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京城都在逼我们成婚——起跃
起跃  发于:2023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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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谁才是招蜂引蝶的那个。
  他还想算账,她却不再接他的招了,眉眼一弯起来,眯眼笑着道,“可不是吗,今儿我才知道,我除了是国公府世子夫人,御史台大夫夫人之外,我还是江湖门派,明春堂第一夫人,多威风,这不都是郎君给我的本事。”
  她这张嘴气起人来厉害,哄人也厉害。
  他瞧着她脸上的笑容,唇角也满满地勾出了一道浅浅弧度,他不同她计较了,但有些事确实得问清楚。
  他又问,“乐坊到底是谁给你奏过乐?”
  她摇头一叹,“我也知道他叫什么,奏得也不好听,一曲下来,险些没把我催眠了。”
  她说完,他却看着她不动。
  芸娘点头如葱,“真没骗你,是真难听......”
  他还是不说话,突然抬手捏住她的下巴,面上做出了恐吓的神态,手上却没使半点劲,“我不信,再给你一次机会,说不说。”
  他手指头故意在她下巴下方的雪颈上挠着,芸娘痒得紧,缩了缩脖子,目光讨饶地道,“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叫什么煜珩。”
  裴安嗤了一声,松开她,“柳煜珩?”
  她点头,“对,好像是叫这么个名儿,郎君认识?”
  他自然认识,在临安挺出名的,哄了多少小娘子要为他赎身,他却一一拒绝了,扬言只为缘分,看不上俗物。
  知道是谁了,再拿自己一比,似乎无一可比之处,他抿了一口她适才递给他的茶,凉了喝起来很爽口,内心陡然生出了几分优越感来,气血也顺畅了许多,“也就那样。”
  又后知后觉回过神,不敢相信那样的念头是从自己脑子里冒出来了,他如今可真是出息了,竟然拿自己和一个乐坊卖唱的男人去比。
  他是被她气糊涂了,他慢慢让自己平静下来,心神刚稳了一些,她又问道,“郎君,你会吹笛子吗。”
  裴安:......
  “比起优美的琴声,我更喜欢笛声,悠扬空灵,听进人耳朵,心神随之一飘,仿佛自个儿也能飞檐走壁似的,来去自如,自由自在,就咱们如今土匪头目的身份来说,笛声,就合适,江湖门派,谁与争锋。”
  她不知是哪儿来的这些天马行空的想法,怕是话本子看多了。
  她面上带着恭维,明显是想转移他的注意力,但眼里的那丝兴奋和期待也不假。
  江湖门派,总会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神秘感。
  人常常只想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一面,谁都喜欢潇洒自在,无所不能,正因为自己没有,更加奢望。
  至少有这么一种日子可盼着,心头也安稳许多。
  实际当真如此吗,没有的,每一个神话故事的背后,都藏着无数心酸,但这些一般人看不到,也不愿意看到。
  她算起来,也才十六七岁,对外面的世界存着向往,是好事。
  他突然想着,想要她就这样一直怀着期待下去,不想让任何东西去破坏她心中的美好。
  他放下手里茶杯,遂了她的意,“你怎知道我会。”
  这一吵,两人没山崩地裂,反倒多了几分亲近,她突然没之前那么顾及了,明目张胆地拍起了马屁,“郎君什么不会?”
