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为什么周振邦会变心变得如此之快?
莫如烟好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而已。
“爱你?我为什么要爱上你这种蛇蝎心肠,连自己丈夫都毒害的女人!”周振邦眯着眼睛,将自己的目的全部说了出来,“我告诉你,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分钟,对于我来说,都是一种奇耻大辱! ”
莫如烟也在这个时候反应了过来,“你跟我在一起,费尽心机的接近我,只是为了钱对吗?”所以,周振邦才会在收到转账后,直接就露出了真实嘴脸。
“是的没错,”周振邦点点头,“莫如烟啊莫如烟,你总算是聪明了一回。”
为时已晚。
想起曾经的种种过往,莫如烟双手紧紧扣着地面,因为用力过度,指甲都被折断出血。
原来,她眼中的爱情,对于周振邦来说,是无法言说的奇耻大辱。
这一切,从一开始都只是个局而已。
本以为赵天冬是局中人。
没想到。
她也是那个局中人。
真是讽刺啊!
想通一切的莫如烟气到呕出一口鲜血,几乎歇斯底里的道:“周振邦,你这个骗子,你会遭报应,你会不得好死的! ”
“我不得好死?不得好死的人应该是你才对!我干爹对你那么好,视你为掌上珍宝,可你呢?你是怎么报答他的?你不但背叛了他,还亲手将他推入了人间地狱,”说到这里,周振邦眼底闪过一道阴毒的神色,“我这是在给我干爹报仇! ”
周振邦从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做错了。
像莫如烟这样的人,就应该得到报应!
莫如烟就这么看着他,眼底全是愤怒的神色,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揪住周振邦的衣服,“把卡还给我!那些钱都是我的! 还给我!”
“什么你的?疯子!滚! ”周振邦一脚踹开莫如烟。
说完,他搂着自己的小娇娇,“盈盈,咱们走。”
钱盈盈看着地上的莫如烟,冷哼一声,然后跟上周振邦的脚步。
莫如烟趴在地上,目光里一片悲凉。
她呜咽着出声,“天冬,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她跟赵天冬本可以恩爱一生,白头偕老。
是她人心不足。
莫如烟看着钱盈盈和周振邦离去的背影,心里全是不甘。
凭什么?
凭什么那对贱男渣女可以拿着她的钱去逍遥快活一辈子?
而她余生要活在痛苦中?
可她现在还能干什么呢?
“是莫女士吗?”
耳边突然出现一道小男孩的声音。
莫如烟立即反应过来,抬头看去,“是,是我。”
小男孩递给莫如烟一张纸条。
“这是一个姐姐让我给你的。”
莫如烟接过纸条。
只见,纸条上写的是一个地址。
字迹很眼熟。
是......莫如烟的脑海中很快就浮现出一道清丽的身影。
莫如烟看向小男孩,问道:“小朋友,给你纸条的人,是不是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姐姐?”
“是啊。”小男孩点点头。
莫如烟心里有了数,握着纸条从地上站起来,眼底多了层坚定的神色。
周振邦的住处。
睡到到后半夜时,周振邦被一股奇怪的味道惊醒。
迷迷糊糊间,周振邦觉得这味道有点像汽油!
怎么会是汽油呢?
周振邦瞬间清醒过来,推了推睡在身边的钱盈盈。
钱盈盈的美梦被打断,很不耐烦的道:“怎么了?”
“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周振邦问道。
“没有。”钱盈盈打了个哈欠,继续睡觉。
周振邦摸索着拉开床头的灯。
屋内亮起雪白的光。
在灯被刚打开的瞬间,周振邦就被吓得脸色苍白,甚至以为自己看到了鬼!
只见,莫如烟正站在床尾,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手里还拎着个塑料瓶。
“你,你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送你们上路的。”莫如烟笑了下。
灯光下。
她的脸上几乎没什么血色,明明是笑着的,却莫名让人感到一股阴森感。
很可怕。
周振邦的目光落在莫如烟手里的塑料瓶上,十分紧张地开口,“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你非要纠缠不休吗?”
