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狗血小说连载中—— by钟昱
钟昱  发于: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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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霜清是个写手,因为写的题材总是赶不上热门,外加酷爱撒狗血,所以她只是个透明写手。一朝穿越到武侠世界,发现自己没有谋生能力,这里话本小说又挺流行的,就重操旧业。
也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爱她这口味,还真的就赚钱了,能养活自己了。只是没有想到,麻烦也随之而来。
小说里的冰冷剑客为求剑道更进一步,杀妻证道。众江湖人将目光投向了西门庄主,啧啧啧,没有想到他是这种人。
小说里的佛门圣僧为爱疯魔,杀尽同门,沉沦疯魔。众江湖人将目光投向了无花大师,天哪,原来他下手这么狠辣,连师父和同门都不放过!
小说里的天下神捕为了救人导致残疾,却还是身残志坚,保家卫国。众江湖人将目光投向了四大名捕,感动得涕泪横流,呜呜呜,真是可歌可泣啊。
撒狗血撒得很开心的叶霜清被苦主找上门了,对着这些人的黑脸,她高呼:你么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吗?她真的只是爱撒狗血的普通人,不会预言,真的。
叶霜清:这人生,太刺激了QAQ。
内容标签: 武侠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穿越时空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霜清,花公子 ┃ 配角:一干人等 ┃ 其它:无
一句话简介:今天咕咕咕了,明天也是
立意:靠双手过上美好生活
vip强推奖章
热爱撒狗血的透明写手叶霜清,穿越以后没有技能:唯有喜行品课生:就想到:她写的小说因为一些巧合:和江湖上的名人撞了人设还撞了事件,于是被认为江湖第一预言家,引起无数风波……
本文风格搞笑欢脱,以女主创作的狗血小说为切入点:在武侠世界上演了一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爆笑戏码:误打误撞之下,改变了众多角色原本的凄惨结局。在这个过程中,她还找到了互通心意的爱人,拥有了相互守护的家人和朋友。
(作品上过vip强推榜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第一章 穿越了
雪纷纷扬扬地从天上落下,落在已经宵禁的京城,一层又一层。整座城都安静了下来,安静到似乎可以听得见落雪的声音。
叶霜清整个人裹在被子里面,坐在床上,数着木匣子里的银钱。数来数去,都只有浅浅的一层的铜板外加三块碎银子。她知道,自己要是再不赚钱的话,就要饿死了。
幸好原身是个话本写手,还是有交好的书铺掌柜的那种写手,给自己留下了一条活路。
话说回来,别人穿越了都是王公贵族或者公主千金,怎么她就是个眼看着要把自己饿死的人呢?
叶霜清心里的小人儿捶地大哭,但是她抬眼看了一下自己的房间,又平心静气了下来。好歹她在京城有一个一进小院子,在现代的话,那可就是在北城的五环内有房子,这还不让人激动?
这一进小院子可以被称为是小型四合院了,虽然这就只是京城的平民住的那种,但是叶霜清已经很满足了。人嘛,要懂得知足,没有流落街头还有一点点存款,就要谢天谢地了。
她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人,要求一向不高。
叶霜清是穿越而来的,这套路太熟悉了,尤其是对于一个写手来说。她上辈子——应该说是上辈子了——是个网络写手,但只是一个透明写手,扑街是日常。谁让她酷爱撒狗血,还经常赶不上热门元素,扑街是正常的。
虽然扑街,但是热爱狗血的人总是有的,她每个月的收益还是足够生活的。再加上老爸和后妈,老妈和后爸,两个家庭就只有她这么个孩子,较着劲给她生活费。所以她过得真的蛮好的。
这样的日子一天接一天,平静但是有趣。叶霜清觉得自己不给国家添乱就是她的奉献了,所以她决定这样过一辈子。但是谁知道呢,她写了不知道多少次的穿越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很狗血很烂俗,她难得出门逛街的时候,被醉驾的司机给撞了。她醒来以后发现自己不在医院,而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脑子里一幕幕的记忆让叶霜清明白,她穿越了。
