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房里做面包和家里做面包不同,要用到一个特别大、特别深的槽状容器和面,一次和半槽子出来。在没有和面机的年代,这纯是力气活儿,也因此,此时的面包师往往得非常强壮才行。
比较幸运的是,这里已经有发酵的差不多的面团——这明显就是早准备好的,用来说服面包师的‘一场戏’了,不然这个时间点,怎么会有不用等多久就能使用的面团?
此时,和好的面,得加入啤酒房弄来的酵母……此时面包房没有专门的脱水酵母,都是从酿啤酒的地方弄到的湿酵母。而这种湿酵母,其实就是发酵啤酒时,表面产生的白色泡沫。酿啤酒的人一般会把这些白色泡沫舀出来,卖给面包房,这就是所谓的‘啤酒酵母’。
这种酵母发面团的速度是很慢的,而且还得进行一番处理才能使用。嗯,一般是在啤酒酵母(就是一堆啤酒泡沫)中加点儿面粉,制作‘发面团’,光这就得至少6个小时了!然后才能用发面团去发每天那半槽面。
所以制作发面团,往往得前一晚睡下前准备,第二天一早就起来用掉。
几个面包师一起做,速度是很快的。面槽里的面,切上几刀就能拉到揉面包的台面上,然后继续切小一些,大约是1磅一个——过去大家一般是2磅一个,可以做大圆面包。1磅是在会长的指示下,为了用烤盒烤面包特别做的。
揉一揉,就被拉成一条放进了烤盒里,放进烤盒内的面团,底部还预先划了一刀。这个操作没人觉得奇怪,不用模具时,他们也会给一个面包划上两三刀,这便于烘烤。
这时候面包师们已经看出一些端倪了,忍不住小声说道:“这似乎省了我们给面包塑形的功夫,我是说,只要揉好了,立刻就能扔进那个盒子里。”
即使此时大圆面包和粗棍面包,只要分量是对的,形状不规则一些根本没人在乎,也还是得塑形。每一个都得塑形的话,就是一个不算小的活计了。
“而且就像刚刚骑士大人说的那样,这样用盒子装起来的面包,可以更紧密整齐地摆进烤炉,一炉当然能出更多分量的面包。”面包还没有进烤炉,已经有人想到这一点了。
“也因为这样得到的面包像枕头一样,可以高一些吧。”又有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有模具支撑,不用担心面团塌陷——我记得,有些地方的面包师会制作双层面包,一大一小两个圆形面团垒起来,就是为了让面团增重,又不增加炉子里用占的地盘。”
“相比起那样麻烦的做法,用模具的确简单多了。”
大家显然更在乎同样的燃料,同样的炉子,一次可以出更多面包这种事。相比之下,烤盒隔绝了面包和炉底的直接接触,干净了很多,根本没人提……毕竟在场的都是面包师,站在面包师的角度看问题,没毛病的。
面包师们看着学徒一次将两三个烤盒送进炉子深处,紧挨着放置,心里开始计算,这一炉能多出多少面包——学徒们很快将烤炉的炉门封住了,这个时候的面包炉就是这样的,是利用炉膛里烧过一段时间的火后,残留的炉温进行烘焙的。
第71章 穿越中世纪071
克拉拉是金银匠的女儿, 刚搬来特鲁瓦城才3个月。但就是3个月期间,见证了特鲁瓦城的巨大变化!
过去的特鲁瓦城在克拉拉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城市。或许特鲁瓦集市很有名, 可克拉拉长大的城市,是号称‘罗兰西门户’的维罗纳,美丽而商业繁荣 。有这样的珠玉在前,她会觉得特鲁瓦普通, 和别的城市没什么不一样,也就不奇怪了。
甚至, 她觉得特鲁瓦城很脏很挤, 城市人口并没有比维罗纳多多少,却总让人觉得无处下脚。这可能是城市规划有问题——她曾听父亲谈论过这个问题,据说罗兰西的城市继承的是罗马时代的遗产,各方面都会合理一些。
当然了,其他地区也有城市是罗马时代就存在的。但罗马时代,对于罗马行省以外的行省, 建设力度本身就是大有不如的。非要说有什么地方是格外重视的,应该是一些具有军事价值的堡垒。很多这个时代的城市,都起源于罗马时代的军事据点呢!