莫如烟没说话,只是扔掉手里的塑料瓶,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火柴。
“说了,是来送你们上路的。”语落,莫如烟将火柴枝在盒子上擦了下。
幽蓝色火焰窜起。
见周振邦这样,周振邦瞬间明白过来什么,脸色大变,失声尖叫:“莫如烟,你疯了!你这样,大家都会死的!”
“哈哈哈!”莫如烟笑得癫狂,“那就一起死吧!”
第290章 救命恩人
莫如烟今天就是要与这对渣男贱女同归于尽。
她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周振邦脸色惨白,他还有很多钱没花完,立即叫醒身边的钱盈盈,“快起来!”
钱盈盈刚想骂人,睁眼就看到莫如烟站在床尾,顿时吓得不行,“她,她怎么来了?”
周振邦来不及解释太多,快速冲到门口,想打开门,可门却纹丝不动。
他这才意识过来,莫如烟在门上做了手脚。
难道她真想跟他们同归于尽?
他昨天才拿到的六百万,还没有好好享受生活,怎么能死掉呢?
他不能死!
想到这里,周振邦看向莫如烟,“如烟,我错了,你冷静点,我爱你,我是真的爱你,你别冲动,把钥匙给我好不好?”
莫如烟面无表情。
她可不是赵天冬。
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人欺骗。
莫如烟直接扔掉点燃的火柴,“周振邦,钱盈盈,去死吧!”
火柴在接触地上的汽油的那一刻,火势便一下子就起来了。
来势汹汹。
屋内很快便浓烟滚滚。
“莫如烟,你这个贱人!快把门钥匙拿出来。”
周振邦冲过来,对着莫如烟的脸就是一巴掌。
莫如烟也不还手,就这么让他打着。
反正他们最后都会一起死的。
钱盈盈站在窗边,大声的呼叫救命,叫了几次发现发现没用后,她又跪到莫如烟身边,“如烟姐姐,求你了,放过我吧!我忏悔,我给你道歉!求你放我出去吧,只要你饶我一命,下半生我可以给你当牛做马!”
莫如烟目光定定的看着钱盈盈,“这是你的报应!所有插足别人感情的人都得死! ”
全部都得死。
钱盈盈哭得梨花带雨,“如烟姐姐,我已经怀孕了,是!我是该死,可孩子是无辜的,他还没来得及看这个世界一眼呢,你就放过我们母子吧!”
“怀孕?”莫如烟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你怀孕了?”
周振邦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跟钱盈盈跪在一起,“是的如烟,盈盈怀孕了,求你大人有大量,你就放我们一马吧!”
莫如烟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有个自己的孩子。
所以,她肯定不忍心看着钱盈盈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一尸两命。
莫如烟的眼眶瞬间就红了,看着钱盈盈和周振邦,一字一顿,“那你们一家三口就去阴曹地府团聚吧。 ”
贱人生下来的孩子,也是个小贱人。
与其留在世上害人,不如直接防患于未然。
狂躁的火蛇很快就吞噬了一切。
大火很快就引起了邻居们的注意。
有人拨打了119电话。
起初,在听到警笛声时,周振邦和钱盈盈还充满希望。
可看到就连消防都无法将门顺利打开时,二人瞬间面如死灰。
大火烧了两个多小时才被熄灭。
待消防人员破门而入时,卧室内躺着三具焦尸。
经过法医鉴定。
其中一人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
这件事就上了新闻,并引起热议,引起多家报社争相刊登。
程瑶看着早上刚送过来的报纸,清隽的脸上看出什么神色。
她在想。
倘若师父有莫如烟那样的魄力,或许就不用重蹈覆辙了。
可惜......
程瑶拿起桌子上的打火机,点燃报纸。
很快,报纸就燃成了灰烬。
程瑶看着T国的方向,“恶有恶报。师父,您现在可以安息了。”
赵天冬虽然和前世一样被卖到了缅甸,但他在被摘掉肝脏的第二天就因为感染并发症离开了这个世界。
“阿瑶,你奶奶呢?”小院中突然出现一道声音。
程瑶微微回眸,便看到韩芙蓉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
“表姨奶奶,我奶奶跟我妈去逛街了,现在不在家。”
不在家?
韩芙蓉往里面看了看,笑着道:“不在也没关系,我跟你说一声就行。下周三是倩倩19岁的生日,到时候你跟你奶奶一定要来参加她的生日宴会。”
说到这里,韩芙蓉顿了顿,“阿瑶,你知道江南苏家的苏二少吗?”
