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幸福——BY:麻逗
麻逗  发于:2023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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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运气不错,作为独子上山下乡的事也轮不到他,性子开朗又有点天真,这一点倒不太像是这个时代的十九岁青年了。

凌娇帮着爸爸考察了一番新室友,觉得有这样天真单纯的室友也挺好的,白纸一张,这样的人不会惹事。

大人们礼来我往聊的正欢,凌甜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食堂的伙食上。

作为一个真正的老饕,凌甜绝对不会因为眼前的饭菜是食堂出生就看不起它们的。

这个糖醋里脊裹得面衣有点厚,估计没舍得放太多油炸,一点也不酥,不过最外层的勾芡的酱汁还是有可取之处的,酸甜适中,颜色也很正,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

清炒白菜无功无过,真的就只是白菜,盐加的还有点少了,寡淡无味,不过好在这年头的白菜都水灵灵的新鲜健康,凌甜还是很给面子的多吃了两口,虽然她觉得就算是白菜本身,也没她家里爸爸种的白菜来的脆爽。

至于汤,凌甜看着汤里孤孤单单飘着的两条榨菜,直接跳过忽略不计。

这次吃饭最让她惊喜的还要属食堂欢迎新生报到的窗口出的炸圆子了,刚刚打菜的时候听其他学生说了,今天食堂的菜色比较好,都是因为新生报到的缘故,平日里食堂可不会做这些太过费油的菜,估计过了今天,炸圆子也好,糖醋排骨也罢,都不怎么会出现在食堂的打菜窗口了。

一颗颗金灿灿的圆子每一颗都鹌鹑蛋大小,外头裹着一层薄薄的面衣,极酥极香,一咬开,先是一层软糯的糯米糕,大师傅揉的力道正好,又有嚼劲,又不粘牙,最出色的还要属里头的芝麻馅,芳香扑鼻,加了点桂花糖,甜度适中,多吃几颗也不给人甜腻的感觉。

凌甜嘴里嚼着一颗炸圆子,忍不住又往嘴里塞了一颗,嘴巴两边都鼓鼓的,就和贪吃的小仓鼠似得。

“别一口气吃那么多,小心噎着。”凌娇看着妹妹这吃法就想起了上一世,每次只要她给妹妹带了什么好吃的,她也总是忍不住把自己的小嘴巴给塞满,还一个劲的往她嘴里塞,充分贯彻有福同享的政策。

“大姐你唔懂。”

凌甜左后槽牙嚼一嚼,右后槽牙嚼一嚼,因为嘴里塞了两颗炸丸子,说话都不太清晰了。

“我是为了让我的左右脸均衡发展。”她咽下口中的丸子,她才不是贪吃呢,只是这辈子的小脸蛋比上辈子还可爱,她得好好呵护它,努力让两边的肌肉共同发展,不能让她发展成大小脸啊。

听你胡扯,凌娇才不信妹妹为贪吃找的借口呢,她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嘴里,往日里她都习惯用左边的牙齿咀嚼,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把排骨放到了右边的牙齿上。

昨天睡得太晚,左边的牙齿有点浮肿,她才不是信了妹妹的鬼话才用右边的牙吃饭的,凌娇默默的想着自己大小脸的模样,虽然觉得这说法很不可靠,可是处于女人的天性,她还是屈服了。

看着妹妹在一旁偷笑,凌娇点了点她鼓起来的脸颊,两姐妹刚刚的说话声很轻,除了她们两人旁人也都没听见,在李健和韩秋月看来就是这两姐妹的感情实在太好,小模样也招人喜欢的紧。

一个萌生了结婚生孩子的想法,一个萌生了赶紧逼儿子相亲结婚生孙女孙子的想法。同时两人也觉得拥有这样幸福和睦的家庭的男人绝对是个好男人,对凌国栋的印象更好了几分,也让凌国栋刚刚上学,就多了一个未来的好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47章 卤猪蹄

“小健, 等会儿下课去我家, 你侄女做了一锅你最喜欢的卤猪蹄。”

凌国栋抱着几本厚厚的外文课本从教室出来,正好撞见了同样上完课从对面教室出来的李健。

“二哥, 我都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小健,直接叫我全名。”李健挠挠头, 在家的时候家里人都叫他健健,来到学校他又是寝室里年纪最小的, 所有人都叫他小健。

听多了这称呼,李健觉得自己不贱也贱了,就不明白他爸为啥死活不让他改个名字。

“好的,小健。”

