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反派爹by神仙老虎
神仙老虎  发于: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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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儿子懂事的模样儿,周二郎上前掏出帕子给擦了擦小眼泪儿,“瞧给我们委屈的,哭得像只小花猫似的。”
“喵——”
周锦钰把两只小手勾着放到头顶上,学了声小猫叫,道:“爹从来没有这般训过钰哥儿,以后爹可不可以轻点儿训,钰哥儿都傻了。”
孩子的睫毛因为哭过,湿漉漉地粘连着,眼眼睛也像小兔子似的红了,无辜地请求着。
周二郎心疼,伸手轻揽过孩子,安慰地轻抚着儿子的后背,“对不起钰哥儿,是爹太心急了,不该那样说你。”
周锦钰声音闷闷地“不是世界上所有人都像爹这般聪明,学什么都一学就会,钰哥儿已经比很多人都强了。”
“是的,我们钰哥儿已经很棒了。”
“爹,我就是还没有找到学古琴的诀窍,以后会好的。”
周二郎知道自己操之过急对孩子太过严厉了,但结果是好的,果然是玉不琢不成器,偶尔严厉一些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儿。
周二郎不知道周锦钰内心的真实想法,周锦钰一向的乖巧表现迷惑了他,以致于周锦钰完全确信他爹对他的爱,彻底解开前世心结展现出叛逆的一面时,让他措手不及。
儿时多省心,长大了就有多费心。
没有一个孩子会完全顺着父母的意愿成长,你欠他的债早晚都要还。
从琴房出来,二郎带儿子重新洗了手脸,小孩儿皮肤嫩,哭得眼周有点儿红,周二郎用松软的干毛巾给擦了,又担心带孩子出去时被风皴着,给小脸儿和眼周涂抹了些润肤的膏子。
爷儿俩又换上外出的衣裳,准备妥当,唤胡安套了马车。
安京城里东市最为热闹,尤其是过年前,这里更是车水马龙,除了当街的各种杂货铺子,还有很多流动的小商小贩在此聚集,花市,鸟市,以及古玩字画市场也俱都在此聚集。
周锦钰喜欢小动物,周二郎不让他养猫,他想养一只小鹦鹉,贺景胜就有一只,他也想有一只,馋得慌。
人家徐坤不但有自己的鹦鹉,还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獒犬呢。
周锦钰搂了周二郎的脖颈,撒娇“爹,你可以给我买一只鹦鹉吗,我想要。”
“喜欢这个?”
“喜欢,钰哥儿想要一只,挂在廊子上,没事儿就可以逗着它玩儿,听说那聪明的鹦鹉可以学会背很多古诗呢,我不教它古诗,我就教他说——“周锦钰呵呵一笑,“我就教它说,老爷天下第一聪明人,少爷天下第二。”
周二郎就笑,“钰哥儿今天嘴巴抹了蜜糖吗?”
周锦钰拉着他一只胳膊撒娇,“爹,你让我养一只吧,好不好?”