“不知道。”程瑶微微摇头。
韩芙蓉接着道:“苏家是江南的首富,苏二少更是李家唯一的继承人,下周三苏二少也会去参加倩倩的生日宴会。你平时应该很难接触到这样的家族,可千万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江南首富是什么概念?
哪怕是十个宁家,也比不上苏家的一个小手指头。
还是她的宝贝孙女厉害,随便认识一个人就是苏家二少,程瑶哪有这样的机遇?
与此同时。
一处高档西图澜娅西餐厅内。
孙倩倩坐在苏怀瑾对面,心里非常紧张,她到现在都不知道,高高在上的江南首富苏家二少怎么会突然注意到她,并且主动邀请她吃饭!
难道是她长得好看,苏怀瑾对她一见钟情了?
念及此,孙倩倩脸颊微微发热。
苏怀瑾给孙倩倩倒了杯红酒,“孙小姐不必紧张,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有件事想要问问你。”
“什么事?”孙倩倩抬头看向苏怀瑾。
苏怀瑾生得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说起话来,声音也很温柔,“你的左边手臂上,是不是有一排牙印伤疤?”
孙倩倩愣了下。
她的左边手臂上确实有一个伤疤,但并不是牙印,而是被火烫伤的。
难道......
苏怀瑾认错人了?
既然是认错人了,她要不要实话实说?
可如果实话实说的话,她以后还能被苏二少另眼相待吗?
一旦被苏怀瑾发现是他认错人了!
别说另眼相待,他怕是连自己的生日宴会都不会去参加了!
她跟苏怀瑾本就不是一个阶级的人。
与其实话实说,不如将错就错。
既然苏怀瑾能把拥有牙印疤痕的人认成她,便能说明,苏怀瑾也记不清那些往事了。
而且苏怀瑾如此激切的看着她,也说明那个人对苏怀瑾非常重要。
说不定她还能借着这机会,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地位。
如此想着,孙倩倩抬头看向苏怀瑾,决定赌一把,“我手臂上是有个牙痕,但具体是怎么来的,当时年纪太小,我也记不清了。因为那个疤太丑了,我在夏天一般都不穿短袖。”
第291章 旧事!
孙倩倩这番话说得很有艺术感。
虽然苏怀瑾什么消息都没透露,但她能猜到,牙痕肯定跟苏怀瑾有关。
说不定就是苏怀瑾自己咬的。
如若不然,他也不会如此在意这个牙痕。
既然是苏怀瑾咬的,那他听到自己说因为这个牙痕,夏天都不敢穿短袖,肯定会非常愧疚。
孙倩倩就是为了加重苏怀瑾的愧疚感。
一个男人一旦对这个女人有了愧疚感,就会加倍对她好。
加倍补偿她。
孙倩倩也是豪赌一场。
赌对了,就能荣华一生。
若是赌错了,以后她跟苏怀瑾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牵连!
所以现在的孙倩倩看着一切正常,实则心里非常慌张,甚至有些站不稳。
为了掩饰住自己的紧张,孙倩倩深吸一口气,拿起桌边的咖啡喝了口。
苏怀瑾就坐在孙倩倩对面,他脸上看不出异常神色,接着问:“你真不记得你手臂上那个牙痕是怎么来的了吗?”
苏怀瑾小时候体弱多病,抵抗力差,动不动就需要住院吃药,七八岁时还动过一场大手术,三步一大喘,两步一小喘,是个标准的男版林妹妹。
眼看家中保姆的孩子养在乡下,平时无人过问都体壮如牛,于是家中的长辈们便建议苏家父母,把苏怀瑾送到乡下保姆家糙养一段时间。
起初苏家父母还很不放心,乡下虽然空气还不错,但生活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可瞧着儿子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差,苏家这才狠下心来将苏怀瑾送到了乡下。
这说来也是奇怪,自从送到乡下后,苏怀瑾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好,直至一年后,他才重新被接回了家。
这个时候,苏怀瑾已经从体弱多病的娇公子,变成了个结结实实的小胖墩。
哪怕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苏怀瑾依旧记得那段欢快的时光。
在乡下的那段时间里,他会跟着小伙伴们一起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偷村头二狗家的西瓜......夏天的傍晚还会跟小伙伴们一起去田野里抓萤火虫。
抓到萤火虫了,就放在透明的玻璃瓶内,当成手电筒用......
