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行我可就走了啊——山有青木
山有青木  发于: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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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不行我可就走了啊


作者: 山有青木
简介:
  盛意穿成一本修仙文里的女主
  虽然男主处处留情,还把她这个正宫当摆设,但……
  他是绝世合欢修体质!跟他在一起躺着也能飞升好吗?!
  还有一年才遇到男主、目前还非常弱鸡的盛意果断找到对方仙门
  刚要进去找人,一个浑身浴血的男人就落在了她脚边
  眉如远山、目似星河,右眉上还有一颗小痣
  就是他了
  盛意直接将人扛回家,细致耐心地养好了,又磨得男人一起修炼
  但奇怪得很,每次修完虽然有点收获,却远没有原文中说的那样进益巨大
  修了八百次后,她终于确定自己找错了人,于是在结契当晚跑了
  再见面,她与男主已决定成婚,于是一同前去拜会男主的师门老祖
  下跪,抬头,四目相对
  盛意:…我怎么觉得这老祖有点眼熟?
  男主:嗯,许多人都说我与他生得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眉上那颗痣
  盛意:…哈
  ……
  奚卿尘身受重伤时,被一凡人小姑娘救了,朝夕相对中逐渐生出情丝
  小女修哪都好,就是每次那事儿结束后,都会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
  活了上千年的仙门老祖,第一次生出几分不自信,以至于每次再行事,都会提前嗑上一把灵药
  可无论他多努力,小女修还是越来越嫌弃,最终还是在结契那晚跑了
  他以为她是嫌弃他的实力,可直到看到她和徒孙一起出现,就全明白了
  奚卿尘:骗子
 
第 1 章
  初秋的早晨,盛家村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起白烟,村头巷尾除了不谙世事的孩童,几乎没什么人逗留。
  盛意起了个大早,将乌黑的头发梳成两个松散的麻花辫,又仔细洗了脸、换了衣服,用力搓了搓脸和嘴唇,直到铜镜里的自己气色渐渐变好,这才去厨房盛出提前煮好的粥,一脸郑重地出现在偏房门前。
  咚咚咚。
  轻轻敲了三声房门,她才小心开口:“仙士,您醒了吗?”
  “请进。”
  屋里响起男人的声音,如玉石相击清澈沉静。
  盛意眨了眨眼,推开门走了进去,屋中男人本背对房门站着,听到动静后便转过身来,盛意猝不及防对上他的视线,呼吸顿时慢了下来。
  这个人,这张脸,即便已经朝夕相对五六日了,她仍然会被反复惊艳。
  眉如远山,鼻梁高挺,右眉上那颗小痣超尘脱俗不说,一双狭长的眼眸仿佛蒙了雾气,即便看向了你,也仿佛双目空空。
  因为受了重伤的缘故,脸色还有些苍白,眼角眉梢透出的虚弱却丝毫不减其气度,加上一身白衣纤尘不染,愈发叫人觉得缥缈疏离。
  谁能想到这样谪仙一样的人物,会是一篇后宫文的男主呢。
  是的,眼前这个病弱美人,其实是小说里的角色。
  五天前,她正跟同事吵架,结果下一秒就穿到了这本名为《飞升》的修仙文里,成为了跟自己同名的女主盛意。
  小说里女主不仅生来就患有心疾,还被继母磋磨多年,直到遇到男主才过上好日子。而她穿来的时间,恰好是女主和男主相遇的一年前。
  按照小说剧情来看,这一年里她洗衣做饭、挨饿受骂,不仅被同村的恶霸骚扰,还险些被继母卖给无良修士配阴婚。
  刚穿来那会儿,盛意还想着顺其自然等剧情发展,结果忍了三天就受不了了,于是趁继母回娘家探亲,便独自一人偷偷从家里跑出来,想提前开启男女主相遇的剧情。
  然而她却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男主所在的逢源宗设在八千大山的峰顶,她光是走到逢源宗山下,就几乎去了半条命,哪还有力气去爬直耸入云的石梯。
  在山下纠结半天后,她只能选择放弃,谁知刚要转身离开,身受重伤的男人便浑身浴血地掉在了自己脚边,她认出独属于男主的眉上小痣,当即就把人带回家,到今天已经差不多五六日了。
  盛意看着男人眉上的痣,扬起一个温柔的笑:“我熬了粥,您用些吧。”
  “多谢。”男人微微颔首,同她一起在坑坑洼洼的木桌前坐下。
  盛意捧着碗奉上,男人接过去的瞬间她便抽回手,指尖短促在他手背上划过,不经意间的碰触让他停顿一瞬,这才垂着眼眸吃粥。
  盛家村算是方圆十里最贫困的村落,而她家又是这个村里最穷的人家,总共就三间破烂矮瓦房,每个房间里都堆满了杂物,而男人住的是盛意的寝房,也是这三间瓦房里最小最破、堆积东西最多的一间。
  这样的环境,于男人而言可谓是格格不入,他却神色淡定不喜不悲,仿佛早已习惯,又好像根本不在乎。
  ……应该是前者吧,毕竟男主本人的家境,可能还不如女主。
  盛意捧着脸,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根据现在的时间线来看,男主还处在莫欺少年穷的前半段,正是受苦受难的时候,他这次重伤,对应的应该是他逃出宗门时的剧情。
  原文中,他被师姐诱骗到宗门禁地,结果遭受了灵兽攻击,为了保命他奋力将灵兽斩杀,自己也因此身受重伤。那灵兽乃是逢源宗圣兽,他怕受到责罚,便撑着一口气逃了出来,她也是运气好,刚到逢源宗山脚下就遇上了,不然真要辛苦等一年了。
  男人一碗粥很快用完,盛意忙打起精神问:“还要吗?”
