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世间留下了一些令人称道的作品,也让世界作出了一些可能并不足以称道的改变。
作为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她没有漫长的寿命,无限的可能,但她也在短暂几十年的人生里做到了最好。
她比另一个“宁安华”获得了更多尘世间的幸福。
她是以“清熙公主”的爵位下葬的。
她的公主之位是她以自己的功劳挣来,并非别人赠予。
*
能刺穿耳膜的尖叫炸响。
宁安华睁开眼睛。
植物疯长,卷起人的身体绞碎,口器贪婪地吸取着人的汁液。
宁安华下意识运转异能,要救下身边的人,却发现她的异能只有一级。
她的异能呢?
她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吗?
她怎么回到了……末世?
第141章 失而复得
“跑啊!愣着干嘛!快跑!”
藏在记忆深处的女声和着一股从背后传来的推力, 将宁安华从愣怔中唤醒。
她被推得踉跄了两步,才想抓住什么站稳,便有另一个人握住了她的手腕, 拽她躲过了藤蔓的攻击。
拽着她的人自己还在抖,却死死握紧了她:“宁宁啊, 还记得路吧?快跑, 一直往前跑,我和小孟一会就追上你了啊。”
说完, 那人手臂一甩, 又将她送出了一米远, 接着没有再看她,毅然折身冲了回去。
是王姐和孟姐——
宁安华想起了这一天。
这是末世开始后的第二十七天。
灵气复苏,动植物疯长, 在很短的时间里摧毁了现代城市赖以维持的一切。经后来估算,超过五成人类在末世的第一个月里就失去了生命。
这“五成”里,包括王姐和孟姐。
王春华和孟凉。
她同公司的前辈、领导, 也是末世的这二十七天里保护她、照顾她,和她并肩作战的同伴。
她们就死在今天。
“别犯傻啊!”孟凉手中砍刀变长半寸, 恰好砍断了一条藤蔓, 又狼狈地就地一滚,躲开了另一条, “我们能打能跑,不用你在这连累我们!走走走!快走!”
这次过来找物资的共二十一个人,四个异能者,另外十七个都是普通人。第四个异能者已经被突然钻出来的植物“吃”光了, 但有孟凉和王春华在,人心暂时还没散。
在孟凉的掩护下, 王春华带人向商场深处跑进去。
宁安华知道王姐是去找油。王姐是火系异能,而现在的植物还没进化出抗火性。
她也知道她应该跑。水系异能一级的战斗力可以低到忽略不计。若她出事,以后再外出寻找物资,队伍就少了一个洁净的水源。
但她更知道,这株植物的目标一开始就是她和那位死去的木系灵体。
水能涵木,“它”在渴望她的灵体。
所以,如果她跑,“它”会疯狂追上来。
为了保护她,王姐和孟姐都会死。
王姐会被洞穿胸口。
孟姐会断掉两条腿,在一个深夜自杀。
在孟凉的连声催促下,宁安华稍微跑远了两步,便爬上一处货架——避免被下方突然钻出来的植物攻击——仔细观察。
她现在的身体素质比起四级差远了,空有修炼异能和习武的记忆,却用不出想用的招式,但有记忆已经足够。
她在末世活了五年零七个月,怎么对付常见和不常见的变异动植物,在她脑子里都快能写成一本书了。
“孟姐,低头——”宁安华双手在嘴边做成喇叭,“往左跳一步!弯腰!砍它有红色花纹的地方!”
孟凉皱眉,低头,往左跳了一步,躲开口器的攻击,又在地上一滚,双臂发力,异能浇灌在手中的刀上,刀刃瞬间增长两寸,刀尖处更加坚硬锋利,划破了一支跳动着的红色“血管”。
汁液喷溅,糊了孟凉一身一脸。
巨大的植物僵住了。
下一秒,孟凉被疯狂扭动的枝条和藤蔓重重抽了出去。
“孟姐!”宁安华跳下货架。
“别过来!”孟凉吐出一口血,咳嗽着站了起来,“在那呆好!”