一开始克拉拉不喜欢特鲁瓦,她从小就生活在维罗纳,早已习惯了那儿的风景和人。而特鲁瓦,相比起风景宜人、建筑美丽的维罗纳,就显得灰扑扑的了。
但她无法改变父亲的决定,父亲在收到伯父的来信后, 就决心来特鲁瓦——似乎这半年来,很多金银匠都会谈到特鲁瓦,因为这里对金银匠来说是新的天堂, 简直有做不完的工作!
克拉拉的伯父倒不是听说了这些才来的特鲁瓦,他要来的更早。早已在维罗纳小有名气的伯父,是受到了特鲁瓦制镜工坊的邀请,得到了制镜工坊关于收入的保底保证后,才选择前往这座只是听说过的城市。
之后伯父显然交到了好运,不只是他来了后,就像特鲁瓦制镜工坊承诺的那样,收获了足够的利润。更重要的是,他制作的珠宝得到了一位大贵族的欣赏——克拉拉是来到特鲁瓦后才知道,那位大贵族就是路易莎郡主,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
现在,特鲁瓦城里被谈论最多的人。
和此时的不少工匠一样,金银匠要获得巨大成功,就得有大贵族欣赏。一旦有权势超群的大贵族欣赏,一个金银匠的技艺与风格就会成为贵族圈子里的潮流,那他就不再只是个‘工匠’了,而是往来无白丁的‘大师’!
克拉拉的伯父显然认为特鲁瓦大有可为,便写信给弟弟一家,让同为金银匠的弟弟也来特鲁瓦城寻找前途。
相比起自己的哥哥,克拉拉的父亲作为金银匠没那么出色。但在维罗纳的细金工风格大受欢迎的情况下,他在特鲁瓦城也不缺订单,的确比在老家时挣得多多了。
“克拉拉,你来买面包吗?”在离家最近的一家面包房门口,面包房的大婶看到了她,没等她说什么,就笑着拿出4条面包:“还是老样子,4个‘枕头面包’,要白面包,对吗?”
‘枕头面包’就是长条形的磅面包,用烤盒制作。因为形状让人联想到高高的枕头,就有了这个名字。4个‘枕头面包’就是克拉拉一家一天的消耗了,因为他们家肉蛋奶都有吃,而且没有重体力工人,以他们家的人口算是买的少的了。
克拉拉点了点头,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面包,放进自己的篮子里,盖上了干净的盖布。然后才付给大婶面包钱:“给您钱……对了,您的黄油是从哪儿采购的?我来布鲁多3个月了,依旧找不到好黄油!”
“还是我弟弟提醒我,面包房售卖的面包,农家黄油的香气很纯正,一定不会错!”克拉拉说的黄油香气,其实是为了面包从烤盒里脱模方便,在面团放进去之前,涂在模具内壁上的黄油带来的。虽然只是薄薄一层,但克拉拉的弟弟味觉灵敏,一下品尝了出来。
“咦?”面包房大婶露出了有些疑惑的神情:“我还以为你们罗兰西人不愿意吃黄油,只喜欢橄榄油呢!”
“哦,当然不是,虽然罗兰西喜爱橄榄油的人家更多,但黄油也有不少人喜欢,比如说我家。”克拉拉立刻强调道。
“好吧,这是一件好事儿,不至于来到我们这儿吃不惯……哦,黄油对吗?亲爱的,你可问对人了,我们面包房的黄油是从我娘家拿的。我的父亲是庄园里的羊倌儿,会制作奶酪和黄油——放心吧,都是卖的!你要多少?下次我去拿黄油的时候替你捎带一些来。”话说到一半,见克拉拉的表情迅速失落,面包房大婶连忙加了后面一句。
克拉拉赶紧说了自己家要的量,又付了几个小钱作为订金,这才离开面包房,去不远处的小码头买菜——清晨,从城郊来的菜农都在售卖自家蔬菜。特鲁瓦城有几个菜农市场,说是市场,其实就是约定俗成的聚集地而已。
‘小码头’这一处是离克拉拉家最近的,是沿河进城的菜农聚集的地方。他们甚至不上岸,就将小船靠近岸沿,朝岸沿路上行人兜售蔬菜。有的家里是养猪养鸡鸭的,还会带来宰杀好的猪和活着的、装在笼子里的鸡鸭。
在挑选了足够的蔬菜,还有一点儿肉后,克拉拉便把面包用盖布裹好,抱在怀里。并不和菜、肉一起放在篮子里,以免被‘污染’——要说最近有什么最令克拉拉满意的,大概就是城里的面包房一起改了主要卖的面包种类。
大圆面包和粗棍面包还是有,但做的最多的就是枕头面包。这种面包克拉拉在维罗纳时也没见过,但真的很松软洁净,有一股好闻的黄油香。虽说还是作为‘主食’的面包,但在克拉拉的感觉里,不比一些点心差,真的很好吃啊!
