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回收站—— by林跃然
林跃然  发于: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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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胜英点点头,“嗯,还怪机灵的,这要坐飞机,没有带锁的皮箱子是不行。”
当初小江易有这么机灵么?
江胜英回想了一阵,也没想起什么来,索性不想了。
“您尝尝这些,我从老家带来的。”
江易出趟国,也不可能空手,他又有金手指,所以大江村的特产,沁城市的特产,还有辰国的特产,都准备了一些。
江胜英一眼就看到了那几个做成白胖虫子形状的馒头了。
“这馒头的花样倒是有趣……”
这边天气热,这种馒头不赶紧吃可就要坏了。
江胜英就拿起一个笼虫馒头来咬了一口。
果然凉软可口,细细品着,还有些麦香甜味。
“这是笼虫馒头,是葛大娘蒸的……哦,就是葛二刚他娘,说是让带给你尝尝。”
江胜英听了这话,又多吃了几口。
“是二刚他娘啊,她做饭在村里就是一绝,没想到还会做这新样式的花馒头呢!你说这是啥笼虫馒头?”
江胜英虽然人在南卡国吧,也是会打听来自辰国的消息的。
什么凤凰骨和龙虫,什么磐朝都城的,她都是从本地的侨民小社团里听说的。
虽说这些考古的东西离她这种小人物太遥远了吧,但毕竟是自己的老家,还是挺自豪的。
“这个笼虫馒头,现在已经是咱们沁城市的地方特产啦……”
江易简单几句就把笼虫馒头的来历给说了一遍。
当然没多提他在考古发现里的功劳,江胜英就以为只是他刚好赶上了而已,就像是刚建国那会儿修铁路修水库,那不都是在村里找的劳力做的?
“诶,这可真不错,二刚他娘倒是有福气。”
在集上卖个馒头,又轻巧又来钱,可比她当初辛苦卖菜最后还没落着好强多了!
吃完了笼虫馒头,又尝了块柿饼,敲了个核桃,掰了块首都的点心……
“诶呀,瞧我馋的,看见这些东西就管不住嘴了。”
江胜英看了看江易带来的特产数量,分成了几份,留出了一份多的,余下的几份,就带上江易去给同住在公寓里的邻居们送去。
“江大姐这是苦尽甘来了,儿子都这么大了,好不容易母子团聚,以后就能享儿子的福啦!”
“小伙子长得真是一表人才!还孝顺懂事,江大姐有福气!”
“现在辰国国内怎么样啊?普通老百姓能吃得饱饭吗?这次来了就不回辰国了吧?”
江胜英在这间公寓里住了五六年了,跟这里的住户大部分都比较熟,就算有个把暗地里不对付的,那也要维持着表面的和气。
因此看到江胜英带着从国内来的儿子一家家地送土特产,甭管心里怎么想,肯定是要把江易夸上一通的。
到了傍晚,宋叔果然开车来接江胜英母子。
之前江易就私下里问江胜英,这位宋叔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江胜英立马老脸通红,“唉呀,什么男朋友啊,都一把年纪了。”
南卡人虽然不富裕,但他们可是想得开。
都是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在男女关系上,也放得很开。
四五十多的妇女们,有个把情人啥的,都不在话下。
江胜英在这边呆了好多年,倒也受了点熏陶。
宋叔的老婆死了五六年了,有一个女儿去年也嫁人了,他女儿嫁的是南卡本地人,跟着丈夫去了另一个城市过日子,也就是逢年过节有时候才会来看看宋叔。
“老宋是开杂货铺的,他倒是对我不错,帮过我好多次忙,也透过那个意思……可是,我这不是还想回国内呢么?”
江胜英要是年轻几岁,三十出头啥的,没准就答应了老宋了。
可是她一想自己都四十多了,在大江村都是能当奶奶的年纪了。要是留在南卡国和老宋在一起,亲儿子不在身边,老宋的女儿也不是她生的,现在过着还行,可是等老了怎么办?
她还想看着儿子结婚生娃,她好当奶奶呢!
江易倒是觉得年纪不是问题。
在他那个年代,四十岁结婚生娃的有的是。
还有五十拼二胎的呢!