  “已经够了,多谢。”男人看向她。
  盛意失笑:“仙士,我进门不过一刻钟,您已经对我道了两次谢了。”
  男人顿了顿,似乎不知该如何回应。
  盛意看着他垂下的眉眼,唇角忍不住翘了起来。这个时候的男主虽然侥幸存活,却因为被最信任的人背叛,身与心都处于人生最低谷,这也就导致他有长达半年的时间,都处于抑郁消沉的阶段。
  这段剧情时间线上虽然不算短,但文中只用了短短三行字就结束了。结合男主的人设,盛意把他捡回来时,就做好了他会喜怒无常酗酒摆烂的准备,却没想到他的抑郁方式,竟然是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这就很意外之喜了。
  盛意漫无目的地胡思乱想,面上却是温柔端庄,房间里一片静谧,唯有偶尔碗勺碰撞的轻微响动。
  男人垂着眸安静吃粥,苍白的脸颊微微凹陷,仿佛弱柳扶风一碰就倒。盛意趁他正专心吃饭,肆无忌惮地打量他,视线很快被他衣领下无意间露出的伤口吸引。
  还泛着血丝的伤口,横在又白又薄、连青筋都难以掩盖的皮肤上,平生一股被凌虐的美感。
  盛意强行转移视线,等他把粥吃完后才问:“你身上的伤,确定不用涂药吗?”
  经过这几天相处,她对他的伤多少有点了解,除了这些明面上能看到的,内里还受损严重,所以轻易不能催动灵力,否则只会雪上加霜,也正因为如此,已经筑基的他才需要一日三餐补充体力。
  “不用,”男人缓慢开口,“凡人的药对我的伤无用。”
  不能自行疗伤,也不能用凡人的药,那就只能熬着?盛意皱了皱眉头,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以前有游方医修来过我们村落,还给了我一瓶伤药,但那药普通人不能用,我就随手收起来了,要不你看看能不能用?”
  说完,不等男人回答,便自行跑到自己装衣裳的樟木箱子前,低着头开始翻找,不多会儿便找出一个瓷瓶:“就是这个!”
  “是药神谷所出的金疮药。”男人看了一眼,不紧不慢地开口。
  “所以对你有用吗?”盛意更关心这个。
  男人平静点头:“有。”
  盛意顿时笑了:“那您把衣裳脱了,我给您上药。”
  男人闻言微微一顿:“我自己来就好。”
  “你不能用灵力,有些地方自己够不到,还是我来吧。”亲密接触的机会来之不易,盛意才不会轻易放弃。
  她又劝了几句,男人终于肯将衣带解开,背对她露出赤1裸的上身。
  他皮肤白皙如瓷器,上面却布满了殷红伤口,每一寸肌肤都透着凌虐的美,阳光透过窗子落在皮肤上,顿时镀上一层金光,他本人也好像要融化在光里。
  盛意看着他后背上清晰的肌肉线条,心想男主到底是男主,脸和身材就没有一个拿不出手的,也难怪文中一众女性角色,都对他爱得要死要活。
  她也喜欢好看的男人,但光好看是没用的……甚至男主带给女主的所谓的好日子,她也没看在眼中,毕竟只要有手有脚,日子就不会差到哪去。
  她之所以会去找男主,又千辛万苦将他带回来,最重要的原因是,男主拥有独一无二的绝世炉鼎体质,只要跟他双那个修,不仅可以治好她的心疾、打破只有二十岁寿命的预言,还能让她以残灵根体质躺着飞升。
  躺着飞升,这是多少人修都修不来的机缘!
