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by糖瓜子
糖瓜子  发于:2025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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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农村的就算了,还不如待在程家呢,城里的不知根不知底,送入虎口的可能性非常大。
思来想去,程方秋的脑海中竟渐渐浮现出了一个身影。
周应淮?书中顶级大佬一般的存在,能力出众,出身优越,责任感强,被迫跟原主结婚后,就算看不上她,也依旧给予物质的保障,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出轨过,是真真切切能称得上洁身自好四个字的男人。
原主眼光毒辣,攀上的高枝如此高质量,要不是作死,会衣食无忧地度过一辈子。
要不,她就按照书中的剧情走下去,在周应淮身边当个花瓶妻子好似也不错,遭受些冷眼总比累死累活下地赚工分强。
名声和面子值几个钱?
可是很快程方秋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既然都打定主意“卖身求荣”了,那为什么不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与其用龌龊的手段让他来娶她,还不如让他心甘情愿。
被迫的和自愿的,两者对她的好处可谓是天差地别,而且,就算不成,她还能走原主的老路!
程方秋在床上打了个滚,越想越觉得可行,只是……
撩拨人?这事她没干过,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可他这样的高岭之花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呢?美艳?清纯?还是可爱?
不管怎么样,现在她得抓紧时间把人勾到手,不然人走了,一切就成泡影了。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程方秋就陷入了梦乡,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晨光微露,丁夕梅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从外面传进来。
“秋秋起床吃早饭,不然上工要来不急了。”
上工两个字成功把程方秋的瞌睡虫给吓跑,她一个鲤鱼打挺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木板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她脑海还有些不清醒,闻言下意识地应了声好,丁夕梅又催促了几句才转身离开。
程方秋在床上呆愣了几秒,捂住脑袋无能狂怒几秒,最后只能快速下床,考虑到要长时间在大太阳下劳作,就算热,她还是套了一件稍微薄一点儿的长袖长裤。
程学峻天没亮就上学去了,学校在县城里面,如果不早点出发,根本赶不上早课,幸好星光公社有拖拉机,孩子们能乘坐拖拉机去上学,不然像有的公社没有拖拉机,要想去县城读书,就只能步行几个小时才能到学校。
在院子里洗漱的程方秋这是第一次深刻体会到山区孩子求学的不易,她在后世读书时期都是车接车送,连路都不用走,每个月还有用不完的零花钱……
颇为感叹地叹了口气,就进了厨房。
饭桌上摆着三碗清淡白粥,汤多米少,配上一碗酸豆角和几个煮番薯,就算是一家人的早餐了。
因为等会儿要去干活,程方秋吃饭的兴致不高,但是为了有力气,还是勉强吃了一些。
程保宽见程方秋“全副武装”的样子有些奇怪,一口咬下半个番薯,口齿含糊地开口道:“秋秋你穿个长袖不热吗?”
“我看外面太阳大,我怕晒。”要是不好好防晒,变黑变老等各种麻烦都会接踵而至,现在没有化学防晒的条件,就只能采取原始的物理防晒了。
程方秋长得漂亮,就更为在意外貌,她宁愿热着,也不想变丑。
“你以前都不……”闻言,程保宽还想说些什么,却被丁夕梅给打断了,“秋秋长大了,懂得爱美了,你别管她,她心里有数。”
有丁夕梅解围,程方秋不由松了口气,她现在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她跟原主的不同,要是被戳穿,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一顿饭吃完后,一家人匆匆赶往村口集合,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少人。
程方秋一眼就看到了一群身穿统一靛蓝色工装的男人们,他们个个站姿笔直,保持安静的站成两排,非常有秩序,这与叽叽喳喳一片混乱的村民们形成了鲜明对比。
其中最惹人注意的还是为首的高大男人,跟没穿衣服的时候不一样,此时穿着工装的他有种独特的味道,像是加了一层朦胧的禁忌感,俊朗的五官正气十足,勾得人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一眼。
就在程方秋看得起劲的时候,对方似有所感般地快速朝她看过来。
两人的视线穿越人群,在半空中猛然撞在了一起。

