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铃偷偷打量闻九则表情的时候,发现他也在观察她的表情。
“没事,那么多人不可能都死了,还活着的人应该都搬到附近的基地了,明天再去找找看。”闻九则语气随意说。
接下来他们就是像他说的那样,在周边转悠,想找人问问情况。
转了两天,总算遇到了活人。
是薛铃先发现的,她眼尖地在路边发现了一块被围起来的菜地,打理得非常好,地里没有杂草,一眼就看到辣椒红红的,挂在枝上。
薛铃高兴得直拍闻九则胳膊,让他停车去看那块菜地,想告诉他这里有人生活。
闻九则看到那个菜地,说:“茄子、青菜、辣椒,哟还有黄瓜,我待会儿下去摘点。”
薛铃:“……”
我是这意思吗?这明显有人种的,你就这么去摘吗?
但闻九则已经下车了,还带着枪,直接走进了那座老式乡下平房。
他该不会是去杀人了吧?薛铃脑补了一下待会儿就响起的砰砰枪声,有点紧张地趴在车窗边看。
不一会儿,闻九则和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老人一起出了院子,两人站在院门口比划方向,好像是在问路,气氛竟然还不错?
闻九则问了路,又提出要换点菜,老人家点头答应了,回屋去给了他一个篮子,让他自己去菜地里摘。
提着篮子,闻九则先到车边把薛铃拉下车。
薛铃心虚地看一眼坐在院门口的老人,僵硬走路的同时,隔着袖子用力捏闻九则胳膊。
摘个菜都要她来,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这个老人家年纪这么大,可别被她吓出个好歹。
薛铃紧张地拉拉自己的口罩和帽子。
“别紧张,篮子你拿着。”闻九则笑,把她推进菜园里。
薛铃怒而摘辣椒,决定让他接下来吃辣椒吃到肚子痛。
摘着摘着,她忽然听到屋旁的小平房里有撞击的动静,第一反应是大爷还养了猪,接着她听到了熟悉的丧尸吼声。
薛铃停下采摘的动作,指指传来声音的平房。
闻九则充耳不闻,摘了个茄子放到篮子里,被薛铃拽了两下才抬了抬眼皮,随意说:“我看到了,那房里关了几个丧尸。”
“你好奇可以偷偷去看看。”
薛铃放下篮子,悄悄摸过去看了眼。
本来是乡下放杂物的平房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地上铺着席子,锁着四个丧尸。
一个年纪大点的女性,一对年纪轻点的夫妻,一个小孩子。
想到大爷的年纪,这里关着的应该是他的老婆、儿子儿媳和孙子。
她回到闻九则旁边,蹲在一棵包菜面前发呆。
闻九则摸了一下她的脑袋:“快点摘菜,别偷懒。”
薛铃瞪他一眼,抓着那棵包菜,连根拔起。
问到了路,又用两包盐顺利换到了新鲜的菜,一人一丧尸继续上路。
开着车,闻九则看到薛铃还在回头看,突然说:“这种事很多,基本上都是乡下的人家,家里人都变成丧尸了,就关在家里。他们也不愿意去基地,就在家里住着。”
很多也就这样悄无声息死在了家中。
薛铃戳戳平板,传出一句:“我看大爷家还养了鸡,想应该再换只鸡炖汤喝。”
电子音停顿片刻后又说:“你好多愁善感啊闻九则。”
闻九则无语地笑了一下:“当我没说。”
还不是怕她看了难受。
她以前看幼稚动画片都能哭出来。
距离鞍东市最近的一个基地,是易城基地,这个基地有点保守,门口没有设置交易点,得进城,但是门口有检查人员,不仅要检查车上的人,还要检查携带的东西。
闻九则要去基地里打听消息,就不能带上薛铃。
他把车停在一个比较隐蔽的位置,准备自己去基地一趟。
临走前他不放心地问薛铃:“你不会自己把车开走,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吧?”
薛铃:“你给我提供新思路了……”
闻九则勾着她的脖子:“那你跟我一起去,我不放心。”
薛铃:“门口有检查我怎么进去!”
闻九则:“我们不走正门,想办法爬墙,想进去总有办法。”
薛铃:“不不不放开我!我开玩笑的!”