  她脸凑过来,他看着她挺巧的鼻尖,灵巧又可爱,白白嫩嫩的,没忍住轻捏了一下,“你等着。”
  —
  裴安自己去林子里砍了一根青竹回来,坐在营帐的灯火底下,拿小刀钻起了孔眼。
  程娘子的兔子也烤好了,一掀开帘子,没看到想象中的拔刃张弩,意外地和谐。
  两人一个埋头用小刀细细地打磨着竹孔,神色认真,一个挨在他身旁,双手搭在膝上,歪头看着他手里的活儿,也是一脸认真。
  比起两人郎才女貌的相配,灯火下,氤氲在两人之间的那份岁月静好的宁静,更为打动人。
  所有小娘子都向往着自己身边能有一个知心人,不求荣华富贵,唯求君能伴我一生。
  程娘子神色愣了一下,眼底露出了几分真实的羡慕,实在有些不忍打断,正要退下去,便听裴安道,“进来。”
  “堂主,夫人。”程娘子打了一声招呼,将托盘放在了木几上。
  芸娘起身去接,“多谢程娘子,好香。”
  程娘子笑了笑,“夫人喜欢就好。”知道自己惹了一把火出来,也不敢再多留,刚转身,裴安抬起头,吩咐道,“晚些寻一身粗布衣裳来,给芸娘。”
  他要去江陵的消息,必定已传了出去。
  狗逼急了还会跳墙,更何况萧侯爷这些年势力扩张了不少,人已经下狱了,也不会蠢到连是谁害的都不知道,必会倾其所有对他发难。
  萧侯爷一倒,朝廷那帮子本就坐不住的人,只会更加坐立不安,也会想尽办法让他回不了临安。
  有御史台在明,走官道先将其引出来,让卫铭带队解决掉。
  他和芸娘先隐藏身份走水路,混在明春堂内,暂且过几日安静日子。
  “行,属下待会儿送来。”
  走了这一晚上,芸娘也有些饿了,起身去打了一盆水,端到裴安面前,让他洗手,“郎君歇会儿吧,趁热着咱先吃。”
  做工人最忌讳中途停顿,“很快就好,你先吃。”
  芸娘当真没客气,净了手,拿了一只兔腿在手里,也不讲究高门里的规矩,一面啃着,一面继续蹲在他身旁。
  中午过后,她没用饭,他也没有,香气飘过来,裴安有些受不了,瞟了她几眼后,见她丝毫没有领会到自己的意思,对她的不长眼色,颇有些不满意,干脆出声,“拿过来。”
  “啊?”芸娘一愣。
  裴安无奈,一把捏住她的手腕,将她啃过几口的兔腿送到了嘴边,照着她的牙印儿一口咬了下去。
  芸娘一脸惊慌,“我,我吃过的......”
  他没咬两口,囫囵将嘴里的兔肉吞了下来,看向她,“你什么我没吃过。”
  那眸子里的一道亵玩之色明显,芸娘脸色很快红了起来。
  明白了,他是在对她耍流氓。
  “郎君自己吃。”她作势要将兔腿拿回来,还没转过身,他一把擒了她的腰,将她抱在了怀里,低头去抢,芸娘跌在他怀里,见他这副豁出去不要脸的模样,也不知道怎么了,生出了几分乐趣,故意递到他嘴边,待他要咬了,又突然抽了回来,就是不给他,两三个回合后,他似是恼了,黑漆漆的眸子抬起来,盯了她两息,再埋下头,便一口含住了她的指尖。
  温热的潮湿,黏在指尖上,如同一道电流,麻了她半个身子,芸娘还未回过神,他又是一吮,她似乎碰到了他唇齿内的柔软舌尖。
  这人愈发不知羞了!
  她耳尖红透,忙将手腕一转,整个兔腿都塞在了他嘴里。
  适才她的指尖在他齿内一勾,他险些没忍住,心痒难耐,恨不得将她吞了,奈何手里的笛子还未钻好,只能先做罢。
  两人都察觉了出来,再这样闹下来会出事,默契地安静了下来,他雕刻着笛子,芸娘慢慢地往他嘴里喂食。
  人喂饱了,笛子也做好了。
  营帐内笛声散不开,裴安拉着她去了附近的一处山坡。
  月亮很大,银光洒下,亮如白昼,星星倒没见到几颗,他拿出笛子来,她期待地看着他。
  实则只听过一回笛声,父亲参军临走的前一夜,吹给了她和母亲。
  那时她虽只有五六岁,至今都还记得那笛声甚是好听,没有半点悲伤,空灵激扬,充满了未知和希望。
  所以,即便后来并不如人意,但她一直都知道,父亲在加入皇帝新编的军队之后,除了对妻女的不舍之外,心头还是怀了期待的。
  南国近几年太平,没有仗打,商业贸易发展很快,吃喝玩乐样样都讲究,乐器也多,像笛子这样的东西,没有多少花样,并不受青睐。
  她之后再也没有听过。
  今夜是第二回 ,适才她说笛子,不过是想岔开话题,分散他注意力,他要是说不会,她也能圆回去,没想到他真的会。
  此时只见那样一截简单的竹节,到了他嘴边,竟然当真吹出了一道悠扬的声音,清透空灵,同她记忆中一样婉转动听。
  月光如霜,朦胧得醉人,听着笛声,她轻轻地靠在他肩头,也听不出他吹的是什么曲子,前面部分潇洒恣意,欢快无比,恍如在林间自由飞翔的鸟雀,她听得心旷神怡,后半段渐渐地舒缓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她眼皮子开始打架,乐音尤其安稳,她伸手抱住了他胳膊,迷迷糊糊之时,突然问了一句,“郎君,你会一直陪着我的对不对。”