凌国栋体贴的回答, 听了那熟悉的称呼,李健气的翻了个白眼,不过想着他二侄女卤的猪蹄, 又忍不住直泛口水,大人有大量的宽恕了这个不靠谱的二哥。

转眼间凌国栋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他在他们寝室的年纪还不是最大的, 寝室的老大是临省福江省的,今年三十了, 为人性子比较豪爽,担了大哥的名头, 凌国栋的年纪排第二,自然就是二哥, 至于李健,他是老小。

刚开学的时候,寝室里的几人还常常同进同出,可毕竟都是男人,不会像女生那么腻乎,渐渐的熟悉之后,自然而然的就有了自己的小派别,凌国栋的性子温和,乍一看好像和谁都处的好,可实际上这样的相处却更有距离感,寝室的人对他都没有恶感,却也不至于铁哥们一般亲近。

倒是李健,或许是缘分,两人之间有十年的年龄差距,性格看上去也南辕北辙,却意外的相处的很好,加上两人又是寝室里唯二外语系的学生,即便是后来凌国栋不怎么住寝室了,两人也常常会聚一块吃饭。

经过第一年在市区的生活,凌国栋看中了江师大附近的一处私人民房,规整的三合院样制,带有小院和水井,又大又宽敞,更重要的是地段好,不仅离大学近,附近还有不错的小学和初中,因为那一片都是居民区,有一个挺大的供销社,百货商场只要乘一站公交就能到达。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那房子的价格不算便宜,不过好在去年那一系列政策出台后,私人买卖已经不算是重罪,凌国栋卖了一些年份比较长的药材,花了两万多块钱把那处院子给买了下来。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学校里除了李健,他其他的室友都以为那只是他租的房子,老家的人也是,压根就没想过他们家能够富裕到在市里买房。

李健对于凌家那已经是熟门熟路了,他也不是那种厚脸皮白吃白喝的人,虽然他也看出来了,自己这二哥家的条件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虽然他也不清楚为什么出生农家的二哥和嫂子能有那么丰厚的身家。

他想着他妈不久前给他寄来的鳗鱼干,那是他小舅舅前趟出海特地给他留的,肉质肥厚,他那贪吃的二侄女一定会喜欢。

“又去老二那儿”

李健进寝室拿好东西正要离开,就听到了寝室里的老大李衢山的问话,干脆的点了点头。

“晚上我或许不回来了,不用给我留门。”吃卤猪蹄怎么能不喝酒呢,李健也不是第一次在凌国栋家留宿了,想了想对着李衢山说道。

他一点也没藏私,抱着一整箱的海货就出门了,也没想着给自己再留一点。

李衢山看着李健离开,看着手里的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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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健叔叔。”李健一进门就收到了小太子的热烈欢迎。

“都说了叫李叔叔,别叫健健叔叔了。”李健心酸啊,可是看着白胖可爱的小侄子又说不出重话。

“好的,健健叔叔。”小太子连连点头,如果他记得他下次一定会改叫李叔叔的。

得了,不愧是二哥的儿子,反应都是一模一样的,李健对于改变这一家人的称呼已经完全没有了奢望。

正说话着呢,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李健的鼻子动了动,立马就想到了二哥刚刚在学校时说的二侄女今天卤了猪蹄的事,闻起来,这香味比他上次吃猪蹄还要香了,光是闻着味道就让人受不了了。

李健不动声色的咽了咽口水,单手抱起六岁的大侄子就往屋里头走去,凌国栋跟在后头,显然这样的相处方式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因为凌国栋的存在,家里的院子收拾的特别好,蔬菜瓜果散发着诱人的清香,郁郁葱葱的,让人看着就心情疏朗。

两只大白鹅带着一群鸡小妹巡视着自己的领土,看到李健也没上来啄人,大鹅二鹅还记得自己刚到新家的时候啄了那个丑男人,结果被漂亮的男主人训斥的事,后来它们就长聪明了,看到他来家里顶多伸长脖子恐吓他,却不敢再张嘴叼人了。

“小李叔。”

凌甜今天正尝试自己改良后的卤肉方子呢,就见到自己的知音来了,还带来了现在市面上很少见的海鲜干货,惊喜不已。

听到小侄女对自己的称呼,李健身心舒畅,刚刚的委屈劲儿也顿时就没了。

“我用新方子卤的肉,小李叔你等会儿吃了给我点意见反馈。”

