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圆圆胖胖的虫肚肚,夸张得比头还大的两个圆溜溜大钳子,还有不仔细看都找不着的针尾,做成软乎乎的白馒头,两粒红枣当眼睛……不但不丑恶,还可爱又诱人呢!
所以哪怕葛大娘把笼虫馒头卖出了一个五毛的高价。
也还是卖出去了十来个。
葛大娘这会儿正笑眯眯地跟一个带孩子的老阿姨拉家常。
“妹子,看孩子这么喜欢,就给孩子买一个吧!”
她卖出去这几个,除了那种一看就是特别有钱有文化的人以外,就是这种带着小孩的了。
这段时间沁城市都是有关凤凰和龙虫的新闻,小朋友们当然也知道了。
有的学校上美术课,老师给布置的绘画作业,就是画一幅我想像中的龙虫或者凤凰呢!
看到葛大娘这儿有都上过报纸的笼虫馒头,那当然要吵着要了!
这个年代出生的孩子,那都是家里的宝贝,哪像二三十年前那一拨,都是放养长大的,因此这些小祖宗一哭闹,大人可不就只好忍痛掏钱了?
五毛钱一个馒头,真真是抢钱啊!
“家里也有馒头,姥姥回去也照这个样给你做啊!”
小男孩拧着眉,无情地拆穿了姥姥的谎言。
“姥姥你做的普通馒头都是开着口的,还是黄黑色儿的,你咋照着这个样做啊?”
“再说了这个馒头这么复杂,你不买一个看着,回去就忘了什么样子了!”
旁边的路人都忍不住直乐。
“嘿,这小孩儿嘴皮子可真溜啊!”
老阿姨红着老脸掏钱,“哎呀,别说了,买买买!”
她买了一个馒头递给小外孙,拉着孩子就赶紧走,一边走一边还叮嘱。
“只能看啊!等回去还得看着它照样做呢!”
葛大娘看着这一老一小的背影直乐。
说是照样做,哪那么容易呢?
她蒸馒头,本来在村里就是一绝。
就这还是照着原样子,用最好的山泉水和着精白面,里头还稍掺了一点新收的玉米汁,试了好几回才试出来的。
要不哪敢在市里摆摊呢?
“我要一个!”
三只手几乎同时伸过来,还都举着五毛钱,葛大娘再一细看。
居然是三个外国人!
她愣了一小会儿神这才点头答应,“好的好的!”
她一边掀开白色小棉被去拿馒头,一边就去瞅二刚和江易。
这仨外国人,是跟着他们一道过来的?
二刚使了个眼色,示意老娘放心拿钱。
刚刚这个小老外就在那边给他们带了一波货,没准这仨人也能给老娘带个货呢?
还真别说,三个模样奇特的外国人,人手一个笼虫馒头,也的确更吸引眼球了。
想到广播新闻里说的,他们沁城市的大发现,是在全世界都罕见的,大家伙忍不住就挺起了胸膛。
掏钱买的人也更多了。
这好东西都叫老外买走了,咱本地人难道就不能尝尝吗?
尤其是杰克这小伙子,可能本来食量就大,这会闻着馒头的味道,就更饿了,只欣赏了一小会儿,就忍不住地咬了一口,只觉得香甜美味,跟他们国家的那种特别甜的点心是两个极端,但也非常地耐吃,回味无穷。
不知不觉地,一整个笼虫馒头就下了肚。
五毛钱对于这时候的普通辰国人来说,是挺贵的,但对于这仨个外国年轻人来说,就压根不是问题了。
他们国家的一块钱,最少也能抵辰国的八块呢!
“啊!我还要买两个!”
看着小伙伴杰克吃得香喷喷,莫文也试着尝了尝味道,这一尝,就也跟着再买。
葛大娘满脸乐开了花。
这三个外国人,还挺会吃的。
光他们就买走了七个。
她这一箱子五十个,都卖了一半了。
就算剩下的这些都卖不掉,她也赚了不少了。
这些拿回去还能当成礼送给亲戚朋友呢!
但这次有三个带货的当吃播,就算她想留下,围观群众也不允许啊。
没用十分钟,剩下那二十几个,也都被抢光了。
五毛钱这会儿好像就不是钱了一样。
连旁边的二刚,都趁着这个机会,把五顶凤娃帽子给卖掉了。
就这,还有好几个拿着钱的没落着买呢!
