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她没放心上,就是顺手一还,没想到那对夫妻特别客气,硬是给她塞了一个蛋,说是孔雀蛋。
真的假的,黎潇潇翻着手上的蛋,看起来比鸡蛋大一点,颜色和鸡蛋差不多,实在看不出是孔雀蛋的样子,不该是绿壳的吗?
李博很稀罕:“假的吧,真蛋他们舍得给我们?”
李师傅反驳:“孔雀蛋有啥稀罕的,孔雀肉又不好吃,没有鸡子味道好,再说这是孔雀蛋,又不是孔雀本身,要孵化的,我看他们没有孵化的条件,搞不好蛋是从哪里捡来的,与其坏在手里,还不如拿来还人情送我们。”
苏晴点头:“这话在理。”
甭管这是不是孔雀蛋,黎潇潇都打算孵孵看,想知道到底能孵出个什么来,就托巡逻营的人帮忙带到养鸽人那。
然后他们一大家子就会农场去。
陈默不在,就由李博来开车,他许久没开,起初有点生疏,车启动得跌跌撞撞,把黎潇潇这个不晕车的都给搞反胃,想要下车自己走回去,好在后面熟练起来,开得就顺畅起来。
到农场,大家迫不及待下车,黎潇潇更是扶着蓝莓树喘气。
李博摸摸鼻子:“有这么差吗?”
茹茹超大声说:“李博,有没有你心里没点数?”
李博就闭嘴里,大家缓过来以后,就开始把东西搬回农场,兔子丢回兔舍,鸡子丢进鸡窝,回到熟悉的地方,这些家伙就闹腾起来,不像在巡逻营时那么怕生,待在角落不敢走动。
黎潇潇关心陈默,又想去看看自家的蜜蜂,用老法子把木箱搬回储存室,抬脚就往小溪那个方向走。
这两天人走得少,青石路边的草长起来,往青石路上伸,一些实在碍事的被她一镰刀砍掉。
蜂箱附近一如往昔,蜂蜜进进出出,蜂箱外壁上还趴着许多蜜蜂,她发现蜂蜜把蜂巢都做到外壁上,是里面做满了吗,明明距离上次取蜜还没有多少天,这么快就做满了?
她小心打开蜂箱,发现的确是做满了,只有一边做满了,另外一边的那窝蜜蜂刚刚起步,蜂后可能还没有孵化。
一号蜂后进化以后,这个采蜜能力实在是强,另外最近蜜源也足,苹果树和桑树憋足了劲开花,就连她最初种下去的柠檬,都看出一小串花来,总共没有五朵,至少是开花了,就有结果的可能。
她还看到花朵边上有两串小花苞,过段时间也能开。
黎潇潇把出口附近的蜂巢刮掉,不让它们做到外面来,准备迟点过来割蜜,地方空出来,就能放新蜂蜜了。
一号蜂后和普通蜜蜂没问题,甚至可以说过得很好,生活富足,二号蜂后却不在家,只有留守的食肉工蜂在,上次冒险的那五只工蜂,她特意和二号蜂后交代过,让它们好好休息,所以这个时候也在蜂巢里,见到她就飞过来。
应当是给它们清理过黏液的缘故,所以五只食肉工蜂对她很亲切,她仔细观察它们的飞行情况,两天的时间过去,它们之前的遭遇并没有造成延续性的影响,看来黏液的确是清理干净了。
黎潇潇拿手指陪着工蜂玩了一会,就去看樟树上的蜂巢,又扩大一圈,冒出许多食肉蜂小崽子,躲在蜂巢的孔洞里,只能看清眼睛的反光。
随着工蜂的增多,蜂后的猎食效率越来越高,现在农场附近已经没有变异生物,蜂后需要去更加遥远的地方寻找。
她的目的基本已经达成,以后即使在农场附近单独行动,也不用担心遇到危险,比如她想去哪里,不用叫上默哥,李博李叔他们在外面行走,也自由许多,真正做到放松神经了。
确定完蜂蜜的情况,黎潇潇继续沿着青石路去小溪,还没有从松树林出来,她就从间隙里看到迷雾,等出来后那个震撼非常强烈。
迷雾就扩张到溪水边上几米处,灰白厚重的浓雾翻滚,弥漫开的雾气蔓延到小溪上方,仿佛张牙舞爪的怪物。
她下意识睁大眼,尝试从那些涌动雾气中,找到那些绿色光点,可惜以人的视力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似乎随时会冲出可怕的东西来。
迷雾给人的压力很大,但既然巡逻营判定它无害,让他们回来,那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百分百确定下来,所以她不担心迷雾会对自己造成伤害,更多的是对未知的好奇。
那里面到底有什么。
黎潇潇来了一趟,啥也没看出来,也没等到默哥,只能先回去,等待巡逻营后面出公告,给迷雾事件定性。
就在她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后面传来风声,她扭头,就见一人从迷雾中大步跃出,翻转落在她身边,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陈默。
他果然是进入迷雾里。
黎潇潇吸气,告诉自己不要生气,事情已经发生,生气也解决不掉既定的事实,默哥没出事就好,可说出口的话还是很生硬:“解释下,你怎么在这里?”