发誓自己不会生气跑掉后,闻九则这才放过她,背了个包独自进了易城基地。
闻九则走了,薛铃拆了包面膜贴在脸上,又下车打了套八段锦。
总觉得最近活动少了,身体都僵硬不少,关节都不灵活,还是锻炼一下吧。
——虽然这样应该没什么用。
但心理作用也是作用。
离开薛铃的视线,闻九则脸上表情就淡了很多。他在基地门口询问办事人员,基地里有没有寻人的地方,还问了些其他杂七杂八的消息。
易城基地里确实有从前鞍东市的人,但鞍东市那么大,想找一个认识闻漪的人太难了。
他没有在这里打听到任何关于闻漪的消息。
闻九则没有这么简单放弃,易城基地没有,周围还有其他基地。
犟种闻九则在周边跑了一个月,总算听到了一个疑似闻漪的消息。
“你说的这个人我知道,几个月前跟着车队走了,不知道是去了哪里。”
到了这里,线索又断了。
闻漪至少几个月前还活着,但是去了哪里不知道。
此时已经是深秋,天气越来越冷,早上起来,车前盖都覆盖着一层霜。
闻九则大概是这段时间找人找累了,躺在车里懒得起来。
不怕冷的薛铃早早结束睁着眼睛休息的时间,在河边散步一圈,虽然不用呼吸但也努力地呼吸了一阵新鲜空气。
回去车边,车前盖的露水都化了,太阳也升起来有一会儿了,闻九则还躺在车里睡觉,就是换了个侧躺的姿势。
嗨?还睡呢?今天不用干活睡这么久?
薛铃又等了会儿,发现他还没动静,爬上车推了推他。
闻九则身上很热,往常他身上也热乎乎的,但是这个热度,是不是有点不对?
把握不准自己现在这个丧尸版的冷热感应,薛铃掀开闻九则的衣服,在他身上好几处地方都摸了摸。
闻九则翻个身,睁开眼睛,把手臂搭在额头上,嗓音有点干哑地说:“你在外面晃了多久,都冻成冰棍了。”
薛铃看他,不太确定询问:“你难道是,生病了?!”
闻九则竟然还会生病?!他可是曾经大冬天穿一件风衣都不会感冒的男人!
闻九则的身体好到什么程度呢?就是以前薛铃经常会怀疑他是不是外星人。
他身上的淤青伤口,不用擦药,没两天就消了。
有一次被电动车撞了,人家骑电动车的阿姨还摔了腿,他半点事没有。
要不是看他长得壮,阿姨当场就要他赔钱。
大冬天的,他能用冷水洗头,薛铃在取暖器前面瑟瑟发抖地烤手,看到他去冰箱拿了瓶冰水,一口喝了大半瓶。
这么耐造的身体,别说生病了,薛铃就没见过他有不舒服的时候,简直反人类。
所以他还会生病?!
前女友都震惊到起尸了。
薛铃推开闻九则搭在额头的手臂,用脑袋贴上去,仔细感受了好一会儿。
闻九则抬脚把她压倒,不让她起来:“别琢磨了,就是发烧了。”
从闻九则除了患精神病外还会发烧的震惊中回神,薛铃有点麻了。
这怎么办,之前找的药都换出去了,留下的就一些精神类药物,治发烧不对症吧。
她就说这么冷的天,不能再只穿一件单衣出门了,闻九则非不听,就耍帅,外套也不肯穿件厚的。
二十多岁的人了,能跟十九岁比吗。
她承认给他找的那件大棉袄外套确实有点丑了,但现在又没人看他,穿穿丑衣服怎么了,她难道没穿过他找的丑裙子吗?让她趁机报复一下怎么了?
薛铃又转念一想,他该不会是最近没找到闻漪,心理压力太大,才把自己累病了吧?
经过不算缜密的分析,薛铃觉得有很大的可能。
前段时间还说什么怕她失望,不想给她压力,他自己才是最失望最有压力那个,都因为这件事生病了。
片刻后,薛铃想到一个更可怕的可能。
他难道是被她无意中戳到,感染了丧尸病毒?
有些人伤口很小,丧尸化的速度很慢,初期就会开始发烧。
薛铃猛然坐起,把一条腿压着她的闻九则掀开。
闻九则砰地撞了一下车门,脑子都撞清醒了两分。
他刚要问是不是要变身成丧尸女侠了这么大力气,薛铃扑上来,拉开他的衣服,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了一遍。
“你在我身上找什么呢?”
