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前提是大姐夫能够怀上。
闫肃骄傲的挺着腰去看自己最近的爱宠猪崽们,就大姐夫那小身板,不是他看不起他,万家的长孙长孙女他生定了。
这个一个丑儿婿为了争夺丈母娘的宠爱最后的反抗。
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看的毕天佑一愣一愣的,上辈子到底是谁做了好几年的火鸡啊
他摇了摇头,拿着这个时代的一些游记杂史回了房,不再搭理这个大脑被肌肉塞满的连襟。
第143章 全家游-女尊
“娇女子, 你和你们家佑哥儿去县城呢”
凌娇看原身房间里的书册并不算多, 因此打算去县城的书肆里买一些书来, 加上笔墨纸砚剩下的也不多了, 都需要采购。
万家没有牛车驴车之类的交通工具, 就和族长处借了一辆,族长家是宗族里最有钱的人家之一,家里有三头牛, 通常两头是用来犁地的, 还有一头就专门用来租借给村里需要进城的人,一天只要五枚铜钱,价格十分低廉,当然, 借牛的人同时也得承担牛一天的饲料。
正好万金枝这些日子打了不少猎物, 这趟凌娇进城,也打算将那批处理过的动物皮毛和一些还活蹦乱跳的山鸡和野兔给卖了, 换成现钱。
她办事靠谱, 家里没一个人不放心的。
“嗯, 嬷公有什么想带的东西, 我也能一块帮着带来。”
凡是上了年纪的男人,凌娇都统一叫嬷公,一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个称呼就是小辈称呼已经生过孩子的年长哥儿的。
“我们家里可没那个闲钱。”
一群捧着水瓮从河边走来的男人笑了笑,然后神神秘秘地凑近凌娇小声问道:“你们家甜女子和她家肃哥儿,现在感情如何啊”
一群闲得慌的男人, 就喜欢大听这些家长里短的事。
“二妹和肃哥儿感情很好,肃哥儿勤劳淳朴,是二妹的良配。”凌娇帮闫肃说了几句好话。
“对了嬷公,不知道咱们附近几个村子,哪里有猪崽卖,肃哥儿想多养几头猪养着,给家里多添一些进项。”
凌娇想着二妹夫这些日子一直念叨着要养猪的事,就朝这群男人问了一句,通常爱八卦的人,这些消息也是灵通的。
“养猪崽”
那群哥儿心中了然,显然闫肃还是有点心计的,知道自己没法用脸和身子勾住甜女子,想出这个法子来加重他在万家的位置。
猪哪里是那么好养的,尤其听娇女子的口气,肃哥儿想要养的猪崽还不少,光是煮猪食就是一个大工程了。
好在万家离村子聚局的地方有些远,就是有臭味也影响不了他们。
肃哥儿也挺可怜了,长得那么丑,好在身子板还是结实的,也只能靠着这一点搏点情面了。
一群哥儿对闫肃顿时抱起了比一开始更加强烈的同情,觉得对方虽然丑了一些,可还是一个勤劳踏实的哥儿。
而且转念一想,其实对方养猪对村子里的人而言也是有好处的。
一来村里要是有人大批量养猪了,同住一个村的办酒席宴请需要买成猪就方便了,而且价格上也会有所优惠。
其次就是猪粪,这些在旁人看来最恶心不过的东西,对于农家人来说确是顶顶好的,他们可以用钱或是番薯藤之类的猪伺料跟万家换那些猪粪。反正他们家只有山脚山几亩田,也用不了那么多的猪粪,到时候村里人帮他们一块定期清理猪圈,对方一定是乐意的。
这么一来,一直困扰村人的肥料的问题也解决了。
“养猪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东西,以前也没听说肃哥儿他们家那边有养过猪,一头猪崽起码两百文钱,想要养猪饲料也不能少,这要是养死几头,可得亏惨了。”
有一个老嬷公对着凌娇劝说道,他可记得之前万家的肃哥儿已经换了两头猪崽了,加上原本就属于他们的那一头,一共有三头了,之前起步的话,这么点数量就足够了。
“没事的嬷公,这件事我娘已经答应了,就是不知道哪里有猪崽卖。”
凌娇的回答让其他人没法再劝了,对于女尊国的人而言,万金枝的身份就相当于一家之主,既然这个家主都同意了肃哥儿的胡闹,旁人就不需要再劝了。
“我知道胡家村那儿有人也养猪,他那儿应该有猪崽卖,就是不知道价格,到时候你们要是想去买猪了,就来我家找我,我领你们去。”
