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自从升任了报社新闻部主任以后,那工作就跟海一样的多,晚上回家睡觉做梦都是在处理工作。
林舒月一进办公室,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咖啡香味,再看黄强那一副没睡好的样子,比以前可颓废了不少,林舒月多少有点心疼,从包里抓了一把糖在他的桌子上。
“这糖好吃,提神醒脑的。师父你试试。”林舒月主动剥了一颗含嘴里。
黄强也确实没什么精神,他抓起一颗就吃,懵懵的脑袋瞬间就清醒了一些。
林舒月把打好的照片放到黄强的面前:“师父,这些人你都有印象没有?”
黄强一张张的拿在手里看,看完后道:“虽然有些改变,有点失真,但这些人以前都是出过名的。我比较有印象。”
黄强之前一直在干娱记,对娱乐圈的人都比较清楚。
黄强拿出其中一张纸出来:“这个叫做刘梦琪的,2002年,她的一首往事一发出,就广受两岸三地的人喜爱。因为她的歌声好,声域广,不少乐评人都说,她是香江的邱飞第二。等她再多出一些唱片,再多长几岁,说不定她会比邱飞的成就更高。”
邱飞,自70年代开始,便是香江最受欢迎的女歌手,现年六十岁,但唱起高音来一点不抖,唱起快歌来依旧气息绵长。
刘梦琪仅凭一首歌,就能够得到这么高的赞誉,足以证明她在这反面的优秀跟天赋。
“可惜了,这一首歌刚刚爆火,她就宣布要退出娱乐圈,现在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呢。”黄强也又些遗憾,那首往事是真的好听,他现在也会时不时的听一听呢。
“师父你能不能联系上他们的亲戚或者朋友?”林舒月问。
黄强看了林舒月一眼,还真别说,黄强过去那十多年的娱记也不是白混的,虽然报道没有出几个特别轰动的独家,但是他的人脉还真没少结交。
“这个刘梦琪的前经纪人是大陆人,他现在正好在鹏城,我昨晚上才跟他一起喝酒,你等我给他打个电话。”黄强拿出手机讲电话拨出去,不一会儿,一个带着醉意的声音便传入了林舒月的耳朵。
在听黄强说他的徒弟想要采访他时,刘梦琪的经纪人李松一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我现在起床,十点半,我请他在楼下的餐厅吃饭。”李松一说完,便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黄强把他的电话给了林舒月,然后又联系起其余人的亲属或者好友。
这些人大多不在鹏城,但都愿意接受林舒月的采访,拿到电话后,林舒月便去了茶水间一个一个的打。
因为她是黄强的徒弟,黄强在广粤省娱乐圈内口碑还不错,所以他们对林舒月的态度都还算不错。
到十点时,那十四个人里肥胖人群里,林舒月已经联系上了七个他们身边的人,对于那七个人的失踪,他们的好友、经济人都是这么说的。
忽然有一天决定不干,然后给公司打违约金,之后换掉一切联系方式,再也联系不上。在询问道是否喜欢购物时,他们的回答也是经常会去逛大一些的商超,尤其是吉瑞商超,他们全部都是会员!