周二郎抬手捏了捏儿子的小脸蛋儿,“想要养只鸟儿还不容易,爹带你去鸟市,咱们选最好的。”
这鹦鹉的活动范围非常小,就呆在笼子里,不像猫狗那般到处乱蹿,儿子既然喜欢,买就是了。
“谢谢爹。”周锦钰眉开眼笑。
这东市里又分富贵区和平民区。
挨着东边城门的区域是平民喜欢出没的地方,因为东边城门又称“贫门”专供贩夫走卒和小商小贩走。
早上天还不亮,城外的小商贩们就在城门外等着排队了,等到城门一开,蜂涌入城,在东市一片开阔的大场地里占上摊位,摆上各种生活杂货开卖。
东市的最西头就是富人区了,不论是花鸟市场还是古玩市场都不可能是饭都吃不饱的老百姓消遣得起的。
人多,周二郎抱着周锦钰,在周锦钰看不到的地方,两名便衣护卫紧紧跟随在父子俩身后。
周二郎抱着儿子往鸟市里走,不成想竟然碰上前些日子才被贬为庶人的刘永年。
因为他替礼部尚书冯明恩担下了所有罪责,能保住他一条命已经是周二郎手眼通天了,断不可能还保住他的官位。
他现在的身份可以说极为尴尬,冯明恩知道对不起他,但为了避嫌,以后肯定不能和他牵扯,否则很容易被政敌抓住把柄。
知道对不起他,心里又对他怀有愧疚,这种情绪很复杂,一不小心感恩就变成眼不见心不烦。
刘永年是个明白人儿,不在人家跟前添堵,收了对方一些补偿性质的银两,从此互相敬而远之,不给人添麻烦。
不过虽然话是如此说,他心里不可能一点儿怨恨也没有,做人要厚道,对方给的那点儿补偿费未免太过寒碜人。
其实他还真冤枉冯明恩了。
好歹冯明恩也是官居礼部尚书,且还是皇帝信任的人,到了他这个位置,格局不至于如此之小,他若真是蝇营狗苟之辈也混不到今天。
但坏就坏在他有个贪图小便宜的不靠谱继室夫人。
林氏不满丈夫给一个被扒官撤职的无用之人这么大一笔银子,偷偷扣下了一半儿还多。
所以说历来世家大族,不但非常讲就门第相配,更是强调娶妻当娶贤。
一个不称职的当家主母甚至可能毁了一个家族。
那些世家不喜欢兰姐儿这样的出身和条件亦不仅仅是天生的优越感,是有客观原因的。
也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周二郎才最终决定给兰姐儿招赘。
他今日前来鸟市,是因为前些日子他的夫人为了救他出诏狱,真是拼了尽了所有,不光把自己的嫁妆变卖了,就连她最心爱的画眉鸟儿也变卖了。
这只画眉鸟陪伴了夫人快十年了,花多少钱,他也得给赎回来。

“见过周大人。”
刘永年一身简朴的青衣打扮,戴了顶鸦青色毛毡帽,快走几步上前,拱手一礼。
周二郎弯腰把儿子放下来,浅笑,“有些日子没见,刘兄身上的伤好些了吧。”
“托大人的福,现下已经好多了,大人这是要带孩子去鸟市么?”
“正是,小儿想要养只鸟儿,陪着过来看看——钰哥儿,这位是你刘伯伯,爹的好友。”
“锦钰见过刘伯伯,问刘伯伯好。”
周锦钰落落大方,上前礼貌见礼。
刘永年如今是落魄之身,处处受人挤兑白眼,虽说他心里很明白落魄凤凰不如鸡,捧高踩低乃人之常情,不必介怀。
可到底养尊处优这么些年,心理落差是有的。
现下听周二郎称呼他为“刘兄”,他身边那位粉雕玉琢的金贵小少爷亦是礼貌有加,毫无敷衍看不起之意,心里感慨万千。
对方虽是以平等之礼相待,刘永年却是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现在什么身份地位,忙向前跨出一步,俯身虚抬了周锦钰的胳膊一把,讶道:“都道周大人惊才风逸,今日一见小少爷,方知道何为矫矫不群仙露明珠,周兄当真是好福气。”
周二郎自然知道对方有恭维客气的意思在里面,但听到对方对儿子如此盛赞,仍忍不住微弯了唇角,谦虚道,“刘兄太过抬爱,小儿不过中人以上,何以担此谬赞。”
“诶——,周兄此言差矣,刘某的脾气你知道,向来实话实说,有一说一。”
周二郎呵呵一笑,牵了儿子的手,一指前边儿门楼,道:“我观刘兄可也是要前去这鸟市一逛?”
