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的手都在颤抖。她没有敢把这件事情跟明姝说。
纵然明姝早就已经料到了这个情况,可她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她这个时候,特别想抽一根烟,可惜她不会。
林夕在群里发信息:【@宫斗明姝,你发地址给我,我去帮你看看。】
浏览器上的视频里有明姝家的地址,她家就在林夕家隔壁市,坐高铁过去,半个多小时就到了。开车也就一个小时。但林夕需要确认一下。
明姝深深吸气,打出自己烂熟于心、多年来从不曾忘却的地址:【好的,谢谢你。】发完这条消息,弹出一个弹窗来。
【系统消息,群成员是否向地球少女林夕发布‘回家看看’任务,任务报酬___。】
明姝一愣,随即起身下地,赤着脚往拔步床对面的书房去。
她在这十五年了,有很多的财产,她在最得皇帝喜爱的那些年,她薅了不少羊毛。但是,仔细想想,属于她的东西,少之又少。
发布这个任务对她的意义太大了,她不想用那些东西去沾染它分毫。
但是没有关系,这个世界还是没有脱离地球,只不过历史在隋代的时候拐了一个弯。
她从博古架的最上边拿出一个锦盒,在发布任务那行的空行上,写上王羲之-兰亭序。
在她落笔完毕的那一瞬间,群任务更新到了群里。林夕看到兰亭序的时候还愣了愣。
谁不知道兰亭序啊,周董还有一首歌专门唱这个的呢。且兰亭序在国内书法家的眼里,其价值是无市的。
当年林夕听兰亭序的时候,还特别去搜过,兰亭序的真迹在哪里还没定论呢。要是明姝给她传过来的这个是真迹,林夕都不敢相信这价值有多高。
她几乎是抖着手点的接受任务。要等到任务结束才收到,但林夕此时此刻,内心火热异常。
她还在群里特地问了明姝,明姝说:【这个世界的历史在隋朝的时候拐了一个弯,到了现在,距离隋朝已经六百年的距离了,皇帝换来换去,还是姓杨。】
【这本兰亭序集是我的嫁妆。本来我是想着把这本书留着,但现在想想,这本续集还是给你的好。至少能让咱们后世的人,目睹一番天下第一行书的美貌。】
明姝喜欢书法,她练的也是行书,这本兰亭序她连皇帝都没有给过。
现在给了林夕,她是半点不心疼的。毕竟她现在的这个皇帝是个收集狂,还有点护食。她要是把这本书给了皇帝,或者往后她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这本书绝对不会留在她的怀里。
而皇帝拿了这些书,百年后肯定是要陪葬的。与其留着给他当陪葬品,让华夏的文化瑰宝在地上被蛇虫鼠蚁啃咬,还不如直接给林夕,好歹能传到后世去。
林夕的心都在噗通噗通地跳。林夕立马搜索滇省的博物馆的地址跟电话。
这种瑰宝,她自认为不配拥有。能够拥有它的,只有国家!
这一夜,包括林镀锡在内的两人都十分激动。半夜叶冰冰上来过两次,知道林夕即将拥有兰亭序以后,十分羡慕。她所在的位面也没有兰亭序真迹呢。
但一想自己也是来自于林夕的位面,她立马就开心了。
一直到鸡叫声响起了,林夕才睡下,感觉都没睡多久她就被外面池香萍粉碎猪草的声音叫醒了。她起来洗了脸,吃了早点,骑着昨天买的三轮车就出去了。
一路上遇到了很多村民,在得知她要去市里找工作的时候,纷纷夸赞她勤快。
林夕仔细想过了,一直在家里待着是不行的,先不说村子里的这些老人们看自家的孩子,超过三天就各种嫌弃。就她拥有聊天群,没准以后她会天南地北地跑,每天从村子里出去实在是太过于打眼了。
农村人淳朴是淳朴,但有时候说起闲话来,也确实让人受不了。
林夕先到了批发市场,订了一批米面粮油水,总共有三四吨,又根据林镀锡拉的清单定了不少日用品,这批日用品可以说是相当的杂,连种花的花泥都有。
从批发市场出来往仓库去的路上,林夕换了一条跟昨天完全不同的街,买光了所有的药店。
刚刚到仓库打开门,送米面的就来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林夕仓库里就没少过人。在卸完了货以后,林夕像在京市那样租了货车,又找人再把车子装满。
先装米面粮油水,光这样就把一个小货车装得满满的。林夕拿出手机导航明姝家的地址。开着车从小路往那边走。
等到了没有人也没有监控的地方,林夕下车拍了拍车厢,一箱子的货物凭空消失。车辙印都变得浅了。
明姝家在蒙市,风景格外的好,气温比起平远市也要热一些。林夕开车不熟练,走的又是小路,走了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的蒙市。
她找了个停车场停了车,打了出租往明姝家的小区去。
一下车,她就看到了一张贴在小区门口的寻人启示,很大,最上面是明姝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穿着白色的衬衣,头发扎成高马尾,应该是面朝着阳光,一只手挡在额头前面目视前方,她的嘴角带着些许笑容,右脸颊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她长得很漂亮,虽然是笑着,但给人的感觉,就是清冷御姐。她的照片下方,是她的身高体重、身体特征,有线索后的联系方式以及酬谢金额。
只要有线索提供,就给四十万。
也许是林夕在寻人启事下站的时间够久,一个老太太走到了她的边上:“小姑娘,认识寻人启事上的人吗?”