她不想穿越啊QAQ。老爸后妈,老妈后爸,他们对她好着呢,她真的不想穿越啊。但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她不想穿越也穿越了。
叶霜清也不敢自杀,她不敢保证能不能回去,也不敢保证原来的自己是不是还活着。万一这就是最后一次机会,她可不想搞没了。活着不容易,要好好地活着。
说起来,旁人一应叶霜清有亲爸亲妈和后爸后妈,妥妥儿地在脑子里上演一百零一出狗血剧了。但其实没有,她的亲爸亲妈是因为相亲结婚的,但是文科男和理科女实在是对不上脑回路,在一起太痛苦了,和平离婚分手的。
他们非常疼爱叶霜清,大概因为没有啥感情,离婚了也是好朋友,所以叶霜清小朋友一直过得很好。后来她上初中了,亲爸亲妈找到了相爱的另一半,她有了后爸后妈。
都说这后爸后妈不是好人,但是亲爸亲妈太会找对象了,叶霜清的后爸后妈不仅是好人,对她也十分疼爱。甚至到了她在哪家多住一天,另一家就会哀怨地看着她。所以她没有因为离异家庭而自卑,反而被两个家庭宠的差点上天。
再后来上大学了,叶霜清整个人沉稳(咸鱼)了下来。但她依旧是老爸后妈、老妈后爸手里捧着的小宝贝,即使出来工作了也是。要不然也不能长年累月做个扑街小透明的写手还不着急。实在是没有什么经济压力,她每天过得快乐着呢。
被两对爸妈宠着长大的叶霜清,自信心爆棚,一向认为自己就是最好最乖的小可爱,不接受反驳的那种。陡然穿越了,她不伤心不难过是不可能的。但是生活还要继续,她不会怨天尤人。
而且她还是挺乐观的,万一哪天又回去了呢?对吧?
整理了一下这个身体的记忆,叶霜清才搞清楚了现在所处的状况。
原身也叫做叶霜清,是京城人。她跟叶霜清的样貌一模一样,而且连家庭环境居然也是一样的,一直都在两对父母的宠爱下过着幸福的日子。古代的女子大多早早嫁人,她却因为亲爹和后娘、亲娘和后爹的挑剔,一直未曾嫁人。
不仅如此,她还能读书习字,自己还会写一写话本赚点私房钱,也给家里的两对父母买点东西。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的。
但这样幸福的日子,却在三年前戛然而止。
那一日,时近年关,他们四人出去采买,想要在一起过年,让原身过一个快乐的年。只是他们这一去,却再没有回来了。
两个江湖人厮杀,却连累了路过的百姓。原身的四位长辈都已经躲起来了,却还是被他们所杀。
原身一天之内失去了所有的家人,痛苦难当。她浑浑噩噩地收敛了他们的尸身,浑浑噩噩地为他们发丧,浑浑噩噩地为他们守孝。在三年守孝期满之后,又是一个年,原身却只能够守着再没有了欢声笑语的院子。
她撑不下去了,在十九岁这年,死在了一个落雪的深夜。而后,就是叶霜清到了这里。
她养了好几天,才将身子养得差不多。巷子里的人家都在快乐地过年,她在吃药养病。
其实原身很感激左邻右舍和书铺掌柜,要不是他们照应着,她这样的相貌,无人护着又一直浑浑噩噩,怕是又要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是原身守孝三年,一直都很清净,那些想说嘴的人都被骂走赶走了。
书铺掌柜则是时不时派人给原身送来一些吃的用的东西,再加上原身的两对父母留下来的银钱,这才没有饿死。
只是她真的撑不下去了,没有了生存的意志,也无法报答他们了。
叶霜清摸着心口,说道:“我一定会报答他们的,至于爹娘他们,若是有可能,我也会帮他们报仇的。希望你们能够相遇。”
这是一个武侠的世界,江湖人来来去去,她现在手无缚鸡之力,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报仇的机会。但是如果可以,她一定会帮原身报仇的。
虽然是原身放弃了自己,但是她借用了,就是欠了原身的。
作者有话要说: 开坑啦开坑啦\\(^o^)/~
排雷:无脑小甜饼,作者文笔一般(改过,没成功,还变成了四不像),符合口味的进,不喜欢的点×哈

第2章 第二章 出门去
“吱呀。”清早,叶霜清推开了房门,看着外面明媚的阳光,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她穿过来以后就一直在养身体,已经大半个月没有出过门了。谁让原身没有了活下去的念头,一点都不爱惜身体呢。她这大半个月都不太敢出去,哪怕年节的京城热闹得很,她也不敢出门凑热闹。
她很爱惜自己的小命的。
现在好了,她的身体养得有些起色了,能够出门了。而且,她也得出门去,给自己找赚钱的路子了。首先,去找那位书铺掌柜!