第4章 缱绻
盯着人看被正主抓了个正着,程方秋多多少少有些尴尬,尤其是他的眼神太过有气势,逼得人更加心虚,控制不住地想要逃避。
可是刚挪开视线,脑海中就浮现出了昨天晚上在心中确定的计划。
想到这儿,程方秋又朝着他看了过去,与方才的羞赧不同,这次她那双娇艳桃花眼大胆又热烈地直勾勾望着他,眸中渐渐弥漫出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
小女孩的心思似乎昭然若揭。
对上这样的目光,周应淮先是一愣,这不是他第一次接收到来自异性充满好感的注视,以往都能平淡处理,甚至视而不见,可这次或许是她的眼神太过直白,完全没有其他女孩的矜持和内敛,他居然有些无措地率先躲开了。
贴在裤缝的指尖小幅度地摩挲了一下布料的纹理,深吸一口气,整理好情绪后用余光再次瞥向她时,那处已经没了她的身影。
心头弥漫上一丝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口气的感觉,他眼睫微垂,暗道她原来是萍乐村的村民。
这边的程方秋原本正盯着周应淮看得起劲,结果就被丁夕梅给拉走了。
离开前她特意又瞥了一眼周应淮,唇角轻轻往上勾起,这个年代含蓄的女孩子太多,他估计也见了不少,她要是想在他心中占据一席之地,最好是反其道而行之。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
“你爹问了大队长,今天他还是要跟着救援队挖路,没时间回来吃饭,咱们中午就自己在家吃了,再给他送饭就行。”丁夕梅看着不远处去集合的程保宽念叨了几句。
程方秋收回思绪,顺着丁夕梅的视线往那边看过去,基本上村中得力的劳动力都在那边了。
前段时间一连下了一个多星期的暴雨,导致附近多处出现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交通堵塞,甚至还埋了十几户人家,眼见事态严重,上头便就近调了部队前来援助。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机械和卡车来帮忙清理道路,顺便加固一下山体,铺设防护网。
而周应淮目前是省机械厂的高级技术员,他负责这次救援行动的机械调动和维修,暂时跟同事就近住在萍乐村,和军人以及村民们一起配合着工作。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他们还要在这里待一个多月,时间紧促,要是到时候还没拿下他,那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开始点名了,娘就先走了。”
母女两人分开,程方秋循着记忆找到一个队伍,跟领头的大娘报到,等人齐了之后,几个人就浩浩荡荡地往村外走去,他们这一队是负责割猪草的,得往村子的水塘边走。
不同于昨天落水的那条大河,水塘面积较小,但由于那段时间的大雨,水位涨高了很多,周围还有些稀泥未干,看上去脏兮兮的,都没地方下脚。
岸边的猪草茂盛,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条蛇或者其他恶心的生物。
最令人受不了的是周围还有很多小虫子在飞,咬上一口要痒很久,还会在皮肤上留下红疙瘩,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消不了。
程方秋眼前一黑,眉头皱起后就没松开过。
“你去那边,你去这儿……晚饭前都得割完,不然扣工分!”大娘安排好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后,大家就四散开来了。
程方秋拿着镰刀和背篓走到自己的位置上,找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地方落脚,环顾了一圈四周,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敢相信这么一大片猪草都要留给她一个人割完。
“程方秋不要偷懒,赶紧干活。”大娘的大嗓门从不远处传来,吓得程方秋一个激灵,连忙应好,然后弯下腰用镰刀去割草,她小心翼翼地动作,害怕一个不小心会割到手。
幸好今天穿了长袖长裤,不然别说干活了,就光是被虫子咬都能让她崩溃。
这么一干就是两三个小时,临近中午,程方秋已经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只是跟其他人比还是落后了一大截。
天气炎热,她早就累得大汗淋漓,呼吸也急促起来。
看着还剩下一大半没割的猪草,心顿时凉了半截,在心中不断盼望着午饭时间的到来,不知道是不是祈祷起了作用,没多久大娘就大声叫大家集合回村吃饭了。
程方秋有气无力地走在队伍最后面,等好不容易到了家,就直接瘫坐在了椅子上。
丁夕梅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她这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不由心疼道:“去床上躺着歇会儿吧,等会儿娘做好饭了叫你,吃完再继续睡,你爹那边我给他送饭去。”
闻言,程方秋摇了摇头,刚要开口,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问道:“救援队的所有人都在那里吃饭吗?”
