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说小爷的坏话?——风歌且行
风歌且行  发于: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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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男子吓得一抖,赶忙站起来道:“萧哥误会,我方才说的不是你!”
  萧矜的目光掠过陆书瑾,直接看向那男子,凶气盘上眉梢,“你方才喊的大学子,不是我?”
  陆书瑾看了他一眼,暗道萧矜莫不是早起喝醉了来的,什么时候他也配被别人喊作大学子?光是他那狗爬字体拎出来,就配不上“学子”二字。
  她无心看热闹,转身离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萧矜几句冷嘲热讽,那人就吓得不行了,连连求饶,自然也没有动起手来。
  丁字堂很快又恢复了吵闹,陆书瑾摸出书,一行字看了三遍也没能往脑子里记,只记得萧矜方才眉梢轻扬的模样。
  她前往齐家猪肉店打闲工的事,萧矜不可能不知,但他为何丝毫表示都没有?
  还是说萧矜压根不在意此事,所以觉得她就算是站于齐家阵营也无所谓了?
  陆书瑾用手指摩挲着书面,看了半页之后放弃,抄写起《戒女色》来,这能让她慢慢静下心。
  一整天的时间,她抄了四页纸,直到下学才停笔。
  陆书瑾连舍房都没回直接出的学府,先去取了钥匙分别用帕子包住搁在荷包里,再去昨日的酒楼又买了一壶酒,提去肉店。
  她一进门,孙大洪就闻到了酒香,咦了一声道:“昨日的酒也是你带来的?”
  陆书瑾点头,笑了笑说:“我昨日放下酒出去转了圈回来,就见你喝得大醉躺着睡觉,还以为你是知道的。”
  “这酒太香,我迷迷糊糊没忍住就直接喝了。”孙大洪有点不好意思道,继而又问:“你不是手上没有余钱,为何会买酒?”
  “这酒不是我买的,是我学堂的同窗家中开酒馆,我平日里帮他学识上的难题,他便以好酒答谢,但我从不喝酒正好又见你喜欢喝,就想着拿来给你,”陆书瑾早就想好了说辞,撒谎半点不脸红,“若是折在我手里,只能倒掉。”
  孙大洪极其爱酒,一听她说要倒掉,赶忙接过去抱在怀里,“可不能倒,这可是天大的宝贝!”
  他解开就盖猛地吸了一口,露出如痴如醉的神色,也不知嘟囔句什么,抱去旁边柜子上找酒杯。
  陆书瑾估摸不好孙大洪的酒量,今日就多买了些,光是这几日的花销就去了快二十两,若事情再没有进展,陆书瑾今晚怕是睡不着了。
  孙大洪抱着酒坛就不撒手了??x?,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得并不着急,像不舍得似的细细品味,眼看着天黑下来,陆书瑾有些着急了,扬声道:“洪哥你快些喝,这酒坛子我今晚带回去,明儿让我那同窗再打一坛给你喝!”
  “嗳!”孙大洪高兴地应了一声,连夸了陆书瑾好些句,果然开始大口喝起来。
  夜幕降临,陆书瑾点燃烛台,然后聚着烛台在店铺四处转了一圈,将灯笼点亮,瞥眼就见孙大洪已经醉死似的趴在桌上,呼噜声闷闷的。
  陆书瑾搁下烛台,朝门外看了一眼,轻步走到柜台后拿出分开包着的钥匙,开始尝试开锁。
  许是运气不大好,前头两把钥匙都不对,陆书瑾差点以为自己猜错了时,第三把钥匙果然将抽屉上挂的锁打开了,她紧张得屏住呼吸,将抽屉拉开来。
  只见里面摆着一本账簿,与她之前抄写的那本封面是一样的,她拿了烛台,再谨慎地看一眼孙大洪,才赶忙蹲下来翻开看。
  账簿里的字体与陆书瑾在另一本上看到的字体是一样的,皆是出自上一个账房先生之手,不过这本字体的墨迹和形态有着明显分别,能看出并非是一日所写,应证了陆书瑾的猜测。
  但让她大为意外的是,账本之中字体工整地记录的并非是账目,而是一些看着完全不沾边的句子。
  丁甲丙,周氏,落花,戊月。
  丁甲丙,郑氏,落花,辛月。
  丁甲丙,陈氏,手绢,丁日。
  陆书瑾满目怔然,将账本从前翻到后,发现通篇出现的字里,反反复复都是这么几个,乍一看完全不像是记账。
  但她到底不是笨的,用极快的速度就反应过来,这并非是寻常账本,上头的字全都用了黑话。难怪藏得并不隐蔽,就算是被人找到了,估计也是完全看不懂的。
  陆书瑾猛然想起昨夜桌上出现的那张纸,虽然她只看了两三遍,但她沉下心来认真一回忆,再低头望去,方才看不懂的句子已然明了。
  四月十二,周氏,瘟肉,五斤三十文,共一百五十文。
  四月十二,郑氏,瘟肉,八斤三十文,共二百四十文。
  四月十二,陈氏,常肉,四斤四十文,共一百六十文。
  陆书瑾敛着眸沉思片刻,将账本翻到最后,倒着往前看,在其中找到一行字:癸乙,王氏,落花,庚月。
  意为:十月初二,王氏,瘟肉,七斤三十文,共二百一十文。
  时间对上了,昨日陆书瑾听说的那一家患病的王氏,便是在萧矜火烧猪场那日在这里买的猪肉。
  她闭了闭眼,记忆飞速旋转,翻飞至那个月明风啸的夜晚,萧矜对着那燃起的大火举杯时,说的一句话:“敬,云城万千百姓。”
  陆书瑾遍体身寒,强烈的情绪翻涌而上,手抑制不住地抖了起来,她彻底明白了。
  当日萧矜烧死的那些齐家猪场的猪,根本全是瘟猪!
