妮斯被本呵斥。
【“丹妮斯...我不是故意的,天啊,我怎么能吼她,她还是个孩子...但柯琳也不小了,她们不能总这么不避讳。”】
柯琳和我年纪一样,丹妮斯心想。
柯琳耳边浮出一抹微红,被洁白鲛珠衬得十分显眼。“不要。”牠很小声地说。
丹妮斯向二姑舅发出求助的目光,本只是摇摇头表示牠不知道柯琳怎么回事。
这样的动作被柯琳看到,牠转过头对本吼道:“你骗人!我明明告诉过你我不舒服!你却当没这回事。”
一口气说了这样长的话,丹妮斯才注意到牠呼吸有些急促,视线不由再次落向牠颈间——不同于家乡用很长的纱或布制成的围巾式的颈遮,蕾丝颈环很明显没有松紧,想让它老老实实待在该待的位置,就得做得更紧些。
王城的男人真厉害啊,丹妮斯心想。抬手朝柯琳颈间伸去。
“丹妮斯——”
“啪!”
本这一嗓子都破了音,引得队伍前方格雷戈狠狠朝车厢瞪了一眼。
丹妮斯被拍得发红的手僵在半空。
【“母神在上!我太冲动了!丹妮斯会讨厌我的,对不起...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这样对柯琳。”】
丹妮斯只是愣了一会儿,并没因此生气,她来这已有不短的时间,却还总是被上辈子的思维影响着,下意识认为男人的喉结没什么不得了。
“对不起二姑舅,对不起柯琳。”她摆出真诚的表情面对脸到脖颈像熟虾一样红的柯琳,“我总是忘记和男士相处的礼节。”她又补充道:“我只是觉得柯琳应该很勒,想帮牠透透气。”
【“呼,丹妮斯可是要建功立业的大女人,与男人相处这种小事不放在心上也是应该的。是我对她太过分了。”】
“丹妮斯可是要建功立业的大女人,与男人相处这种小事不放在心上也是应该的。是二姑舅对你太过分了,对不起,丹妮斯。”
丹妮斯对本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她还挺喜欢这位二姑舅的。
“没事,忍忍就到了。”柯琳双手捂着脖子,还没缓过来。

“少妵,男士,小哥,我们到了。”车厢外传来娥妮的声音。
“终于到了。”柯琳看起来都快哭出来了。
丹妮斯灵敏地跳下马车,才发现她们已经进到庄园内了,旅程的疲惫令她暂时无心欣赏新家的美景,抻了抻四肢,快步回到格雷戈身边。
“怪不得我们走了这么久,咱们从东城门进来,庄园在最西边。”
格雷戈苦笑着自嘲:“大概陛下是想让我尽可能地远离布拉德城吧。”
布拉德城就是豪克的原籍,是格雷戈先辈们浴血奋战的地方,却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回去看一眼。
随着豪克在东部的势力越来越大,声望越来越高,安琪洛国王果断地选择卸磨杀驴——这样说还是有些不公平的,毕竟豪克家没有谁被真的杀死,她们拿着国王御赐的金钱举家迁到王城,在国王御赐的仆人们的服侍下住进国王御赐的豪华宅邸。
【“可悲啊,我从一夫当关的领将变成了陛下手中要挟东军的棋子。”】
只要东域的军队忠诚一日,豪克家的舒坦生活就能延续一日。丹妮斯低头沉思,她很不喜欢这种小命攥在别人手中的感觉。但连威风赫赫的格雷戈都没办法,她以一个半大孩子的身份又能做些什么呢?
“辛苦你了。”格雷戈揽着丹妮斯的肩膀,“刚在布拉德安定下来,又连累你跟我...”她一时没找到合适的词,「贬谪」吗?从边陲之地贬到王城里?
“没关系的,姑姑。”丹妮斯懂事地说道,“有您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姑姪俩一路说着话,不一会儿便随仆役长走到门口,早有侍从候在那里,熟练地上前替格雷戈解甲,低眉顺目的男仆手中托盘上备好了宽松舒适的居家闲服。
“去选个房间吧,丹妮斯,任你挑选。”格雷戈见丹妮斯又对陌生环境提起了兴趣,鼓励她四处探索一番。
这座公馆足足有四层,除用作会客的一楼,每层至少有十个房间,娥妮赶了上来,被丹妮斯欢欢喜喜地拉着去探险,一个男仆紧紧地跟了上去——少妵的身边必须随时有供差使的仆人。
其实无论尔莎还是原本的格雷戈家都没这么多规矩,东域人认为孩子就该野蛮生长,被仆从服侍得太骄贵反而不好。但丹妮斯现在懒得跟男仆多费口舌,同娥妮快步朝二楼跑去。
上得楼来,目所能及的地面都铺满了猩红地毯,丹妮斯没急着看房间,而是先从长廊的窗户往外看风景。
二楼还是太矮了,丹妮斯催促娥妮跟她去三楼,这里已经能看清绝大部分的前院景色,丹妮还是决定去四楼看看。
“请等一等,少妵,求求您。”男仆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牠穿着约两寸鞋跟的高跟鞋,肯定没有两个活力充沛的小孩跑得快。
娥妮不打算理牠,继续朝四楼跑,不过丹妮斯停下了。
“你没必要跟着我,娥妮会照顾好我的。”
“不...不是。”男仆喘得话都说不匀,“小人想建议您不要选四楼。”
牠说着,娥妮正好看完四楼的风景,下来找丹妮斯。“为什么啊?四楼风景更开阔,都能看见隔壁邻居了。”
男仆为她们解释,王城人习惯让男眷住在最高楼层,一来牠们本不该多见人,住高楼层上下不便,能减少下楼频率;二来顶楼安静,主人聚会时避免打扰到男眷;三来,顶楼风景的确最佳,不防让予男眷,教牠们排遣深闺寂寞。
“你们男的事儿真多。夫人都说了,房间任少妵挑,让牠们做什么?”娥妮不屑道。【“我们现在寄人篱下,决不能让少妵受委屈。”】
男仆忙垂首鞠躬,“对不起少妵,我只是随口一说,请您原谅。”
丹妮斯对娥妮说:“牠说的对,四楼上下不方便,我本来也不想住。不过咱们还是去看看吧。”
长廊大同小异,墙面都空着,说是拿不准豪克大人的喜好,待主人挑选之后再挂装饰。丹妮斯一间一间地开门观瞧,才知道他们早就将房间规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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