叶霜清走出了院子,入目的落满了雪的瓦片,让她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她是真的,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了。
她笑了笑,而后就站在那里打量她家。这个一进院子不算大,但却是很清净。一来是她家在这条巷子的巷尾,一边靠着一堵厚厚的墙。
二来是她家隔壁的二进院子一直没有住人,好像主人家很久之前就去外地了。除了他们家的亲戚偶尔来打扫,就没有人了。是以比起其他家听得见隔壁声响,她家是真的清净。
叶霜清非常满意,在家的时候,她喜欢安静。大概是码字成习惯了,安静一点才写得出来。不管她的脑子里怎么风起云涌,周遭最好还是安静些的好。
“叶丫头?”
叶霜清回头,看见隔壁的隔壁门口站着一个人。“郝婶子?”
“叶丫头,你出来啦?”郝婶子三两步上前,看着面色红润的叶霜清,眼眶居然有些泛红,“好好好,出来就好,出来就好。”
她年后看到叶家的门就开始担心,担心这个死心眼的丫头想不开,毕竟年前她看起来好像要断开的弦一样。要不是知道叶丫头难受,她上门可能会适得其反,早就去叶家了。
现在看到她出来了,脸色也不错,这才放心了。想开了就好,想开了就好。“人呐,活着都不容易,但也要好好活着啊。”
“我听郝婶子的。”叶霜清笑得灿烂,“我会带着他们的份一起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的。”
带着她的四个爸妈的爱,带着原身一家五口的仇,好好地活下去。她还要等待机会,将来多赚钱,看看是不是能请其他的武林高手给原身一家五口报仇呢。所以,她绝对不能死。
郝婶子不知其中内情,见到叶霜清的笑容没有一丝一毫的阴霾,想着她终于走出来了,也跟着笑了,“好,这就好。对了,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叶霜清晃了晃手里的小包袱,说道:“我去书铺那里,给掌柜的看看我新写的话本能不能行。”该出去赚钱了,不能坐吃山空。
要是哪天她的话本爆红了,说不定就能够赚大钱,然后就可以请武林高手了。嗯……虽然就她这种爱撒狗血的写作风格,可能赚不了大钱了。但是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见鬼了呢?
其实叶霜清也不是没有尝试过转换风格,但是成绩比撒狗血的小说还要差劲,扑街到南极的那一种。还不如就撒一撒狗血呢,至少还是有热爱狗血的受众,收入足够养活她自己。
所以,她这次憋在家里写的话本,依旧是撒狗血。因为,她就只会这个QAQ。
叶霜清的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期待的。万一这个世界的人热爱狗血文呢,说不定她就火了啊,就赚大钱了啊,就可以请高手了啊。
郝婶子不知道叶霜清这一连串的心理活动,却很是欣慰,“好,那你赶紧去,婶子就不浪费你的时间了。”看到她开始赚钱了,知道她是真的要努力活下去了,郝婶子心里最后一点的担忧也就彻底消失了。
她得去告诉大家伙,叶丫头是真的振作起来了。
“嗯,婶子回见。”叶霜清拎着小包袱往巷子外面走。
这一小段路上就遇见了好几个人,她全都依照着原身的记忆里和他们打招呼了。他们看到她这笑容满满的模样,也都是一脸的欣慰。
叶霜清想着,其实这里也蛮好的,大家都很不错的。没有什么难对付的极品邻居,这可太棒了。
她走到了大街上,按照原身的记忆照着书铺走去。路上的人来人往,还有那些和她的世界全然不同的古香古色的建筑,让叶霜清再一次清楚地知道,她身处在一个不同的世界。
最与众不同的,就是那些手上、背上或者腰间带着武器的人了。他们就是原身的记忆中最不能惹的江湖人,因为种种原因,原身对他们都不怎么了解,是以叶霜清也不怎么了解。
她觉得等自己闲下来了,要好好地打探一下。至少也要知道一下现在这个世界的基础信息,也试试打探一下原身的仇人的信息。
是的,因为小老百姓惹不起江湖人,原身甚至都不知道是谁杀了她的四个父母。唉。