“对啊,这段时间忙着赶进度,他们中午都在那里吃,吃完继续干。”说到这儿,丁夕梅叹了口气,这把人当牛马使的日子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这么热的天气,要不是能额外多拿一些工分,谁愿意干这份遭罪的活计?
听见丁夕梅的话,程方秋眼珠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她正愁没有机会去接触周应淮呢,这真是打了瞌睡就来枕头。
“娘,我去送吧,你又要做饭又要送饭,太累了。”
从闺女口中听到这么贴心的话,丁夕梅眸中闪过一丝感动,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脸色不好,估计是热到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我没事!我可以的。”程方秋打断了丁夕梅的话头,将人推向厨房,她则是往房间里走,“我换套凉快的衣服就好了。”
“这孩子……”丁夕梅笑着摇了摇头,撸起袖子开始生火做饭。
程方秋原本想好好打扮一番,结果打开装衣服的木箱一看却傻了眼,她咋就忘了这个年代既朴素又落后,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格外单一普通,农村女生要是能有件碎花料子做的衣裳都算是十分不错的了。
翻来翻去,也就一件素白色的衬衫能勉强入了眼,这还是当初原主考上县里高中缠着丁夕梅买的。
条件有限,没有化妆品也没有护肤品,好在足够天生丽质,程方秋把野生乱舞的眉毛修了一下轮廓,然后洗了把脸,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了擦,又抹了些肥皂水在脖颈和耳后,确保身上没有汗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味后,才换上衬衫。
长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一侧胸前,扯散颊边些许碎发,对着小镜子看了两三遍,确保没问题,才稍微满意地走出房门。
丁夕梅把三人的午饭准备好,一抬头就瞧见了程方秋焕然一新的装扮,眸光不禁亮了亮,她本就长得出色,稍稍穿得周正些,整个人就像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挪不开眼睛。
想到前几天隔壁大婶向她提的那件事,丁夕梅阖上眼睫,或许是该给秋秋相看人家了。
两人先吃过饭后,程方秋就小心翼翼地接过装饭的袋子,大步出了院子。
程保宽他们工作的地方在村外,要顺着大道往外走一段距离才能到,刚走到一半,程方秋就有些后悔了,这么大的太阳,还没等走到地方,她精心处理过的头发和香味都快被汗水给破坏了。
等好不容易看到了攒动的人头,她才重重松了口气,转身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才继续朝着前方走去,还没走到呢,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顿时所有人都朝着她看了过来。
“程二叔,方秋妹子来给你送饭来了。”
程保宽在程家排行老二,年轻一辈都称呼他一句程二叔。
被泥土和石块充斥的地界脏乱不堪,挖掘机和卡车正在作业,在这儿干活的人本来就多,再加上送饭的家属,声音格外嘈杂,可小伙这一嗓子喊得无比大声洪亮,其中还隐隐有些激动,想听不见都难。
众人循声望去,就瞧见马路边上站着一道亭亭玉立的白色身影,她一只手挡在头顶,遮住刺眼的阳光,就算隔得较远,也能看出她妙曼的身姿。
或许是找到了她想找的人,她放下手一步步笑着朝前走,阳光落在她精致美艳的五官上,美得不可方物,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挖掘机驾驶座上的男人盯着慢慢向自己靠近的女孩,心跳莫名漏掉一拍,鬼使神差地按下暂停键,然后从位子上起身,手抓着门框,踩着踏板往下跳,半人高的高度,他长腿一迈,轻轻松松就落了地。
正在旁边吃饭的赵志高原本还在盯着美女同志看,在听到身旁传来的动静时惊了一瞬,扭过头,见是周应淮,不免讶然道:“淮哥你咋下来了?”
不是说好为了赶进度,白天尽量不停工吗?他这还没吃完饭呢,淮哥怎么就来接班了?