薛铃没找到伤口,问:“我没有不小心扎到你吧?”
“……”闻九则,“想什么呢,你平时打我都只用拳头,从来不伸爪子,怎么可能扎到我。”
“我只是发烧,睡一觉就好了,没事。”
不管有什么事,反正他从来都是说“没事”。
薛铃把他的手从自己的头发上拉下来,塞进毯子里,又到后备箱拽出大棉袄,全给闻九则盖上。
没办法,看在他难得生病的份上,今天来给他做点清淡的食物吃吧。
成为丧尸之后,薛铃就再也没做过饭,现下她掏出米和锅,准备淘米的时候看着自己乌黑的指甲陷入沉思。
提问,如果这个时候,她把指甲浸泡在米里洗米,蒸出来的饭会有丧尸病毒吗?
这样算下毒吗?
把接的水倒掉,薛铃端着锅,左右为难。
手上一轻,锅被人接过去了。
闻九则捏着自己烧红的脖子,嗓音嘶哑说:“我来。”
虽然发着烧,但他淘米做饭的动作还是很利落,架好了炉子,就端了椅子在旁边坐着。
薛铃从车上又把那件大棉袄给他拿来披上,坐在他旁边和他一起等饭。
炉子上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薛铃看向闻九则低垂的脸,看了一眼又一眼。
闻九则没生过病,但以前薛铃是会生病的。
又找到了当丧尸的一个好处:丧尸不会生病!
两人在一起的一年多里,薛铃生过一次病,那次生病,闻九则打破了她之前对他的认知。
她讶异地发现,他竟然非常擅长照顾病人。
薛铃那次生病, 是因为一次比较严重的流行感冒。
她在外面当了一天志愿者,回家就不舒服,吃了感冒药窝在床上睡觉。
闻九则回去, 发现她发烧了, 喊都喊不醒,人已经烧迷糊了。
所以是他把人从被子里掏出来,帮她穿了裤子, 直接抱着她去的医院。
薛铃清醒一点时,人已经靠坐在那吊水了。
周围都是感冒发烧的病人,闻九则坐在她旁边。
迟钝地接收到周围小孩哭闹和大人咳嗽的声音,沉重的脑袋被闻九则扶了下。
薛铃下意识低头看自己身上, 上身是睡前穿的睡衣, 下身是一条完全不搭的裤子。
薛铃不懂, 衣柜里那么多条裤子, 闻九则是怎么精准找到最不搭的那条。
“是不是烧傻了,怎么不说话?”闻九则弯腰凑到她面前。
薛铃一只手拽着他,低声说:“我没穿内衣。”
这也要我帮忙穿?
闻九则目光扫了眼, “没注意。没事, 看不出来。”
薛铃抬手捂了下,蔫蔫地说:“不行, 我没有安全感。”
“那怎么办?”闻九则抬手要脱身上那件长袖, “我身上这件脱给你盖一下?”
闻九则上身只穿了一件, 薛铃立刻拼命拽他的手,汗都给他吓出来了。
她是觉得空荡荡的没有安全感,但是身边坐着个裸男那不是更引人注目吗!
最后还是闻九则去医院外找了个商店, 给她买了条毯子。
顺便还买了个保温杯,装好了温水拿回来的。
他去买东西的间隙里, 薛铃旁边那个带孩子打针的妈妈和她搭话。
“那是你男朋友吧,人真不错啊,刚才你睡着了坐不住,都是他抱着你的。”
薛铃迷糊着不记得了,看了眼这妈妈抱着孩子的动作,心想该不会是这种姿势抱着的吧?