葛二刚冲着江易挤眉弄眼。
悄悄跟江易用本地土话说,“要不你就带着他们去云河县走一趟吧?这仨人还挺大方的。”
人傻钱多,不挣白不挣啊!
江易这会儿也是心里有了些主意。
“你们想要什么时候去云河县?”
三人见江易终于答应,都是满脸喜色。
“当然是越快越好了。”
他们虽说为了探险,连在山里露营都有过,不怕条件艰苦,但这沁城市的招待所住着,实在是条件很一般而且又意义,当然是早点去云河县好了。
江易跟他们多聊了几句,约定了第二天出发。
江易和二刚,还有葛大娘三个人来市里赶集,本来是准备在市里呆上一天卖这些特产的。
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东西都卖光了。
就在集市上吃了午饭,坐上下午的头一班车回大江村。
三人刚走进村里,就有村民们过来打趣。
“哟!不是说去城里挣钱去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江易搞出的动静那么大,大江村人都传遍了。
年轻人好多都觉得江易的主意不错,只是没那个魄力跟着担风险。
老一辈的村民们就觉得江易完全是异想天开了。
生意要是那么好做,城里人不早就自己做了?能轮得着他们村里人?
葛大娘的嘴都合不拢了。
“都卖光了,不回来干啥?”
她这一天卖的馒头,扣去成本,也挣了至少十七八块钱了。
这还是一天啊!
而且她也怕卖不掉就没敢做太多,就只蒸了五十个。
就今儿那个架势,蒸它八十个也能卖得完!
假如下一个集市她再蒸上些去卖,也能挣十七八块的,那她一个月只卖两天就能挣三十多。
这比什么不强呢?
况且也不一定非得等集市啊,她可以去市里的菜场也试试看啊!
问话的村民大吃一惊。
“啥?这才几点,就都卖光了?”
眼珠一转,“呀!是挣了不少吧?”
葛大娘还是笑眯眯地,“挣了点辛苦钱,反正比闲着强嘛!”
虽然她们挣着了钱,财也不好露白啊。
万一同村人听了眼红,也来跟风抢生意啥的就不美了。
再说她打算做这馒头的时候,也叫了两个平时关系不错的跟她一起干来着。
那不是都使劲地给她泼凉水吗?
葛大娘他们不过是进村的时候,跟一个人说了话,等到晚饭时分,差不多全村的人也就都知道了。
江易他们卖那个什么文化特产的,才去城里没多大会儿,就全卖光了回来啦!
至于江胜军和高改莲那一对,据说去的是另一个市场,虽然没江易他们那么快,但在天黑前也卖完了啊!
这下子大家伙都坐不住了。
有来葛家打听的,有去江易家的。
不过江易家不像葛家,大家伙常去串门啥的,这小伙子一到天黑就把院门关得紧,大伙儿也不好就去,只能转头来葛家。
葛大娘和二刚还是之前的说法。
他们就是挣了个辛苦钱,村民们也想做的话,就在二刚这儿买材料和图样,拿回去自己做自己卖,要是不想担风险手艺又好,那就领了布料和线做好了挣手工钱。
至于说江易那边,人家小伙子手艺那么多,哪能看得上这点小钱啊?
人家一开始就是想出来个点子,给父老乡亲们挣点活钱的!
明儿人家就要去给几个外国朋友当什么导游去了……压根顾不上这一摊儿!
清晨时分, 宁静的小村中,炊烟袅袅。
各家各户都响起了爹娘呼唤小娃们吃饭声,小娃们打闹嬉笑的声音, 鸡鸭猪狗的叫声……静中又有别样的热闹。
江易从借宿的房间里出来, 就着盆洗了把脸,又伸展胳膊腿儿做了几套热身动作。
房东家有个十岁出头的小男孩,还没起床就趴在窗户前头,看江易打拳都看呆了。
等江易开始踢腿的时候,小男孩已经冲出了房门, 眼巴巴地站在一边看着。
“小朋友,要不要跟我一起练?”