孟凉的攻击奏效了。
植物的枝条枯萎了约两成,但剩下的部分愈发疯狂。
藤蔓不要命似的伸长,将众人所在的地方层层环住,又将圈缩小。
这是“它”在拼死一搏。等杀了他们,新鲜的血肉自然会成为它的养料。
孟凉回头,抬起染血的杏眸看宁安华:“宁宁,你说,我来砍。”
商场里还有很多用得上的东西,或许还能救下别人。能不烧就不烧吧。
“好嘞!”宁安华不知道自己笑得露出了牙。
孟凉一顿,闭了闭眼,把想说的话忍了回去。
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呢,她怎么这么高兴?
……吓傻了?
……
一个小时后。
王春华将植物的残肢和根部封在铁桶里,彻底烧毁。
宁安华根据记忆选出了三个可靠的人,让他们分别带着没受伤的人去搜集物资。
她用异能凝聚出纯水,蹲在伤得最严重的孟凉身边,想给她喂水,又怕她脏器受损,不能随便吃喝。
“我不喝,水先留着吧。”孟凉睁眼,“我死不了,快去统计物资,别缠着我了,让伤员清净一会吧。”
平白被怼了一句,宁安华一点也不生气。
她放下半杯水,笑眯眯应了一声:“那我去啦。”
看着她连头发丝都透出高兴的背影,孟凉张口,问烧完植物过来的王春华:“王姐,宁宁真被吓傻了?回去上医务室给她看看?”
……
宁安华当然不是被吓傻了。
她是真的高兴。
就算要重头开始修炼异能,就算时刻会面临生命危险,就算还要把“末世”再经历一遍,就算吃穿住用比她做“清熙郡主”时粗糙了无数倍,她也高兴。
她不怕吃苦。
失而复得,本来就是人生最大的惊喜。
她在末世失去了太多,才找回来两样。她希望可以一样一样全部找回来。
她舍不得林如海、蓁蓁和松儿,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但他们父女三个人,一定会过得好。
会过得比她好。
*
宁安华在末世生活了十一年。
她和王春华、孟凉都修炼到了四级巅峰,离五级一步之遥。
她们共同建立了基地,庇佑着上百万普通人在基地里能吃饱穿暖。
她们分别有过几段感情,但最信赖、最离不开的还是彼此。
灵气复苏毁灭了现代社会,但没有毁灭人类。人类仍然在顽强地生存着,进化着。
末世第十二年,宁安华升五级的契机到了。
王春华和孟凉替她护法,她将全部心神沉入丹田,感受着体内翻天覆地的变化。
风云聚涌。
宁安华想抓住这庞大无比的力量。
但她身下一空,沉沉地坠入了虚空之中。
……
“啊!”
宁安华翻身坐起。
摸到手下床单的触感,她怔了几秒,循着身体记忆按下床头的开关。
小夜灯莹莹亮了起来,暖黄的光驱走了黑暗。
这是她的房间。
宁安华盯着床对面桌子上银白色的笔记本电脑和巨大的显示屏看了几分钟,屈身环住自己的膝盖。
叹息声在不大的房间里回荡。
她按下了主灯开关,房间瞬间明亮如白昼,是古代的蜡烛油灯和末世的灯具很难达到的亮度。
她下床,穿上毛茸茸的白色拖鞋,踩在木质地板上。随着她走动,拖鞋上的毛球一晃一晃。
她拿起最喜欢的猫猫搪瓷大杯子,打开卧室门,在客厅的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温水,一口气喝光了五百毫升水。
她捧着杯子,打量陌生又熟悉的窄小客厅。
进门是小小一个玄关。玄关右手边是一排鞋柜,鞋柜上方挂着一幅油画,中间的平台上除了钥匙、钱包、纸巾等零碎东西,还放着一个白瓷瓶,瓶中有一束百合,正安静地盛开。
进门向前,左手边就是洗手间。洗手间再向前,是一个不到四平米的厨房。