不远处的酒楼的二楼里,有一个男子就看到了叶霜清这看什么都新鲜好奇的模样,笑了。“花满楼,那边有个姑娘,感觉像是没有出过门一样。不过看她的穿衣打扮,也不像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我感觉这里面一定有内情。”
坐在男子对面的人说道:“有没有内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姑娘一定生得很美。对吗,陆小凤。”
陆小凤看向花满楼,“你怎么知道的?你又看不见。”
花满楼的唇角上扬,笑意温润,“因为这么多人里,你一眼就看到她了。”
陆小凤无言以对,因为事实还真的就是这样。“花满楼,果然还是你了解我。”
花满楼却只是笑着摇头,“这一点,我想你的其他朋友也很了解。”毕竟他可是陆小凤,他们怎么会不知道陆小凤喜欢什么呢?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两条胡子,“有的时候,你可以不说实话的。”唉,他的朋友们都太了解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是把男主定成花满楼了,我太爱花花了。
PS:放存稿箱却忘记定时间了,对不起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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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书铺
眉目如画,唇若丹霞,眼波流转间,顾盼生辉。乌发如墨,肤如凝雪,行走举止间,风风韵韵。即使是荆钗布裙,也难掩姝色。
从小,叶霜清就被夸长得好看,说她聪明,挑了父母双方最好看的部分来长,还在出生的时候自带了美颜,漂亮得不像是她的父母能生得出来的。她的相貌更符合国人传统的审美,是一种古典美人的美。
既让人惊艳,又很是耐看。原身的相貌和她一样,自然也是好看的。
不过叶霜清习惯了旁人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只要不带恶意,她都不在意。是以当然不知道有人在看她,或者说看着她的人又不止一个人,她当然不在意。从小到大,看着她的人多了去了,她在意不过来。
这一点就和原身不同。也许是原身的性子更为内敛,她不爱出门,也不喜欢旁人看着她,总是低着头。而叶霜清呢,向来抬头挺胸,一身的自信。
她顺着原身的记忆,来到了她以前出书的书铺。看着名为合芳书斋的书铺,心底里涌出了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不是属于原身的,是属于她的。奇了怪了,她本人明明没有来过,为什么会有这种熟悉感?
叶霜清认真想了想,或许是在现代的时候去过什么仿古的店铺。因为名字比较像,所以才有这种熟悉感?嗯,应该是这样了。
算了,这件事情不重要。她抬脚往书斋里面走,现在重要的是要看一下她写的书到底能不能行,养不养得活她自己。民以食为天,她现在的天就是最重要的吃饭问题。
她踏步走了进去,第一时间就是打量着四周。没办法,来过这里的人不是她,要对照上原身的记忆,不然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合芳书斋很大,据说是京城排得上名的店。这里虽说是书铺,但是人来人往的可不少,只是带着些泾渭分明的意味。
左边来往的大多是穿着长衫的人,应当是读书人。大约左边摆放的都是科考之类的书籍,所以大多数是读书人。
而右边来往的人则不太一样了,有做小厮和丫鬟打扮的,大约是帮自家主人来买书的。还有穿着锦衣的,在架子之间来回,应当是在挑选中意的书。还有旁的打扮的人,偶尔也有那么几个穿长衫的,不过不多。
右边一看就是摆放着时下的各种话本了,按着原身的记忆,是什么类型的话本都有。
大夏朝是一个经济文明非常发达的朝代,在叶霜清看来,有点像宋朝。例如多种多样的吃食和“外卖”业务。例如那些来来往往的商人和繁华的商业。
但从平日里的一些生活来看,又像明朝。例如当下的主流货币是银子,例如遍地开花的话本。但凡识几个字的人,都会买合心意话本来看,再不然还可以去听说书。