主要是医疗条件好了,人的身体也能保养得好,生个娃啥的也不是大事。
要是便宜老娘能再婚,再生一个小的,也就不会把压力都放在江易身上了。
不过老宋这人倒底能不能处,还得再观察观察。
所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和江胜英坐上老宋的破老爷车去了辰人饭庄一条街的凤舞酒楼。
作者有话说:

“江易啊, 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啥?不会是想一辈子种地吧?”
“其实这边虽说乱,其实挣钱倒也不难。”
“主要是他们本地人做事慢吞吞,又懒, 有钱就花, 没钱才去挣,跟我们辰国人不一样,所以辰国人在这里,只要肯干,赚钱是没问题的。”
“正好胜英要养伤, 你们要想回辰国,少说也得再等一个月,我看不如你趁这个机会在这边打打工,熟悉熟悉环境,万一有你喜欢的事情做呢?”
老宋这些话明显是有他的私心的。
槽点其实不少。
比如挣钱不难这话,这里挣钱是不难, 但就这个乱劲儿, 那可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挣钱了。
而且江胜英在这里七八年了,不还是住着这么一个租来的破公寓?
烧个炉子还得用煤炭和木材。
这种生活,跟现如今辰国的一二线大城市,那肯定是没法比的。
当然了, 跟大江村一比,好歹这里有自来水和抽水马桶,倒也的确是个好处。
江易看了眼江胜英, 见她也没表示反对,就笑着点头。
“那好啊!我在老家呆了十几年, 好不容易有这趟的出国机会, 正好多见见世面, 还要宋叔多费心了。”
宋叔的小心思其实也好猜。
就是想把这个地方的优点多夸一夸,好让江易也愿意留下来。
如果江易愿意留下来,那江胜英肯定就不会回国了,他跟江胜英岂不是就有希望了?
因此一边给江易介绍桌上的菜色,夹杂着提起江易可以去试的几种工作。
“要是想多接触人呢,顺带着学几句南卡语或者骁国语,不如就在我的小店子里打打工。”
“要是想见识下南卡的厂子呢,我可以介绍你去果汁厂里当搬运工,这个活有些累,不过是一周一结钱。可以干上一周试试,不想做了不去就是。”
“当然了,要是你会点做饭做菜的手艺,也能在辰人街的这些餐馆里打杂,只要是熟人介绍,这些店里长年都要洗碗工,不过光洗碗太累了,有点手艺拿的钱多,还没那么累。”
江胜英也点点头,“我刚来南卡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只能找到洗碗的活儿,一天要洗几百份盘子和碗,累得腰得直不起来……偏偏我做饭实在不怎么样,想转去做配菜和厨师都不行,幸好我还会一点裁缝,后头转去裁缝店做工,才算是不用再洗碗和盘子了。”
宋叔和江胜英都看向江易,江易咳了一声。
“要不,宋叔还是介绍我去果汁厂吧……我的厨艺也实在是不行。”
穿越了三个世界了,江易如果用心做饭做菜的话,倒也不是不好……就是他这种懒人,但凡有现成的,他都不想自己动手。
而且果汁厂这活儿,可不正好是瞌睡来了枕头么?
两个月后,江易和江胜英坐上了回辰国的飞机。
临登机前,江易找了个机会,私下里对来送行的老宋说,“宋叔,其实现在国内也开始发展了,虽说可能挣钱上不如南卡国这边机会多,但是好在安稳……您和我妈这个年纪的人肯定也没有什么挣大钱的雄心壮志了,就乐意过些安逸的小日子吧?”
“要不,您过段时间,也回辰国看看走走?到时候我去接您!请您尝尝我们沁城的特色好菜。”
老宋对江胜英有意思好几年了,只是两个人对未来的想法不大一致,所以江胜英就没松口过。
这会儿送母子俩上飞机,那实在是强颜欢笑得很,此时突然听见江易这话,立马就精神了。
“对,你说的对!”
“我十几岁就离开辰国,好多年都没回老家看过了,正好我的老家离山河省不远,是该回去探亲,再顺路去你们大江村拜访了……”
谁说这人走了就再也见不着了。
没准江胜英回了辰国,住不了几天就觉得还是回南卡国更好呢?