“有人找我。”
话音落下,周应淮正准备迎上去的时候,就见那道窈窕身影停在了一位中年男人面前,两人有说有笑地往一处空地走去。
见状,他的脚步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往前走也不是,不往前走也不是,到最后不由为自己的荒谬念头感到可笑。
“谁找你啊?”赵志高不明所以,顺着周应淮的视线往前看去,却只能看见杂乱的人群,除此之外,什么也没看见。
周应淮抿唇不答,瞥了一眼赵志高还剩下一多半的饭盒,冷声道:“赶紧吃。”

“哦。”
赵志高有些莫名其妙地瞅了周应淮一眼,赶紧吃了两大口,咀嚼着嘴里食物的同时,目光却不由自主地朝着前方望去,见人不见了,惊得差点儿从地上跳起来,好在视线一扫又看到了人,这才松了口气。
盯着看了一会儿后,忍不住感叹道:“要是我也有这么漂亮的媳妇儿给送饭就好了,干活都有劲!”
周应淮不用问,都知道他说的是谁,听到这话,他看向那张笑颜如花的脸,莫名烦躁地皱起眉头,语气难掩震惊地拔高:“他们是夫妻?”
年纪是不是差的有点儿大了?而且她怎么看都不像是已经结婚了的样子。
“不是,你想哪儿去了,人家是父女,你没听到刚才那人喊的话?”赵志高偷偷冲着周应淮翻了一个白眼,然后又把那话重复了一遍。
父女?她是来给自己父亲送饭的?
他还真没听到那人喊的那句话,挖掘机发出的声音太大,坐在驾驶座对于外面的声音是完全听不清的,不然也不至于闹了个大乌龙。
说不清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洞悉真相的心情愉悦,总之周应淮的唇角缓缓往上勾起了一个弧度,但很快又压了下去,冷冷瞥向赵志高:“你表达有问题,下次注意。”
“那我总不能说我也想要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儿给我送饭吧?”赵志高撇了撇嘴,有些委屈,他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当爹的想法。
周应淮沉默两秒,没再说话,顺势在赵志高身边坐下来,打开旁边的铁饭盒大口吃起来,目光却控制不住地跟其他男人一样时不时地掠过一处地方。
他在看程方秋的时候,程方秋也在暗暗找寻着他的身影,可是这里人太多,年轻小伙子更是数不胜数,她找了老半天才在挖掘机旁边的小土堆上看见他。
或许是天气炎热的缘故,男人今天早上穿的那件靛蓝色褂子不翼而飞,身上现在只留下了一件黑色工字背心,这让他的肌肉全都暴露在外面,汗水顺着皮肤肌理流淌,多了几分糙野不羁。
刚看过去没几秒,两人的视线就撞在了一起,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他十分敏锐的缘故,程方秋发现只要自己盯着他看,都能被抓包。
程方秋心虚地挽了挽耳边的碎发,冲他露出一个浅浅微笑。
还没等她多冲着周应淮送送秋波,眼前就倏然落下一大片阴影,程方秋懵愣地抬起头,就对上了一张大笑脸,她在脑海中搜寻了许久才找到他的名字。
原主长得漂亮,身材也是顶顶好,胸是胸,腰是腰,屁股是屁股,可以说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一个比她更水灵标志的姑娘了,她的芳名传得人尽皆知,年轻后生当中很少有不喜欢她的。
像是这样抓紧机会献殷勤的男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都想在美人跟前留个好印象,等到了婚嫁年龄能比其他人多个胜算。
要是能娶到程方秋,多有面子!多有福气!这辈子的脊梁骨都能挺直,其他男人肯定羡慕得牙都要咬碎!
对方见她看过来,晒得黝黑的颊边缓缓爬上一缕可疑的薄红。
“方秋妹子,我娘送来的大西瓜,太多了我吃不完,给你和程二叔送两块。”
这时候,程方秋才注意到他的大手上还捧着两块红澄澄的西瓜,西瓜是在井水里泡过的,到现在还有股凉气传过来,大夏天配上冰西瓜,这对任何人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可无功不受禄,程家跟他们家八竿子都打不着,当着众目睽睽之下收下这西瓜,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流言蜚语传出来呢,而且周应淮就在不远处看着,她收下别的男人的东西是怎么一回事!