  正常猪肉的价格是四十文一斤,但齐家将瘟猪拿出来售卖,降价至三十文。而宰杀出来的瘟肉被人吃了之后,并不如毒药那般烈性,甚至有可能吃一顿两顿并无大碍,但三顿五顿地吃瘟肉,必会染上怪病。
  症状便是发热而畏寒,皮肤红肿,脖子生疮,正如陆书瑾那日在衙门看到的尸体一样。
  萧矜一把火烧了所有瘟猪,城中猪肉价格疯涨,穷人再买不起瘟猪肉,又不敢往富贵人家里送瘟肉,所以他这个方法,在另一种程度上也是暂时阻止了城中人买瘟肉。
  陆书瑾一时觉得浑身发软,蹲不住了,整个人坐在地上,额头上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小汗珠,极力压抑着错乱的呼吸。
  齐家卖瘟猪发阴财,染病而死的人又被极快的烧掉处理,官商勾结,只手遮天,云城百姓亦被蒙在鼓中,连续数日咒骂烧了猪场导致猪肉价格疯涨的萧矜。
  她想起那日萧矜踩着齐铭对她说的话。
  “你说对了,人命在我这种人眼里,根本就一文不值。”
  他在那日其实就已经给了她暗示,像齐铭那种不学无术草菅人命的人,人命在他们眼中根本就一文不值!
  陆书瑾心中涌起极大的恐惧,又夹杂着一股庆幸和喜悦。
  她终于,揭开了蒙在萧矜身上那块模糊不清的布,看清楚他的真实面目来。
  什么不学无术的纨绔,仗势欺人的恶霸,假的,全是假的!
  他是带人砸了逼良为娼的肮脏青楼,挖出刘家藏官银的萧矜,亦是背负骂名,纵火烧死所有瘟猪的萧矜。
  是萧将军的嫡子,正儿八经的,将来要扛起整个萧家的继承人。
 
 
第32章 
  陆书瑾怔然片刻,张了张嘴,没把那句我不参加科举说出来。
  月明星稀, 陆书瑾恶向胆边生,不问自取,将这本账簿揣在怀里离开了荣记肉铺。
  她回到舍房之后就坐在桌前,将账本从头到尾地翻了一遍, 算出这本账簿上总共记账二百一十九两, 是荣记肉铺从四月开始到十月初的买卖, 由于成本不知, 无法计算利润。
  陆书瑾并不知道这个账簿能做何用处,但从上头这些欲盖弥彰的黑话中可以看出, 这个账簿是见不得人的, 她左思右想,觉得还是交给萧矜比较好。
  这几日她与萧矜在丁字堂互相不理睬, 装作陌生人似的, 上学下学都是自己一人,先前习惯了与萧矜为伴恍然孤独而行确实不适应。
  但她并非是矫情之人, 也不惯着自己, 不会因为这点子不适应就上赶着去找萧矜认错和好,且她要搬出舍房一事本就无从解释。
  当然,最主要原因就是陆书瑾先前尚且不知萧矜是假恶霸还是真纨绔。
  倘若他真是一个肆意妄为, 做事完全不计后果的人,陆书瑾会立即向乔百廉申请调回甲字堂去,借机彻底远离萧矜的那个富贵圈子, 再不与他们有半分牵扯。
  但她用这几日的时间慢慢摸到了事情的冰山一角, 看清楚了萧矜那披着混账的外皮之下,藏得是颗为民之心, 陆书瑾自然有了正确的决断。
  她没什么大能耐, 做不了别的事, 若不是萧矜她恐怕一辈子都摸不到这些官商勾结,残害百姓的内幕,若是萧矜办事时需要她的帮忙,那她愿意出这一份力。
  虽说进了海舟学府之后夫子们经常夸赞她聪颖刻苦,萧矜也时常喊她“状元苗子”,但实际上陆书瑾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她根本无法参加科举,若真是去了,恐怕连科考前的全身检查都通过不了,被冠上罪名下狱,就是自寻死路罢了。
  她没什么远大的抱负,只想在海舟学府先念个两年书,彻底躲避了姨母家的追查之后,再学经商做起自己的小生意,待攒下银钱之后开办一所女子书院,哪怕规格小也无所谓。
  这是四年前她窝在房中看书时生出的念头,但当时迫于手中没几两钱,就没生过什么妄想。但今时不同往日,她已摆脱姨母的束缚完全自由,手上还攒了不少银两。只是如今这世道,女子书院建起必会遭人非议,没有背景只怕很难成事,若是萧矜愿意帮她一把,办个女子书院的事岂不是就有盼头了?