当然,这也和克拉拉从小就喜欢面包做主食有关……这倒是和很多罗兰西人不太一样。不是说罗兰西人就不吃作为主食的面包了,只是他们痴迷各种花样繁多的面条。
因为这种来特鲁瓦后才吃到的‘枕头面包’,克拉拉才对特鲁瓦有所改观,认为这或许也是个不错的城市。
不过,真正让克拉拉推翻最初的不喜欢,还是城市里的排污渠修完,全都盖上石板那天——好像是一天之内,原本因为到处挖沟渠,乱糟糟的、像是个大工地的特鲁瓦城,一下变得整齐、干净、井然有序了起来。
说起来很奇怪,明明大家只是按照市政府强调的,上街就靠右通行,窄街就按照街口标注的箭头单向通行。一开始还有人会弄错,但几天之内就像是形成了形成了规矩,越来越顺畅——哪怕有行人弄错,马车也轻易不会弄错,因为实在是太明显了,而且马车和驮兽逆行还要罚款呢!
一个小小的法规,立刻让城市原本的拥挤、磕碰、混乱变少了好多。现在克拉拉按‘靠右通行’的规则走在街道上,也不用担心撞到什么,或者考虑前面两辆车马相撞,导致挤得水泄不通,自己要怎么按时回家。
轻轻松松回到家后,克拉拉准备打扫一遍房子就去准备午餐(平民家庭,基本不吃早餐)。因为打扫要用到水,而且家中用于存水的两只水桶都空了,她便拿起一只用麻绳系住的水罐去打水——克拉拉家住的这栋房子,前面给一家之主开店,后面才是住人的房间。别的地方都好,但并没有自己的水井。
好在路易莎郡主同情特鲁瓦城里用水不易的市民,求得了领主的同意,于是之前城里用水比较难的社区,都有了喷泉或水井。克拉拉家后面一条短短巷道的尽头,在一株树冠茂密的山毛榉树下,就有一个新喷泉。
石头筑成的喷泉底池里盛满了清泉,靠里面位置,在两条小鱼追逐嬉戏的小雕像中间,有泉水汩汩而出。
克拉拉去打水的时候已经有人在排队了,但好在人不多,她赶紧排了上去。
其他排队打水的人,大多带着更大的容器。有认识的邻居看到她的水罐,就笑着打趣说:“亲爱的,你可太难了!你应该叫安托万那个浑小子帮你打水的。”
克拉拉的母亲已经去世,家里孩子不少,她是长女,所以某种程度上她担当了‘母亲’的职位。加上她的父亲忙于工作,所以很多事就只有她自己扛起来,这也导致打水这种事她只能自己来。而她力气不够,一次打不多。
至于说‘安托万’,听到这个名字,克拉拉的脸一下就涨得通红——安托万是特鲁瓦城本地人,家在克拉拉家附近,开着一家铁匠铺。他的父亲是城里数一数二的盔甲匠人,但安托万自己似乎对盔甲不感兴趣,喜欢造各种各样的锁,越复杂机巧越喜欢。
‘安托万’的父母原本想让他和一个熟识人家的女儿结婚,安托万和那女孩儿也是从小认识的。但克拉拉家搬来的那天,他看到克拉拉跟着装着家当的马车从他家门前走过,立刻就被她迷住了。向自己的父母宣布,自己只愿意娶那个棕色眼睛的罗兰西姑娘!