林夕侧头:“好像在电视剧上见过。”林夕回答得模棱两可。
老太太期望的神色瞬间落空,但她还是忍不住跟林夕说:“小姑娘,你记一下电话号码啊,要是有线索了,一定要给她妈妈打电话。”
老太太其实是不抱任何希望的,快八年了,要是人还在,早就回来了。现在还没有音讯,肯定是人没了。可明丽只有明姝这么一个孩子,她不放弃,也不敢放弃。
她所有的希望,都拿来赌那一个万一。
老太太像是这么多年里,已经说这句话说了很多遍了。虽然每次都告诉自己不要再说了,但每次看到有陌生面孔在寻人启事面前驻足时,她还是会上前去说一番。
她不为别的,为那个慈母心,也为那一个万一。
“她妈妈都快活不下去了。”老太太叹着气,挎着菜篮子走远了。
第25章 受虐狂
半个小时后,林夕见到了明姝的妈妈明丽,她穿着一身黑色的长款羽绒服,脸上的皱纹比起她在电视上看到的要多很多。
她不爱笑,跟人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是淡淡的,眼神中带着深深的疲惫。
林夕拍了她的照片。她感知敏锐,见到林夕的时候,微微愣了愣,然后朝她点点头,之后跟着小区里的人一块进去了。
林夕没有进去,把寻人启事也拍了一张照片。
一边朝隔壁的饭店走,一边把照片发给明姝。
从早上开始,明姝宣了太医,太医一走,应付完前来看病的姐姐妹妹后。她躺在床上,紧张又期待地等着林夕的消息。
她的心情很矛盾,她希望自己被她的妈妈记住,又担心她杳无音讯,她妈妈承受不住打击。
她的脑子里胡思乱想,她开始祈祷,她希望这个世界的明姝穿越到了她的身体里,代替她,跟她妈妈好好生活在一处。
越是胡思乱想,心里越是着急。外面又传来了通报声,通报声音都没落,人就进屋了。
“皎皎,我来看看你。你好些了吗?”皇帝掀开衣袍,坐在明姝的床边,那双桃花眼专注地看着她,仿佛对她多深情一样。
但明姝知道,这个人的心里,装满家国大事,留给女人的位置很小很小,而那个很小的位置里面,住了很多女人。
而她,是在那些众多女人中,比较得他喜爱的其中一个罢了。
明姝对皇帝曾经也有过爱情,毕竟她穿越的时候,刚刚大学毕业,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对爱情还有一些憧憬。
后来,她的孩子被当初的王贵妃给害没了,皇帝没有给她主持公道。那一刻,心如死灰。
从那天起,明姝自觉她跟这后宫里别的女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多谢皇上关心,臣妾无大碍,只是换季了,身子骨有些不爽利,都是老毛病了。”明姝语气温柔。
她的手被皇帝抓起:“要好好保重身体,好好休息。”
皇帝嘱咐完她,立马朝着她的宫人冷声道:“好好伺候你们娘娘,要是你们娘娘有个什么事情,你们多少条命都不够赔的。”
宫殿里的宫人呼啦啦地跪了一地,明姝依旧笑着,只是心中毫无波动:“是。”
皇帝没在明姝的宫殿坐多久,大太监李瓦就在外面叫他了,他也没耽误,嘱咐明姝好好养着身体,晚上来陪她吃饭,而后就走了。
明姝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皇帝,她根本不想让皇帝来陪自己吃饭。甚至她这段时间都不想见到皇帝这个人。
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她读初中的时候,偷偷在外面随着大流剪了一个齐刘海,怕她妈妈生气骂她的那种感觉。
简而言之,就是她觉得皇帝这个男人上不得台面,让她在她妈妈面前拿不出手。
因为觉得他上不得台面,所以光想到这个人,都让她觉得心里厌恶。
“恭送皇上。”在深宫十多年,明姝的养气功夫已经非常棒了,哪怕她心里再恨这个人,她的面上都能做到滴水不漏。
皇帝走了,明姝躺回床上,摸着手镯等待。