村子里的男人们虽然八卦嘴碎了一些,可同时也是很热心的,当即就对凌娇说道。
“嬷公谢谢你啊,到时候猪养成了,我做主给你一块肥猪肉。”
凌娇压根就认不清这些谁是谁的,只是看清楚他的长相特征,打算到时候找她妈问问,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不用和嬷公客气,真要论起来,你娘还得叫我家那个三姐呢,咱们两家谁和谁啊。”
两家关系还挺近,凌娇知道这三姐肯定不是亲的,她妈没有亲兄弟姐妹,估计就是叔叔伯伯那边的姐妹,她妈应该还记得,这么一来到时候找人就方便了。
“你也是,读书是要紧的是,可是绵延子嗣同样也要紧,你们俩成亲也一年多了,加把劲,别让后来的妹妹和妹夫抢在前头。”
和善的嬷公笑着打趣道,暧昧的眼神不断朝毕天佑的脸上瞧。
凌娇嘻嘻啊啊敷衍了过去,等那些嬷公聊够了,这才驾着马车往县城驶去。
“我也觉得咱们可以生一个宝宝了。”
毕天佑在小道上只有他们俩人的时候,坐到了前面赶牛的位置,冲着凌娇说道。
第一世,他们因为事业的原因,一开始没打算那么早要孩子,第二世凌娇的年龄太小,别说生孩子了,就是圆房都不合适,上一世最惨,他直接成了一只火鸡,当然也有可能是比火鸡更高级的魔兽,但是再高级,你会和一只鸡生宝宝
想来想去,还是这辈子最好了,也是适婚适韵年龄,而且穿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合法夫妻了,毕天佑还挺想有一个属于他们俩的孩子的。
算算年龄,他现在确实也早就到了一个成熟稳重的父亲的年龄了。
“我一个人能生孩子啊。”
再怎么坚强的女人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也是会有些羞涩的,凌娇也不例外。
她赶着牛,妈说了,去县城的路就只有一条主道,沿着那条道不往小路上钻就不会走丢,借着看路的名义,凌娇的眼神不敢和毕天佑有任何交流。
“好,回去我们就努力。”
毕天佑帮着握住套牛的缰绳,将凌娇的手包在手里,两人默默无言,却分外甜蜜。
县城的市集很热闹,只不过出来摆摊的包括在街道上出现的,几乎都是魁梧的女人,一个个体格健壮,超过一米八的女人基本上也随处可见。
凌国普通女性的装束和华国封建社会的男装差不多,只是下半身并不是长袍,而是长裤,裤子在脚踝处收紧,裤腿肥大,腰间多数都是系带的,因为劳动力主要在女性身上的缘故,路上的女人一个个腰肢纤细有力,基本上很少能看见胖的,高挑美艳的许多,一个个眉眼间透露出来的英气,让人欣赏不已。
女尊国的女性还有另外一种装束,就是将裤子改为了裙袍,这种多为念书的女子和达官显贵穿着,更儒雅柔和了些,而且款式布料相对更讲究。
凌娇注意到,这里的女性很少有头上佩戴装饰的,顶多一根固定发髻的头簪或是头冠,贫穷点的百姓用布条束紧,相反之下,男人头上的花样就多了。
未出嫁的哥儿多数都是披发,因此在额饰上玩出了花样,出嫁后的哥儿和女子一样盘发,将头发高高束起,只是头上的发簪会比女子多,款式也更繁复些,凌娇看到一个显然是大户人家主夫的男人,头上插了足足八根金簪,就插在一个发髻中,她都替他感到头皮扯得疼。
哥儿是不允许穿裤装的,普通人家的哥儿会穿直筒到底的长袍,两个侧边开叉到小腿肚,长袍里可以穿裤子,这么一来实际上干活走路都没什么影响。
有钱人家的哥儿服装就华丽了许多,层层叠叠的裙摆,宽大的袖袍,就像是一个行走的蛋糕。
哥儿喜欢涂脂抹粉,许多走在大街上的哥儿脸上必定抹的如白雪一般白,眉毛用碳条描得黑黑的。
女尊世界估计觉得这样就是美的,那些没有涂粉描眉的哥儿都用艳羡的目光看着那些穿着华丽,娇媚高傲的少年,恨不得以身代之。