但是这大夏朝的话本行业可比明朝还要发达,每年书铺上的税非常可观,甚至还有专门保护印刷和话本的律例。
想要刻印书籍,需要官府的批号,自己私自刻印的不能超过十本,抄写也一样。如果盗印书籍或者私自刻印书籍超数,不仅要罚款,还要坐牢,严重的要流放甚至牵连后代。
当然,为了银子铤而走险的人也不是没有,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这情况比较少,因为律例也不是摆着看的。
在从记忆里挖出这一点的时候,叶霜清都惊呆了。难怪这里的话本行业这么发达,又有发展的土壤,又有保护的律例,还有受众,当然发达了。
不过这大夏朝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江湖的存在。只是原身非常痛恨江湖人,对这些的记忆没有多少,叶霜清只能后面自己去打听了。
话本,小说,这是她的领域,她一定可以……
“劳驾,让开一下。”突然出现的声音将她的妄想给打断了。
“不好意思。”叶霜清发现自己挡着别人了,赶紧挪开位置。她左右看了看,朝着中间的柜台走去,“请问……”
柜台前的人抬头,看见来人是叶霜清,立时就笑了,“叶姑娘,您可好久没来了。掌柜的在后面呢,我这儿走不开,您自己进去就好了。”
叶霜清愣了一下,而后点头,“好的,多谢汪小哥。”
说话的人是合芳书斋的伙计,人称汪小哥,和原身也是认识的,他对原身的态度挺不错的。或者说,合芳书斋的人都对原身不错。
还是好人多呀。叶霜清感慨着往后面走。
合芳书斋很大,占据了普通铺子的五倍大。穿过柜台后面的门,来到后面的天井,这里就有掌柜的书房,她大多数时候都在这里。
原身来过很多次,叶霜清顺着记忆里的路走到了书房门口。她敲了敲门,正待要说话,里面传出来一句“进来吧。”于是,她便推门进去了。
“董掌柜。”
坐在书桌前的女子抬头,看到来人是叶霜清,眼里浮现了欢喜,“霜清,你肯出门了?”
“是啊,我出门了。”叶霜清笑着和董掌柜说话,“此前多谢董掌柜的照顾。”
董掌柜笑了,“何必如此客气呢?你我同为女子,自然该相互照顾。更何况我长你这么多岁,也和你认识多年,算是你的长辈了。长辈照顾晚辈,自然是应该的。”
董掌柜是一名四十出头的女子,一身的书卷气,看上去像是饱读诗书的女子。但她却是合芳书斋的掌柜,还是能够让京城的其他书铺掌柜摔一个跟头的人。若是小看她,是要吃大亏的。
能够以女子之身立足于京城,董掌柜可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只是她在叶霜清的面前的时候,更像是一个温和的长辈,对她颇为照顾。
从小就备受宠爱的叶霜清感觉得到,董掌柜是真的喜欢她的。她顿时松了一口气,虽然不太好意思,但是总有一种有了靠山的感觉。
这次的书稿要是不行,她还可以有下次,不用担心没有吃饭的门路了QAQ。
作者有话要说: 架空宋和明,小可爱们就当作完全架空吧(手动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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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掌柜的目光看向了叶霜清的手,说道:“你是来给我看书稿的?”
“是的。”叶霜清将自己写的一叠书稿放到了书桌上,“请董掌柜看看,这份书稿可否能行。”她的心里是忐忑的。
这些日子,她待在家里,除了养身体就是写小说了。其实叶霜清也按照原身的风格试着写过,可是那种温馨的感情根本就不是她能够写得出来的。
尝试了好几次,最终她还是放弃了,改成自己最擅长的文风。因为不知道是不是受欢迎,所以她是很有些不安。
要是不能写小说赚钱养自己,她就得另外想办法了。可是,在这个江湖人横行的古代世界,她好像没有什么谋生技能QAQ。
董掌柜拿过了书稿,以为是以前那种,漫不经心地翻开来。没有想到,开头就和以前很是不一样。她看着看着就入迷了,一页一页地翻着,翻到最重要的情节的时候,发现没有下一页了。
她抬头看着叶霜清,冲口而出:“后面的呢?”