陈默还没有看口,迷雾又冲出三个人来,他们没有陈默那么逆天的跳跃能力,刹不住车冲进溪水里成了落汤鸡,干脆游过来,爬起来甩着湿裤腿,拧掉衣服上的水。
“陈哥,你就不能等我们一下吗?!”
“艹,我要是有陈哥这能力就好了,嗖地一下就过去,哪里还用这么狼狈。”
“你就是有,也跳不了那么远。”
三个人说了半天也没等到陈默回答,下意识收声了,陈默虽然不爱搭理人,但礼貌是有的,和他说话都回答,这样一声不吭,该不会是那句话说得不好,惹大佬生气了吧。
三人惴惴不安朝陈默看去,发现刚才还威风凛凛,挑衅迷雾主人的陈默此刻站在一年轻姑娘面前,低着头挨训,头发丝都是软的,乖得像是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反差太大,以致他们控制不住地叫出声。
“卧槽,你谁啊!”
黎潇潇朝说话的三人看去,不认识,看制服应当是巡逻营的兵哥,在外人面前还是不要训人,毕竟人都要面子,她斜了陈默一眼,缓和语气:“你们是和默哥一起进的迷雾?”
陈默拉住她的衣服摇了摇:“不生气了。”
你说不生气就不生气,这两天还骗她说要去处理以前的事情,她想到初遇时默哥被捅的那一刀,就善解人意没有追问,结果居然是骗自己的!
哼,她拨开陈默的手。
陈默又抓上来:“没有骗你,是有一部分以前的事。”
黎潇潇本来不想在这说的,听他这么讲控制不住了:“……一部分是多少?”
陈默顿了顿,用食指和拇指比了一段距离。
黎潇潇看了安慰,心想还是有一点的,结果陈默下一秒就把两根手指贴在一起,留下微不可见的缝隙。
……这个老实人说起半真半假的话,才是真的厉害。
她十分无语,就这么点也敢说是以前的事,只不过陈默的手再次捏上来,她没有打开,说到底默哥是为了她才进迷雾,刚刚跑出来那么急,搞不好才经历一场恶战,即使只有那么点,也确实不算骗了自己,衣服而已,想抓就抓吧。
黎潇潇记起这里还有另外三个人,向那些人热情招呼:“去我家坐一会?”
三个人不约而同闪过他们总算被想起来了,“哈哈不了不了,还要回营地报告,就不打扰嫂子了。”
“是啊,嫂子回去的时候当心路滑。”
“那嫂子我们先走了,下次再来做客。”
然后告完别的人就在回去的路上再次相遇,是了,这里就一条路,大家回去都要打着走,好尴尬哦。
那三人默契加快脚步,将陈默和他老婆甩在身后,这事的震撼一直到晚上睡觉时都没散去,谁都想不到那么厉害的陈默,居然在老婆面前那么低伏做小,想想他们这些人想要得到陈哥的好脸色都难,人家老婆是直接给陈哥甩脸色,陈默还要哄着。
爱情真是太可怕了。
黎潇潇来的时候是一个人,回去的时候就带上陈默。
他们两个安静走在一起,之前因为陈默不在不适应,在这段路中消失,黎潇潇清清嗓子:“刚才你们跑什么?”
陈默就打开另外一只握紧的拳头。
她在他掌心看到一块碎布,上面趴着一条透明的虫子,周身黏糊糊的:“这是什么?”
话音刚落她就见到这虫子发出莹绿的光芒,十分的眼熟,就和她从二号蜂后那见到的一模一样:“这个就是迷雾里的东西?”
陈默:“对,这个蕈蚊幼虫,俗名叫做发光虫,一般住在溶洞深处。”
黎潇潇先是感慨引起这么大迷雾,逼着她不得不去巡逻营住了两天放弃农场的罪魁祸首,居然是这么小的虫子,也就指甲盖那么大。
她反应过来:“不对啊,既然住在洞穴里,为啥会出现在外面?”