两个世界的流速不同,明姝一直等到下半晌,等到日头西斜,才等来林夕的消息。在看到那则寻人启事,在看到她妈妈那苍老了不止一点点的面容时,泪如雨下。
她躺在被窝里,哭了很久很久。她的大宫女清香跟白新听了,也跟着抹眼泪。这后宫的女人,就没有谁不苦的。
她们娘娘看似富贵荣华,可内心的苦又比谁少分毫呢?皇帝在此刻信步而来,听到殿内悲痛的哭声,停住脚步,也伸手止住了要通报的小太监。
过了许久,皇帝从宫内走出,他问身边弓着腰伺候的大太监李瓦:“今天是什么日子?”
李瓦作为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他需要记的东西格外多,大脑飞速转动,他很快便恭敬道:“贵妃娘娘十四年前,怀过的小皇子就是在今天掉的。”
李瓦越说,身子越矮。皇帝闻言,手猛地攥紧,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道:“走吧,回宫。”
皇帝来了又走的事情,明姝知道,但她现在烦他,不想搭理他,忍着难受吃了一碗饭,不至于让自己肚子空空荡荡后。
明姝继续上床emo,还没进入状态,就有人通报二皇子来了,明姝打起精神。
来到古代世界,她总共怀了两回,第一回 没生下来,第二回就生了二皇子杨昭,他今年十岁。按照规矩,过了七岁,这些皇子就要到前宫独居了。
后宫的女人不能到前朝去,她们这些有皇子的女人只能等着孩子们隔个两三天过来请一趟安。
在后宫难熬的这些年,明姝是把杨昭当成自己的精神支柱来看待的。她觉得皇帝在自己妈妈面前拿不出手,但她觉得她的妈妈肯定会喜欢她的杨昭。
毕竟杨昭长相跟她一样,性格又乖巧,人也格外机灵伶俐。她妈妈就喜欢聪明的孩子。
明姝给杨昭拍了一张照片,传给林夕。林夕夸赞杨昭长得好的话,让明姝的心情好了些许。
明姝母子之间相处温馨,林夕也开着车子往家走,还了车,林夕没回家,而是去了本地的二手车行。她觉得自己是必须要有一台小型厢货车的。要不然上哪儿都是真的不太方便。
二手车行的厢货车不少,但这行水很深,林夕想了想,给三姑妈家的二表姐打了个电话。
她二表姐就是做汽车销售的,林夕的电话打过去没多久,她就开着车过来了。
“怎么想着买厢货车?”姐妹俩逢年过节,都会在微信上互相聊天问候。所以关系还算好。
有时候池香萍的药没了,林夕也是托她表姐帮忙买的。
她表姐叫郭白雪,从小她这个名字就在一群小孩子之间格外突出,她从小的外号就叫做白雪公主,她也确实长得很白。
“我找了个给人看仓库的工作,一个月三千五百块钱,每天早上十点开门,晚上五点下班。老板今天在国外,让我过来买车。”平远市在十年前还只是个县城呢,现在发展成了地级市,但是显然工资没有跟上,普遍工资都在三千五左右。
郭白雪是知道林夕这次回来了就不想再去京市的,她也支持林夕,但人总不能坐吃山空,给人看仓库虽然钱少点,但上班时间规律。郭白雪便点头:“那可以,到时候下班还能回家。我二婆婆也不孤单了。”
姐妹俩边说话,便朝二手车行走,卖车的都是同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是熟人,林夕全程就跟在郭白雪身后走,郭白雪让她干啥她就干啥,半句废话都不问。
买完了车子,郭白雪就开着车走了,林夕则开着厢货车到仓库换上自己的三轮车,突突突地往家里走。
把车停在院子里,她拿出手机来看,发现明姝给她单独发了很多话。
那些刻意被封存的记忆再次被唤醒,憋得让她万分难受,她询问起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如今的现况。
【宫斗明姝:小夕,我可以问问我朋友的境况吗?我特想知道我朋友的境况。她叫林慕希,我们俩是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的,当初剧组来我们学校选人,我俩都被选上了。】