江易就随意地问了句,小男孩连连点头,似模似样地跟着江易学了起来。
江易在现代是会一点花拳绣腿的,原本不过是为了健身和炫来着,不过穿越了两个世界以后, 他的身手在实践中大大地强化了。
不然光靠金手指, 江易在木神时代也不能混得如鱼得水了。
所以哪怕江易教给房东小朋友的就是一套最基础的少年拳,那也是教得有模有样,头头是道。
小朋友呢,大概早就听过了不少演义和名著故事, 早就想变成身负绝世武功的高手。
这会儿呢,那是学得异常专注,连着学了五个招式还意犹未尽呢。
莫文是三个伙伴里起来最早的。
他也就正好看到了江易教小朋友招式的最后一点收尾。
“江易, 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功夫?”
辰国是世界上有名的战斗之国, 辰国人虽然也有软弱糊涂媚外的, 但勇武刚强还是辰国人最为推崇的。
辰国人有自古传下来的功夫, 神秘又强大,因此在国外的辰国侨民中,流传着许多神乎其神的高人故事。
就比如莫文,当初他的祖父,就是从辰国移民去了东南小国,又曲线去了芙国,在芙国认识了他的祖母,他祖母是已经在当地生活了三代的辰国侨裔,连辰国话都不会说了,据他祖母说,当时可没想着要找个辰国裔的老公,但是因为在一次被抢劫时遇到了他祖父仗义出手,打跑了那两个小混混,所以祖母就对祖父一见钟情了。
可惜的是,他祖父虽然会两下子,但他父亲就一点没学,而他两岁的时候,祖父就因病去世了。他当然也就没有跟祖父学的机会了。
一直到高中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事情,才让他意识到就算他跟祖母和亲妈一样,一句辰国话都不会说,但在芙国人眼里,他还是跟辰国分不开的。
后来他索性开始学辰国话,上大学时碰到辰国留学的机会,他就报名来了。
江易拿出一块小手巾,擦了擦额头的汗。
“只不过是一点皮毛而已。”
他这个导游当得倒是简单。
领着这三个老外坐了大巴坐小巴,下了小巴又搭拖拉机和牛车。
一直到了这个平洼村,距离半堆村只有一座山的距离。
云河县本来就是贫困县,更何况平洼村和半堆村这种没啥特产和资源的小村子呢?
别说民宿了,农家乐都没有一个。
但这不是有江易呢么?
江易用金钱开道,在村里找了两户条件还可以的人家,让他们四个借宿。
好在这三个老外虽然穿着打扮都像是好出身的,可对于普通农家的住宿条件,倒也没有过于嫌弃的意思。
无非是喝水要在水里先放药片,睡觉要在土炕上铺睡袋,临睡前还拿出个小喷瓶来喷喷喷……
在江易看来,他们仨的行为就跟现代世界的驴友差不了多少,一点也不值得奇怪。
江易拍了拍小男孩的脑袋,小男孩腼腆一笑,滋溜一下就钻进了灶房。
没多会儿就端着碗出来了。
“大哥,吃饭了。”
江易笑着道了声谢,接过了那碗稠米汤。
在云河县的农村里,一碗稠米汤,再加点凉拌菜或者咸菜什么的,就是很不错的早饭了。
江易能吃得了这种早餐,但杰克黛丝他们吃不了。
江易就请房东大嫂帮忙,早餐给他们仨煮鸡蛋,做玉米薄饼。
反正有钱可拿,房东大嫂一点也不嫌麻烦。
这会儿那两个还没起床,莫文就端来自己那份,跟江易一起吃早餐。
“江易,其实我觉得很奇怪。”
江易看向莫文,“奇怪什么?”
“这种纯碳水的食物,其实营养并不够,但是这里的村民,身材却都很高大。居然不比我这样从小吃高蛋白的差,这是为什么呢?”