然后他就开始追求克拉拉……克拉拉觉得这太冒昧了,而且她也没想过要很早结婚——她今年17岁,这个年龄结婚,在此时不算晚,平民很少像贵族那样还是个孩子就结婚了。
按照克拉拉的预计,她最早也要到20岁才会结婚,那时候她最大的弟弟就18岁了,正好说一桩婚事。这样家里有了新的女主人,可以接替她的角色——克拉拉的父亲是金匠,显然是有经济实力让自己的长子早一些结婚的。
但除了嫌安托万莽撞,克拉拉并不讨厌他。安托万是个聪明有活力的人,长相周正,身材强健高大。但因为还很年轻,并不像他身材相似的父亲那样,让人首先想到的‘力量’,反而很灵巧的感觉。
他光明正大地追求克拉拉,会主动帮她干活儿,送她不算失礼的鲜花和自己做的小玩意儿。但从来不像一些克拉拉见过的男人,一旦开始追求一个女人,很快就会发展到动手动脚……克拉拉其实也有点儿喜欢安托万了。
只是因为按原本的计划,她得等到大弟弟结婚才能嫁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安托万说,才没有同意对方的追求。
但她有一种感觉,她坚持不了多久了,很快就会被安托万打动的……
面对住在附近的邻居们的打趣,克拉拉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水还没打,又不能跑开。只能站在排队打水的队伍后,头都快埋到胸口了。
“……有一件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我家的‘柳条篮子’满了,想让粪车过来拉走。打听过了才知道,粪车的价格又上涨了。”坐在树下一边纺纱,一边聊天的主妇,谈到了自家为难的事儿。
所谓‘柳条篮子’,其实就是粪池。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此时粪池表面周围一圈,为了防止有人不小心掉进去(会有木制盖板,但不一定能够承受一个人的重量),一般会用柳条编织成围栏。这样远远看起来,简直像是个放大版的篮子,所以就叫‘柳条篮子’。
此时粪池基本没做防水处理,甚至会故意打洞,方便粪水下渗。这样,同样大小的粪池,能用比较久才满。但同样的,也会让来掏粪的工人更难清理……这个活儿不容易做,价格一向不低。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城里也得是殷实人家才能挖粪池。不是粪池本身贵,而是后续每隔一段时间就得出一笔处理费——农村能基本做到家家户户都有粪池,除了因为有足够的空间挖粪池,也是因为不需要考虑处理费。他们都自己处理,拉到份地里肥土就是了。
至于城里没有粪池的人家怎么方便,要么就自家用马桶,到时候随便找地方倒。要么马桶都没有,在室外空间随地方便,还省了倒马桶的活儿呢!
“哦,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如今城里可不缺活儿干。凡是有办法的人,谁愿意干这个呢?哪怕去帮公共厕所清洗马桶也好一些。我听人说,那活儿不会比硝皮匠的工作更脏更臭了。”另一个同样在纺纱的主妇摇摇头说道。
“‘公共厕所’?哦,您是说‘方便之屋’啊!”公共厕所是路易莎命的名,实际现在大家更多叫那种场所为‘方便之屋’。
“说到‘方便之屋’,方便之屋使用的是马桶,每天都要清理,真不容易啊……我听说,有人请求负责清理‘方便之屋’的‘清洁公司’,每天也顺路收走自己家的马桶,为此大家愿意出一些钱。”
“真是难得!我原本以为,会用马桶的人,都是为了省一笔处理费的呢!”
“不一定,也有一些只是因为没有空地去挖一个粪池了……而且,过去或许觉得将马桶倒在沟渠,或者门前的河里,甚至泼到某个小巷子里,也没什么。现在想法也发生了改变—— 这座城市变得美好了很多,如果可以,谁又想破坏呢?”
“那么,清洁公司答应了这事儿吗?”
“清洁公司似乎还在犹豫……主要是,他们不确定是否会亏本。按照规定,他们不许将粪便倒进河里,一般都送到沿河的庄园去堆肥了。因为来去都用水运,再加上多少有些市政府给的钱,这才勉强能维持。”
“但如果要处理普通市民家的马桶,最近的几座沿河庄园能消耗掉那么多的堆肥吗?如果粪船要去更远的地方,那成本就变高了……具体还是要看沿河庄园肥地后的效果吧。他们不习惯大量使用粪便堆肥,还有点儿不知所措呢。”
“似乎有农事官教他们……但这不是一会儿就能有结果和变化的事儿。”
主妇们闲扯着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偶尔还会透露一些只有自己知道的独家消息……而克拉拉,总算等到了自己打水,连忙将水罐抛到了喷泉池中,‘咕嘟嘟’一会儿,水罐就满了。她立刻拉起系着水罐的麻绳,飞快离开了。
在快到家时,有几个牵着马匹的男人,看样子应该是商人。
其中一个一头凌乱长发的年轻人,拿着一个信封问路,问到了克拉拉:“小姐,您知道‘伍德福德旅馆’怎么走吗……这似乎是一家新开的旅店?我说,我们为什么偏要去这一家?就因为过去去过的那家旅店盘出去,改成了一家酒馆?”