林舒月将查到的事情给吴冬艳发去短信,起身前往李松一所居住的酒店赴约。
下楼时,正好看到一个公司在往下搬东西,林舒月看到了袁淑珍,她是当初林舒月从吸血魔贾永常手底下救出来的人。后来的望江别墅案,也是她提醒的林舒月。
都在同一写字楼上班,林舒月跟她也经常见面。自打她那个喜欢逛望江别墅的老板得了怪病只对曾经的“同好”有反应以后,就沉迷在了这种虚幻的世界里。
一群四五十岁的男人,为了另外一些三十岁保养得还算不错的男人争风吃醋,天天上演一些魔幻剧情,他们做的奇葩事经常上报纸,曾经的那群男人们,已经有好几家离了婚,也有好几家的公司倒闭的了,甚至有一些已经患上了性病。
袁淑珍的公司就是倒闭那一波的,因为老板沉迷争风吃醋,公司许久不打理,客户都没了,生意自然也黄了。
但老板丝毫不担心之后的生活,毕竟作为一个保养得还算可以的男人,有的是人愿意包养她。
袁淑珍也不担心往后的去处,她能力强,已经在鼎生大厦的五楼,林舒月她们报社的隔壁,找到了一份工作。明天就可以来上班。
两人说说笑笑下楼,林舒月回去西江公寓开车,然后往昨天于向晚坠楼的凯林酒店去。李松一就在这里居住。
三楼楼底下的血已经被清理干净,许多人在酒店内外来回穿梭,于向晚在这里坠楼的痕迹仿佛就没出现过一样。对他们酒店没有丝毫的影响。
凯林酒店的餐厅在十一楼,林舒月一楼大厅边上的电梯上去,根据服务员的指引往就餐的地方走去。
十一楼一整层都是餐厅,全部做了落地窗的设计,餐厅内种了许多绿植,从落地窗往外看去,鹏城的景色便映入眼帘。林舒月环顾一周,先是见到来临窗而坐的楚钟琳、阿咪、阿元三人。她们也看到了林舒月,楚钟琳还记得她,朝她点了点头,又低头吃三明治。
林舒月在她们后面的卡座里,看到了正在喝咖啡的李松一。他四十岁上下,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头上戴着顶黑色的帽子。他的这幅打扮,又打破了林舒月的刻板印象,在她的想象里,那些明星经纪人,应该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
李松一也看到了林舒月,朝她招了招手,林舒月走了过去。
“李先生你好,我是黄强的徒弟林舒月。”
李松一伸手跟林舒月的手虚握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林舒月坐下后,他笑着道:“时常听阿强谈起你,今日一见,果然一表人才。”
黄强是个爱炫耀的性子,作为跟他关系最好的李松一,黄强没少在他面前夸林舒月长得好,才华高。
李松一今日一见,觉得果然如此,林舒月的这幅相貌,拿到全是美人的娱乐圈内,也得占据上风。
李松一给林舒月倒了一杯茶。
两人谈论起了黄强。黄强在娱乐圈报道事情也十分有底线,从来不写不实言论,在被对方要求删照片或者不发新闻时,也不像别的记者那样狮子大开口。
他的口碑本好,许多圈里人也爱跟他打交道,有时候有什么新闻也会主动透露给他。
李松一就是其中那个对黄强很欣赏的人,他们在多年的相处下来已经是好友了,每次李松一来鹏城,都会抽出时间跟黄强吃个饭,聚一聚。
林舒月客气的笑了笑,在寒暄几分钟后,问起来刘梦琪的事情。
提起着曾经手底下最有前途的手下爱将,李松一直至今日还又些惋惜,他道:“梦琪很喜欢大陆文化,当初她来大陆参加活动都会多留出一天的时间去逛一逛附近的风景名胜,她还在鹏城有一套小房子,平时没有活动的时候,都会过来这边住。”
刘梦琪从娱乐圈退得太迅速,太彻底,两年来没有一点音讯,李松一手地下的演员歌手有不少,有好几个都是正当红,但每每想起刘梦琪,他依旧觉得遗憾。
刘梦琪的天赋实在是好,李松一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好天赋的人,她的天赋都不能说是老天赏饭吃,而是老天追着喂饭!她不仅有唱的才华,还有作曲的才华,那首往事,就是她自己写曲,自己填词的。
从她走后,李松一就再也没有遇到过那么有天赋的人了。曾经的李松一野心勃勃,想把刘梦琪打造成邱飞第二,可惜了,刘梦琪志不在此。李松一这两年来,去过刘梦琪家找了她两次,但她的家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
林舒月等李松一说完,才问:“那李先生,请问刘梦琪喜欢逛商场吗?比如说吉瑞商超?”
李松一点头:“喜欢,她很喜欢,平时她的着装、吃的东西都是从吉瑞商超选购的。”
除了看风景,逛名胜,购物也是刘梦琪的解压方式之一,她尤其爱逛吉瑞商超。
而另外一边的楚钟琳等人从林舒月一进入餐厅便开始关注她,看到她约的人是李松一,问的人还是曾经昙花一现的红人刘梦琪,她们竖着耳朵听。
在听到林舒月问起吉瑞商超时,楚钟琳的脸色终于变了,她站起来疾步朝林舒月她们这一桌走过来。
“这位女士,我知道你是一个记者,我想问问,你现在在调查吉瑞商超,是不是因为这件事跟于向晚也有关系?”