因为没有空调,每到夏天的晚上,大家就会不约而同的把竹床搬出来,在外面纳凉聊天,小孩子们就聚在年长的爷爷奶奶跟前,听他们说过去的故事。
苏怀瑾手臂上的牙痕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
“不记得。”孙倩倩摇摇头,“那个时候年纪太小了,加上我十岁那年发过一场高烧,很多记忆都变得非常模糊,如果不是手臂上有个疤痕的话,我都不记得自己被人咬过。”
有些事情说多错多。
为了避免露出马脚,她只能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
只有什么都不记得了,苏怀瑾才不会怀疑。
苏怀瑾就这么看着孙倩倩,“那你小时候去过乡下吗?”
“去过啊!”孙倩倩笑着道:“我经常跟我奶奶一起去宁市的南支村。”
这个还真没说谎。
孙倩倩小时候确实经常去临城镇。
“我很喜欢那里!可惜长大后,我奶奶就很少去那边了。”
最后一句话是违心话。
孙倩倩根本就不喜欢南支村。
小时候就算跟这韩芙蓉一起去了南支村,也不会自降身份跟那群小泥巴们一起玩。
她可是城里来的千金大小姐。
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
小泥巴是孙倩倩对乡下孩子们的统称。
但孙倩倩知道苏怀瑾小时候在乡下住过一段时间,所以才会这么说。
只有这样才能增加苏怀瑾对她的好感度。
南支村。
听到这三个字,苏怀瑾的眼睛亮了亮,声音也有些控制不住的激动,“那你还记得其他事吗?”
孙倩倩能从苏怀瑾的表情里知道自己没说错话,那接下来,可就不能乱说了。
“不记得了。”她摇摇头。
苏怀瑾捏了捏手指,“那你知道‘瑶瑶’这个名字吗?”
孙倩倩美眸轻眯,下意识的觉得,瑶瑶这个名字不简单。
百般思忖之下,孙倩倩笑着开口,“瑶瑶是我以前的小名,后来算命先生说瑶这个字不太好,所以已经有很多年都没人这么叫过我了!”
原来是小名。
怪不得他怎么查都查不到。
苏怀瑾喝了口咖啡,眼底的神色有些复杂,让人看不清,好半晌,他才开口,“你,你真不记得我了吗?”
孙倩倩压制住心底的激动,狐疑地问:“苏少,我们之前见过吗?”
“见过。”苏怀瑾点点头。
孙倩倩抓了抓头发,“有些事情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你可以提醒下我吗?”
苏怀瑾这些年来虽然一直都在忙于事业,可他却一直记得小时候救过他的小女孩儿。
他找了很久很久,都没在南支村找到过那个女孩儿。
直至他在参加一场酒会时,无意间看到孙倩倩披肩之下胳膊上的那块熟悉的伤疤。
他没想到,那都那么多年过去了,她胳膊上的伤疤居然还在。
可能这就是天意吧!
是天意让他们重新相遇。
“可以。”苏怀瑾点点头。
他觉得孙姗姗肯定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
她手臂上有牙痕。
有过去南支村的经历。
年纪相仿。
肯定是他。
虽然孙倩倩已经忘记了当年的事情,但没关系,他记得就行。
苏怀瑾的思绪瞬间就回到了当年,“小时候,我们玩得很好,一起抓过鱼,一起摸过虾,还一起去偷过西瓜。你手臂上那个牙痕就是我咬的。”
当年他们几个小伙伴一起在山上玩捉迷藏,苏怀瑾在躲藏的时候,不慎掉进了一个地洞内,地洞又深又黑,苏怀瑾被摔得满身伤痕,疼得嚎啕大哭,因为跟小伙伴们隔得太远,这哭声并没有被小伙伴们听到,而是被附近的一个小女孩听见。
小女孩虽然年纪比他还小些,却异于常人的聪明,她先是让苏怀瑾冷静下来不要哭,自己肯定会救他,然后又在山上找到一种自然生长的藤曼,将藤曼扔到地洞内,用尽力气将苏怀瑾拉了上来。
好在苏怀瑾当时因为身体不好非常瘦小,要不然,她一个小女孩还真有些费劲!
