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人他有金手指[快穿]——江湖不见
江湖不见  发于: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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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目光相对,同样都是上挑的凤眸,这是谢家人独有的特征,谢家这般凤眸,在看人的时候,就有一种审视的感觉,若是在圣上身上,便是睥睨天下的野心之眸。
  这两个人还没说话呢,薛宝成就开口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礼貌啊?问人家名字之前,就不知道自我介绍么?”
  薛宝成承认,谢兄是比较吸引人,可是吸引来这样冒昧的人就不好了,虽然对方着实长的挺漂亮,但是薛宝成还是要站在谢兄这里。
  随着薛宝成的话,酒楼三楼的健仆已经追了下来,脸都吓白了。
  “世子!世子您刚刚吓死我了!!”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蓝色袍子的清秀男人,只是说话的声音却是跟女子一般,这身份一看就知道是太监。
  被叫破了身份的谢锦玉这才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嚎什么嚎呢?本世子不是好好在这里么?不过是三楼,你怕个什么?”
  从小便是文武双全的谢锦玉,自然是不怕从这三楼下来,只是周围的仆从倒是担心死了。
  说完了仆从,这才又看向谢庭洲,勾起唇说道。

  “本世子乃安乐王膝下独子谢锦玉,你究竟是何人?还不速速报上名来?”
  这人长相跟年轻时候的父皇相似,那个猜测不一定是真的,但是若是此人利用这番容貌做坏事,他谢锦玉是不会放过的。
  谢锦玉这模样看似高傲,实际上已经是很给谢庭洲面子了,能让这位安乐王世子主动介绍自己的,天底下可是没有几个人的。
  “谢庭洲。”谢庭洲说出自己的名字,倒是对这孩子有几分好感。
  记得原主回来之后,很不喜欢这个儿子,甚至因为这个儿子长相貌若好女而厌恶对方,之后这孩子一气之下便去参军了,后来听到消息的时候,便是这孩子战亡在边疆的消息了。
  不过原主不喜欢的孩子,谢庭洲倒是很喜欢,这孩子虽然长相貌美,却是个有血性的好孩子。
  “……”谢锦玉忽然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的这人,脑子里将谢的姓氏过了一遍,除了他们家之外,也没想出来能够养出来这种人的家族是什么样子的。
  “锦玉,吾请你喝酒吧。”
  谢庭洲看出小家伙的为难,直接开口,这样亲密的称呼对方的名字,让谢锦玉顿时瞪大了眼睛,想说一声你放肆,可是对上了那如同父皇年轻时候的一张脸,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父皇以前的时候也是这么温柔的,只是现在谢锦玉不能叫父皇了,要叫圣上。
  “……好。”他瞬间情绪低落起来,带着几分闷闷不乐。
  薛宝成不是傻子,在听到世子两个字的时候,就知道眼前人自己得罪不起,再看看这跟自己年龄差不多的人好似特别喜欢谢兄,便朝着谢庭洲挤眉弄眼,然后几个人换了地方,到了楼上的包间。
  这个包间还是谢锦玉包下来的,跟皇宫里面的皇子不同,谢锦玉十岁之后就住在安乐王府,因此是京城街面上的常客,百姓们也喜欢这个长得漂亮的世子,每次安乐王世子穿的衣服款式和布料都会断货,大家都模仿着做。
  如今眼看过年,正值百姓们欢快的时候,京城的夜市没有闭市的说法,百姓们可以游玩一整个晚上,看花灯,吃小吃,跟喜欢的人共游。
  谢锦玉才十六岁,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自然是不会错过这般盛景,所以早早的就过来看花灯了。
  众人坐在了靠窗的桌子,然后便可以看到窗外明亮的花灯,不仅有各种花卉形状的,还有小动物形状的,忽然在欢呼声中,遥远的街道尽头,便是一条明亮的金龙被挥舞着穿过街道朝着这边走过来,让谢锦玉都瞪大了眼睛,别说是薛宝成了。
  薛宝成在江南长大,却是没见过这么热闹的时候,还有金龙灯,果然天子脚下,一切都是如此辉煌华丽。
  谢庭洲看着两个孩子伸着脖子往外面看,脖子都快扭掉了,便从自己的系统仓库里面拿出了三只望远镜,将其中两只递给了两人。
  “这是什么?”入手冰凉,而且是那种黑黑的,看不出来模样的东西,让薛宝成好奇的很。
  谢锦玉话不多,只是看着这个陌生人跟自己父皇曾经长相相似而亲近,是绝对没有这么多口舌的。
  “这是望远镜,你们刚刚不是看不到么?吾教你们用望远镜看,此物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
  谢庭洲购买的是最普通的十倍望远镜,可以看到一千米以外的人,所以现在看个灯笼完全没有问题。
  世界上有这样的东西么?看到很远的地方?