刘永年:“正是。”
“那还真是巧了,走吧,一块儿去看看。”周二郎说着话往前走。
刘永年跟在周二郎后面,走在前面不好,走在太后面也不好,保持半个身位的距离,既显得恭敬,又方便对方随时问话。
刘永年是懂为官之道的。
东市的鸟市是全安京城最大的鸟市,全京城的爱鸟人士都喜欢到这儿来淘好货,这里鸽子画眉百灵鸟,八哥儿鹞鹰黄雀儿,种类繁多。
进入到鸟市,好家伙,人还真多,入目的是各式各样的鸟笼子,或挂于树下,或提在手中,各类鸟鸣声此起彼伏。
周锦钰好奇地左顾右盼。
刘永年一瞅对面父子俩来鸟市这反应,就知道对方不是真正的盘鸟之人,不懂这里面的道道,他笑着开口:“大人想要选一只什么样的鸟儿?刘某对此一道略通皮毛或能帮大人做个参考。”
周二郎:“刘兄可有推荐?”
刘永年一笑,“花市里鸟的种类繁多各有优缺点,大人若是选择鸣叫类的养,当选四大鸣鸟之首——百灵鸟,此鸟聪明,能歌善舞,可模仿各类飞鸟虫兽的叫声。”
“可学乳燕呢喃,可学喜鹊报喜,可学鹰啸蝉鸣,亦可学犬吠猫叫等,其扇翅起舞时,仿若蝴蝶振翅元宝开,极为赏心悦目。”
“大人将其挂于廊前屋下,听其鸣赏其舞,不失为一件人间乐事。”
周锦钰大眼睛忽闪着,被刘永年这么一说,他又有点儿对这百灵鸟心动了,难以想象一只鸟儿学猫叫会是个什么可爱呆萌样子。
就听周二郎道:“刘兄如此一说,这百灵鸟着实不错,不知刘兄对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可有研究?”
“大人,若说这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在下比较推崇鹩哥儿,聪明,与人亲近,懂察言观色,亦喜欢模仿人的语言动作,逗弄起来常叫人忍俊不禁,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长相憨了些,观赏性不如鹦鹉类。”
语毕,刘永年呵呵一笑,道:“百闻不如一见,凡事还要讲个眼缘,不若在下陪同大人和小公子一起前面瞧瞧?”
“甚好,刘兄请。”
“大人请,随在下这边来。”
说着话,刘永年在一灰袍中年男子面前停下脚步,拎起笼子端详片刻,道:“好鸟!不过精神状态不太好,这是一只病鸟儿。”
灰袍男子点点头,“兄台既是行家,在下亦不隐瞒,此百灵鸟通眉玉嘴、虎头狮身,扇翅抱台十八贯口,乃本人平生所见最好,没有之一,但凡是真正爱鸟之人得此极品,绝无出售可能。”
微微叹了口气,“银钱上在下不在乎,来此是想为它谋一条生路,看是否有同好者能将它养活。”
“十八贯口?!”刘永年惊讶了,“十三花口已经是极为难得,竟然会十八套?”
“正是。”
刘永年摇头叹息,“伤亡率最高的起尖,此鸟年龄又尚幼,不好治。”
“爹,我就要它。”
一直安安静静站在父亲身侧的周锦钰突然开口。
灰袍男子循声低头,见是一锦衣华服的小孩儿,心中不喜。
小孩子养鸟儿那就是拿来玩儿的,哪懂爱护之道,这只百灵若真交到他手上,活不过七天。
只不过对方父子一看就是权贵之人,不是自己可以得罪,灰袍人一拱手道:“小少爷抬爱此鸟,是它的福气,只不过这是一只病鸟儿,怕是少爷买回去还没玩儿几下就死掉了,岂不扫兴?不若少爷去看看那边的鹦鹉,个顶儿个的漂亮,小少爷带出去也有面子不是?”
周锦钰抬头看他,“既是鸟中极品,又说但凡爱鸟之人绝不出售,可见此鸟不是你买来之物,定是你从小精心调教喂养长大。”
话音一转,“能识鸟,且培养成世所罕见的极品鸟儿,可见你自己就是养鸟高手,养鸟的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圈儿内出了如此极品,但凡是此道中人都不会袖手旁观,可这只鸟儿明显已经病了一段时间,可见你已经想尽了办法,却依旧无能为力。”
“既是如此,与其你看着它一日日萎靡死去伤心欲绝,不若卖给我。”
周锦钰抿了抿唇,“至少你不用亲眼看着它死。”
灰袍人:“……”
刘永年:“!!!!”