莫文的祖父,据说就是身高一米八五的大汉,但到了莫文的父亲辈,身高才一米七八了。
而轮到莫文的时候,也就是一米七七的样子,好像越来越退化似的。
这个问题问得好。
在江易的世界里,他们这一代人的身高都很高,属于全世界前列的那种。
而江易回收站里的那些老阿姨和大叔们,他们是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个头就都不算高,女的平均一米六,男的一米七。
据说有人研究过原因,说是老阿姨他们那一代人出生的时候,国家还不富足,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不是很好,所以身高不显,后头随着国力的强盛,生活的改善,一代更比一代强,身高的基因就能表达出来了。
如今这个辰国也是八十年代,但很明显,无论男女,个头都很高,而且很健壮的样子。
“我猜是因为母亲的身高的缘故。”
“你发现了没有,即使是贫困的小山村,女人的身高也不比男人差,母亲个子高了,孕育出的孩子也就更健康吧?”
如果无责任地猜想一下,江易觉得是因为自凤帝以来,女子的地位相对来说就不错,辰国的风气从来没有以娇小瘦弱为美过,不像江易的世界,就曾经有两个朝代,以女子瘦弱不堪为美,在精神和肉身上双重束缚,这样的女子孕育出的后代,又怎么会健康壮实呢?
莫文想到他妈妈也才不过一米六,一时之间就噎住了。
好半天才又冒出一句来。
“辰国的女人个子确实挺高的……”
这么说来,他的身高是因为他妈咪拖了后腿?
江易先吃完了饭,去自己住的房里拿出一本外文书来还给莫文。
“谢谢你的书。”
这本外文书的名字叫做神奇生物史。
里头有图有文,详细描写了世界各地的神奇生物。
江易也是见莫文拿着翻,他一时好奇就借来看看。
没想到他居然还能看懂个七七八八。
原来芙国语跟他那个世界从小学就开始学的外语差不多,也就是个别单词的区别而已。
“你看完了?”
“嗯,大概翻了翻。”
这位向导跟他们几个年纪差不多,能力很不错,把行程安排得很顺利。
山村这么简陋的条件,对方还能尽量给他们安排过得去的三餐。
莫文是挺佩服这位向导先生的。
但在闲聊里,他知道江易只念过高中。
而辰国的高中压根就没怎么学过外语好吗?
就算学过,也是初级的水平,怎么可能看得懂这本专业名词不少的纯外文书?
“那这本书里,有没有你最喜欢的部分?”
莫文觉得自己对辰国人的观感就很复杂。
对于一些诚实有能力的,他确实很敬佩。
但对一些夸夸其谈,总想凑过来捞好处的,又很鄙视。
江易摇摇头,“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平常。”
至少有三分之一几乎就是明异经的翻译版啊。
翻译就翻译,还不注明来处……这很难不让人感到微妙啊!
莫文对江易的印象又坏了些。
“那给你印象最深的部分是哪些呢?”
不会吧,这位辰国小哥,居然不懂装懂,强行挽尊!
“印象最深的,大概就属于你们这次来探险的目的,凤凰了吧?”
莫文心想,好家伙,虽然看不懂,但这个回答倒也不算错。
“江易,你是跟着专家们去过现场的,你觉得辰国的凤凰传统文化,和这本书里说的,有什么不同呢?”
这下子没法蒙了吧?
江易笑了笑。
“这本书里的视角,是立足于骁国文化的……这就很有趣。”
“骁国文化里,凤凰是邪恶又凶残的。”
“而我们辰国文化里,凤凰却是吉祥的守护神。”
“所以,对凤凰的评价,是完全相反的。”
这话一出,莫文就愣了下。
是他想错了。
这个江易,好像还真的有点东西。
江易却又接着说,“如今凤凰被证明是真的存在过,而且就在不远的六千年前。”
“在古代,辰国和周边的小国,都有驾驭动物来打仗的历史。比如说大象、烈犬、野牛、猎豹之类。我个人觉得,也许六千年前的辰国古人,也是带着凤凰打仗的。而骁国的文化先祖,没准就吃过凤凰军团的大亏,所以在他们的视角里,凤凰邪恶又凶残,你觉得呢?”
莫文讪讪笑了两声,暂时还没想到反驳的点。
想想十几年前,辰国在西方各国的宣传口径里,那就是个四处点燃战火的穷凶极恶之国。
也就是近五年来,战争平熄了,各国发现,就算联合起来,也拿辰国没啥办法,而辰国占着的海路和商路,还有很多独特的物产,都是他们需要的。
有求于辰国,自然要给自己找台阶。
于是辰国的形象也就好了起来。
第117章 八零年代(26)
辰国的形象好了一点, 也无非是从前一百步,现在五十步,在西方酸溜溜的舆论里, 也就是在向好的方向有所转变而已。
但江易这种说法, 直接就认为东西方两种文明,从五六千年前,就对立了起来。
“这只是你的一种猜测而已,毕竟,六千多年前发生的事情, 谁能说得准呢?”