凌娇想了想要是毕天佑也做这种打扮,光是想想那模样,她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把刚刚想着要不要也给对方买一套女尊世界流行的梳妆工具的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们先将那些动物的毛皮拿去店子里卖,走了三家收皮料的铺子,价格给的都差不多,因为凌家的动物基本上都是被凌国栋用植物困住后捕获的,皮料相对完整,炮制的手法也得当,皮料等级比较高,卖的价格自然也就好。
山鸡和野兔卖给了酒馆,因为量有点多,卖了两家酒馆才将这趟带来的野味给卖完。
等牛车上的东西都卖光的时候,凌娇手上也多了八十多量银子了,多数是卖皮料得来的。
“掌柜,这些书需要多少银子”
凌娇带着毕天佑进了一间书肆,拿了几本没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过的书朝掌柜问道。
店里的掌柜同样是个女掌柜,看着有人来书肆买书居然还带上内人,疑惑地打量了毕天佑好几眼。
这个世界的毕天佑和原本的他长相差不多,在女尊国人看来算得上清秀,走在大街上绝对是不会让人有特地去看第二眼的冲动的。
因此那个女掌柜打量了毕天佑几眼,就没有再放心神到她的身上。
“这本万史通鉴八两,凌律法十二两,胡夫本纪七两,春楼梦十一两,剩下的书,统统都是六两。”
掌柜爆出来的价格让凌娇吓了一大跳,这些日子住在村里,她对物价也算是有一些了解了,要知道一两相当于一千文,一斤猪肉也就二十文的价格,动辄六七两银子的书,能买多少头猪啊,兑换成现代的物价,一本书要七八千啊。
怪不得都说古人念书难,寒门难出贵子,就这样的消费水准,多少人买得起书。
那个掌柜看着凌娇的穿着就知道这只是一个穷书生,肯定是买不起书的,只是她很意外对方的年纪也不小了,总不可能这个年纪才开始启蒙吧,怎么会连书肆里的书都是什么价格也不清楚呢
“我要这本万史通鉴和凌法律,还有这本春楼梦也要了。”凌娇想了想现在自己手里的钱,最终就只要了五本书,其中两本都是六两的,只是听书名内容还是挺重要的。
“掌柜,这本春楼梦为何也能卖的那么贵”
凌娇记得毕天佑想要写话本子,自己书房里只有一些游记,类似的书并不多,因此这趟来的时候也说好了,给他买几本时兴的话本回去,看看凌国人喜欢的都是什么样的故事。
“你拿的那几本书,算是我们铺子里比较贵的,同样的书,其实还有便宜的。”
掌柜看凌娇给了钱,一下子做成了一笔大买卖,脸色就好看了许多,也有耐心替他解释了。
“不是万史通鉴和凌法律这样发行量大的册子,我们是不会开模印数的,通常会请一些买不起的秀才学生,帮着手抄眷录,结收益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店里抄眷两本书,一本你可以自己带回去,只要出笔墨的钱也就是八百文就足够了,还有一种就是抄眷一份,我们按照品相给你五百文到八百文的工钱,这两种方式,随便你自己选择。”
掌柜有些摸不准凌娇到底有钱没钱,看她和她内人的穿着不像是家境宽裕的,可刚刚对方眼睛也不眨的拿出了四十三两,又不像是穷的。
“因为是抄眷本,字迹有好有坏,就比如你手上的那本春楼梦,字迹清晰端正,卖的价格就高,我现在手上这本,字形相对不那么端正,价格也就便宜了些。”
凌娇明白了,看来这个时候的凌国还没发明活字印刷,这么一来印刷书册雕刻模板的成本太高,许多书籍都是采用原始的手录方式的。
“掌柜,照你这么说你这春楼梦的成本也不高啊,卖十一两,是不是过分了些”凌娇还想套套话,那个女掌柜估计也没少听这样的抱怨,还朝凌娇笑了笑。
“不贵,你光看到了抄录的费用,没看到抄眷这一本书我得浪费多少笔墨啊,凡是有墨点的不能用,有错字的也不能用,通常一本书下来两三两银子就没了,更何况这卖书的银钱还有一部分是给将书放在我这铺子里卖的原作的,我们铺子赚的不多不多。”
掌柜摆摆手,也不是每天都能遇到凌娇这样出手豪爽的客人的,往往一天下来,他这铺子能卖出一两本书就已经是不错的了。
当然也没他说的那么可怜,能经营书肆的,那背后必定站着一户有权势的人家,这个掌柜的并不是这家铺子的老板,实际上他就是替人看店的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