周二郎:子肖父。
周锦钰黑亮的眼珠子扑闪着怜爱,“可以让我摸摸它吗?”
灰袍人被小孩儿一番话说得还有点儿缓不过劲儿来,下意识听从周锦钰的指令,打开了鸟笼。
周锦钰伸手去抱那鸟,小百灵或许是天生与人亲近通人性,或许是已经没有了力气挥动翅膀蹦跳,竟然没有动,乖巧地被周锦钰捧在手里,歪着头儿,小黑眼珠子对上周锦钰的大黑眼珠子。
周锦钰轻轻摸了摸小百灵的头,对灰袍人道:“你看,它让我抱,让我摸,可见我是它的有缘人,老板可以割爱吗?”
刘永年趁机说道:“兄台,我们小公子心地良善,怜惜这只鸟儿,定会想办法尽力救治它,留在兄台手里必死无疑,不若交给我们,或可有条生路。”
灰袍人亦看出周锦钰是良善的小孩儿,非那些打猫逗狗的熊孩子,再加上对方一看就身份高贵,说不定人家人脉广,真有办法给治呢。
最主要周锦钰那句“至少你不用亲眼看着它死”实在是戳他心窝子上了。
狠心一咬牙——卖了!
得了想要的东西,周锦钰眉开眼笑。
周二郎不认为儿子能养活这只百灵,怕万一这鸟儿撑不几天就死了让孩子伤心,想要再给儿子寻摸个活泼的。
他觉得刘永年刚才说那鹩哥就不错,开口道:“刘兄果然是懂这一行的人,不若再帮着小儿选个会说话的鹩哥儿或是鹦鹉?”
“大人太客气了,会说话的都在这边儿,请。”
父子俩跟随刘永年在鸟市里转了一阵,周锦钰选中了一只鹩哥儿。
呆头呆脑有点儿笨,一窝儿出来的兄弟们都会五言七绝了,它就只会骂骂咧咧几句鸟语。
为什么说它骂骂咧咧呢?
周锦钰猜测的。
它那满脸不服一身不屑的气质在鸟群中格外显眼。
就见它瞪着绿豆小眼儿,梗着小脖儿,冲着周围学人说话的同类们一顿疯狂输出,怼天怼地那劲儿太好笑了。
把鸟语翻译成人话大概就是:“不就是学会了门外语吗?显摆什么呢,老子那是不爱学!不爱学!”
学说人话是作为一只鹩哥儿的基本素养,虽然它没有,但这货会做鸟儿啊,粘人的功夫一流。
一会儿跳到养鸟人的手上蹭手心,一会儿又跳到养鸟人的肩膀上用嘴巴帮主人梳理毛发,可爱得不行。
那养鸟人显然也是喜欢这小家伙的,不时投喂几粒鸟食。
周锦钰想要。
这位养鸟人也是个行家高手,但和灰袍人爱鸟成痴不同,他培养出好鸟儿就是为了卖个好价钱用来养家糊口。
给钱就卖,越多越好。
鹩哥儿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不会说话的就更不值钱,有小少爷看上这憨货,竟还给了一两银子,自是求之不得。
卖鸟人把鸟笼子拎起来,笑呵呵调侃道:“小黑呀,你这鸟命忒好,以后跟着小主人吃香喝辣的,鸟生无忧了。”
“无忧!无忧!”小鹩哥儿出其不意突然就开了金口。
惊得卖鸟人差点儿把鸟笼子给扔了,这惊喜来得忒不是时候,你个傻憨憨,早不开口,晚不开口,老子给人开价了,你来这一出儿?
