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寸进尺——姜之鱼
姜之鱼  发于: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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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人不知沈千橙身份,他是她闺蜜的弟弟,自然清楚,宁城沈家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尤其是她堂哥沈经年,无人不知。
  沈千橙问:“来参与的人多吗?”
  “目前只通知了交情好的。”
  “不公开?”
  “我还在考虑,如果感兴趣的人多,那就大办一场。”
  “那不会少了。”沈千橙沉吟:“你奶奶当年的名气你还不知道,粉丝肯定会来。”
  “所以才要你镇场子呢。”
  “看路。”
  沈千橙一语成谶,快到天然居时,对面冲过来一辆嚣张的超跑,两车刮到。
  她蹙着眉下了车。
  乐迪吓一跳,还好没出事,确认安全后,说:“千橙姐,你先去包厢等我?”

  沈千橙也没那么绝情,“等会儿。”
  超跑里的男生看到大美人下车,眼前一亮,直接忘了副驾的女友,下来搭讪。
  乐迪对他可没什么好脾气,拦住对方:“瞅哪儿呢,眼珠子给我放稳点。”
  等沈千橙进包厢里喝茶的时候,两位富家子弟撞车的事已经在圈子里传开了。
  同时的还有一张照片——沈千橙神色淡淡地站在车边,长发被风吹起,她随手捋到耳边的,红唇妩媚。
  不少人偷偷打听这是谁。
  乐迪一顿饭还没吃,车先拖走,心情十分不爽:“我怎么这么倒霉,刚说服我爸提的车。”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要是真有新的就好了。”
  “待会我自己打车回去。”沈千橙悠哉吃菜,“你也打车回去吧。”
  乐迪龇牙咧嘴:“那可不行,你才来京市,我要是让你自己回去,我姐还不得扒了我的皮。”
  他挤眉弄眼,“我刚才看见熟人了,我可以借车一用。”
  沈千橙以为是他的狐朋狗友,一直到听见动静,好奇看了眼,才知道“熟人”是谁。
  男人戴着腕表的左手垂在身侧,长腿格外惹眼。
  他站在乐迪对面,还要高出半个头,更不必提乐迪完全比之不及的矜贵气质。
  表眼熟,戴它的人更眼熟。
  沈千橙抬眼撞入对方的眼眸中。
  秦则崇的目光越过乐迪,落在她身上,瞧她半晌,眉宇轻挑,不紧不慢地回了两个字。
  “不借。”
  乐迪懵逼:“啊?”
  这发展不对啊!
  京圈有名有姓的几个贵公子,秦则崇岁数上占了第二,但“二哥”这称呼也就几人能叫。乐迪沾了自己哥哥的光,不仅有点交情,还能顺着称呼。
  他小声:“二哥,我送人女生回家,拜托拜托。”
  “那也不行。”秦则崇神情淡淡,慢悠悠开口:“我不想半夜接交警电话。”
  乐迪抓了抓脑袋,主要是这交情也是蹭自己亲哥的,难道他哥惹秦则崇不高兴了?
  他眼巴巴瞅着男人打开手机,像是发消息,不可置信:“您该不会是在给我哥打小报告吧?”