林舒月作为昨天那堆记者中唯二的女性,又加上她优越的外表,早就被楚钟琳给记住了。
昨晚上她也动用了关系去调查于向晚的事情,但一直无所获,现在听到林舒月也在调查这件事情,再想起早晨的报纸中,唯一一家没有报道于向晚坠楼事件的鹏城都市报,楚钟琳敢肯定,这个女记者的手上肯定有别的更大的更劲爆的新闻。
林舒月看了一眼楚钟琳,点了点头,然后将刘梦琪那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递给李松一,她还专门打印出来了现在刘梦琪肥胖到四百来斤的照片做对照组。
李松一来来回回的看,整个人的状态都是恍惚的。他实在是不敢相信那个肥胖到那种程度的人会是刘梦琪。
但又有个声音在他的心底说,那就是刘梦琪,作为经纪人,他知道,刘梦琪的耳垂上有一个黑痣。
楚钟琳也一脸的怀疑人生,尤其是后面追过来的阿元,她跟刘梦琪是同时期出道的竞争对手,她们在私底下见过得可不少。
“这是刘梦琪?假的吧?”
林舒月的手机响了,是吴冬艳发来的,信息上说,他们已经出发,前往路易斯在九塘镇的“园子”。
“是与不是,我们去一探究竟就好了。”
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站了起来,全都坐上了林舒月的车,在林舒月的带领下,朝着路易斯的园子去。
在路□□汇处,她们跟吴冬艳的警车相遇,吴冬艳特地停下,从副驾驶给林舒月递了一罐盒子。
“我妈做的冷吃小鱼,你尝尝。”说罢,她让驾驶室的队员开着车就走,仿佛是没看到林舒月车上的那一车明星。
楚钟琳的目光则一个劲儿的落在林舒月的身上。
驾车行驶二十分钟,他们终于到了养殖场的门口,看着围墙上写着的关于养猪的标语,李松一的手都在抖。
楚钟琳则是想起了于向晚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路易斯老是让我吃东西,我想,有一天我可能会被肥死吧。与其那样,我还不如先死呢。”
第110章 (二更)
吴冬艳他们出动了两辆车的警察, 各个手里都拿着武器,吴冬艳之所以等到现在才过来这个养殖场,是因为她去申请搜查令了。
她拿着搜查令敲响养殖场的大门, 来开门是穿着黑色衣服的养殖场负责人, 他们已经从养殖场内的监控看到了外面的警察。在没开门前, 养殖场的负责人已经给路易斯打去了电话。
路易斯正在赶来的路上, 但他们也不敢不开门,他们不开门的情况下,有搜查令的警察是可以强行破门进来搜的, 他们看着再有武力值,场内也配备了不少刀棍棒子,但还真没有热武器。
“警察同志, 不知道我们养殖场犯了什么事了?”养殖场跟吴冬艳交涉。
吴冬艳道:“我们怀疑在全平丢失的主持人马星辉在你们养殖场内。”
马星辉在退圈那年二十五岁,根据他的个人介绍,他是从小就喜欢主持,因为家里穷,他在十六岁就出来打工, 在打工的期间, 他接触到了外面的这个世界, 在工作之余,他也开始了自己的学习之路。
他看了很多书,找了很多的外国主持视频, 还专门跑到了一个婚庆公司去做杂工, 就为了学习司仪是怎么主持婚礼的。等他十八岁那年, 他如愿的从一个婚庆公司的杂工升级成了主持人, 因为外形好看,台风大气, 语言幽默又不低俗,于是请他去主持婚礼的人家越来越多。
再他二十四岁那年,干了六年婚庆主持的他在朋友的怂恿下,去参加了一档由广粤省省台主办的主持人大赛,他精湛的主持功底,字正腔圆不见任何口音的普通话以及幽默大气的台风,赢得了众多评委、观众的喜爱,成功的晋级为了当季的冠军。
在赢得比赛后,他到了鹏城电视台来工作,成了一档深夜电台的情感主持人。在他主持期间,这一档电台节目的收听直线上升。
而就在台里领导要把他提到午间档或者傍晚档时,他宣布即将退圈,还给单位打去了一笔违约金,之后便消失不见。
他的家人朋友一直都不相信他会是个要退圈的人,尤其是看着他一路走来的朋友。在工厂打工时,为了成为被主持人,他但凡闲暇,就在看书,但凡附近哪个商家请客看歌舞,就是不加班他也要去,甚至他刚开始去婚庆公司干杂工的时候,连工资都没有得发。
在当上婚礼主持人后,更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这上面,连女朋友都没有谈过,这样的一个人,会退圈?谁也不相信!