凌甜现在也是个九岁半的小姑娘了,从去年开始家里的长辈松口开始让她接触起了厨灶,现在只要是她不上学的日子,厨房基本上就是她的天下了。

过了一年半,小姑娘抽条了不少,个头正好在李健胸口偏下处,胳膊和腿都细细长长的,唯独那张脸还没退了婴儿肥,略微鼓鼓的,配着明亮的杏眸,和高高扎起的马尾辫,青春又可爱。

只要有凌甜出现的地方一定少不了她大姐凌娇了,今年她正好上初一,当初剪短的头发也没有再养长,尖下巴,狭长的杏眸,配合着超强的气场,就那么斜眼一瞟,一瞬间李健都以为见到他家那个最严厉的奶奶了,差点给大侄女跪下。

李健觉得自己二哥这一家都不得了,除了二侄女和小侄子偶尔还能哄哄,其他都不是好糊弄的,尤其是这个大侄女,明明自己比她还大了将近八岁呢,却总觉得和她站在一块,仿佛自己还是孩子似的。

“李健来了,我正好烫了酒,咱们爷俩一块喝一盅。”海大富也正好跟在凌甜后头从厨房出来,看到李健眼睛瞬间一亮。

在凌国栋一家搬来市里没多久,他和他媳妇也搬来了,买下了隔壁的房子,在两幢屋子相邻的墙上打了个洞,又和一家人没区别了。

自从高考恢复后,青岱县注重起了基础教育,海星公社小学很快就和其他几个公社的小学合并了,原先那些水平比较低的老师全都被开除取而代之的是县里送来的一些年轻教师,多数都是高中学历,极少数初中学历,那些老师都是正规编制的,两老口也能放心的放下自己手头的担子,跟着小太子来城里了。

几个孩子的户口还在乡下,来到市里后的读书问题还是两位老人托关系解决的,现在凌甜在市一小念书,凌娇今年刚刚升初中,是直升,小学和初中都是一块的。至于小太子,他倒是想跟着两个姐姐去上学,可惜年龄不到,即便有关系,起码也得过完七岁的生日才能去念书,他小小伤心了几天,有海公公和兰姑姑陪着,很快就忘了这点小伤心,美滋滋的继续当起了宝宝。

饭菜都是刚刚出锅的,万金枝准备好了碗筷,一群人就围坐在一块开吃了。

凌甜前世能开私房菜馆,手艺当然不会差,尤其是那卤猪蹄,说不出来的美味。

最外层的肥肉早就已经炖化,肥美的胶质层一口咬上去几乎化在嘴中,卤汁香和肉香一瞬间在口腔里爆炸,因为调料得当,一点都没有肥腻的感觉,反而让人味蕾全开。

李健光顾着啃猪蹄,完全空不出嘴来发表点评,只能竖着大拇指表示自己对二侄女手艺的赞扬。

凌甜这一锅可不仅仅卤了猪蹄,还有猪耳朵,毛豆,脆藕等食材,在卤脆藕和毛豆的时候,她单独分出了一锅卤水,往里头多放了一点花椒,又辣又麻,尤其是那藕片,又脆又香,陪酒下饭都是极品。

这些日子凌甜一直在研究卤料最好的配比,实际上那些味道的差异很细微,除非是和她一般味觉灵敏的老饕,不然常人很难发觉其中的差异。她卤的东西也很杂,几乎把所有能卤的食材都卤了一遍,因为不同食材卤制的火候和时常不同,她的手艺随着试验次数的增多也越发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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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凌家的餐桌上几乎天天都有卤味的出现,不过因为味道好,怎么吃都吃不腻,也没有人拒绝。

凌甜这么做有自己的小主意,她发觉这些日子妈妈似乎总打不起精神来,猜到或许是搬来城里后,妈妈几乎没什么事可干的原因,想着开一个卤味小铺子给她妈找点事干,这一点家里人谁也不知道,只当她最近这段时间迷恋上了卤肉罢了。

“小李叔,你说这样的卤肉要是放到外面去卖,会有人买吗”

凌甜有些吃不准,她发觉自从国家允许私人买卖政策出现后,大家的生活似乎也没什么变化,个体户被多数人看不起,几乎做小买卖的都是日子过得很困难的,尤其是一些小饭馆,生意也都不怎么好,他们家不远处那条街上就开过几家店,最后没开几个月都倒闭了。

这让凌甜有些奇怪,不是说这是创业最好的时代吗,毕竟当初她看的那些年代文里面写的,这年头率先下海的,几乎都赚的盆满钵满。

也正是因为心里小小的担忧,凌甜一直默默改良自己的卤肉方子,争取做到最好,才敢提出开卤肉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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