“再说了,虽然这次在云河县发现了凤凰遗骨,也没发现六千年前的文字,并不能说明凤凰那个时候就能被人类驾驭啊,你这个猜测虽然很浪漫,很有想像力, 但不够现实。”
“江易, 莫文,你们在聊什么呢?”
杰克和黛丝两个人也端着早餐凑了过来。
莫文笑了笑,“我们在讨论为什么凤凰在西方是邪恶的,在东方是吉祥的呢。”
“江易说六千年前的辰国人, 有可能已经掌握了驯化凤凰的方法,大量地饲养凤凰,并且在作战的时候利用凤凰呢!”
黛丝听得两眼一亮, “这倒是有可能,辰国第一位有记载的皇帝, 不就叫凤帝吗?”
“一位身后跟着凤凰当护卫的女皇, 这多酷啊!要是能拍成电影肯定超级好看!”
杰克使劲摇头, “凤凰的力量那么强大,能轻易地杀死普通人类,想驯化这种没法控制的猛禽,是不可能的!辰国古人会把凤凰当做图腾崇拜,一定是因为畏惧它的力量,就跟猛虎崇拜的性质一样的!”
四人你来我往争论一番,他们都是普通人,就算争论上三天三夜也争不出个花来。
等到吃完了早饭,争论也就自然地终止了。
“昨天在村子里参观了,又去看过了村庙里的雕像和壁画,今天咱们要去哪里?”
这个小村子离着半堆村只有十几里山路的距离,气候和风俗都跟半堆村差不多。
前天他们来到村里的时候,都已经天黑了。
昨儿江易就领着这仨在村子里各处参观了一番。
无论是正绣盖头的妇女,还是戴着凤娃帽的小娃娃和村里老人会说唱的十来个跟凤凰有关的传说和民歌,都让仨老外激动又兴奋。
“咱们前天进村子的时候,看到有一处河谷,世界闻名的洛古蓬多遗址,不就是在一处河谷吗?不如去河谷探险怎么样?”
“我倒是看到村子西边的半山上有山洞,村民们不是说,那是古时挖煤的矿洞?不如咱们进洞去探险吧?”
杰克和黛丝一人想了个地方,随后他们就都盯着莫文看了。
江易是他们请的导游,自然对他们去哪儿没啥意见,所以要去哪儿,就只能看莫文会选谁的提议了。
“那还是去河谷吧,矿洞已经废弃,说不定会有危险。”
“哎呀,这个季节去探矿洞其实是很不错的……”
黛丝嘀咕了一句,但也老实地少数服从多数,跟着大伙一起去了河谷。
河谷离村子没多远,步行也就是半个小时。
三个老外一路步行,遇到不错的风景,都会停下来拍个照。
有时候兴致上来,还会合影。
当然了,江易充当的,就是照相师的角色。
也得亏江易在回收站时间不短,见过老式胶卷相机,也大概会操作。
“江易,你要不要,在这个景,也拍一张照片?”
仨老外见江易任劳任怨地帮着他们拍照选景,很是负责,也觉得有点不好意。
黛丝就忍不住问了句,她是个爱摄影的,这次除了带了最新款的相机外,还带了很多胶卷和电池的,送人情出去几张也是可以的。
她知道,如今的辰国老百姓生活条件还是比较清贫。
四转一响都还没有普及,更不用说照相机这种纯消遣大件了。
首先买一台普通辰国产的相机,那就相当于买一块手表的钱。
跟相机比起来,老百姓当然更乐意买手表了。
就算有个别人工资高,条件好,买得起相机,但相机的胶卷也不便宜,一卷辰国产的胶卷最少都要五块钱,一卷胶卷最多能拍二十五张照片,再加上电池钱,后期洗相片钱,一张照片就得花上一块钱。
这还只是花费……毕竟拍的效果怎么样,只有洗出来才能看得到。
所以好多村里的老人,一辈子也就拍过两三张黑白照片。
江易笑着摇头,“谢谢,不过我不喜欢拍照。”
他倒不是不喜欢拍照,而是不想拍这种高价的盲盒照片。
拍出来不一定好看,还要承对方的人情……他趁着三人不注意,掏出手机来自拍两下不香吗?