  要知道原文里,二十年后这个世界就会坍塌,只有男主和一众后宫因为飞升成功,侥幸躲过了灭世之灾,其他的人或物,都随着世界坍塌化作一缕烟尘。
  既然有机会活命,盛意当然不能放弃,大不了等飞升之后再跟男主离婚,反正按照本文设定来看,飞升之后寿命更长,忍气吞声二十年,潇洒快活一辈子,怎么看都是划算的。
  盛意眼神坚定,开口却是温柔的声音:“可能会有些疼。”
  “有劳盛姑娘。”男人声线平静,似乎此刻衣衫不整的人不是他。
  得了男人的回答,盛意便用食指在瓶子里剜出一坨药膏,轻轻按在他的伤口上。只一刹那,手指上温热的体温便带着药膏的凉辣钻进伤口,男人下意识绷紧后背,其他伤口却因此开始渗血。
  “仙士,你得放轻松。”盛意温声开口,呼吸无意间落在他的伤口上,又给伤口添了一层痒意。
  男人缓缓呼出一口气息,闭上眼睛慢慢放松,随着时间流逝,阳光越来越烈,镀在他身上的光也越来越强。
  盛意将他后背上每一条伤口都涂抹仔细后又绕到前面,用已经被血染红的手指剜出一坨新的药膏,轻轻点在他的胸膛上。
  男人原本已经平缓的呼吸倏然急促,睁开眼的刹那突然反手攥住她的手腕,下一瞬便对上她受惊的眼神。
  作者有话说:
  开文大吉!新年快乐!~还有一章,大家别忘了往下翻
 
第 2 章
  男人沉默一瞬放开盛意,再开口语气依然平静稳妥:“抱歉,我不太习惯旁人服侍。”
  盛意见好就收,讪讪将药瓶交到他手上:“剩下的你自己来吧。”
  “多谢。”
  盛意低着头匆匆离开,手指随着步伐轻轻晃动,男人视线下移,起了大雾的黑瞳里清晰地倒映出她指上那抹鲜红,仿佛空旷无际的深海突然开出一朵红花。
  盛意跑进院子里洗了洗手,才想起忘了把碗拿出来,但一想到男人刚才一闪而过的冷峻眼神……算了,中午送饭的时候再去拿吧。
  ……不愧是男主,都人生低谷了,还能一个眼神把她吓退。盛意默默捂住心口,等轻微的刺痛彻底消失,才搬把小马扎坐在院子里剥花生。
  家里总共就三间瓦房,其中一间是堂屋,平时吃饭见客用的,整天就那么敞着口,连片门板都没有。如今男人在她房里睡,她就只能睡在继母屋里,但转眼已经五六天了,继母随时可能会回来,到时候她该去哪睡呢?
  想起女主继母那尖酸刻薄的嘴脸,盛意不由得长叹一声气。把一颗颗剥好的花生装进缺口的碗里。
  昨天刚从地里拔出来的花生还沾着泥,随着一颗颗花生剥好,很快弄脏了她葱白的手指,她却不怎么在意,一边剥一边心不在焉地想刚才给男人涂药的事。
  原文中的男主,对女主是一见钟情,可她都跟男人相处好几天了,半点一见钟情的苗头都没看到,难道是因为自己把相遇的剧情提前了?
  盛意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毕竟原文里男主跟女主初遇时,刚得了两次大机缘,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人在高兴的时候感情也比较容易泛滥,哪像现在的他,被最信任的师姐背叛不说,还要忍受伤痛的折磨,自然没心情谈恋爱。
  反正先相处着吧,一见钟情不行,就试试日久生情。盛意正盘算着,一块土坷垃突然砸进面前的碗里,干净圆胖的花生顿时脏兮兮的。
  她深吸一口气,抬头看向篱笆墙外,果然看到了老熟人——
  盛倩儿,村里最喜欢欺负女主的人之一。
  “给你野男人剥花生呢?”她拍了拍手里的土,毫不遮掩是自己干的。
  盛意沉默起身,走到水盆前洗手。
  盛倩儿早就习惯了她的逆来顺受,顺着篱笆朝她走了几步,继续嘲讽:“二婶走亲戚快回来了吧,等她知道你弄了个野男人回来,看你怎么交代。”
  盛意把手上的泥都洗进水里,直到手指重新变得白白嫩嫩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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