再说他回辰国看看,要是辰国那边更安逸,那他就留在辰国也不是不行。
之前他还担心江胜英这个儿子还不知道靠不靠谱,万一是个混球,那他想跟江胜英在一起,都得再考虑考虑了。
没想到江易这小子不光是一表人才,还很能干。
在果汁厂工作了一个月,他那个介绍人朋友都夸这小伙子做事利索,一个人能顶两个人的工作量。
又在辰人街上摆了一个月的摊,那可是真不得了。
骁国话和南卡话都学的有模有样,还挣到了钱……
未来的老伴有这样的儿子,那不光是不是拖累,没准自己还能沾点光呢!
老宋把母子俩前脚送上了飞机,记下了大江村的联系方式,后脚就回去准备材料申请签证了。
在首都机场下了飞机,又坐上去省城的火车,从省城再到沁城,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
江胜英跟在江易身后,走出人流拥挤的车站,就听到一个洪亮的声音朝他们喊过来。
“江易!江易!江姨!这边!这边!”
江胜英朝喊声那边望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夹克衫的小伙子正朝他们挥手呢!
看模样,还挺眼熟,“这,这是二刚?”
江易拖着三个行李箱在前头走,笑着点头。
“是啊,是不是还跟小时候长得一样,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会儿二刚已经跑来接过了江易拖的行李箱了。
一边帮忙拖行李,一边又招呼江胜英,“胜英姨,我是二刚啊!你还记得我不?”
江胜英忙点头,“记得!怎么不记得!好些年没见了,你家人都好吧?”
“好呢好呢……胜英姨,江易,你们这身打扮,可真像归国华侨啊!”
不是二刚要大惊小怪了,主要是这母子俩的装扮,太新潮太时髦了呀!
江胜英烫了个大波浪头,长度刚好到肩膀,刘海偏分外翻大卷到鬓边,发丝乌黑发亮,皮肤白皙带光,眉毛像是画过,嘴唇上还涂着口红……
脖子上样式复杂的波纹大金链下头挂着个宝石吊坠。
这宝石吧,它也说不上是个什么颜色的,就五彩斑斓的十分好看,有鹌鹑蛋那么大,不用问都知道贵重得很。
江胜英穿的衣裳,那更是吸引人的眼球。
黑色半高跟小皮靴,搭配灰色毛料阔腿裤,再往上是一件雪白的毛皮大衣!
毛皮大衣啊!
二刚在沁城店里呆了三个多月了,沁城的各大百货商店也都逛过。
最高级的那家商店里,也确实有毛皮大衣卖。
最便宜的那件,都得一千多块呢!
更不用说那件就是个灰鼠皮的短款,颜色灰扑扑的哪有这件白色的中长款贵气亮眼?
二刚还有点当年华侨老太太回大江村的记忆。
人家华侨老太太确实有钱,也确实看着时髦,但跟如今江姨这打扮一比,那可就很有些比不上了啊!
羊毛大衣能跟皮毛大衣比吗?
金链子能跟宝石项链比吗?
还有,七八十的老太太,能跟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时髦阿姨比吗?
江胜英听到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看江易。
“诶,都是江易,他非得让我打扮……”
本来她就想着穿件样式时髦的外套,再稍微地抹个粉,涂个口红算了,回到村子里,让同村人看了,也是个出国回来挣了点钱的架势。
哪知道在首都出了机场,江易就带她去首都的友谊商店里买了件专供出口的羊绒衫和羊绒裤,又带她去有名的美发馆做了头发。
她这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
做头发的时候,她还生怕身上带的辰国币不够有些提心吊胆的。
没想到结帐的时候江易随手就拿出一叠钞票,几十几十的花,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就烫这一个头,都够她当年卖菜两个月挣的钱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贵倒是有贵的道理,大师傅烫出来的头,它就是好看!
她本想着这样就已经够了,可到了夜里住宾馆的时候,江易又不知道从哪儿买了件白色毛皮大衣回来!
这毛皮大衣正好到膝盖上头两寸,穿在身上松松软软的,就像件毛皮的裙子。
做梦她都没敢想过的奢侈大衣啊!