后半句不是对克拉拉说的,而是和自己同伴抱怨。
虽然克拉拉是才搬来3个月的外地人,但她几乎每天都得出门,所以很快对家附近一片熟悉起来。对他们所说的‘伍德福德旅馆’恰好知道,所以非常迅速地给他们指了路。
得到明确指路的几人千恩万谢而去,这几个人都来自普罗万,不说对特鲁瓦非常熟悉,但都是来过的。但这一次来特鲁瓦,只觉得非常陌生,陌生到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方向,来到了另一座城市。
“真的干净了很多,嗳!这该怎么办呢?以后我可没法嘲笑我的特鲁瓦朋友,说特鲁瓦是一座又脏又臭的城市了。”长发凌乱的年轻人非常活泼,甚至有时候会显得有些浮躁,这让同伴们偶尔不太想理会他。但他显然不在意这些,往‘伍德福德旅馆’走时,依旧自顾自在说话。
“哦,这就是伍德福德旅馆?看起来还不错,挺气派的……我就说,特鲁瓦应该多开设几家旅馆的,每次集市有多少富商来这儿啊!结果,身价过万镑的富商巨贾,居然和普通的小分销商一样,挤在小床都不见得有一张的小房间里……”
此时私人旅舍已经不少见了,主要是,原则上要给所有旅人提供住宿地的修道院,很难满足需求。
“那是因为,每年也只有两次集市期间才会满客,其余时候很难做生意。开设特别好的旅馆,难以维持。”同伴中的一位先一步踏进了旅馆,说道。
“那为什么我们普罗万就可以呢?我看那几家大旅馆都活得挺不错的。”长发凌乱的年轻人追上去问。
“很简单,因为我们在集市以外的时间,也多的是商人来做生意。你都没注意的吗?羊毛商人、布商、葡萄酒商……简直络绎不绝。我们有自己的产业,而不仅仅是国际批发贸易的中转站。而且,离西岱更近的好处就在这里……”
“可是特鲁瓦也有自己的产业,他们的皮革,啊,还有葡萄酒,并不比普罗万差。”
“或许,但总是名气不够,很多只有等到集市期间,再供货给来集市采购的商人。不过今后可能情况就不同了,特鲁瓦制镜业,这可真是给了大家一个大惊喜……或者说大惊吓?我听尼斯和纽伦堡的朋友说,他们的制镜业一片哀号!”
“来订购那样昂贵的镜子的人,我想是不会吝啬住的好一点儿的。”
“哦,对了,现在金匠大量涌入特鲁瓦,说不定刚刚说过话的人里面就有一名是金匠——其中并不缺少大师人物!我听说,已经有西岱的有钱人,在考虑要特意来特鲁瓦订购珠宝了。这里的金匠水平更高,而且几乎可以找到任何一个地区的风格。”
“这也会让特鲁瓦在集市之外的时间,不断迎来有较高住宿要求的访客……”
“好了,这些都不重要!”说话的人看起来是这一队人马里领头的那个,伙计带他们来到房间后,他放好了非常简单的行李:“别忘记这一次我们是为了什么来的!”