  两个少年郎不相信,但是看到谢庭洲将这黑黝黝的东西放在了眼睛面前的时候,也学着他的样子将望远镜放在了眼镜面前,接着眼前看到的一幕,直接让两人惊呆了!
  那遥远的金色灯龙竟然是一下子近在眼前一般,谢锦玉吓了一跳,赶紧将望远镜看向其他地方,竟然是清晰的看到了城池墙壁上巡逻的士兵,他甚至可以看到那士兵的脸!
  而这个酒楼距离城池上,怕是有千米的距离……
  怎么会这样?
  谢锦玉惊呆了,薛宝成更是双手拿着望远镜看的美滋滋。
  “天啊!那条龙仿佛就在我面前!这个神物太厉害了吧!!!”
  他感叹着,可是谢锦玉已经放下了这望远镜,神色复杂的看向一旁一身黑袍的男人,作为一个世子,而且是知道圣上心思的世子,谢锦玉不仅仅是玩,他一下子敏感的察觉到了,此物若是能够用到军队上,那他们大雍朝的军人,岂不是可以在千米之外便可以发现敌人行踪,若是打仗,那不是多出来无数的战机?
  想到如此,谢锦玉很直白道。
  “此物甚好,本世子看上了。”
  他有些紧张,第一次以世子的身份压人,甚至带着一些无理取闹,可是却对上了谢庭洲带着笑意的眼神。
  “你喜欢便送你了。”
  他听到眼前这人如此说道,不自觉的想起了小时候在宫中时,自己看上什么,父皇都会送给自己。
  不……父皇给的不是他,是安乐王的世子……
  他也不再是父皇的儿子,而是安乐王的儿子……
 
 
第177章 父子见面亲
  迟疑的反应过来,谢锦玉才有些不好意思。
  “为何要送给我?”
  他眼巴巴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不知道此时他那双凤眸中闪烁的,是一种属于孩童的期待,其实这孩子最可怜。
  圣上心疼弟弟膝下无人,将自己的长子过继,但是过继的时候谢锦玉才一岁啊,哪怕是在宫中养活到了十岁,可是其他的弟弟都是皇子,唯有他是世子。
  十岁之后,谢锦玉搬出宫中,独自一人住在了偌大的安王府,哪怕是身边都是圣上派遣下来的宫女和内监,可是在最需要父母的时候离开父母,身边空无一人,谢锦玉自然是跟寻常孩子不同的。
  不过他之后也要每七日去五次宫中,但是不是每次都能见到圣上,去宫中也是在国子监上学,一个月只有少数的机会才能够见到圣上,圣上都如此艰难的见到,别说是圣上的嫔妃了。
  纵然是谢锦玉知道自己的母妃其实是德妃,却也不敢去拜见,母子二人十六年来其实也就见过不到十次而已,每次都是遥遥的看着,偶尔收到对方送的东西。
  所以谢锦玉不知道他看向谢庭洲的眼神是多么的可怜,就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小狗狗,这会儿遇到了自己的主人,可怜巴巴的。
  “以后你喜欢什么,吾都会送给你。”
  谁让这孩子是自己在大雍朝唯一的儿子呢?谢庭洲现代有女朋友,在这个世界肯定是不可能成家的,所以对于这个跟自己差了不过几岁的儿子,他倒是愿意给各种东西。
  说完这话,谢庭洲取下了自己手上的三串玛瑙串子,这东西虽然在现代已经很普遍了,但是在大雍朝依旧是昂贵的物品,第一次见面,也没有办法说清楚身份,谢庭洲一把拉过谢锦玉的手,将手串给他戴上。
  “今日见你,吾心中甚喜,这是一些小玩意,你戴着把玩。”
  心中想着男孩子会喜欢什么样的礼物呢?光是这些是不够的,等下次过来,一定要给这个儿子准备一些礼物,这孩子过继的早,自己这个当爹的,也是要多多为孩子准备一些。
  谢锦玉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眼前这个陌生人拉住了手,白净的手脖子上就戴上了三串珠子,那红色的玛瑙珠子衬得谢锦玉的肌肤更是白净无比,黑色的玛瑙珠子圆润有光泽,让人心生欢喜,还有一串深邃高贵的蓝色,也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好物。
  便是从小在宫中长大,见过了许许多多珍品的谢锦玉,也没想到眼前这人一出手,就是三串玛瑙手串,要知道,这般颜色的玛瑙手串,便是宫中皇子也少有的,一部分进贡给了圣上,一部分则是在娘娘们手中,谢锦玉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玉佩,但是手串这种还是第一次佩戴。
  谢庭洲松开手,那温暖的温度让谢锦玉楞了一下,然后看着自己手脖子上的三串玛瑙手串,看向谢庭洲的眼神更加疑惑。
  “你为何对我这么好?”