【后面公司签约,我俩也是一起签的,我出事了,穿到了这儿来,那她呢?她怎么样了?】
在学校的时候,明姝跟林慕希经常是专业课的第一第二名,两人被剧组选上以后都十分开心,两人还曾经躺在同一个被窝里,畅想着以后。
两人都有一个明星梦。这不稀奇,就跟没有哪个士兵不想当将军一样,她们学舞蹈的,也希望多点自己的观众。而当明星,无疑是万众瞩目的存在。
【地球少女林夕:林慕希我知道,她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视后了,我奶奶现在天天晚上还要追两集她演的电视剧呢。前段时间我刷视频,刷到她得了玉兰奖最佳女主角的视频。】
明姝收到消息,有些惆怅,但她也很为自己的朋友高兴:【宫斗明姝:真好,她实现了我们的愿望。】
发了这条信息,明姝又在想,要是自己没有穿越,会是什么样呢?她能实现她的梦想吗?
这一想,她就入了神,等群里再度热闹起来,她才回神,加入群聊中。
池香萍已经做好了饭菜,吃着饭,池香萍知道了林夕找了个工作,离家近,每天早晚都可以回来,十分高兴。
“往后每天早上我早早起来给你煮早饭,你吃了再去上班,等你下班回来,我把饭给你煮好。”在池香萍的心里,只要有工作,就饿不死。林夕之前说在家陪她,她高兴是高兴,但心里到底发虚。
这不工作,农村就种点地,一年到头来收入还没有投资多呢,两个人都不打工赚钱哪里来的钱呢?林夕是存了点钱,但光出不进往后要是有用钱的地方怎么办?
还完债了,林夕年纪也大了,到结婚的时候了,她还想给林夕攒点嫁妆呢。
时代不一样了,没有嫁妆小姑娘嫁到别人家,会被人看不起的。
“好。”林夕笑着应道。
池香萍又跟林夕说起了首饰匠人今天来的事情:“那首饰匠人来了,量了草儿的脖子圈围,也看了你要给戴的那个东西,说明天就上门来做。”
金银首饰是贵重物品,按照本地的规矩,谁家做首饰,首饰匠人就要到谁家去住着,这几天里,主人家要管首饰匠人的吃喝。
“正好我后天入职,明天在家待着。”一个宠物项圈罢了,用不了多久。
家里已经很多年没有打首饰了,池香萍也很高兴:“我问了,现在银子便宜,到时候给你打个手镯。”
“你也打几个镯子戒指的。”她们这边的老太太,不喜欢戴金首饰,最喜欢戴银的,她大奶奶比池香萍大了三四岁,因为家庭条件好,那手上光银镯子都戴了两三个。
手上也全都是戒指,整个莲花村的老太太,就没有谁不羡慕她的。
池香萍想了想,虽然心疼,但是没有拒绝。现在家里不欠债了,她穿戴好点,人家只会夸赞她家小夕有出息。等过段时间介绍相亲,也能往好了寻摸。
吃了饭,池香萍坐在客厅的电视面前,等着她天天追的电视剧开播。现在的内娱跟以前区别不大,播放的依旧是“别人虐女主千万遍,女主待别人如初恋”的脑残电视剧。
见着她奶奶,林夕总算是明白那些脑残剧的受众是谁了。合着都是农村老头老太太呢。
前几天吐槽的回旋镖就这么扎回了自己的身上。林夕颇为无奈。在群里把这件事情一说,大家都笑得不行。
笑完了,向千兰说了自己这几天遭遇的事情。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我这几天吧,按照秦家母子以前打原主的方式,一天三顿地打他们。刘寡妇快把我恨死了,这会儿见天儿地往外跑,我估摸是去找她的姘头商量对策去了。】
【就是那个秦爱国,仿佛有病,我前脚打完他,后脚他就问我饿不饿吃不吃东西,要不要休息什么的。我要打他打晚了,他还非得到我面前晃晃悠悠。】
【给我整得害怕极了,我怕他给我下老鼠药。】向千兰不怕真刀真木仓的跟人干架。她就怕那种背后放冷箭的。
这两天秦爱国的态度,给她整得背后发毛。
群里排队一样地发了六个点,然后明姝忍了又忍实在没忍住:【宫斗明姝:你就没有想过,秦爱国得斯德哥尔摩症了?】