周锦钰却是咯咯笑了起来,周二郎也忍俊不禁,直接赏了卖鸟人五两银子。
“谢谢爷的赏,无忧无忧,我这鸟儿莫不是学去了我家老头子几分看相的本事,老爷和少爷天庭饱满,一看就是大富大贵有大运气之人,不是无忧是什么?”
卖鸟人极会说吉利话儿。
周二郎自然是不信这一套,但听着总是叫人心情开怀的,道:“我观你养鸟卖鸟是喜好,更是为了糊口,可有兴趣到我府上做个差事,顺便帮我儿照顾这两只鸟儿?”
刘永年低声道:“这位乃是翰林大学士兼户部侍郎兼锦衣卫指挥兼御史台兼太子少师周大人。”
卖鸟人被这一连串儿的大官头衔直接砸晕了,幸福地晕了,双膝一弯就要磕头,刘永年托住他,道:“大人低调,不喜张扬。”
卖鸟儿人也是个机灵的,可不的,大庭广众他给周大人咣咣磕头,那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大人倚强凌弱呢,忙一抱拳,身子九十度弯下,“小的祖坟上定是冒了火才让小的有机会得了大人的赏识,刘三儿愿意。”
他养的都是些不值钱的鸟儿,那些值钱的他不敢养,主要是没钱交学费,哪个养鸟人不得养死几只才能得出点儿经验来,他那敢拿着名贵的鸟儿练手,养死一个就可能赔的倾家荡产。
上有老下有下的,求一个安稳才是正经。
如今得了如此大一个人物的赏识,先不说这月钱有多少,入了府就是那见识也跟一般人不一样了,若真能干出个样儿来,说不得能庇佑子孙。
在刘三儿千恩万谢的目送中,一行三人离开。
刘永年还要去找他那画眉鸟儿的买主,与周二郎父子告辞,看了一眼父子俩手上的鸟笼道,“这两只鸟儿遇到了小少爷,好福气。”
周二郎抿唇一笑,“是金子总有发光之日,是良禽终会遇识货之人,自古良禽择木而栖,焉知木亦等良禽久已。”
刘永年愕然,缓缓道,“百灵鸟儿的生路几乎已经全被锁死。”
刘永年太清楚自己的处境了,罪臣之身,板儿上钉钉,除非冯明恩倒,断无翻案可能。
冯明恩为了避嫌不能照顾他一二,周凤青亦要为了避嫌不能与他有太多往来,当真是左右无门,此生无望。
周凤青此言何意?

第154章
周二郎即便是扳倒了冯明恩,也断不不会替刘永年翻案,甚至不会容许其他人替他翻案刘永年若是翻了案,岂不是间接证明他的“无能”,调查不清,使人含冤?
不过调查过刘永年的过往经历,又加上刘永年在诏狱中的表现,周二郎又觉此人不能为自己所用着实可惜了。
对上刘永年激动中带着疑惑的目光,周二郎一笑,缓缓开口道:“昔日范蠡弃官从商,刘兄以为如何?”
刘永年惶恐,“大人,刘某何德何能如何敢与范公比肩万分之一?”