苏怀瑾当时伤得挺严重,被拉上来之后,一直哭个不停,许是觉得烦了,她朝他伸出胳膊,“你咬我吧!咬我就不疼了。”
苏怀瑾想也没想,一口就咬了上去,直至咬出血迹。
虽然很疼。
可她却没哭,而是笑着看向苏怀瑾,“男子汉大丈夫要勇敢,就算是流血了也不能哭,你看我一个小女子都不哭,你害不害臊?”
苏怀瑾这才止住哭泣,用袖子擦干了眼泪,从那以后,他便经常来山上找她玩。
也是从那以后,苏怀瑾才知道,眼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听完苏怀瑾的话,孙倩倩点点头,装作一副很惊讶的样子,捂着嘴道:“苏少你要是这么说的话的,我好像想起来点画面了,原来那个小男孩就是你!”
“对,就是我!”苏怀瑾点点头。
故人相逢,不知为何,苏怀瑾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可到底是少了些什么,他也想不出来。
孙倩倩捧着咖啡杯,尽量谦虚低调的道:“苏少,其实当年那件事只是我的无心之举而已,我也早就忘了!您没必要一直记到现在。”
“可能于你来说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可于我来说,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找你。”苏怀瑾看向孙倩倩,目光坚定的道:“孙小姐,我这个人最不喜欢欠人情,你这个妹妹我认下了,日后若是天塌下来了,我给你顶着。”
孙倩倩心神一震。
她没想到,自己摇身一变,居然还能变成江南首富继承人的救命恩人。
这只是个开始而已。
说不定她还能变成苏家的未来主母!
孙倩倩越想越得意,从前她处处都被程瑶那个小村姑碾压,从今以后,看程瑶还拿什么跟她比!
孙倩倩压下心底的得意,有些惶恐地抬头,“苏少,您这话就严重了,我担待不起。”
从咖啡厅离开,孙倩倩婉拒了苏怀瑾要送自己回来的提议。
只有这样,才能让苏怀瑾知道,自己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韩芙蓉有些焦急的等在门口,看到孙倩倩的身影,立即迎了上去,“倩倩,怎么样?你下周过生日,苏少会来的吧?”
孙倩倩笑着道:“救命恩人的生日,苏少自然不会缺席!”
救命恩人?
韩芙蓉愣了下,有些反应不过来。
孙倩倩也没解释,只是道:“苏少不但会来,而且还会给他的救命恩人准备一份大礼 。奶奶,您今天去邀请程瑶了没?”
第292章 是她!
她现在可是江南首富继承人的救命恩人!
江南首富是什么概念?
那是程瑶这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孙倩倩很讨厌程瑶。
非常讨厌。
恨不得马上把程瑶踩在脚底下。
她现在只要一想到当时程瑶竟然把自己的脑袋摁进了蹲坑内,身体就止不住地在发抖。
等她坐上苏家未来主母的座位,她一定会让程瑶付出代价。
韩芙蓉点点头,“通知了,我一早就去通知程瑶了。”
孙倩倩笑着道:“那就好。”
韩芙蓉又道:“你刚刚说救命恩人是怎么回事?”
孙倩倩也没隐瞒,跟韩芙蓉说了下前因后果。
听到苏怀瑾认错了人,孙倩倩来了一招将错就错后,她非常赞同地点点头,“好!非常好,倩倩啊,这件事你办得非常好。”
反正苏怀瑾已经找不到当年那个小女孩了。
还不如来个成人之美。
这样既能让孙倩倩借此机会改变阶级,还能让苏怀瑾找到救命恩人,人生不会再有遗憾。
孙倩倩这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苏怀瑾应该感激她才对。
孙倩倩眯了眯眼睛,“就是小名的事情有些难办,奶奶,你记得跟我爸妈他们都说一下,到时候别穿帮了。”
韩芙蓉点点头,“放心吧,这件事交给我就行。”
另一边。
离开咖啡厅后,苏怀瑾便来到好兄弟开的茶馆。
其实他并不喜欢喝咖啡。
是因为要约孙倩倩,这才将地点定在了咖啡厅。
好兄弟王子寒给他倒了杯茶,“怎么样?找到你那个小救命恩人了?”