  他问着,一旁的薛宝成也是一样,小心翼翼的看着谢庭洲,不明白谢兄怎么对谢锦玉这么好,明明他们是一路过来的,可是谢兄总是古言寡语的,反倒是遇到了这个世子,倒是看起来很高兴。
  难道……这就是谢兄的一见如故?
  不过看这位什么世子长的着实是好看,让人看了就喜欢,也难怪谢兄会喜欢。
  “为何非要一个理由?”
  谢庭洲也反问,让谢锦玉顿时哑口无言,他摸一摸手上的手串,最终还是伸出手来,将自己腰上挂着的玉佩取了下来,递给了谢庭洲。
  “今日见你,本世子心中也欢喜,此玉佩乃本世子贴身之物,你拿去便是。”
  这是一块儿极品白玉,上面雕刻着四爪玉龙,下面坠着金色的坠子,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
  “世子……”一旁的内监想要提醒,毕竟这玉佩可不仅仅是贴身那么简单,可是代表了安乐王啊!以后若是有事情,出示这个玉佩,便能够解决很多事情了。
  这送出去的不是礼物,是人情啊!
  “闭嘴。”谢锦玉直接瞪一眼身旁的内侍,然后固执的将手里的玉佩送出去。
  谢庭洲伸出手来,将这玉佩拿在了手里,笑起来。
  “此物甚好,吾心中甚喜。”
  这可是儿子送自己的第一个礼物,谢庭洲觉得自己必须精心保存。
  自己送的礼物被人喜欢,谢锦玉这才高兴起来,之后便又拿着望远镜开始看灯笼,到处的看,原本很远的地方,此时用望远镜看的时候,更是近在眼前。
  这让谢锦玉连连感叹这望远镜的神奇,谢庭洲还教着他调整了一下望远镜的倍数,这样的话看很多东西都会很舒服。
  一旁的薛宝成虽然总觉得谢兄对谢锦玉有些太好了,但是却不会觉得谢庭洲攀附权贵,只觉得这谢锦玉撒娇的样子也是让人把持不住啊。
  明明想要什么东西,却偏偏说不要,一双眼睛眼巴巴的看着你,跟小狗一样。
  谢锦玉让薛宝成想起了家里的玲珑狮子狗,所以对于谢庭洲对他的作为也就不再意外。
  游动的金龙在街道里面穿行,满目都是灯火辉煌,谢庭洲没有拿望远镜,只是这样从三楼低头看下去,便是一派岁月静好,京城繁华,便是从百姓的衣着和如此的街市便能够看出来。
  到处都是一片欢声笑语的京城,让人不敢想象,突厥人攻破京城之后的惨状,这让谢庭洲更加觉得,或许天太冷了,突厥人也该到了灭绝的时候了。
  对于一个种族,最尊重的方法不是教化,而是毁灭。
  这是谢庭洲穿越多个文明之后最真实的见解,就算同样是人类,出生不同,体内流的血液不同,那么就是非我族类,突厥人明明在草原上也不错,可是却偏偏喜欢攻击别人,喜欢占据别人的土地,烧杀抢掠无所不能。
  这是留在基因里面的掠夺,不能够教化,只能够让他们消失。
  店家上来了好酒好菜,看了一会儿灯之后,三人开始吃东西,谢锦玉和薛宝成两人不知道怎么干上了,互相开始拼酒。
  有雪花飘了进来,谢庭洲喝着温热的酒水,看着两个年轻人吵吵闹闹的样子,倒是觉得如今这般挺不错的。
  待到身份确定之后,谢庭洲打算跟自己的哥哥公开一下情况,到时候自己若是消失个几天,也不会有人觉得意外。
  他在大雍朝要活着,在另外一个世界,也有珍惜的父母和女友,他知道自己该如何做。
  最终两个小家伙喝的醉醺醺的,让仆从们都是担心的不行。
  “回吧,送你们世子归家。”
  谢庭洲开口,其他人竟然是不敢反对,赶紧小心翼翼的扶起来已经喝酒晕了头的谢锦玉,然后背在了身上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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