当时她就要让江易赶紧去退了。
江易却说这大衣看着贵重,其实是人造毛的,不值钱。
也就是七八十块钱就能拿到一件,是他去首都这边的黑市上拿的。
还说什么,现在的社会又不是过去了,看人要先看三分打扮的。
“您当年出国,不就是想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地回村,好在同村人面前挣回面子么?”
“既然咱有这个条件,为啥不用呢?”
江胜英心里还是有点矛盾。
既觉得江易说得有道理,要是她真打扮成这样,回了老家,那风光得意,绝对能闪瞎了一帮曾经看不起她的人的狗眼!
又觉得有些心虚。
她在外头十年,有三年都是在东躲西藏,洗盘子扫地啥的,能糊口就不错了,后头倒是好了点,但远远不到这样穿貂带宝石的富贵啊!
万一在村子里呆久了,露了馅怎么办?
“这有什么,甭管怎么说,您也是去过两个外国,见过世面的人了,咱们又带了不少国外的特产回去,至于说真正的家底,难道他们还要看咱家的存折不成?再说我在城里开了店,您要是喜欢就在老家住两天,不喜欢的话就住到城里的店那边……村里人照样是羡慕的。”
被这么一说,江胜英就心一横,装扮上了。
二刚是开着车来的。
车还是江易改造过的那辆小卡车。
江易在的时候,就教二刚学过车,这会私车几乎没有,开车上路倒也用不着驾照。
二刚来接人,可不就开着小卡车来了。
这小卡车买的时候极破,眼看着随时都要散架趴窝的模样。
但让江易一改造,几乎是里外全换,开起来噪音小又稳当,看外型也是相当的拉风。
江胜英在南卡国的时候,隐约听江易提过一嘴,说是开了个小店,还有个车。
她想着这小店可能就是个极小的门脸,车可能就是农用小车呢。
实在是想不到,江易的车子,看上去可比在南卡经营了几十年的老宋的车强多了!
而江易的店子,也比她想得要高大上多了。
家居店啊!
这店比她想的要大十倍,而且里头家具的样式,好些个她在骁国都没见过!
在店里住了一夜,吃过买来的早饭,江胜英又好好打扮一番,精神熠熠地上了车,准备衣锦还乡!
作者有话说:

大江村离沁城本来就不太远, 坐着车二十来分钟就到了。
江胜英还惊奇呢,“这条路可比我走的那会儿平整多了!这车开着真稳当!”
二刚笑着说,“胜英姨, 这都十年了, 路都修过两回了。”
江胜英赞叹不已,“还是咱们这儿好!”
就她在南卡国住的那个地方,前头那条马路,坑坑洼洼的,一下雨那坑里都能养鱼。
都七八年了也没见修过, 听说是由附近居民凑钱,居民也不傻,就算凑了钱也未必会修,当这个冤大头做啥呢?
那路可不就越来越烂了?
等远远地能望见村口了,车速也慢了下来。
江胜英赶紧从包里掏出小镜子来照了照,整了整头发, 又扯了扯身上的毛皮大衣。
“胜英姨不用担心, 您这一身打扮出去,准保能震住全村人!”
江胜英都让二刚说得不好意思了。
“嗨呀,我哪是图那个啊,我就是……十年没回来了, 就想给村里留下个好印象。”
说着话到了村口小学。
这会儿正是周末不上课,有两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在门口玩摔纸片。
听到车子的声音,两小孩抬头好奇地望过来。
手里的纸片都忘了摔了。
其实每次江易或者二刚开着这车回村, 都会引起一群小孩的围观和尾随。
就算是村里的村民,路过也要停下来多看上几眼。
不是大伙少见多怪, 实在是这个时候, 村子里能见着的车太稀缺了。
眼看着车子慢悠悠地开着, 两小孩蹦蹦跳跳地迎了上去。
“二刚哥!江易哥!”
这两个大哥人特好,有时候见了小孩儿,会摸出一两块糖来发。
有时候要跟着家里大人进城,跟大哥说一声,也能搭个车啥的。
然而刚凑过去,就闻见一股子花香味……
第二排的座位上,坐了个阔太太!
两个小孩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使劲看。
这阔太太打扮得好像电影电视里的人啊!
谁呀这是?
怎么来他们村了?还坐着江易哥的车?
“咦,是你们呀!”