陈默:“因为其中一只发光虫进化,它感染自己的同胞,将它们带到地面,再通过迷雾模拟出洞穴环境,利用树木编织黏望捕食。”
为了生活居然改变整个地区的环境,也是厉害了!
等等,她忽然意识到一点,如果迷雾相当于是洞穴,那她是不是能从这里面获得洞穴特产?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可爱们的营养,比心心~另外蕈蚊幼虫发出来的光很漂亮,大家可以搜搜看~
从这个角度看,这场的迷雾危机搞不好是件好事。
黎潇潇盯着小虫子:“所以食肉工蜂身上的那些黏液,是它分泌出来的?”
陈默:“对,这些黏液在重力的作用下垂下,形成一条条危险的丝管,而发光虫会穿梭于丝管中,利用自身发光的荧光,吸引黑暗中的昆虫,一旦被丝管黏住,就会变为发光虫的食物。”
这样也解释出危险为何来自于天空,巡逻营和食肉蜂在下方通行时没有遇到危险。
她忽然想到个漏洞:“既然这些虫子是靠发光吸引食物,那么巡逻队先前进入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
陈默:“被迷雾遮掩,这些雾气不光有令人迷失方向的能力,还有保护发光虫效果。”
居然这么多功能的吗?
黎潇潇震惊了:“发光虫到底进化出什么能力,怎么又是能感染同胞,又是能改变地形,还能用迷雾保护自己,这未免也太多功能了吧?”
陈默抬起眼:“初步判定是心想事成。”
她特意等了一会,没等到默哥后面的话,才确定这句简短的语句就是他要说的,心想事成,她的头脑艰难转动起来,感觉自己无法理解汉字的意思。
心想事成,是她理解的那个心想事成?
黎潇潇艰涩开口:“默哥,你在开玩笑?”
陈默定定注视着她。
黎潇潇一把捂住脸,深深吸气。
我的妈,这是什么逆天的能力,心想事成,居然还能心想事成,难怪那条虫子来到地面后,能把自己的同胞都带上来,发现环境不适合生存,硬是能改变环境。
“要是它想要全人类灭亡,我们是不是就要无了?”
陈默握住她的手:“没到这么糟糕的地步,首先它的能量无法支撑,其次它只是一条虫子,不要说思考,即使意识也有限,更多的是生存本能,比如希望食物更多,环境更加便于生存。”
“人类并不在它的狩猎范围,发光虫变为蕈蚊后就不再进食,会在几天内死去。”
黎潇潇听默哥这样说,那种毛骨悚然的惊悸平复下来,她发出每一个人搞清楚真相后都会发出的感慨:“幸好是虫子。”
对世界的认知非常有限,如果这样可怕的能力出现在大型食肉动物身上,或者不用食肉动物,只用老鼠、蚊子乃至是蚂蚁,造成的危害都不光光只是出现一片迷雾而已。
只能说是万幸,万幸。
黎潇潇顶顶上颚问:“巡逻营接下来怎么办?”
陈默:“保持原状。”
黎潇潇第一反应是怎么就保持原状呢,这么厉害的东西不想办法限制下?
仔细想想就知道巡逻营做的对,这玩意根本没办法限制,万一他们不恰当的举动刺激到发光虫,令它产生什么新想法,从而引发什么糟糕的局面那就搞笑了,简直就是自掘坟墓,还不如保持相安无事的现状。
反正有小溪在,发光虫过不来,能过来两天前它们早就过来了。
陈默看出她的想法补充:“底下溶洞经常存在地下水道,符合发光虫已有的认知,它不会改变小溪。”
黎潇潇最后望了眼对岸的迷雾,看来她要和那位了不起的虫大佬当长久的邻居了。
她确定完毕就打算将这件事放一边,陈默突然说:“后天,巡逻营邀请我一同进入迷雾收集资源,去不去?”
黎潇潇稍稍犹豫:“巡逻队也去吗,一同多少个人?”