那妈妈又说:“刚才我儿子不肯打针,又哭又闹,你男朋友让他别哭别吵,我儿子就听话了,哈哈哈哈。”
薛铃:“……”
闻九则这个体格长相,他要是不笑,凶起来确实可以止小儿夜啼。
不止可以止小儿夜啼,小儿母亲也害怕。
闻九则拿着新毯子和保温杯回来,刚才还滔滔不绝的隔壁妈妈,立刻就闭嘴看孩子了。
“喝点温水,手端得住吗?”闻九则蹲在她面前,把毯子拆开盖在她身上,又帮她拧开保温杯的盖子。
薛铃看着他,觉得旁边那个妈妈还是有失偏颇了,闻九则就是高了点,哪里吓人了。
闻九则端着保温杯,薛铃埋头喝了一口,发现水有点甜味和咸味混合。
发烧的时候喝糖盐水,薛铃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发烧,妈妈才会这么做,长大后好像很少再看到有这种习惯的,大家都是喝白开水。
这次感冒发烧,薛铃去打了三天的水。
第二天去医院时,负责给她打针的是个很年轻的小护士,应该是实习生,动作不是很熟练,又很紧张,给她打针两次都没扎准。
她失败一次就看一眼闻九则,好像很害怕他会骂人,看一眼紧张一次,第三次也没扎好。
闻九则说他来。当时薛铃的表情和那个护士妹妹差不多。
你还会扎针?
“不行的……”护士没说完,闻九则就扎好了。于是护士默默扫尾,叮嘱了怎么换瓶就尴尬地匆匆跑走了。
“你为什么会扎针啊,还很熟练。”
“这么简单,看一下就会了。”
“啊?你拿我试手?”
“不好吗,我要是扎歪了你还可以骂我两句消消火,要是刚才那个护士又给你扎歪了,你只能忍着说没关系。”
“……”
“放心,我练过的。”闻九则托着她的手,手心暖烘烘的。
薛铃追问他什么时候练的,怎么练的,闻九则没说。
其实很简单,他从小就会。
闻九则很小时候,妈妈就得了心脏病,去不了大医院,每次严重了,都只会找附近诊所的医生吊水。
本来是只能病人去诊所吊水,但那个医生和妈妈认识,是从前的同学,妈妈实在没办法起身,医生就拿着药去家里帮忙打针。
换药瓶、拔针头、提着药瓶陪妈妈上厕所,闻九则小时候就做得很熟练了。
吊针次数多了,难免遇到意外,像是针头不小心拔出来了、手上动作幅度太大,针鼓了需要重新打。
医生不可能随叫随到,而且那个医生上门去给他妈妈看了几次病,街坊邻居就传出些风言风语,那医生也不怎么乐意去了。
闻九则可能天生胆子大,学了两次就会扎针,后来就是他经常跑诊所,拿药,自己给妈妈扎针。
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薛铃对闻九则会给人扎针这件事感到很惊奇,后来两天她还期望闻九则再给她扎试试。
可惜,后面来的是年纪大的护士,看着不大好说话,扎针熟练,没有再给闻九则发挥的机会。
打完针回家,薛铃也躺了两天,饭菜都是闻九则准备的。
他会自己煮,也会去外面买些小菜,口味清淡,搭配素多荤少,非常适合病人。
一天三顿药,他也记得清楚,会按时提醒薛铃,药和水都直接递到她手里,一直到她完全病好。
薛铃生病那几天,闻九则简直贴心得不像他了,薛铃都怀疑自己其实是得了绝症,闻九则瞒着没告诉她。
最重要的是,那几天,闻九则完全没有犯过贱,一次都没有惹薛铃生气过。
“生病的时候你怎么不气我了,还对我这么好?”
“哦,我不喜欢你生病,想让你快点好。”
闻九则不喜欢别人生病,也受不了自己生病,虚弱的感觉会令人不安,哪怕是在梦中,他都会担心自己没办法解决那些急需处理的事。
简单吃了一点,薛铃催着闻九则到车上躺着,让他裹得严严实实。
她找出保温杯,放点盐和糖,抓着保温杯摇晃摇晃。
闻九则在车里看她,身体比以前瘦,脸上发青,一下一下晃着保温杯,像个卡顿的小木头人。
身后铅灰的天空与城市模糊的影子连在一起,狂风卷起枯草,把支在车边的车棚吹得猎猎作响。
闻九则闭上眼睛。
他感到累。
一种看到了终点,又知道自己无法走到终点的疲惫。
三年多了,他奔波了许多地方,不断寻找,就算受了严重的伤,只要还能醒来,都要继续往前,从未停歇过。
可他已经找到薛铃了,一直催促着他的声音小了很多。前两天他思考过,是不是应该暂时停下来。
薛铃回到车上,又很快关上车门,不让外面的冷风吹进来。她轻手轻脚的,压在他盖的毯子上。
闻九则把她包起来,薛铃反手又把冒着热气的被子给他裹回去。
“……太热了。”闻九则说。
薛铃用回了她的写字板,因为用平板太耗电了,得省着用。
“要出汗!多补充水分。”
闻九则按着自己的脑袋,又说:“睡太久了,躺不住。”
薛铃觉得他有点像小孩子,问:“我给你讲故事?”