他的父母在发现联系不上他后去报了警,如今已经过去两年了,这两年,他们每年都会去派出所询问进展。林舒月没有找到马星辉的联系方式,但吴冬艳已经从公安系统的报案系统中联系上了他的父母。
此时此刻,他的父母也已经到了这里。他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四五十岁,他们紧紧地盯着养殖场负责人,但凡他要多说一句话,那黝黑又瘦削的中年男人就得上前去了。
养殖场负责人不慌不忙:“警察同志,你们搞错了吧?我们可没有做过那种拘禁别人的事情来,我们养殖场从开办到现在,可都是一直在本本分分做生意的。”
“是不是真的,要进去查一查才知道。”吴冬艳冷着脸道。
养殖场负责人要求里面的人打开门,警察们一块儿走了进去,林舒月他们也紧随其后。
这是一个占地面积八十来亩的养殖场,一进门便是两层的办公室跟员工宿舍,左右两边配备了食堂和仓库。
办公楼的中间有一个通往后面的过道,从过道走过去,映入眼帘的便是一眼的绿色草地,以及点缀在绿色草地间的一个个养殖仓库。几个穿着雨靴的人正在这些养殖仓库间穿梭。
警察们如满天星似的前往一个个养殖仓库,过了十分钟,吴冬艳的对讲机响起来了。
“吴队,1号养殖仓库正常。”
“吴队,2号养殖仓库正常。”
“吴队,三号养殖仓库正常。”
“吴队,四号楼·····”
整个仓库都是整齐地排列着建造的,一共三排,每排5个,一共十五个,林舒月所拍到的那个仓库,便是位于最边上的编号为15的库房。
警察们继续从仓库外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办公楼搜索的人也回来了,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检查15号库房的是吴冬艳最信任的队员,他的消息是最晚传过来的:“吴队,十五号仓库闲置,一切正常。”
吴冬艳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她没有去看林舒月,她相信林舒月的线报。更何况,在看到养殖场负责人大大方方的把她迎进来的时候,她就已经做好了人去楼空的准备。
负责人笑了笑:“警察同志,都说我们是正正经经开养殖场的,你看您也查了吧,是不是什么都没有?”
吴冬艳看着负责人略带得意的神色,也笑了:“王先生急什么,我们还没有查完呢。”
路易斯跟他的儿子詹姆斯也来了,天气热,他一下车便开始掏出手帕擦汗。他的目光在楚钟琳林舒月她们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对吴冬艳道:“吴警官,咱们也是老熟人了,交道也打过了很多次了,要搜查我名下的养殖场,也得先跟我通通气吧?”
吴冬艳是做了十足的准备过来的:“路易斯先生说笑了,我们警方从早晨到现在,给您打了不下十个的电话,包括给您的公司,您身边的保镖,助理都打过,但没有一个人接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这么做了。”
路易斯的脸色尤其难看,昨天晚上的园子之行,路易斯非常愉快,回到家后,他直接就睡下了,早上起来后,他看到警察的未接来电,但他并不想搭理华夏这烦人的警方,于是并未搭理。
甚至在阿少他们来报告这件事情时,他也命令他们不许接这个电话。要早知道这些警方要查的是这个养殖场,他早就接电话了!