陈默:“为避免人多刺激到发光虫,暂定是七人小队。”
她一边想让默哥去,看看迷雾里有什么好东西,一边又担心让他去有危险,心想事成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最后倾向于不要去,还是等把发光虫的底摸得更清楚些,再去也不迟。
反正资源就在哪,吃点去也跑不掉,稳妥些更安全。
陈默却说:“我想去。”
黎潇潇听着默哥的语调,就知道他确实很想去,这样的男人是拘不住的,所以她只是说:“你受伤,我们大家都会很难过,小心点。”
陈默抵着嗓子说:“我知道,以后不会了。”
黎潇潇就捏捏他的耳朵,拉着默哥的手一起回家,路过樟树的时候依旧没看到二号蜂后,就用感应联系,发现它跑到二十公里外去捕食,在追捕啥玩意。
竟然跑这么远,去都去了,那当然是要去出效果啊。
她就让二号蜂后捕食完,来找她,把剩下的女王蜂喂给它吃,看看能不能帮二号蜂后再进化一波。
虽然只是两天没回来,黎潇潇却感觉过了好久,先领着大家将木屋里里外外打扫一遍,把桌子灶台全给擦了,等中午吃饭时坐在熟悉的餐桌前,她开心得都想吟首诗。
午饭是陈默做的,不过有大家帮忙打下手,所以烧得很快。
黎潇潇又杀了一只珍珠鸡的公鸡,作为今天的大菜——大盘鸡。
这些珍珠鸡的公鸡已经完全成熟,光吃粮食不长肉,养着性价比不高,留几只做种鸡就行,剩下的她打算全吃掉,而且她不喜欢老公鸡,还是小公鸡的肉更嫩。
大盘鸡一上桌,所有人的目光就被吸引住,红红黄黄鲜艳的色泽,光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增,更不要说是辣椒辛辣霸道的香味,混着鸡肉的醇香。
黎潇潇率先夹了一块土豆,一段时间没吃,她又开始想念起土豆软糯的滋味,入口后竟比她想象中味道更好,不光软糯而且甜润。
她家的土豆口感都是粉粉的那种,一口下去特别特别糯,嘴巴一抿,土豆就在口中化开,带来满嘴恰到超出的甜味,她忍不住又夹了一块鸡肉,滋味那叫一个爽滑麻辣和鲜香,尤其是鸡肉表面裹上一层沙质的土豆粉,且吸足辣椒的辣味,就格外入味带劲。
大块的鸡肉吃下去,不仅不觉得满足,反而将人的渴望完全打开,只想再吃一口,多吃一点,直到把这盘大盘鸡吃光,洋葱、红薯粉条就连辣椒都没剩下,他们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
黎潇潇舔舔下唇,这道菜她是真觉得里面的配菜都好吃,尤其是红薯粉条,吸满了汤汁,就是吸满了灵魂,真是感觉比鸡肉都好吃。
不过他们这吃来吃去吃的都是红薯粉,差不多也是吃腻的时候,以后做点土豆粉条、玉米粉条来尝尝看,如果用这两种粉条,炒在大盘鸡里肯定更加好吃。
除去鸡外,她还去池塘捞了一批螺蛳,就沿着池塘边的卵石捡,轻松就能捡一盆。
小螺蛳长得很快,她硬生生见从它们也就比沙子大一点,长大现在小石子那么大,再过几个月就能成熟繁衍,剪掉屁股的螺蛳就着大盘鸡剩下的汤汁炒一炒,味道比单纯炒螺丝要美味许多,大家很快吸了一堆螺蛳壳。
还有大家喜欢的煎蛋饼,葱花切碎搅在蛋液里,往大铁锅一倒煎到微微发焦,不需要复杂的调料,就好吃得不行,自从他们家的鸡开始下蛋,蛋饼就经常出现在他们的餐桌,是真的百吃不厌。
这一顿饭大家吃得是酣畅淋漓,之前种种糟糕的情绪,全在美食中安抚过来。
黎潇潇吃着饭后小零食炒花生,这还是她走之前种的,过两天回来正好成熟,挖出来剥开花生,大铁锅拿油炒一炒,炒到表皮发亮,再撒点盐,嚼着就香得不行。
上到李师傅,下到茹茹,就没有不爱吃的。
这时喇叭忽然传来滋啦滋啦的电流声,黎潇潇一看时间,都快一点,十二点早过了,喇叭怎么在这个时候响。
不光是她,其他人也停下手里的动作,侧头仔细听喇叭的动静。
电流响了一会,喇叭里就传来女主持熟悉的播音腔调,不过她的话很朴实:“万泉郊区的住户请注意,万泉郊区的住户请注意——”
李师傅嘟囔一句:“万泉郊区,不就是我们这吗。”
李博猜测:“应该是要说迷雾的事,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咱上午刚回来,不到下午就来通知。”
喇叭继续说:“清溪对岸出现大规模迷雾,具有致幻功效,人进入就无法走出,且其中具有大量变异生物,十分危险,十分危险!请住户不要擅自进入迷雾!”