程方秋抿了抿唇,最后不舍地看了一眼西瓜,狠心咬牙拒绝道:“建平哥不用了,你留着下午吃吧。”
“没事,我家里还有,你吃吧,这么热的天气,我看你都热得流汗了。”见她不收,李健平有些急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很甜的。”
再甜,她也不能收啊!
“谢谢你的好意,但我这段时间不能吃冷的。”情急之下,程方秋为难地皱了皱眉头,掩盖性地捂了一下肚子。
见状,李健平隐隐约约明白过来了,顿时一张脸臊得绯红,支支吾吾半天,才将西瓜塞到程保宽手里,“那程二叔一个人吃吧,我还要干活就先走了。”
“我不喜欢吃这些,你自己拿回去吃吧。”程保宽冷哼一声,态度对比李健平的热情就显得十分平淡了。
真是笑话,有人当着他的面“拐”他的宝贝闺女,他没有当场把人骂走就算脾气好了!要是想要他笑脸相迎,呵呵,简直是白日做梦。
李健平碰了一鼻子灰,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是也没有气馁,跟父女两人打过招呼后,就走了。
“这些臭小子油腔滑调的,秋秋你可别上当。”程保宽语重心长地叮嘱程方秋。
程方秋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才不傻呢。”
相反,她精明又自私,现在想油腔滑调骗走别人家的优秀儿子。
想到这儿,程方秋的视线重新看向挖掘机的方向,眼珠子转了转,装作一脸好奇地开口道:“爹,那是干什么的?”
听见程方秋的问话,程保宽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看到了那个长得张牙舞爪的大家伙,常年待在乡下,很多人都没有见过挖掘机,程保宽都是这次参与修路工作才知道这是做什么的。
好不容易能在女儿面前卖弄一下“学识”,他当即挺直了脊背,将从别人那儿听来的话一股脑都说了出来,“这个叫挖掘机,前面的大铲子是用来挖土的,人要挖一天,它三两下就挖好了。”
“这么神奇?”程方秋装作一脸惊讶,然后试探性地问道:“我能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见闺女感兴趣,程保宽快速把饭吃完,把碗重新用袋子装好后,领着程方秋就往挖掘机的方向走。
两人所到之处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尤其是那些刚吃完饭的年轻后生,一个个的也不休息了,纷纷拿起工具开始了工作,都想让美人能注意到自己的勤奋和强壮。
能被选来修路的都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劳动力,一时间各种各样的肌肉在眼前不停晃悠,瞧起来确实赏心悦目,就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汗味,鼻子遭罪的很。
程方秋不动声色地放缓呼吸,用手掩了下口鼻,等到了挖掘机附近,才稍微好一点儿,这边相对而言人会少一些,而且大部分人都是省城来的技术员以及军人,大家吃饭和休息都十分有秩序,显得这里像是净土。
“小赵同志,我女儿说想看看挖掘机,我带她过来看一会儿就走。”
在这里面程保宽就只认识赵志高,后者性格活泼开朗,没有其他技术员的心高气傲,所以村里很多人都愿意跟他打交道。
刚吃完饭的赵志高远远看到他们过来,就放下了饭碗,听到程保宽跟自己说话,眼前一亮,连忙从地上站起来,这一动作差点儿撞上程方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干笑两声:“抱歉。”
“没事。”程方秋也往旁边走了一步,衣角刚好擦过某人的手臂,两人之间的距离倏然拉近,只要她再往他的方向靠近些,就能轻易进到他的怀中。
周应淮余光扫向身侧的那抹白色,动了动胳膊,远离了那片惹人躁动的布料。
“这种挖掘机全省就那么几台,要不我给你们介绍介绍?”涉及到专业领域,赵志高显得有些兴奋,指着庞然大物主动提议道。
“真的吗?”程方秋先是惊讶一笑,然后又十分为难地压低声音道:“还是算了吧,这会耽误你们工作吧?我随便看看就行了,反正我什么都不懂。”
话音落下,她漂亮的小脸上浮现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失落。
“没事,就几分钟的事情,耽误不了什么。”赵志高哪见过这种手段,招架不住地急忙摆手,又后知后觉想起自己的领导还在旁边坐着呢,当即有些心虚地将视线投向一旁的周应淮。
后者眼皮一掀,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程方秋,又瞪了赵志高一眼,大家都吃完饭开始干活了,就他还悠哉游哉地给人姑娘当解说员,这不是纯属瞎胡闹吗?
