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在位六七年,后两年政务没有那样繁忙时候,女皇便会带着她的皇夫出行到行宫去泡温泉。
宫中只有女皇和皇夫两位主子,行宫很大,温泉大大小小数十来个,每每泡温泉的时候,便有一干臣子随行。臣子们再带上家眷,便是浩浩荡荡的一行人。
陆之瑾后来只得听从陆尚书的话,不甘不愿嫁给了当时的新科状元齐琳。陆尚书当时为陆之瑾挑选妻主,是有从各方面考量过的。齐琳长得不差,身型高瘦,五官周正,一眼看去不是惊艳的类型,但是耐看。
陆之琰嫁给了女皇,而他却嫁给齐琳,齐琳除了中了状元,其他什么都没有,她怎么和女皇比?陆之瑾难受至极。
因此,才刚成婚的前两年,陆之瑾对齐琳从没有什么好脸色。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自他嫁给齐琳后,齐琳就一心待他好,纵然他对她没有好脸色,也对他温言细语并不对他生气,他不
愿与她同房也从不强迫于他。齐琳才做官时,并不富裕,她家中甚是清贫,却尽自己所能给他最好的,虽然这对于自小锦衣玉食长大的陆之瑾来说,并不值当什么,但却能从中感受到她的一片心意。
陆之瑾与齐琳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在成婚后第三年,如今三岁满地跑的年纪,如今陆之瑾又怀上了,已经六个来月,肚子都很大了。
齐琳如陆尚书所料,这几年得了女皇的重用,一路高升,如今已是户部侍郎。今年首次得了去行宫的资格。
齐琳便带着陆之瑾和大女儿一起去了,她的父亲如今年岁大了,不愿折腾,况且平民百姓对于女皇皆有着非同一般的敬畏爱戴之心,一想着与女皇去同一个行宫泡温泉就很刺激,承受不住,最后还是决定不去了。
齐琳与陆之瑾的大女儿名叫齐愿,小名团子,五官肖父,却胖墩墩的有着婴儿肥,格外显得玉润可爱,是让人看一眼就能喜欢上的孩子。不管在齐府还是在陆府,团子皆是从上至下大小通吃,连不苟言笑的陆尚书,也时常让陆之瑾带团子回去,会抱着举高高,还会教她习字,格外的宠爱。
团子虽小,但很是古灵精怪,她从小便知道自己有一位叔叔嫁入了宫中,是女皇的皇夫。暗地里,团子听说她的这位叔叔长得非常非常好看,比最漂亮的妖精还要好看,因此女皇才会那么的喜欢他。
团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到过自己的这位叔叔,她对于人家口中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格外的好奇。她的认知中,她的父亲已经足够好看,那么比他父亲还要好看得很多倍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到底是有多好看呢?
前两次到行宫时,陆尚书一家由于是女皇的外家,被安排在女皇住处的隔壁,今次由于陆之瑾的关系,齐侍郎一家在行宫的住处也被安排得与女皇很近,这就方便了一个小团子横穿小院,从一些侍卫难以注意的角落,溜进了皇夫的后院中。
陆之琰第一次见到齐愿,就是在行宫院子里。
冬季很冷,小团子从上到下被裹得严严实实,粉嫩嫩胖乎乎的一团,她为了来这里历经千辛万苦,看见陆之琰眼睛顿时一亮,急冲冲跑来没想到却被绊了一跤,直接滚到了看天气不错出来散个步的陆之琰的脚边。
没错,就是用滚的。
身上全都脏了,不过穿得厚,也没怎么摔疼,被公公抱起来的时候,还对着陆之琰弯着眼睛笑。
见着陆之琰,便一眼认定他肯定是自己要找的人,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叔叔~抱!”
接着就将双手伸了过来,丝毫不怕生。
陆之琰从未见过,并不认得她。还嫌弃她摔得一身脏,没抱。
让公公带去洗了,再带出来。
行宫里的小孩,不用想都是那些臣子们家中的,小孩子一眼看去倒是有几分眼熟,就是长得太胖,丝毫看不出五官具体是什么模样。
当然,陆之琰也并不关心。
洗好后,小团子迫不及待就朝着陆之琰跑了过来。
这次倒是没有摔倒,跑到陆之琰跟前首先第一个动作就是抱大腿。
然后开心喊道:“叔叔,我终于找到你啦~!”