“为了求见路易莎郡主!”长发凌乱的年轻人‘抢答’道:“别担心,我的直觉告诉我,一切都会很顺利。路易莎郡主显然是那种少有的,真正懂得做产业的贵族。瞧瞧她主导的特鲁瓦制镜业就知道了……我们想要发展普罗万精油产业,一定能争取到她的支持。”
“我是说,不是都听说了吗?精油是路易莎郡主的爱好,就连罗兰西的商人讨好她,都会送各种各样的精油……放心放心,投其所好,万无一失。”
当路易莎知道有几个普罗万商人求见她时, 她完全不知道那些人的目的。
“我曾经和他们打过交道吗?”路易莎问身边的吉娜。
吉娜想了一下传话的侍从说的,坚定地摇了摇头:“不,您完全没和他们打过交道, 他们是借了常在宫廷活动的其他普罗万商人的光,这才能进宫的。至于说求见您,用的是普罗万羊毛业行会副会长,拉裴德先生的名头, 说是请您看在拉裴德先生的面子上……对了,他们还说自己是精油商人。”
“要我来说, 您根本没必要见他们。真要说起来, 哪里的商人在宫里没有一席之地呢?这样只要有点儿起色的,都能借同乡的光进来。至于请您看在拉裴德先生的情面上,这倒是让人奇怪了,哪儿来的信心呢?您和拉裴德先生的交集不过是您经他手买了一些布匹、毯子。”
“如果这样就在您跟前有了面子,那有面子的人也太多了。”
路易莎去年五月集市从普罗万买到毯子和布匹的时候,吉娜还没成为她的侍女。不过路易莎有心培养她做秘书, 很多事都会让她知道。而善解人意的雨果夫人当然也看出来了路易莎的器重,还会提点吉娜,之前路易莎的人际关系。
“唔……你说得对,不可能什么人都见。宫里宫外求见我的人可是很多的……”路易莎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
“所以,我让侍从叫他们离开?”吉娜向路易莎确认。
“不。”路易莎却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谁叫他们运气好呢,我正想多和特鲁瓦以外,其他布鲁多的商人们打交道……这次改造特鲁瓦的事干得很顺利, 让我更加意识到,认识人的重要性。不是说头面上的几个大人物,而是中下层也要认识。”
“而且最好不要只是认识, 要和他们一起做一些事,让他们也了解你……”路易莎说到一半,见吉娜已经有些茫然了,便停了下来:“没什么,反正正好无事可做,你去让人传话,叫他们来红塔吧……精油商人啊,希望不是只是来奉承的。”
路易莎知道自己爱好精油,准确的说,是有香气的东西,这都不是秘密了。几个普罗万的精油商人,名不见经传,自己也没见过他们。这时候来求见她,真的很容易让人觉得是来送礼讨好,然后不知道要求什么好处的。
那样也不是无意义,事实上,很多贵族的日常就是这样的。下属和商人都要获得他们的庇护,就得给那些人讨好的机会,不然反而会让下面的人不安,很多事不好办……只不过,路易莎还是希望事情能更有意义一些。
当阿尔贝和同伴们一起走进传闻中的‘红塔’,同伴们都低着头,举动谨慎时,只有他还会东张西望。直到上了二楼,从那扇漂亮的蓝色对门进去前,大卫瞪了他一眼,他才稍微收敛了一下视线——大卫是他们几个人中的头领,也是普罗万所有精油商人的领袖。
女仆将他们引进客厅,在还没看清路易莎之前,首先躬身行礼。直到行礼完毕,阿尔贝才看清了这位有不少传闻的‘路易莎郡主’,未来他们脚下这片土地的主人……说实话,有些出乎意料,至少阿尔贝以为她会是个看起来更强势,或者说更具攻击性的人。
阿尔贝当然听人说过,路易莎郡主是个美女,但且不说这种对贵族女性的外貌恭维,其中有多少‘水分’。就算真如说的那样是美女,那又怎样?美女也是有不同类型的,就算是美女,难道就不可以强势到让人感受到巨大压力吗?
就阿尔贝知道的,这位路易莎郡主虽然年轻,却已经得到了伯爵的信任,继承人地位稳固,负责了布鲁多很多事。
一些出身普罗万的骑士回到家乡,提及路易莎郡主在布鲁多贵族面前的表现,评价也是很复杂的。他们哪怕不喜欢路易莎郡主——有的是单纯受不了有个女领主领导自己,有的就是不喜欢路易莎这个人了。毕竟人又不是金银,肯定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的。
总之,哪怕不喜欢路易莎郡主的人,也承认她是个厉害的角色。轻视她,不把她当回事,以为她是一个女人就如何如何的那种人,最后总会付出代价……
有这样的评价在,阿尔贝在自己的脑海中,很容易就能幻想出一个强势的、缺乏性别差别的、会让人有压力的形象。就像古代神话故事里的天后赫拉,美丽、强大、咄咄逼人。又像雅典娜,作为象征胜利的女神,其战斗与权力的意涵,常让人忘了,她其实也是个极其美丽的女神,是争夺‘献给最美女神的金苹果’的三女神之一。
然而,见到路易莎郡主时,阿尔贝更觉得自己是见到了春之女神珀耳塞福涅,或者就是宁芙仙女——虽然在神话故事里,这二者的地位相差很远。一个是重要的女神,还是十二主神之一的哈迪斯的妻子,冥府的冥后。另一个,是自然幻化的精灵,经常作为诸神的侍女或不值一提的情人登场。
但二者那种与自然融洽的美丽是一样的,不怎么具备攻击性,纯洁、曼妙、轻盈,如月光,如清泉……阳光洒到她身上,似乎也更偏爱,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