一般人只要不想自杀,听到这样的消息肯定不会进入迷雾,更何况为了体现重要性,这段广播一连重复半个小时。
别的都挺好,但就是太吵。
黎潇潇能够理解巡逻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有人因为好奇去迷雾,走失就不说了,万一不清楚导致发光虫发生什么异动,那才是真正的大.麻烦,所以吵归吵,该通知还是要通知,免得有人犯傻。
就在这样循环重复的喇叭声中,她接到强子打来的电话:“潇潇,你到农场没有?”
黎潇潇听到老朋友的嗓音挺高兴:“到了,你从y县回来了?”
强子:“嗯,调回来休息休息,接下来半个月就是我跟你对接,佳儿去y县当垃圾佬了。”
垃圾佬是他们给自己取的绰号,一片废墟一片废墟地搜索,从中挑出有价值的东西,和以前的拾荒者没啥不同嘛。
强子:“那我来找你,你拿个樟树叶每天能提供多少,营地想收。”
既然巡逻营想要进迷雾,她那能保持清醒的樟树是必需品,巡逻营收购是迟早的事。
“这我还真不清楚,”黎潇潇说不出来啊,樟树叶又不是像苹果那样是果实,有固定的产出,而且摘走就摘走了,树叶要是摘太多会影响树木本身,她估摸着开口,“先摘两斤看看,也不能每天摘给你,我这要先看看树的反应。”
强子觉得她说得在理:“行,那就这样,价格就跟苹果一样,我现在出发去你那。”
黎潇潇听到他要来,就起身去摘樟树的叶子。
她摘叶子的时候,树上食肉蜂的蜂巢里飞出一大堆工蜂,见到是她从重新回到蜂巢里,这让她意外,食肉蜂居然还会主动保护樟树,这是形成共生关系了吗。
之后强子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黎潇潇想和他多聊几句,都被强子拒绝了,看起来是真的很忙。
不过强子有给她从y县带来一株月季花,说是能开出粉白黄三种颜色,特别好看。
她将信将疑盯着这株只有小腿那么高的月季,可能是挖出来的时间有点久,叶片有点耷拉,加上没有花苞,看起来就丑丑的,实在想象不出强子描述的漂亮。
出于对熟人的信任,黎潇潇在木屋外面的走廊下面刨了个坑,把月季花种在这里,希望能够顺利长大,这样推开客厅的窗户,或者倚在走廊的栏杆上时,就能看到满株的花朵。
之后他们的生活重归平静。
黎潇潇跟着苏晴将鞣制好的棉线绑在木桩上,过去这么久,总算是用到木桩,一圈一圈缠好拉牢,把一头固定住,再把木桩横过来,线就跟着横过来,最后翻出一个梳子开始梳理棉线。
她目不转盯着晴姐的动作看,苏晴也知道她好奇,主动讲解:“这是跑纱,把棉线梳理整齐就可以织布了。”
终于能织布了。
黎潇潇现在听到织布这两个字都激动,每次她以为下面该织布了吧,结果每次都不是,每次都准备工作,次数一多,她就不想着织布,还是琢磨着这样做对棉线有啥好处,在笔记上写写画画。
虽然他们是有晴姐,但自己多学点总没有坏处。
她在笔记上写下跑纱,看着前面九这个序号,算上最后织布,那就是十道工序,织个棉布竟然要十道工序这也太多了吧,但也叫她信心十足。
黎潇潇相信她织出来的棉布质量肯定很好。
苏晴笑道:“十道工序多吗,我这还是简化的,工序齐全可是有二十二道呢。”
二十二道,黎潇潇咽了咽嘴巴,那么多呀,这样说起来她们连一半都没做到,不知道之前的人是怎么想出来,就知道这么做对织布好,尤其是第一个织出棉布的人,太聪明了,这么复杂的事都能叫他想得出来。
她再次拜倒在古人的智慧下。
前前后后经过那么多天,终于终于摸上纺织机,黎潇潇那叫一个激动,早早蹲在纺织机的边上,看着晴姐固定好棉线,推了几下织布机,后者发出哐当哐当的动静,她当即竖起大拇指。
“好听!”