陆之琰知道自己很惹人喜欢,毕竟在现代,他的粉丝异常多,遍布大江南北。但还是第一次被一个这么丁点儿小的小孩如此热情对待。
他倒还不至于跟个小孩儿计较。
只是他并不太习惯与除了姬玄静外的任何人亲近。
提着小孩儿的衣领,便将小孩儿拎了开。
小孩儿还要卷土重来,被陆之琰一手挡住去路。
陆之琰不同于常人那样喜欢孩子,他对孩子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淡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你父母是谁?”
团子声音带着奶气,糯糯的:“叔叔,我是齐愿呀!我母亲是齐琳,我父亲是陆之瑾。”
圆溜溜的眼睛一刻不错的望着陆之琰,夸赞道:“叔叔,你真的长得好好看哦!”
那些人果然没有说错。
比妖精还要漂亮!
虽然她不知道妖精是有多漂亮,但肯定及不上她叔叔的万分之一。
她叔叔就是最漂亮的!
齐愿十分的偏袒自己的亲戚。特别是这种长得好看的,是她最喜欢的!
陆之琰对齐琳印象不深,也并不认识,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关注过朝前的事,但他倒还不至于健忘到连陆之瑾都不认识。
闻言挑了眉,“你说陆之瑾是你父亲?”
细看这小孩,终于知道那熟悉感从何而来,可不就是像极了陆之瑾吗?
团子点头。
陆之琰旋即也点一下头。
就在团子以为他终于认得她,肯让她亲近之时,陆之琰挥手招来一个公公。
“都听见了吧?带她回去。”
团子的手被公公牵起,睁大了一双懵懂的大眼睛:“……叔叔?”
她叔叔并不理会她。
团子最终被送了回去,前后见陆之琰不到十分钟时间。其中有九分钟都用于给她洗脸拍灰。
齐琳与陆之瑾是团子被公公送回去,才发现自家女儿竟然胆大包天偷溜到了女皇皇夫入住的行宫之中。
他们没见到女儿,还以为她去了隔壁陆尚书那里!
既然被公公送回来,便不能当做不知道。
齐琳与陆之瑾商量一番,最终还是决定由陆之瑾去皇夫那里谢罪。
齐琳知晓陆之瑾与陆之琰关系一般,可以说陆之琰与整个尚书府都关系淡淡。这些年,陆之琰从未曾出过宫,尚书府的人也未曾去宫中探望,齐琳倒是在御书房见过他,他却并不认得他。
“你可以吗?”
齐琳担心问道:“不如还是我去向女皇谢罪吧!”
陆之瑾:“不过就是孩子跑错了院子,何须如此劳师动众,还去惊动女皇。我没关系的,他到底是我的大哥。”
到此时,陆之瑾终于肯承认陆之琰与他的关系。
陆之瑾愿放下身段去主动求见陆之琰,但没
成想,陆之琰却并未见他。
夜晚,姬玄静忙完要务,与陆之琰一同泡温泉。
她总很忙,就连来行宫,也见缝插针与臣子们商议国事。
“听说今日有人闯入了院中?”姬玄静鞠水到陆之琰身上,问他道。他的肌肤光滑细致,烛光下,更见剔透。
陆之琰浑不在意道:“一个小孩,走错院了。”
姬玄静:“齐侍郎家的?”
陆之琰:“嗯。”
他不喜欢孩子,也不想姬玄静和他在一起时总提起别人,水中,他搂住她的腰:“不要说别的事,你多看看我。”
拿额头抵着她的,对着她低声道:“一整个下午都没有见到,天黑才忙完,难道你就不想我?”
如诱哄,如撒娇。
回应陆之琰的,是姬玄静饱含疼惜与爱意的亲吻。!
第103章
后来的几日,陆之琰的院子被一干小孩子占领。
许愿人小鬼大,从去过陆之琰的后院,后来便日日都来。她或许知道自己来会被像上次一样拎回去,后来她便不止自己来,还领了其他的小伙伴。
能来此行宫的都是朝中重臣,小孩们身份的贵重用一拍脑袋想便可知晓。
不能伤只能拦,侍卫们可以拦一个,但拦不住一群。总有漏网之鱼。
慌不迭跑进去皇夫处告罪,谁料皇夫见那么多的小孩,干脆将院子直接让了出来,选择独自回房间睡觉补眠。
一整个行宫,就数陆之琰姬玄静这处最大,孩子们一窝蜂的来,见不着人也没关系,自有玩的,这样大一个场地,正好成为了孩子们的乐园。
就连朝臣们在前头议事,也听见了后院子里孩子们的欢笑之声。
仔细听,里面还有自己熟悉的属于自家孩子的。
“怎么回事?”