“胜英姨,这是咱村栓柱哥家的老三,这是仙苗嫂家的老大,都是七岁了,你没见过他们!”
江胜英脸上洋溢着笑容。
“哦,是吗?我走的时候,栓柱才结婚,仙苗还没找对象呢,这会儿孩子都这么大了?”
“来来,尝尝姨从国外带回来的糖!”
江胜英抓了两大把糖,给两小孩一人一把。
两小孩乐得鼻涕泡都快冒出来了。
“这是胜英姨,是江易哥的娘,原先在国外来着,如今回乡探亲来了!”
两小孩也不知道听没听懂,胡乱道了声谢,捂着自己满满的口袋,撒丫子就往家跑!
这满满一口袋的糖可是重要资产!
要知道就算过年的时候,去各家拜年,都加在一起,也就能要到这么多的糖了。
而且要到的是水果硬糖,哪能跟这个比?这个可是国外带回来的糖!一看就是好东西!
不赶紧搁家里,万一丢了咋办?
两小孩飞奔回家,各自到家就开始藏东西。
一个小孩就往自己睡的床上跑。
他妈仙苗正好在那儿煮猪食呢,看见他这咋咋乎乎的样子,拎着大勺就过来了。
“干啥呢这是?”
“什么东西往枕头套里藏呢?”
这娃年纪不大,还学会弄鬼了。
小孩一扭头看见他妈,嘴都忍不住撅了起来。
不过还是拿了两三颗跳下床。
“娘,你尝尝!”
一颗带着奶香味的糖块就塞进了仙苗的嘴里了。
“唔……这是啥……哪来的糖?”
东西好不好,一吃就知道。
就这层次丰富,奶香的外壳里还带着软糖心的,别说村里的供销社了,就是城里的商店里,也没有这么好的糖啊!
小孩洋洋得意,“我跟毛蛋在学校门口耍,碰见江易哥和二刚哥开着车,车里有个阔太太,给我好些糖!娘你可不许告诉别人我这糖藏在哪了啊!”
尤其不能让他大姐和二哥知道!
仙苗嘴角抽了抽,“嗯,不告诉!”
“什么阔太太?江易车里坐了个阔太太?”
虽然说江易这小伙子这段时间确实跟从前不一样了,去了趟南边,挣了不少钱回来,但车里坐个阔太太这个就太奇怪了?
“是呀!二刚哥说了,那是江易哥的娘!”
仙苗听着就忍不住张大了嘴。
“啊?胜英姐还真的回来了?”
先前江易对村里人说过,江胜英没有死,过段时间就回国。
村里人都是半信半疑来着。
这人要是好好的,能十年都没个音信?
能回来不早就回来了?
这两个月倒是在村里没见过江易,听二刚说他是出国去探亲了。
好些人还觉得这没准就是在吹牛呢!
当初江胜英出国,那是有人带着才能出的。
江易这样一个人说出就出,哪那么容易呢!
“娘,江易哥的娘是咱家亲戚不?我看着像是电影里的富太太!穿得可好看了!”
要是亲戚那可就太好了!
仙苗好气又好笑,“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这臭小子,想得倒挺美!
不过江胜英回来这事也忒稀罕,她可得去看看热闹去!
仙苗把猪食拎出来给老猪倒上。擦了擦手,连衣裳都顾不得换,就匆匆地往江家去了。
才走了几步,就看到毛蛋他娘和他奶都出来了。
“仙苗!听说了吗?江易他娘回来了!”
“听我家老三说了,这不,赶紧过去瞧瞧!”
十年没回来的人回来了,更何况还是从国外回来的!
这稀罕事儿怎么能不去凑热闹呢!
等这仨人走到江家小院的时候,就发现江家小院门口已经站了好些人了。
“胜英真的回来了?”
“还是从前的样子不?”
“是和江易一起回来的?”
“听说国外的工资都高,这肯定是挣了大钱了吧?”
还没挤进小院呢,就已经开始八卦上了。
不过挤进院里的村民们,也差不多都是这类的问题。
“胜英,你这一去就是十年,可苦了我叔和江易这一老一小了。”
坐在江胜英旁边的是葛大娘。
原本葛大娘跟江胜英的关系倒也没那么好,不过因为这一年江易跟二刚总在一起,江易又给葛家人找了那么多的挣钱道儿,葛大娘当然看着江胜英就格外的热情了。
这不,知道江家好久没人住,她接到二刚打到村委的电话,就到江家来收拾了一番。
不然这会儿灶上哪能有热水,屋里的桌椅也不会干干净净的了。
见提起亲爹,江胜英的眼圈儿也红了。
“都是我不孝啊!”