苏晴都被丫头逗乐了:“等布织出来,再说好听。”
织布的时候有上下两层棉线,交叉固定在横杆上,她拿着梭子在两层棉线中来回穿梭,再那木杆压平压实,渐渐地一小段布就出来了,是那种纹理清晰的棉布。
黎潇潇明明盯着晴姐的每一个动作,也大概弄清楚布织出来的原理,可还是觉得整个过程很神奇。
苏晴边织边教她:“上下两层的丝线是布底色,横梭上的线是花纹,要是像织出复杂的图案,有时不仅用到一个梭子,要两个三个,只要你脑子记得清,想要多少个就有多少个。”
黎潇潇听得有趣:“原来这个时候就可以染色吗……”
她很快意识到一件事:“等等,孙班长说好帮我们染色的,我给忘记了。”
苏晴:“莫慌,我先熟熟手,等这匹布织好,和丝线拿去一块染色,不急。”
黎潇潇点头:“还是按照原来说的,全染成黑色吧。”
什么两个梭子三个梭子,她听着就头疼,而且感觉工作量很大,还是先把棉布织出来,要想有花纹,倒是绣点上去更方便。
苏晴:“好,听你的。”
纺织机就一台苏晴在用,黎潇潇就帮忙把剩下的棉线跑纱,李师傅做完地里的事过来帮她,茹茹抓着纺锥欢快绕着木桩跑圈,连出一道又一道白线,在小姑娘的带动下,三只狗子也叼着纺锥绕木桩。
狗子和效率居然比黎潇潇高多了,毕竟它们速度快,叼得稳,不像她需要慢慢走固定位置。
大家一起干活速度就很快,棉线顺好,李师傅也跟着去作坊瞅了眼,他虽然不会纺布,但对纺出来的布好不好,那是相当清楚,一看就看出苏晴手艺好。
“多久没看到这样的老粗布。”
当人长辈的都好为人师,李师傅身边一个自己孙女,一个自己的小女儿,此刻教人的瘾来了,是挡也挡不住:“别看老粗布老粗布地叫,其实质地老柔软了,还吸汗透气,特别耐造,你怎么折腾都不会起毛。”
苏晴听后就说道:“哟,行家啊,等我累了,换老哥来纺布。”
李师傅起初对这位女长官是挺敬畏的,对厉害的人,尤其还是当兵的,上过战场杀过变异兽,他就更怵了,都不敢拿眼睛看人家,还是苏晴主动和他说话,为人和蔼不傲气,他才逐渐敢和苏晴搭话。
“那不敢,那不敢,我这是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他摸摸鼻子,“别不敢糟蹋咱这实打实的好棉花。”
别感觉织布不难,等自己上手就明白啰,这可不是轻松活,做不好那织出来的布线是歪歪扭扭的,摸上去就粗糙不平整,人穿上身上能好受?
哪像苏晴手底下织出来的线直利索,不用摸就知道亲肤舒适,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在孩子面前吹吹牛可以,可不能没分寸真上手。
苏晴不以为意:“谁天生就会,不都是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茹茹对织布的过程很好奇,苏晴就像教黎潇潇那样教茹茹,尽量讲到每个细节,她是希望这些女孩能学到一门手艺,以后就是世道再差,手艺在,就不会少她们一碗饭吃,走到哪里都能挺起腰杆子做人。
李师傅当然知道苏晴是好心,以前学手艺,那是要拜师敬茶,师父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不是嘴上说说,这教的是活命的本事。
他让孙女跟着苏晴学,自己出去继续去忙活,这几天他见兔子毛又长了,趁着天气还热该剃一剃,攒点下来做个兔毛手套,兔毛耳罩给潇潇戴上多美呀。
过了两天,苏晴织出一匹两米的布,用来做衣服是够了,她打算多织几匹布,一起送到巡逻那染色。
黎潇潇兴奋抓着那布在自己身上比划,又在苏晴身上比划,感觉怎么裁剪都好看,抓在手里的感觉,也确实如李叔说的那样看着粗,但很柔软舒适,叫人想要把脸埋进去蹭蹭。
她扯扯布,就感到布料很坚实,且十分有弹性,毕竟里面每一根棉线,都是晴姐用力压出来。
“晴姐,我拿去给大家看看。”
不,这太羞耻了,苏晴阻止:“倒也不必……”
但黎潇潇已经高高举着布匹,快步走出作坊,外面想起她巨大的嗓音,“大家——快来看晴姐织的布——”
苏晴僵站片刻,走去关上门当做不知道这事。
李博他们听到潇潇的声音,全围过来观察潇潇举过头顶的那匹皮,太阳就在潇潇身后,这样一举布匹正好挡住太阳,白色的布仿佛放出万丈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