周二郎笑而不语,道:“后日找个清净之地,你我小酌两杯。”
周二郎特意在“清净之地”四字上加重了语气。
刘永年意会,郑重地深施一礼,“大人盛情,刘永年多谢大人。”
和聪明人说话省心,一点就透。
刘永年现在的身份不方便与冯明恩多加接触,自是也无法与周二郎太多接触,周二郎这话有两层意思。
其一,像今天这样的事不要有第二次,虽是偶遇,亦应避嫌。
其二,周二郎约他所谈之事不希望第三个人知道。
目送周家父子离开,刘永年原地站了一会儿,用力一握拳,给自己鼓劲儿——刘永年啊,你才刚刚四十,正是当打之年。
马车上,周锦钰正稀罕着那只小鹩哥儿,让其站在了自己的手腕儿上,用食指的指腹一下下来回轻抚着小鹩哥儿的小黑脑袋。
小鹩哥儿舒坦地低下头塌拉着肩膀,收拢起翅膀一动不动,看上去享受惬意得很。
还真如那个刘三儿所说,黏人又不认生。
周锦钰抬头冲周二郎一笑,“爹,不如我们就叫它无忧吧。”
说完又指了指旁边的百灵,道:“这只呢就叫无疾,合起来就是无忧无疾,爹觉得好不好。”
“钰哥儿起得很好,不过咱们玩儿一会儿就可以了,不要总抱着它。”
周锦钰点点头,把无忧放回笼子里。
周二郎用温水浸湿了帕子,把儿子的手拽过来,一根一根给仔细擦干净。
谁知道那鸟爪子有没有在它自己的粪便上踩过,那鸟毛干净不干净,回去后这俩小东西都得让人给彻底收拾干净再给儿子玩儿。
周锦钰对他爹的洁癖无可奈何,由着爹折腾,你要不让他这样擦,他浑身不得劲儿。
从鸟市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临近晌午了,周二郎带周锦钰去太白楼吃饭。
作为这里的常客和大主顾,即便周二郎从未主动表露过身份,酒楼的老板也是手眼灵通,人脉广博之人,对他的身份一清二楚。
老板会做人,只和下面人交待周二郎是酒楼的贵客,万万怠慢不得,更不可得罪,却是没有说周二郎的具体身份,以免下面人压力太大战战兢兢反倒叫人不舒服。
是以,周二郎带着儿子刚一进酒楼,就有热情的伙计上前引领,完全无视太白楼要预约等位的规矩。
“爷和小少爷您这边请,楼上有备好的雅间儿。”
几粒碎银丢进小伙计托着茶壶的托盘儿中,周二郎目不斜视,牵着儿子的手沿着木制楼梯一步步往楼上走。
周二郎身姿挺拔,风仪雅步,周锦钰小人儿一个,个子仅仅到他爹的腰部,亦步亦趋得紧跟在后面十分可爱。
楼里不少人的目光落在爷儿俩身上,窃窃私语。
“好像是最近很有名的那位周大人?”
“兄台如何能确定?”
“看脸。”
“??”
“安京城第一美人周凤青,就连女人都被他比下去。”
刚刚从外面进来的端王听闻此言,扯了扯嘴角儿,目光瞥向正在上楼的爷儿俩,心里一时就更酸。
他身后永远都不可能跟着这么个讨人喜欢的小尾巴了。想到永和帝叫自己断子绝孙,太子竟然想联合自己助他上位,端王冷了眉眼,发出一声冷哼:呵,做那门子的春秋大梦!
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子嗣问题,端王头疼得很。
他甚至想过赶快找到流亡在外的那位皇舅,拉来江湖救急,赶快给弄出个孩子,养在自己名下,好歹身上流着自己的血脉,总比随便抱养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好。
脑子里下意识闪过皇舅的画像,不知怎地,脑子里竟又浮现出周锦钰的模样儿。
端王的表情渐渐凝固住。
他终于知道周锦钰身上的熟悉感从何而来了,这小孩儿长得像他们家人啊,像皇舅,亦有几分像自己啊。
还真是……。
端王摇了摇头,随后上楼。
周二郎带着儿子随着小伙计进了二楼一间名为“听风吟”的雅间儿。
一进屋,只看靠窗位置摆放的桌椅就知道这是酒楼内最好的雅间之一。
太白楼总共就只有三间屋子的窗户是面向下面紫玉河的,坐在窗边吃饭时可以欣赏到紫玉河的美景。
周二郎让儿子坐里边儿靠窗户的位置,自己挨着儿子坐在外侧。
周锦钰嫌披在外面的狐毛小斗篷碍事,伸手要扯开,被周二郎制止,“不着急脱,待会儿吃饭吃暖和了再说。”
周锦钰侧头,“爹,我饿了,今天可不可以吃六只黄金大虾。”
周二郎就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菜单都不看地随口报出几个周锦钰爱吃的菜,叫伙计速去传菜。
屋子里只剩下爷儿俩了,周二郎才道:“钰哥儿忘了爹说的话了吗,再喜欢的东西钰哥儿也要学会有节制,不可放任。”
周锦钰不说话,脸朝向窗外那一侧,托着腮不想搭理周二郎,若是以往,他八成会乖乖听爹的话,爹让吃几个就吃几个,但是今日上午的事让他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突然他就有点儿琢磨过味儿来了。
他发现不能一直都听话,他太乖了,表现太好了,但凡有一丁点儿表现不好的地方就特别明显。
就比如说学琴这件事,周二郎已经习惯了他做什么都好,弹琴弹不好,他就特别难以接受。
长此以往,爹对他的期望值会越来越高,他要优秀到什么程度才是个头儿?