  “嗯。”
  长指搭在屏幕上,秦则崇声线散漫。
  同时,正倚墙看戏的沈千橙听见了包里手机传出微信消息的提示音。
 
 
第2章 02
  秦则崇:【去哪儿?】
  沈千橙看看聊天界面,又抬眸看看远处站着的懒散男人,他垂着眼睑,也不知道在不在听乐迪的话。
  她打字回复:【回家。】
  秦则崇偏过头,眸光凝在她脸上。
  沈千橙和他四目相对,他生了双桃花眼,偏偏容貌冷峻,云淡风轻又意外的多了丝不正经的勾人。
  她被看得有些不自在,想了想,又低头补充:【千桐华府。】
  千桐华府就是她昨晚住的那栋四合院。
  当年定下两人的联姻事宜后,因为两人分别在两个地方,所以婚房也是准备了两套。
  “二哥,您就大发慈悲,让我用用吧,我保证,绝对不会出现今晚的情况,我肯定会很小心的,别跟我哥告状……”
  乐迪这么坚持,有个原因就是,秦则崇的车,他已经肖想很久了,这辈子估计也买不到,现在能开一下也满足。
  沈千橙心想,你这二哥现在是冷血怪。
  刚想着,手机新消息发来。
  秦则崇:【我送你。】
  两个人明明面对面,却偏偏偷偷发微信,好好的夫妻像是对地下情侣。
  沈千橙:【乐迪送我就行。】
  秦则崇:【他有车?】
  沈千橙瞥了一眼气定神闲的男人。
  白日里才在网上看到他的照片,现在真人在前,无端觉得那几分玩世不恭淡了些。
  她唇角一扬:【你借他,他就有了。】
  喋喋不休的乐迪还不知道两个人的私下交流。
  毕竟她与秦则崇只领证,还没有办婚礼,又是跨半个中国,知道的人不多,京市这边的人更是知之甚少。
  磨了半天,见秦则崇铁石心肠,只好回到沈千橙边上:“我要不打个车,你今晚委屈一下,别告诉我姐。”
  沈千橙勾唇:“刚刚有人说送我。”
  “真假?”
  “真的,你先去处理你的车吧。”
  天真的乐迪将信将疑,不过他确实得去处理刮蹭事件,还得面临别人的问候。
  沈千橙回包厢里去拿藏品资料。
  乐迪也跟着进去,进了里面,胆子大了不少:“千橙姐人在娱乐圈,应该也知道外面那人吧。”
  沈千橙手一顿:“秦则崇?”
  “诶是。”乐迪说:“秦家继承人,秦氏现在的主人,眼光特别准,投资就没失手过。单说你在的娱乐圈,影帝影后满地跑,票房大卖的电影都有秦氏的出品。”
  “二哥在京市是出了名的贵公子,大方得很,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小气。”
  他暗暗揣测:“难道是为了守男德,不让女生坐他车?”
  乐迪没发现沈千橙的表情:“他英年早婚,结婚早就是不好,成了妻管严。”
  沈千橙:“?”
  她哪里管秦则崇了?
  再说,分隔两地,能管得住吗?
  -外面。
  秦则崇随手接通电话。
  对面的陈廷直接开口:“你来得正巧,我刚打算叫你,都一个月没约了,刚好一起吃顿饭,菜都点好了,阿行也在。”
  “有事,不吃了。”
  陈廷喂喂两声:“什么事啊,你不是人都到天然居了吗,你来饭店不吃饭来逛街吗?”
  秦则崇随口:“逮人的,挂了。”
  顶楼包厢里,陈廷听着忙音,不可置信:“他挂我电话!”
  旁边喝茶的周疏行漫不经心说:“又不是第一次,惊讶什么,让人上菜。”
  陈廷哼两声:“他这含糊其辞的,肯定没好事。挂我电话这算事儿吗,说明没把兄弟放心上。”
  周疏行附和:“嗯。”
  “兄弟都不值得,还有谁能值得?”
  “他老婆。”
  陈廷:“……”
  “他老婆来京市了?”
  “早间新闻都播了。”
  “你说六点的早间新闻,这他妈谁起得来。”陈廷啐一句:“哦,你起得来。”
  周疏行扯了张纸巾,悠悠道:“我起不来。”
  陈廷无语。
  行,你有公主,他有老婆。
  他后知后觉回过味儿来,一小时前,他随意瞄了眼乐迪撞车的消息,现在想想,那张图里的人好像有点眼熟。
  “诶,老婆跟闺蜜弟弟吃个饭,急了,我就说他怎么无缘无故一个人来天然居,秦二少也有今天。”
  -天然居外人并不多,来这里是有隐形门槛的,乐迪也是沾了自己亲哥哥的光。
  沈千橙才到,就看见停的那辆车,难怪乐迪心心念念,确实足够好看,连她都喜欢。
  此时车窗半开,秦则崇手肘搭在边沿,朝她望来。
  沈千橙眨眨眼,给乐迪发了条“先走了”的消息,顺着司机开的门上了车,天然居很快被甩在后面。
  “来京市怎么不说一声?”
  身旁响起男人淡淡的音色。
  沈千橙一本正经:“太忙了……”
  “然后忘了?”