路易斯十分恼恨,脸上一贯带着的笑容也消失殆尽,他看着眼前的这位吴冬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林舒月站在外围,眼神在他们的身上来来回回的看,然后林舒月便见到詹姆斯的目光,经常停留在第十号仓库的西北角。
如果说一次两次是意外,那么来来回回四五次,那可就不是了。
林舒月看着他身上那百分之十的善恶值,给吴冬艳发了个短信。
吴冬艳拿出手机看了后,直接将这条短信发送到队员手里,很开,十号仓库的西北角便聚集来了四五个警察,他们在西北角来来回回走了十多分钟后,最后拿来一把铁锨,沿着一条线,将绿色的草坪铲开,一个四四方方的水泥盖便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听到有发现三个字,吴冬艳已经懒得跟路易斯扯皮,抬腿就朝那边走,在周围的警察也都聚拢了过来,他们将养殖场内的黑衣保镖们齐齐围住,甚至有两个人的抢已经上了膛。
路易斯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他在华夏的土地上做生意,对华夏的法律也有过研究,他拘禁人强行喂饭是一回事,只要警察没有找到更多的其它的证据,他最多也就判个三五年,要是再运作一番,他申请个保外就医,连三五年的牢都不用坐。
但要是袭击警察,阻止警察办案就不一样了,他的罪名就比这更大了,到时候就是他有钱,有人脉,被这些疯狗一样的警察盯着,想要操作起来就比较难了。
十号楼西北角的水泥板被掀了起来,露出一个朝下延伸的楼梯出来。一名警察取出随身携带的手电筒,沿着楼梯往下走去,在他下楼梯的一瞬间,灯光亮起,这名警察往前面一看。
一个三十多平房的贴着瓷砖、刮了大白的屋子中,坐着一群最轻也有四百斤的胖子。他们齐刷刷地看着最先下来的这名警察,有两个人已经控制不住的站了起来,他们拖着沉重的步伐,朝着警察走来。
警察看着他们,对着对讲机说了一句话:“找到了。”
这一句话,让吴冬艳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路易斯是M国籍华侨,早在昨天,便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在带节奏,有一些崇洋媚外的人已经在鹏城的论坛上盖起了高楼。
明明警方什么都没有做,他们却已经在贷款这是华夏警方对M籍人员的歧视等等等等。在申请这篇搜查令之时,局长已经跟吴冬艳说完了利弊,若是能够顺利查出路易斯拘禁他们的事情还好,若是查不出来,吴冬艳是要引咎辞职的。
因为路易斯所背靠的M国吉瑞集团,在M国有专门支持的议员,而那名议员对华夏的偏见一直都很深,在多次公开演讲时,都有提到过华夏。
吴冬艳要搜查他们华夏区的总裁,到时候若是什么都查出来,必定会迎来问责。
吴冬艳知道利弊,但她还是决定来了。
她率先顺着楼梯下去地下室,然后高声询问:“马星辉在吗?马星辉在吗?你的父母来找你了。”
回应吴冬艳的,是一道带着激动、哭泣的声音:“我在,我在。爸爸妈妈,我在这里。”
在地面上,马星辉的父母听到这句话后,终于坚持不住,痛哭出声。
警察们第一时间将路易斯等人控制住押送出去,路易斯没有反抗。
一个个过度肥胖的人被吴冬艳等人扶着走出了地下室,他们的肥胖程度,让楚钟琳等人捂住了嘴巴。
吴冬艳是最后一个上来的,刚刚到地面,她的电话就响了,她接了起来:“吴队,于向晚醒过来了。”
吴冬艳挂了电话,詹姆斯也走到了她的面前:“你是警察对吗?我要举报。”
第111章 (二合一)
詹姆斯还没到变声期, 说出来的话,带着一股清脆、一股稚嫩。全场那么多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是这个音色, 听到詹姆斯说的话, 毫无挣扎正在往外面走的路易斯猛地停下身子, 转过身来。
“詹姆斯, 你想做什么?你别忘了,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给的!!”路易斯跟詹姆斯的交流是用的英文。他面露怒色, 一双细小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要吃了詹姆斯一般。
詹姆斯并不害怕他,看也没看他一眼, 对着吴冬艳道:“我的妈妈是路易斯喂死的,我的第一任阿姨,第二任阿姨也都是,除了他们以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我不认识的叔叔阿姨。”
路易斯牙呲欲裂, 猛的撞开押送他的两个警察:“詹姆斯, 你在瞎说什么?”
两个警察被他撞的险些撞倒, 站稳后直接将他扣得动弹不得。
路易斯努力抬起头,去看詹姆斯。
路易斯深信警察找不到他更多的犯罪证据,但要是有詹姆斯告密就不一样了。路易斯一直把詹姆斯放在身边用最严格的方式培养, 大多数秘密都是不避着他的, 他怎么喂死人, 怎么把人的尸体处理的, 詹姆斯都一清二楚!