她走的时候,老爹还身板硬朗着呢,谁能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呢!
“诶,你也别太难受了,我叔他要是知道你和江易现在的日子过得这么好,那肯定高兴!”
“是啊,当老的不就盼着小的能过好!”
坐在另一边的大娘安慰地拍了拍江胜英的肩膀,趁机在那雪白的毛皮上撸了一把。
真软真暖和!
真就跟那电影电视里演的那样,贵夫人才能穿得起的毛皮大衣!
好些还没插上嘴的人就瞄来瞄去地看。
从毛皮大衣看到宝石项链,从那头时髦的卷发看到大红嘴唇,再看到皮靴和毛料阔腿裤……啧啧啧,这一身,不得有好几百块喽?
“胜英啊,你在国外过得怎么样啊?看你打扮得这么洋气,肯定是发了财了吧?”
“是啊是啊!咱们村里人哪见过这么好的毛皮大衣,还有这项链……就从前咱村有个老地主,他老婆都没有这么气派的大衣和项链啊!”
“胜英妹子看着也面嫩啊!好像比十年前还显年轻,显好看!这皮子都白了!啧啧啧,难道说那外国的水土养人?”
这话一说,大家伙的目光就都盯到了江胜英脸上。
江胜英这老脸就微微地发烧了起来。
其实她这脸就是这两个月才嫩起来的。
是江易去果汁厂上班,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绿色的汁水,让她每天做什么面膜贴在脸上。
贴了两个月,还真就面嫩了好多。
等回了国,江易更是拿来了好些个做好的面膜,不用勾兑调和直接贴脸上,十来分钟后取下来就行。
她想着要衣锦还乡也确实得保养下这张脸,就听江易的,两天一贴。
果然这脸皮不光嫩,还透亮白皙了些。
“嫩什么呀,在国外也是起早贪黑的干活,都没工夫收拾。”
江胜英心里虽然美得很,但谦虚的话还是要说的。
“发什么财,就是挣点死工资!不过就是那边的钱比咱这边的值钱,一块能换咱这边的八块呢!所以换了换,就还行……”
江易都跟她套好了词儿,说回去就跟大家说她发了点小财,也让大伙对她江胜英刮目相看!
给老江家长点光!
“这大衣也没多贵,是江易在那边住了两个月,我朋友给介绍了活干,他挣了钱给买的。我说这太贵重了舍不得穿吧,这孩子就非得给买……”
今天江胜英算是把半辈子的凡尔赛都晒完了。
这是晒了身家晒模样,晒了模样又晒儿子啊。
这要是换个普通点的村里妇女这么晒的话,在场的老中青女人们早就不给她施展的舞台了。
但这不是江易他娘么?不是才从那遥远又神秘的国外回来么?
“诶呀,胜英你就享福吧,看江易多能干,多孝顺!”
“就是,要是搁着我呀,我姑娘儿子给我买金子打的衣裳,我也敢穿!”
“想得就美吧!还金子打的衣裳!”
“胜英,你在外国这么多年,就没有再找一个?”
一个老婆婆眼珠子转来转去,不知道琢磨了点啥,就问出了这么一句。
瞬间整个屋子都安静了。
江胜英抿嘴笑了笑,“唉,我也是想着老家不知道啥情况呢,放心不下这边啊,就有合适的,也没找……不过先看看再说吧,没准过两天人就来了,到时候,给婶子大娘们都瞧瞧!”
她江胜英差哪了?
就得在国外吃苦受罪受寡?
这会儿,她就觉得江易临走时邀请老宋是真对了。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这问的老婆婆也不过是随口来了那么一句。
毕竟,这带孩子的女人难嫁,更不用说江胜英这种要强的女人了。
算算如今江胜英都四十出头了吧?
儿子都快要能找对象结婚了, 她倒是这会儿有了对象了?
还要带到村子里给大伙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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