明姝发出这条信息的时候都忍不住夸赞自己记忆好。这么多年了都没忘记这个略显复杂的称呼。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什么玩意儿?】向千兰看着那一个跟外国人名字一样的病名一脸懵逼。
【原始社会阿花花:就是神经病。别人越打他,他就越喜欢打他的人,简称受虐狂?】
这个解释吓坏了向千兰,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人。她忍不住出屋子,秦爱国这两天很乖,让干啥就干啥,没让干的也会找事情干。
在今天之前,向千兰一直觉得秦爱国在伺机报复她,对他的警惕心升到了极致。
但经过群里的小伙伴们点拨,她发现事情跟她想象的有点不一样。这会儿秦爱国站起来看她,那眼睛跟狗似的,亮晶晶地看着她。
真她娘造孽啊。向千兰忍不住感慨,然后开始寻思起秦爱国为什么会转变。
仔细琢磨着琢磨着,向千兰想起来了,那天早上,她去让秦爱国起床的时候,那小鞭子,好像不经意间落在了秦爱国的下三路。
这特么不就是字母圈?作为一个能动手就不逼逼的姐姐,向千兰也是被字母圈的人邀请过的。但她实在是没有那个癖好,严词拒绝了。
没想到兜兜转转,她还是被受虐狂给染指了?
向千兰心里日了狗,然后回到炕上,拿出镰刀表情严肃地联系群里人。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我观察了一下,他好像有S那个M倾向,而且还是那个M,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越打他他越爽?】
向千兰觉得这个问题棘手得很。长这么大,她就没有遇到过这么困扰她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有问题她都是捏拳头就上的。
【那我打他不正好满足他了吗?但要是不打他,我怎么给原主报仇?】
第26章 我们一起入睡的
群里人纷纷给向千兰支招,男人都是贱皮子,就不能满足他,明姝直接让她换了种折磨人的方法。
比如半夜让秦爱国起来干活,一件事情,找茬儿了让秦爱国反复做,什么难听的话都朝秦爱国说之类的。
在深宫多年,折磨人的方式多了。明姝随便说一个,都让向千兰如获至宝。当下她就去村子里逛了一圈,还花了两分钱从隔壁孙大叔家买了两三捆柳条回来。还自发去大队领了二十斤麻条回来。
现在向千兰的大名已经在整个秦家川传遍了,她成了小媳妇们暗中羡慕的对象,也成了婆婆一辈最讨厌的存在。跟她同一辈的男人们见到向千兰都绕着她走。
现在秦爱国母子两个都成了整个秦家川前后的笑话了,秦爱国更是被男人们私底下议论,腿瘸了就罢了,居然连女人都降不住,简直就是废物。
秦爱国天天要在家干家务,侍弄菜地,连门都不敢出,他越这样,名声越差。现在私底下,村里的男人都管秦爱国叫爱国丫头了。
向千兰提着麻条从村里招摇过市,那些蹲在大队办公室的男的目送她离开,一个屁都不敢放。
要搁以前,这些贱男人是得朝原主吹口哨的。毕竟原主是从山里嫁过来的,说是嫁,跟买也差不多了。被调戏两句也没什么,也不会有娘家人来给她们撑腰。
至于原主之后会不会被秦爱国打,吹口哨的男人就更加不担心了。秦爱国介意只能说是秦爱国小肚鸡肠,再发散一下,也是原主太妖娆,勾三搭四。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向千兰今天在秦爱国那边憋了气,就想找个地方出一下,奈何那些贱男人们安安分分的。师出无名,讲道理的向千兰更憋气了。
回到家下意识地想要打秦爱国出气,但一想到自己打秦爱国,秦爱国就爽,她硬生生忍住了。直接大步朝着隔壁房间看。
想象中的巴掌没有下来,秦爱国有点失望。他刚刚还想,等会儿向千兰打他的时候,他不经意间露出下身呢。