  声音入耳,耳边的笛声慢慢地停了下来,裴安偏过头,她已经歪在他肩膀上睡着了。
  一个柳煜珩,一只催眠曲。
  他心头到底还是在较劲,见她睡着了,一颗争强好胜的心是满足了,可就像是捡了芝麻丢了瓜,得不偿失。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月色,手指轻抚额角,自嘲地笑了一声,好好的夜色,浪费了。
  他轻揽住她的胳膊,让她好睡一些,将她放在怀里,指腹刮着她额前的青丝,低声回答了她刚才那句话,“嗯,陪着你。”
  她都说了,她是他的世子夫人,堂主夫人,这辈子,断然不可能抛下她。
 
 
第61章 
  这一日发生的事情太多,芸娘是真累了,被裴安抱在怀里,走了一路,放在床上也没醒。
  夜色已深,裴安替她褪了鞋袜,也没去吵她,夏季里热,他只给她搭了一方被褥在胸口,自己洗漱完,躺在她身边。
  他习惯在临睡之前,梳理脑子里的思路,一桩一桩地拎出来,再详细地运筹。
  梳理完后,总有那么一阵睡不着,他转过头,看着她熟睡的面孔,她倒是睡得没有一丝防备,很恬静。
  他翻了个身,面朝着她,伸手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温度传进掌心,心也彷佛跟着踏实了下来,眼睛一闭,很快入了眠。
  —
  芸娘一觉到了天亮,醒来才意识到一身都还是昨儿的,裴安不在,她掀开被褥,正弯身穿靴,程娘子提着一桶水走了进来。
  见她醒了,程娘子笑着道,“夫人昨儿应是累极了,没洗漱就躺下了,我刚烧了两桶水,夫人先擦一下身子。”说完又指了一下放在她床头的一套粗布衣裳,“衣裳是我的,没穿过几回,都是洗干净了的,夫人要是不嫌弃,待会儿就换上。”
  昨日裴安带着她招呼也不打,直接离开了队伍,青玉不在,让人家一个干大事的土匪做伺候她的活儿,芸娘有些不好意思,“麻烦程娘子了。”
  “夫人不必同属下客气,伺候夫人,属下心甘情愿。”程娘子昨夜挑出来的那句话,不过是同两人开了玩笑,她自己是什么身份,怎可能不清楚,人知恩图报没错,但不能贪心不足,裴堂主那样的神仙人物,哪个小娘子不爱,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色也一样。
  该她的,她才会动,堂主对她无意,她有自知之明。
  不过就是平日里过过嘴瘾,如今他已有了夫人,她断然不能再像从前。
  “夫人擦着,属下替您看着门。”程娘子将水桶放好,也没走,背着身子立在营帐帘子前,同身后芸娘解释道,“属下为昨夜的话,向夫人道歉,堂主没送过属下胭脂,是堂主缴获了一批走私货物,我见着有水粉,自个儿向他讨来的。”
  芸娘早没记着这茬了,没料到她会解释,听了后,却又莫名放心了不少,至少知道她没再打他的主意。
  她脱下了外衫,搭在了几根木棍作成的杆子上,挡了一半视线,应道,“嗯,我明白了。”
  说完,她又好奇地问她,“程娘子很早就进了明春堂?”

  程娘子点头,“两年前堂主刚到建康,我被知州的人到处通缉,无处可去,躲在暗巷子,正翻着别人丢下的剩菜剩饭,是堂主给了我一个干净的馒头。”
  后来她才知道,那一个馒头,也是他一顿的口粮。
  芸娘已经脱完了衣裳,将发丝挽起来,束在头上,全身上下无一处遮挡,拿瓢搅动了一下桶里的水,开始往身子淋,意外地问,“程娘子犯了事?”
  “一商户看上了我,给了我父母十两银子,将我买了下来,成亲那日,我见对方一头梨花,年入花甲,能做我祖父了,一气之下,我将人给杀了。”
  从此她变成了一个背负着命案的寡妇。
  芸娘愣了一下。
  比起她这样的经历,自己的现状,已经幸运了很多,芸娘怕戳她伤痛,没再问了。
  程娘子倒是自己主动说了起来,“夫人不知,明春堂百来号壮士好汉,哪个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若非堂主给咱们一条生路,在这官不官,民不民,恶霸欺人的世道,咱们早就横尸荒野了。”
  世人都说堂主是恶魔,对于那些个贪官污吏来说,确实是恶魔,可对于他们这样落难的百姓而言,胜过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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