“后面?”叶霜清眨眨眼,“后面没了啊。”
“没了?”董掌柜像是还没反应过来一样。
“没写啊。”叶霜清抿嘴笑着,“我就写到这里了,这些是目前所有的书稿了。”这里没有键盘,写字真的很辛苦,能写这么多已经不错了。要不是她以前也学过毛笔字,原身的技能又还留着,她都准备弄一根炭条了。
如果这篇书稿不能用,她就不准备继续写下去了。她会在脑子里给这个故事补一个结局,然后就这么算了。要是在以前,都已经发到网上了,再怎么扑街,叶霜清都会写一个结局。因为即便是扑街到南极,还是有那么几个人看的。既然有人支持,她就会写完。
不过这里不一样,没有刻印就没有读者。而且,用毛笔写字,真的好辛苦呀TAT。
董掌柜没有想到是这个回答,手上不由得用力捏了捏书稿,而后才把它们放下。“你这次的书稿是长篇?”
叶霜清摇头,“不是,只是十万字的短篇。”要是有键盘,怎么也不能才十万字啊。
董掌柜惊讶地看着叶霜清,“十万字已然算是长篇了。”
叶霜清:“……”差点忘了,现在和以前不一样。“嗯咳,我说错了,这一篇大概是十万字的长篇。我不知道这篇书稿是否可用,所以还没有写完。”
“可用,当然可用。”这话说着,董掌柜看叶霜清的眼神好似有些幽怨,“我都想往下看了,那些看书人自然也想往下看。”
她不仅想往下看,还想骂人呢。正看到最重要的时刻,没有后文了,这叫人哪里受得住呢。唉,也不知道书中的剑客到底是怎么选择的。
他到底是选择为了他背弃了家人且一心一意地对待自己的妻子,还是选择了他从孩童之时起就坚定要走的剑道呢。太让她好奇了,她真的很想继续看下去。
虽然这行文不如其他的写手那般,且有些过于直白,却很容易会让看书人带入进去。董掌柜在书铺干了这么多年了,自然是有她的眼光的。这本书若是刻印出来卖,一定会大受欢迎的。
“也就是说,这本书稿能刻印出来卖,对吗?”叶霜清问道。
“是。”董掌柜点头,“不过你要保证,你一定要将后续写出来,不可以一直拖稿下去。”
她当初也是从催稿人(编辑)做起来的,有些写手的热情真的是只有在写故事开头的时候。写完开头,他/她就像是没有了激.情一般,开始无限期地拖稿。这种时候,催稿人就像是赌.场催债的一样。
之前叶霜清没有写过长篇,只有写过短篇,都是拿来就能用,董掌柜也就没有说过这话。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还是得说。
不能够相信任何一个写手,否则会被拖稿给气死的!这是董掌柜多年做催稿人的经验之谈。
叶霜清郑重地点头,“当然,我一定不会拖稿的。”
咕咕咕?不可能的,她不是一个会咕咕咕的人。心里说这话的时候,叶霜清的良心一点都不痛。
“好。”董掌柜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份契书,“既然如此,我们重新签订契书吧。你看看,若是同意的话,我们就签下契书,我会去官府报备的。”
话本行业发达,为了保护写手的利益,他们会和书铺签订时间或长或短的契书,还要在官府备案。若是乱来,那可是要罚款的。
叶霜清也知道契书这件事情,她拿过了那份契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四六分?”她抬头看着董掌柜,不敢相信里面写的,“给我基础的银子,还和我分卖出去的分成?”
这条件会不会给的太好了,她的心里怎么有点打鼓呢。
以前董掌柜对原身好,可以说是因为董掌柜是个好人。但是这都牵涉到合芳书斋的利益了,她还这么让利,真的让叶霜清有些不敢相信。再怎么说,她都是合芳书斋的掌柜,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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