詹姆斯这一回却没有像刚刚那样无视路易斯:“你知道吗?爹地,我真的好讨厌好讨厌吃饭, 我真的好讨厌好讨厌吃各种肥腻腻的肉,我真的特别想每天都锻炼锻炼,跟我的朋友们一起出去走一走,跑一跑,我也很想穿小码的衣服,拍一回帅气的照片。我更想我在出门的时候,不会遇到别人异样的目光,我更想拥有一个健健康康的,不需要经常吃降压药的身体。”
詹姆斯今年十岁了,他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在按照路易斯安排好的路走。
因为路易斯从小就喜欢胖子,所以从路易斯刚刚会走路,能够自主进食开始,他就需要吃路易斯提供制定的各种高热量的营养餐。他吃完饭不能跑不能跳,得立马上床去躺着,他连路都不用走几步,只需要吃饱养肥就好了。
他喜欢吃青菜,喜欢吃清淡的东西,但从他有记忆的那一天起,青菜这类东西,极少能出现在他的食谱里,而他所有身体所需要的维生素,都是由各种药片来提供的。
“我也想要一个可以亲亲我,抱抱我的妈妈。”詹姆斯的眼中含着泪水。
他的妈妈是一个华夏人,当年的她去M国旅游,遇到了路易斯,路易斯把她囚禁了起来,她很快就怀孕了,怀孕后,路易斯就开始了他的投喂,等詹姆斯出生的时候,他的妈妈已经从一开始的90斤的窈窕美女,变成了一个200斤的胖子。
对于詹姆斯的出生,他妈妈并不喜欢,可看着路易斯对詹姆斯的摧残,她依旧心软了,她开始跟詹姆斯这个并不是自己意愿下生出来的孩子接触。
詹姆斯那时候刚刚四岁,那是他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什么是母爱,哪怕他的妈妈并不会像别人的妈妈那样可以亲亲他,抱抱他。但她会用她温柔的嗓音,给他讲故事,会给他讲论语,会让他背三字经,会教给他很多很多的道理。
但她死了,死在詹姆斯七岁那年,死在詹姆斯刚刚懂事的那一年。也是那一年,詹姆斯懂得了什么叫做恨。他恨不像个爸爸的路易斯,恨把他妈妈喂到六百斤,让她身体承受不住那么肥胖的负荷,最后猝死的路易斯。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詹姆斯便开始定期清理家里的保姆、佣人,因为她们若是在家里待的时间久了,知道的事情多了,路易斯是不会放过她们的。
詹姆斯知道自己在外面的名声不好,但他不在乎,因为唯一一个会因为他变坏而斥责他的人已经不在了。
路易斯的脸色犹如锅底一般的黑,他盯着自己从小就着重培养的詹姆斯,最终冷笑一声,大步离开。
坐在警车上,路易斯的目光放在正在跟警察说明情况,举报他的詹姆斯身上。他那胖乎乎的脸上,找不出那个女人的半分相像!
路易斯后悔了,他就不应该怜悯詹姆斯,不应该放任他在那个女人的身边长大!他就应该在知道那个女人终于愿意接触詹姆斯时,直接切断两人的联系,他就应该在知道那个女人教导詹姆斯那些狗屁东西时出来制止。
但说什么都晚了,一向对自己格外自信的路易斯没有被他的手下背叛,却被自己的儿子检举了。
而从詹姆斯的嘴里,林舒月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心理,叫做喂食癖。
路易斯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古板的东方家庭里,因为他是家中长子,从小他就承载着父辈对他的殷切希望。他们希望他在M国出人头地,有朝一日回到华夏,拉扯当初被他们抛弃的家族。
他从小就被要求学习很多很多的东西,路易斯压力特别大,渐渐地,他就喜欢上了吃东西,在吃东西时,他得到了久违的喜悦、平静跟幸福。最开始,路易斯只是自己吃,到了后来,路易斯喜欢喂别人吃。他最小的弟弟就是他的第一个喂食对象。
眼看着他的小弟弟因为他的喂的食物变得又白又胖,路易斯的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因为这个成功的案例,于是这个癖好一发不可收拾。等到路易斯二十岁那年,他已经不间断的给别人投喂了七/八年。
他投喂的人也从他的弟弟,变成了贫民窟的几个长相特别好的人,他们各个人种的人都有,他甚至还把自己投喂别人的事情都记录了下来,写到了一个上了锁的博客上。这么多年里,这个博客也一直更新着。
詹姆斯说,博客中有被喂食的人在被喂之前跟喂之后的对比图。
林舒月随身带了电脑,她在詹姆斯的指导下,进入了路易斯的博客。这个博客最早的记录时间是在1982年,这个博客将这些年来路易斯的心理路程写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