爹的失望值累积到一定程度会不会就不喜欢他了,嫌弃他了?
周锦钰觉得自己应该一点点潜移默化地降低爹对自己的期望值,他应该像徐庚那样,三分坏,七分好,让爹在希望中有失望,失望里又有期待。
他要让爹为自己操心。
首先他想让爹知道自己也是有脾气的,每个人都能发脾气,徐庚会发脾气,贺景胜也会发脾气,姐姐也会,他凭什么不可以。
前世不会,就从这一世开始学。
练琴这种原则性的事肯定不能耍脾气,会真的气到爹,让爹讨厌,那就从吃饭这种小事开始。
周二郎再如何聪明也想象不到儿子内心的真实想法竟然是这样的,小孩子一个阶段一个样儿,他只以为儿子是到了叛逆期,这一段时期过去就好了。
小孩儿咬着嘴唇一言不发,菜上来了也不肯看一眼。
老实说周二郎还真没有多少生气,就觉得儿子的叛逆期原来是这样的啊,这是上午受了委屈,被自己训怕了,忙紧着道歉认错了。
上午那股子气性没出来,这会儿自己不让他吃虾,又给把那股火儿给点着了。
周二郎心里好笑,又觉得儿子气鼓鼓的小模样儿还挺可爱,回头儿应该画下来,等儿子长大了,让他自己看看他小时候发脾气的小样儿。
周二郎剥了虾仁喂给儿子,周锦钰有骨气,紧闭着嘴巴不肯吃。
周二郎说好话哄,“好了,不气了。爹向你妥协,就让我们乖娃今天敞开了吃,吃四只!”
“四只总可以了吧,你瞅今天的虾个头儿有多大,钰哥儿不亏的,来,尝尝,我们钰哥儿可是吃虾的行家,来点评点评今天他们的后厨的水平好不好?”
周锦钰的内心:“……”
怪不得说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爹头一回说了这么多软话来哄自己,周锦钰觉得要给他点儿回应,让爹觉得哄孩子是有效果的,方向是对的,要继续努力。
周锦钰转过头,大眼睛瞪着周二郎,“都说了要吃六只,一只也不能少。”
周二郎:“油爆虾太油腻,六只太多了,钰哥儿吃多了肚子该不舒服,多难受,爹该心疼了。”
周锦钰蛮不讲理,学着姐姐兰姐儿对付凤英的那套强盗逻辑,道:“我不管,我就是要吃六只大虾,我就要你心疼,你不答应,我就一只也不吃,你那么狠心,干脆饿死我算了。”
说顺了嘴,周锦钰发现自己好像还挺有耍赖的天赋,都不用打腹稿的,张口就来。
他边说边偷偷观察周二郎的神色。
周锦钰自以为自己做得很隐蔽,可周二郎是什么人,成日里跟一帮人精斗法猜谜语,还得应付永和帝这个疑心病,他对人的微表情相当之敏感。
儿子偷偷观察他神色,他又如何觉察不出来。
只是觉得儿子这样也很好,以前太乖了太听话了,长大了容易吃亏,这会儿趁着叛逆期这个敏感阶段,得让孩子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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