“怎的忽然多了这样多的小孩?”
“……我家的怎么好端端的不待在家中,竟跑到这里来了?”
不知缘由,朝臣们也坐不住。生怕孩子们过于吵闹,叨扰了女皇陛下的清净。好在陛下听了只微微一笑,好似也没什么不耐烦。
耐着性子将事情商议完,臣子们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前院离开,而是集体移步到了后院。但了后院定眼一看,嚯,可不得了!前前后后放眼看去十余个小孩,在院中牵着衣摆成为一列,前头一位公公领头,一位公公装作捕食的恶人,长长的孩子们的队伍,随着恶人的步伐而左摇右摆,惊险不已,尖叫连连,笑声不止。
孩子们从懂事以后,便要开始教导礼仪规范,在家中都被拘着,不许大喊大叫,倒是难得有这样多的孩子玩在一起,这样开心的时候。
孩子们玩得开心是好了,只不过……
臣子们朝前看过去,便见到懒散坐在长廊下,烤着火炉煮着茶喝还嗑瓜子悠闲无比的那一位。
看着这样多的孩子。
那一位也不知道有没有一点点哪怕是一丁点儿的遗憾呢?
臣子们神游天外的时候,女皇已经朝着自己的皇夫走了过去。
陆之琰原是进去睡觉的,然而这么多的小孩子在院子里玩,根本就睡不着。睡不着索性又起来,他惯常不会与孩子打交道,他也不怎么喜欢孩子,理解不了孩子这群生物的逻辑,不可理喻且吵闹。
他出来时,孩子们在院子里玩得疯跑疯玩,乱成一团。磕了碰了哭了,小小姐小少爷们娇贵的很,稍稍磕着金豆豆都一颗一颗往下掉,让他们走还舍不得,也不知这院子里有什么神奇的魔力,也就比别的院子大一点儿,造型比其他院子独特点儿。直到他专程让人去带着孩子们玩,才将场面稍稍控制下来。
玩就玩吧,反正不管怎么玩,只要不吵着他就好。
姬玄静走过来,宫人们自发自动端了一张凳出来,陆之琰给姬玄静倒了一杯茶。
不能让孩子们太过叨扰,任孩子们玩了一会儿,臣子们就各自去领了自家的孩子,纷纷来与女皇皇夫行礼告辞。
孩子们走后,院子里复而恢复了安静。
“今天怎么肯让一群孩子进来吵你?”姬玄静问道。
陆之琰想了想,回答:“吵是吵了点儿,倒也不失可爱,看着打发时间还不错。”
这些年,姬玄静后宫一直只有陆之琰一个人,陆之琰平日里咸鱼是咸鱼了一点儿,但看姬玄静为国事操劳,也偶尔会给她提供一些思路和点子,是现世才有的,记性不好,说得不多,也不全面,但已足够让姬玄静惊艳。
生活中,也不自觉的带了点儿现世的影子。例如卫生间,用惯了现代的,再用古代的就觉得不怎么方便,就让人照着自己的思路改造了,还有牙刷之类。
咸鱼的脑袋里,永远想的是怎么样才能让自己更舒服,更咸鱼。
这些,陆之琰从未刻意在姬玄静面前掩藏。
一次两次,可以说是与众不同,太多的与众不同叠在一起,便是让人深思了。
“感觉不错的话,那就让他们常来吧。”
姬玄静听了陆之琰的回答后,笑着与他说道。
她国事繁忙,其实也怕他一个人在后宫感到孤单。才入宫时,陆之琰的人生里似乎没有大事,每日就是吃吃睡睡,看看书,那时候,他日子虽过得过分懒散,但姬玄静能从他身上感觉到悠闲怡然。但一日复一日,总有感觉到无聊的时候,最近陆之琰一反常态在宫里亲自养了花,姬玄静便知道,她的皇夫,终于将他所谓的咸鱼的日子过够了,也日渐开始无聊,从而自己开始找事做。
对于姬玄静的提议,陆之琰没有复议,却也没有拒绝。
“今天天气不错,不如晚上我们在院子里吃烧烤。”陆之琰提议道。
烧烤这东西,从前在玄国是没有的。
玄国的吃食倒也不是说不好,宫里的东西,给女皇皇夫吃的,必然做得十分精致,味道尚佳。可耐不住偶尔想吃点儿别的。
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不在意,等没有了,就格外想念。
例如烧烤,火锅,便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