分辨率还高,拍丑了还能删呢。
杰克和莫文互相使了个眼色。
这一路同行,他们算是看出来了。
这位跟他们同龄的辰国导游,体能很好,办事能力也不错,就是有些清高。
不像他们在首都结识的一些辰国人,一听他们是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的,态度就越发的巴结热情,这些热情甚至有点让他们招架不住,总觉得对方有所图似的。
而江易的态度,就是那种客气有余,热度不足的。
看到他们拿出来的一些装备和值钱的物品,也没有任何好奇和向往的意思。
昨夜杰克和莫文临睡前,还讨论过一番江易此人。
这位哥们,不是装得很好,就是意志极坚定的非凡人才。
“好吧……”
黛丝耸了耸肩,收起了自己那台价值不菲的名牌相机。
四人走到了目的地河谷。
这条河不算很大,河宽四五米,平均水深还没到一米二三。
江易发现这三位,还真不是普通的大学生游客只知道玩的。
只花了十几分钟,杰克和莫文就在河岸的岩石断面上,发现了菊石化石。
杰克也拿出相机,兴奋地给这些化石拍了张照片。
“可惜,没发现凤凰骨和龙虫化石。”
虽然这些生物在六千年前还存活着,但不代表几万年前这些生物不会变成化石啊!
黛丝见了也兴致勃勃地搜寻起了化石。
“要是咱们发现了凤凰骨和龙虫的化石,是不是也会世界闻名啊?”
既然主顾们都在找化石,江易就也跟风找了起来。
忽然地上一块淡黄色的石头映入了眼帘。
江易把这块石拾起来,细细观察。
“江易,这块石头是黄铁矿石,虽然看上去很像黄金,但其实是不值什么钱的。”
做为探险小队的成员,地质知识还是挺丰富的,莫文在一边笑着提醒。
看江易这个表情,就像是真的捡着了金子一样。
这位应该也不是不喜欢铜臭金钱的嘛!
江易嗯嗯地点了下头,十分地敷衍,却还是抓着那块石头不丢手,也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这会儿他的心里正翻江倒海。
他再抬起头来,观察这条河两边的山形。
正好看到斜对面的山壁是赤红色的,形状看上去,就像是一只立起来的大巴掌!
红掌山!
他忽然想起来,当初他和商队在来往于大江村和华城之间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一个地方。
当然了,那时候的河流,可比现在的规模宽多了。
商队不得不做了竹排才能过河。
曾经就有商队的队员,在河边发现过不少这种黄铁矿石!
而这个地点,距离他给大江村规划的新城位置只有几百米!
他在地图上还特意标出了这个红掌山,还有河谷两边多黄金色矿石。
河流会改变大小和路线,但山不会。
有一瞬间,江易就想冲到下游几百米处,找一找是不是在那儿真的有一座古城。
不过再看看手拿小工具这敲敲那敲敲的三个人,江易还是恢复了淡定。
“这个石头真的不是黄金吗?看着很好看。”
江易当着三个人的面儿,把这块石头装进了自己的背包。
这个动作惹来三人的一致笑声。
一整天的探险,倒不是一无所获。
他们都捡到了一些小玛瑙,被水冲刷得很好看。
第二天在跟村民们打听过矿洞的深度之后,三个人还是决定进去看看。
这个矿洞都废弃了几百年,据说走到十几米的地方就再也进不去了。
村里人怕小孩子淘气进去出事,就用大石块把洞口给挡住。
听说老外想去探险,村民们都觉得这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但看在他们愿意出一笔钱给村里小学买学习资料的份上,也就放他们进去了。
江易的反对也没用。
这仨人居然说这些不用江易陪着,反正在矿洞里也不需要向导。
见这仨家伙铁了心要冒险,江易也就自由活动了一天。
等到他从河谷回来,就听说这仨人被困在矿洞里了,压根就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