  陆书瑾一合计,打算明儿去找萧矜好好聊一聊。
  睡前她将账簿藏在了萧矜的床铺底下,将柔软的蚕丝被伸平,才熄了灯爬回自己的床。
  次日一早,陆书瑾像往常一样去了丁字堂,想找机会与萧矜单独说话。
  但萧矜旷了早课,又跟夫子前后脚进学堂,授课结束后他身边又总围着一堆人,陆书瑾知道其中是有齐铭的眼线的,不好明目张胆去找萧矜说起账簿的事,更怕他当众发起狗脾气来,一天下来便没找到机会。
  待下学后,萧矜与季朔廷一同离开学堂。他前脚刚走,陆书瑾后脚跟了出去,连桌上的书都没收拾,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随他一起出了学府。
  萧矜身边围着的人压根不见少,陆书瑾跟了一路都没能找到合适的机会,不过她这么一跟,??x?却大开眼界。
  她先前一直都知道萧矜下了学就跑没影,也不知道去忙活什么,总之不会老实呆在舍房里,如今跟了一路才发现,他完全属于那种街溜子,且还是没事找事的那种。
  他身边的那帮子人,若是走在拥挤的道上被人碰到了便动手推搡路人,听见哪家摊贩吆喝声音大了也要说道几句,就连路边撒尿的野狗都被要被他们骂两句,走在路上突出的就是“横行霸道”四个字。
  陆书瑾想,这萧矜名声臭成这样,还能是别人谣传?这不明摆着是他自找的吗?
  正想着,前头几人停在了一家赌坊门口,闲聊了两句便纷纷往里进。
  萧矜一时没动,待几人都进去了之后,他忽而转头,往陆书瑾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就这么一眼,两人就隔着遥遥人群的对望,恍然是隔了许久的对视。
  陆书瑾可算逮着机会了,抬了抬手,冲他示意。
  萧矜明显是看见了的,但却丝毫反应没有,移开视线后进了赌坊。
  街上人来人往,相当热闹,陆书瑾站在赌坊前仰头看着。她是属于那种进了贼窝贼都会嫌弃的人,她若是不特地买什么东西,出门身上带的银钱绝对不超过一两银子,进了赌坊定要被人赶出来,再加上她看着天色阴沉起来,似乎要下雨,便转身离去。
  先前她就打算置办冬装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去买了两身了冬日的棉衣,另买了新的被褥和一些零散的小物件,东西买完小雨滴就落了下来。她约莫着里海舟学府有些远,便是来不及在宵禁前赶回去了,就找了个拉车将东西拉回了城北大院里。
  她回去的时候雨势已然不小,险些淋湿了身上。杨沛儿见到她极是高兴,拿了布给她擦雨水,又拉着她的手问东问西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得知她要留宿在大院之后,就起身烧柴要给她下碗面吃。
  陆书瑾也开心,将买来的东西放好,又洗了把脸和手,杨沛儿就将面做好。是清汤面,白澄澄的一碗没什么油水,伴着青菜和上头撒得葱花碎,闻着也香得很。
  杨沛儿将面端到她房间的桌子上,自个去洗衣洗漱准备歇息了,陆书瑾就关上了门,自己嗦起面来。
  她挑起一筷子,呼呼吹了两下,往嘴里塞一大口时,突然响起了叩门声。

  她以为是杨沛儿有事去而复返,就咬断了面条鼓着腮帮子一边嚼着一边去打开了门,一眼就看见了挂满雨珠的绘金伞面,恰好遮住了眼前这人的脸,只能瞧见来人身量高,穿着深蓝色的衣袍,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随即伞面往上一抬,露出萧矜那张俊俏的脸来。
  他显然是回去过一次,换了身衣裳再来的,屋里点着的光透过来,依稀落在他的面容上,他垂眸往陆书瑾鼓起的两腮扫了一眼,一边收伞,一边唠闲话一般随口问道:“在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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