平板里好像有各种催眠的故事,可以放给他听。
闻九则:“好啊,那就讲童话故事《青蛙王子》吧。”
他说完,等着薛铃恼羞成怒打人,结果只等来了额头上一个凉凉的触碰。
薛铃没生气,她变成丧尸后,第一次主动亲了亲他的额头,又安抚地摸了摸他。
闻九则不说话了,安静躺着。
薛铃拿来平板,低声地放起考公资料。这个平板里的东西又多又乱,连考公资料都有,还有超多题库。
闻九则:“……你以前是不是背过这些东西?”
薛铃回答是的,她表示这些真的很催眠,她有经验。
有些题她还能想起来,就是可惜,当初掉了一大把头发学的东西,现在用不上了。
这辈子,反正是不可能考公上岸了。
“假如我犯罪了,你还能考公吗?”闻九则突然问。
能吧,毕竟只是前男友。薛铃看在闻九则生病的份上,没有刺激他,说自己不知道。
“他们会招丧尸吗?”闻九则问。
薛铃:“……”
挪过去紧张地摸他的额头,怎么都开始烧得说起胡话了。
闻九则闷笑。
薛铃看他不想睡觉,又有点脑子不清楚的样子,忽然想到,他这种状态会不会愿意说点真心话?不都说生病的时候最脆弱吗。
准备玩心眼子的薛铃,把闻九则的脑袋抬起来,让他枕在自己怀里,又给他掖了掖毯子,在上面拍了拍。
“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也不用非要去找太岁。”
“我这个样子,说不定太岁对我没有用呢,所以还是顺其自然最好,对吧?”
闻九则枕着她硬梆梆的腿,哑声说:“不对。”
他的声音低下去,像梦呓:“你有没有想过,丧尸不吃不喝,哪来的能量支持一直活动下去,你现在觉得还行,说不定过两年就不能动了呢?”
说不定她过两年就烂了呢?
薛铃第一反应是:“丧尸这么容易就全部完蛋了,那末世就结束一大半了,大家可以回到城市里!”
这谁来看都是件好事。
闻九则定定看她半晌,扯了扯嘴角露出个假笑:“真是谢谢你的安慰,我感觉病情都加重了。”
薛铃忙又隔着毯子拍了拍他:“你只是猜测,说不定丧尸几十年后还能动呢。”
她想了下举例:“新鲜的肉很容易腐烂,保质期不长,但干硬的腊肉保质期就很长,所以我现在保质期比你长。”
闻九则:“……你真是个天才。”
谈完后,薛铃发愁地看他。
笑笑怎么这么多担心的事啊。
当了三年丧尸后,她曾经以为自己变得阴暗了,但和闻九则一比,她又觉得自己还算积极阳光。
闻九则病了三天才好,没吃药,全靠他自身免疫系统够强。
病一好他就要准备启程。
薛铃以为他要继续去找闻漪,但闻九则说:“走吧,去看兵马俑。”
“现在不想看了。”其实之前也没想看,她就是随便说的。
薛铃接过闻九则的地图,叠好放到书里夹着。
“冬天到了,在外面跑很累,我们找个地方住一段时间。”她开始数住在车上有多不方便。
冷、费油、躺不开、东西太多装不下……总之她要找个地方住,不想再待车上了。
闻九则妥协:“好吧,那你想住在哪里?”
如今这个世界, 废弃空置的屋子可太多了。
大街小巷都游荡着丧尸的大城市里,就算丧尸少的地方也不能久住,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从角落冒出来丧尸, 再厉害的人, 也不能时时刻刻保持警惕。
所以只能往大城市外面找。
闻九则先提出:“带你去住大别墅,怎么样?”
薛铃坚定拒绝了,大别墅, 中看不中用!
她是真的住过,流浪在路上的那三年,她住过很多不同的房子。最初看到漂亮房子,就会进去转转, 住几天体验一下。
她记得有一栋大别墅, 修得像个宫殿一样, 面积特别大, 房间多得数不清,水池花园一应俱全。
但住起来一点都不舒服,华而不实!