  沈千橙琢磨着这语气,难道是老婆来京市上新闻了,然后不和他说一声,所以不高兴了。
  她解释:“我前天到的时候,你正好在国外。”
  秦则崇偏过头,缓缓开口:“我昨晚就回国了。”
  沈千橙:“……”
  她听懂了他这话的意思:异国是借口,昨晚上到现在,一整天过去了,她也没和他说一声来京市工作的事。
  沈千橙莫名想到了乐迪的评价:“妻管严。”
  她视线转向他面上,车内没开灯,外面的灯光不时地路过,映得他的轮廓鲜明,侧脸如上天雕刻,冷冽清雅。
  瞧瞧,这像妻管严的样子吗?
  昨晚半夜,他不是知道自己回来了吗?
  秦则崇与她四目交接,淡淡道:“什么人的车都敢坐。”
  原来是因为这件事。
  沈千橙了然,自己如果出事,他作为名义上的丈夫,的确会受到沈家的责问。
  “没想到会出事,好在那边限速。”她拨弄了下头发,倾身过去警告:“你可别告诉长辈。”
  秦则崇没理这话,而是上下扫视,沉声:“有撞到哪么?去医院检查一下。”
  她今天和以前见到的模样不太一样。
  在宁城时,只悠闲地做电台小主播,不用露脸,所以穿的基本是自己的那些漂亮小裙子。
  今天穿着正式的西装,搭配着职业裙,露出一截笔直纤细的小腿,优雅又温柔。
  好像骄纵小小姐,变成了管理家业的大小姐。
  沈千橙摇头:“我没事,是乐迪的车被蹭了。”
  秦则崇盯了两秒。
  沈千橙伸手过去,撩起袖子,又掀起一点裙摆,“你看见伤口了吗,没有吧。”
  秦则崇面无表情把她的手按回去。
  “没事不要给别人看掀裙子。”
  沈千橙:“?”
  -千桐华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四合院,而是融入了古典,保留了些许中式合院文化。这地方得名于栽种的一棵千年梧桐树。
  当然了,沈千橙从来没有仔细欣赏过。
  当初家里还调侃这婚房名字不错,和她同了一个字,要是真种了橙子树,那就是一模一样了。
  沈千橙发散思维,转眼间已经到家。
  下车前,她先给乐迪这小子报了个平安,省得他挨骂:【到家了。】
  乐迪秒回:【okok!】
  沈千橙拿着手机,又抱起乐迪给的厚如一本书的藏品资料,下了车才发现自己把包忘拿了一回头,秦则崇拎着她的包走在身后。
  仔细想想,这好像也不是第一次了。
  沈家当初给沈千橙选的联姻对象好几个,基本都是宁城本地的,因为宁城不太喜欢跨省跨市婚姻。
  沈千橙这人,是有些反骨和叛逆的。
  既然躲不了联姻,那就选个离家里远的,挑了秦则崇。
  在这之前,她和他并不认识。
  第一次见面,是秦则崇来的宁城,当天下午她就昏着脑袋和他去领了证。
  沈千橙后来觉得,自己当时可能是太过年轻,被他的皮相蛊惑了,那个下午不太清醒。
  后来每次都证实她的想法。
  因为这男人每每脱了衣服,确实很勾引她。
  沈千橙想着,目光不由自主转向随手脱了外套的男人,衬衣下的窄腰显露无疑。
  她转了转乌黑发眼珠子:“秦则崇。”
  秦则崇转过脸。
  沈千橙说:“我之前在你这用过的笔挺好用的,你待会拿给我,我晚上要用。”
  “今晚就用?”
  “嗯,很急很急。”
  秦则崇挑眉,“行。”
  -沈千橙来京市升职做新闻主播,每天的常服只可能是西装套装,粉的黄的绿的……
  所以沈千橙压根没带几件衣服来,隆重挑选的也就是她那些最心爱的睡裙们。
  京市三月的夜还有点凉,屋内倒是暖和。
  沈千橙没看见秦则崇,正奇怪,听见楼下有细微的动静,趿着拖鞋下了楼。
  迎面正好见男人端着一大碗面去了餐厅。
  沈千橙闻着酱香味,看碗里肉和黄瓜丝蔬菜放一起,色香味俱全,也有点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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