“算是吧。”苏怀瑾端起杯子。
“什么意思?”王子寒好奇的问道。
苏怀瑾微微蹙眉,“不知道怎么说,就是觉得,她给我的感觉有些不太对。”
“不太对?展开说说。”
苏怀瑾抿了口茶,“她因为一场高烧忘记了很多事情。”
甚至连小名都换了。
说来也是奇怪,苏怀瑾本以为自己找到她之后,会非常兴奋,可现在,他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激动兴奋。
甚至非常平静。
王子寒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笑着道:“那会儿她才是个九岁的小姑娘而已,因为一场高烧忘记了很多事情也正常。你别瞎想,找到了就好,省得你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
这些年来,苏怀瑾为了找到当年那个小恩人,做了很多事,也花费了很多心血。
有很多时候,王子寒都想劝他别找了。
可那是苏怀瑾的执念。
旁人根本无法劝解。
“对了,你那个小救命恩人长得漂亮吗?”王子寒又问。
苏怀瑾放下茶杯,“我的救命恩人长得自然好看。”
孙倩倩是他的救命恩人,有那层滤镜在,所以哪怕对方是一头猪,苏怀瑾也会觉得对方倾国倾城。
王子寒揶揄道:“都说救命之恩要以身相许,要不然,你也赶一回时髦?”苏怀瑾也谈过几次恋爱,但可能是没遇到正缘,最后都是以分手收尾。
苏怀瑾斜他一眼,“别乱说。”
“好了好了,不开玩笑!”王子寒收起笑容,压低声音道:“对了你看坐在一楼靠窗的那两个小姑娘好漂亮啊!尤其是那个穿白衣服的,你妈最近不是催你找对象吗?要不要上去要个联系方式?”
他们坐在二楼靠围栏边的座位,刚好可以看到一楼靠窗的位置。
苏怀瑾没有回头,“皮相而已,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楼下靠窗位置坐的不是别人,正是程瑶和楚丽娜。
这是程瑶回国后第一次与楚丽娜见面。
原本两人早就该见上的。
但楚丽娜后面又变更了行程,直至昨天半夜才回到京城。
程瑶将从P国带回来的东西全部拿了出来,“这是我大哥他们公司研发的护肤品,听说美白祛痘效果非常好。还有这个是他们那边产的巧克力,这是猪肉脯,这里装是当地的一些纪念品,还有这个帽子我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你一个我一个......”
程瑶事无巨细,一样一样的介绍起了所有的东西。
楚丽娜听得也非常认真,最后抱住程瑶:“谢谢阿瑶,你真好!将来谁要是能娶到你的话,绝对就是祖坟冒青烟!”
说完,楚丽娜也拿出自己从港城给程瑶带的东西。
跟程瑶给她带的一样。
整整一大箱!
程瑶笑着道:“丽娜,咱俩这叫双向奔赴,以后谁要是娶了你,那就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两人边喝茶边聊,程瑶一个不小心把茶水洒在了袖子上。
她只好将防晒的薄外套脱掉。
里面穿的是一件白色短T。
楚丽娜的目光落在程瑶的左边手臂上,微微蹙眉,“阿瑶,你手臂上那个疤怎么还在啊?我知道一款特别有名的祛疤膏,效果非常好,要不你试试?”
第293章 真相揭露
程瑶手臂上一直都有个疤痕。
虽然不是很深。
但因为她皮肤白,看上去尤其明显。
两小排。
形成一个牙印。
虽然不难看,但夏天穿短袖的话,还是会影响美观,就好像极品玉石上多了一道裂缝,楚丽娜有些强迫症,如果她是程瑶的话,估计早就想办法把这个疤痕给去掉了,可不会留到现在。
闻言,程瑶微微摇头,不在意的道:“不用了,我是疤痕体质,就算用再好的祛疤膏都无法改善。”
程瑶自己就是中医,也会制作祛疤膏,而且效果极好,但每次做出来的祛疤膏对胳膊的疤痕基本上没什么用,渐渐的,她就不再尝试用祛疤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