屋里那个台阶, 丧尸走动不方便, 天花板又高,到处空荡荡, 除了经常活动的区域, 其他地方都落灰。
气派是够气派了, 但舒适度为零。
现在这个时候,想要长期生活居住,最好还是挑选丧尸被清理过, 人烟稀少的路边县城、小村庄。
最好周围地形开阔一些,有人或者丧尸出现, 一下子就能发现。
居住地半天车程内要有基地,闻九则可以定时去换人类生活必需品,另一个方向还能通往一个没多少人敢去拾荒的大城市,好方便薛铃前去进货。
最好屋子周围有现成的菜地,可以自己种点菜。
附近有河更好,这样可以钓鱼吃。
最好还有自来水,现在很多地方自来水都不能用了。
倒是一些偏僻乡下,因为水管接的是山泉水,只要山上修的蓄水塔不干就能用。
屋子不用太大但新一点比较好,屋里不能很脏乱,家具基本齐全就行。
最好有独立的厨房,有土灶的那种,因为现在没那么多电用来烧水做饭,煤气也没有,看起来只能烧柴了,土灶比较方便。
那这样附近还得有山林,可以砍柴……
闻九则没让她继续说,再说下去,等雪下下来都找不到合适的地方。
最后两人花了十天,精挑细选出一个地方。
几乎完美符合薛铃的要求,除了放不出自来水,但是院子里有压水水井弥补了这一点。
闻九则觉得只是找了个暂时的落脚点,但是薛铃像乔迁新居一样兴奋。
她催着闻九则把屋里打扫了,把车上堆满了的杂物都搬下来,放进屋里和厨房。
薛铃在车里待了几个月,车上的东西越来越多,车厢里只剩下狭窄的空间可以躺下,车顶那都快放不下了。
之前闻九则在外面跑了三年,车上都没多少东西。
现在收拾下来,两个人一起都搬了好几趟。
闻九则帮薛铃拿着她的那些书和衣服,薛铃拿着自己的常用物品,平板梳子小镜子,颠颠地跟在他身后。
他们住在一楼的卧室,这个卧室被闻九则清空了,只剩下床衣柜和一张桌子。
他们堆满了车内空间的东西放进这里,却显得房间有点空。
薛铃看了一圈,感觉什么都缺。
首先,缺被子,闻九则之前在车上就是用一条毯子和大棉袄凑合,等冬天到来会很冷,棉被当然是需要的。
缺床上用品,也缺衣服,主要是闻九则缺。
不仅缺衣服,他还缺鞋子。
闻九则穿鞋很费,那种很结实的皮靴,还有质量很好的运动鞋,他穿一阵很快就踩坏了。
闻九则提着蓄电箱走进房间,薛铃低头看他的鞋子。
他现在脚上这双鞋子穿了两个月,不可避免的都是灰尘污渍,鞋面上的折痕只是难看了点,但鞋底都快要裂了。
这一双还算是好的,他上一双鞋,穿到鞋底整个脱了,鞋带有一条都是用的绳子充当鞋带。
闻九则破洞的衣服照穿,破洞的鞋也照穿,不提醒他自己都懒得去注意,不讲究起来真的像个流浪汉。
所以,怎么会有人活得这么糙还这么帅啊?
在外面经常风吹日晒的男人,皮肤不细腻,又会容易沧桑显老。
闻九则也有点糙,但他越糙越有味道,那种一看就“很能干”的味道。
像是粗糙的树疤、坚硬的黄土,或者像他那辆外表很多坑洼划痕但还能突突开进野地淌过河水的车。
闻九则看她盯着自己的鞋,随手把东西放下:“又看我的破鞋不顺眼了?嫌弃就不要看了。”
他穿的鞋码很大,所以给他找鞋也有点麻烦。
薛铃忽然握住拳头,闻九则下意识侧身躲了下,还以为她又突然要揍人,谁想薛铃这次握住拳头只是给自己鼓劲的,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
她很快宣布要去拾荒,要去市里开展大型零元购活动,带很多东西回来填充新家!
在路上一切都可以凑合,但真停下来过日子,那就什么都缺。
夜晚,一盏小小的灯在床上亮着。
薛铃趴在硬木床上,想着需要的东西,她在写字板上写一样,闻九则就用笔在纸张上记录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