刚要开口拒绝,哪曾想赵志高会错了意,咧开嘴笑道:“我们淮哥来给你们介绍吧,他是我们厂技术最好的技术员,比我专业,而且本来就该他休息了,我在上面操作,你能看得更直观。”
“那可太好了,谢谢小赵同志,谢谢……。”从失落到满怀欣喜,少女的眸中充满星光,只是感激的话语到了最后却突然卡了壳,迟疑两秒,还是跟赵志高一样,喊出了“淮哥”二字。
本来普普通通的一个称呼,从她嘴里喊出来却平白变了一个味道,她的嗓音娇气软糯,放轻一些就像极了撒娇,任谁也不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周应淮撑在膝盖上的手蜷缩了一下,莫名觉得耳朵有些痒。

“谢谢周同志。”
程保宽早就听说过周应淮的大名,年纪轻轻就成了技术员里面的领军人物,专业能力方面自然是没话说,能让他亲自讲解,让程方秋长长见识,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刚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远处就有人叫了他的名字,程保宽回头,发现是在一起干活的工友,便扭头对着程方秋简单交代了几句。
“爹去干活了,你等会儿回家的时候注意安全。”
“好。”
等赵志高上了挖掘机后,转眼间原地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人,一时之间没人开口,气氛开始陷入诡异的沉默当中。
程方秋眨了眨眼睫,抬起下巴,露出一张楚楚可人的脸,微微扯动唇角便是如画一般的娇艳欲滴,她率先打破寂静喊了他的名字,“淮哥。”
轻巧的两个字砸在耳边,让周应淮再也没有办法保持镇定,他站起身,轻咳一声后才开口道:“想了解什么?”
高大的身影站在面前,瞬间就将她衬得娇小了起来。
程方秋将手背在身后,修长的手指搅在一起,好似十分紧张和拘束,迟疑了半天,缓缓道:“我也不懂,你随便跟我说说就行,我什么都想听。”
说完,停顿两秒,盯着他的眸子补充了一句:“多说一些,就更好了。”
她的小动作被周应淮全然收进眼底,指腹互相摩挲两下,脑海中反复回荡着她最后说的那句话,莫名觉得有些意味深长。
像是她想要和他多待一会儿而故意强调的说辞。
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周应淮自己狠狠唾弃了一番,何时他也变得如此轻浮自恋了,说起来,两人满打满算见过的面也不超过三次,他又不是天神下凡,何德何能让人家女孩如此惦念?
望着她清澈动人的桃花眼,周应淮默默挪开了视线,耳尖因为心虚而染上一丝薄红,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心态后方才指着开始工作起来的庞然大物进行解说。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声音磁性清润,挖掘机产生的杂音太大,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尾调上扬,自带一股缱绻味道,好听到让人心醉。
说到专业性的词句,周应淮的表情格外认真,从程方秋这个角度望过去,瞧见的便是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他就像是在跟下属开会一样,全程一丝不苟,没有半分松懈和玩笑。
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热爱。
相对而言,程方秋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了,他说的那些话她只听进去了一半,本来她是打算好好听的,以便以后两人能更有共同话题,可是耐不住他那张脸,那副嗓子生得太过惑人!
就算再想专注,也改变不了注意力被勾走的结局。
她的心不在焉太过明显,周应淮收了话头,扭头朝着她看过去,后者缩了缩脖子,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被他瞧得慢慢浮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
明明提出对挖掘机感兴趣的人是她,不好好听的人也是她,但是偏偏他就对她生不出气来。
周应淮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已经讲完了。”
言外之意,便是你可以走了。
但是程方秋却没有挪动脚步,她抿了抿唇,脸上闪过一丝犹豫,然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深吸一口气,“上次的事,我一直想跟你当面再说一声谢谢。”
“不用……”周应淮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他的话,郑重开口:“太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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