秦爱国想起前几天,鞭子抽过他身体时那种仿佛从灵魂战栗的爽感,让他欲罢不能。他总算是知道了自己为什么在娶了媳妇儿后总觉得不满足了。
他特别怀念那种感觉。
向千兰看到他那样,害怕得抱住了自己,觉得自己可真是太特么的可怜了。居然遇到了这种变态,本来以为是个家暴狂,谁能想到呢,芯子里装着的,居然是个受虐狂。
向千兰的崩溃大家不知道,林夕第二天起床后没出门,而是在家里给草儿打项圈。首饰匠人天刚蒙蒙亮就来了。
滇省这边的习俗是家里只要来客人了,甭管是什么客人,都要用最好的东西来招待。
池香萍早早地就起床了,在首饰匠人上门之前,她就把昨晚上洗好的腊猪脚给炖上了。她特地去拔的茴香根来炖的。
茴香根特有的味道,混着腊猪脚的香味,让人光闻着就馋得直流口水。
首饰匠人闻着这香味,就知道主人家的伙食怎么样,他麻利地从工具箱里把工具一样样地摆出来,一边跟池香萍她们寒暄,一边干活。
草儿的项圈好做,镶嵌宝石也没有要特殊的设计图,只需要把宝石镶稳就行。首饰匠人一边镶,一边跟林夕说她买的这个玻璃颜色正,手感好。
林夕但笑不语。首饰匠人很快就做好了项圈,林夕珍而重之地把项圈给草儿戴上。
然后把它抱到石桌子上拍照片。她家的月季花边上开了一丛黄色的菊花,林夕就用这个做背景,配着天上的蓝天白云,那颗红色的宝石上,好像也闪着光芒一样。
她没忍住,给草儿拍了好几张照片,每一张草儿都是不同的姿态,但一样的高姿态,可爱极了。
阿花花收到照片,激动地来回看了好多遍,林夕是个好主人,草儿跟着她不缺吃喝,生活十分安逸,到了滇省的这几天,它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把林夕家来回巡逻好几遍,然后在花丛底下找个舒服的能晒太阳的位置,摊平晒着。
阿花花看着草儿这样,十分想念它。在原始社会的她已经开始在试着养家禽了。她最先圈养的是羊跟一种长得很像兔子的动物。
阿花花有时候看着那类似兔子的动物,就想起草儿,她多想抱抱草儿呢,也不知道往后,还有没有机会了。
阿花花叹着气,越发思念了。
首饰匠人打首饰打了一上午,中午吃饭的时候林夕去叫了她堂爷爷跟堂伯过来陪客。这也是他们当地的习俗了。有男性客人到家里做客的时候,必须要有男性客人陪着。
林夕捉摸着可能是怕人说闲话。毕竟农村这些老太太们啊,好的时候是真的好,不好的时候那一张嘴巴可以压死人。
中午饭刚刚吃饱,大明宝跑过来了。
“小林夕小林夕,我们去乌峰镇玩吧?我男朋友要去那边工作,我在家闲着无聊,也想跟着他去。但他白天要上班,晚上才有时间陪我,我白天太无聊了。”
乌峰镇是个百年的古镇,从很多年前开始,乌峰镇就开始做起了旅游项目,现在小镇虽然已经商业化比较严重,但那古香古色的城、街道却依旧受国内外旅客的喜爱。
甚至还有娱乐圈的公司花了大价钱在乌峰镇搭了一个影视城,这就导致乌峰镇空前地繁华起来了。在乌峰镇的影视城附近,经常有路人遇到出来遛弯儿或者工作的明星。
“小林夕~~你陪我去嘛~吃住费用我全包~”有的女孩子天生就会撒娇,大明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尤其是她拉长声调,再一脸恳请地看着别人的样子,让人看了心都化了。
林夕想到明姝就是在乌峰镇穿越的,她心下一动,答应了大明宝的请求。得了大明宝一个爱的抱抱。
两人约定好了今晚上就出发,她男朋友开车来接,之后大明宝蹦蹦跳跳地走了。
池香萍在她走了以后问:“你不上班啊?”
林夕脸色一僵,她自己做老板的,根本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了,她只能说:“上,等下午回来我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