厨房没开灯,但宁安华知道里面被装得满满当当。铁锅、平底锅、搪瓷锅、砂锅……她不常自己做饭,但厨房用具非常齐全。
她的手艺其实也还不错。
洗手间和厨房都朝北,南向就是客厅和宁安华的卧室,都不算大。
宁安华将杯子放在名为客厅,实为书房的书桌上,拉开了窗帘。
窗外看不见繁星,只有几盏路灯在尽职尽责发散光亮,照出树影婆娑。
这是一个年纪不算小的小区。
研究生毕业找到工作后,她整租下了这一室一厅,又稍微花了点心思和钱,把这所小房子打扮成了她喜欢的样子。
她的工资收入和兼职收入都不低,足够支撑她住得舒服之余还能攒下存款。
她原本计划在三十岁前存够首付,在这座都市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是末世的到来打乱了一切。
宁安华这才想起来,她还有手机。她该看看手机。
她跑回卧室,从被窝里翻出手机,点开屏幕看时间:
20X5年1月20日,凌晨2:00整。
她的神色从凝重转为疑惑,心里有些乱。
这个时间——
“末世”,是在20X5年1月19日降临的。
现在,离第一棵植物杀人,应该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个小时。
但网络上是一片风平浪静。
末世没有到来。
宁安华感受了一下体内,当然没有感觉到异能。
她抿唇翻找聊天记录。
她微信置顶是孟凉——孟姐,她的顶头上司,工作狂人,最后一条消息在昨晚10:42发出,是和她确认了一项工作进度。
……如果她的记忆不是假的,昨晚孟姐应该有约会。
往下划,是王姐提醒她,除夕别忘了去她家吃饭。
王姐是另一个部门与孟姐平级的领导,女儿只比宁安华小两岁,已经大学毕业上班了。在知道宁安华没有父母亲人后,她每次给女儿做便当,就会顺手给宁安华带一份。
再往下,划过许多工作群聊,是她和宠物店员工的对话。
她想养只咪,又舍不得她的绿萝、百合、富贵竹……已经纠结了两个月。
再划下去,是和几个朋友没什么营养的聊天。
经常大家说好了周末约饭,一到周末却都瘫在床上不想起来。
还有几个暧昧对象的邀约。
宁安华顺手拒绝前男友的好友申请,回忆了一下他们的脸和身材——
当然都比不上林如海。
比罗焰也差得远。
林如海……
宁安华把头埋进软软的抱枕里,开始捋清思路。
她原本在天池水底,却忽然带着记忆回到了末世。
在末世十一年,她要升到五级了,却又到了一个没有末世的现代世界。
所以,她现在所处的世界是真的吗?
还是从她回到末世开始,一切就都是假的?
如果是假的,那她这十一年做的一切有意义吗?
她还能回去吗?
万一真的回不去……她该怎么办?
第142章 三世幻境
冰箱里有下班顺路买回来的排骨。
宁安华三两口吃完一个巧克力味的雪糕, 按下煮饭键。她买的是东北大米,口感油香细腻,回味甘甜, 最适合配浓油赤酱的肉菜。
她打开空调,按到二十七度, 喝光一瓶可乐, 感受到冰凉的碳酸在她喉咙甚至脑子里滋滋作响。
在古代和末世地位再高,也喝不到一口冰镇可乐。
她又往冰箱里塞了五六瓶可乐, 系上围裙, 把排骨拿出来冲掉血水, 冷水下锅,开大火,加葱、姜料酒, 水开后撇净浮沫,用温热水冲洗排骨,放在一旁备用。
焯过水的排骨在灯光下呈浅褐色或粉白色, 散发出丝丝香气。
她另起锅烧热,热锅冷油, 小火煸炒葱段和姜片, 炒至葱段焦黄后,加入桂皮、八角、香叶、小茴香等七八样香料炒香, 加入一勺豆瓣酱炒出红油,又分别加入三勺黄豆酱、一勺甜面酱和酱油炒香,少量多次烹入料酒,再加老抽和蚝油翻炒。
她倒入排骨。
“滋啦——”
肉、葱姜、香料和各种酱组合成的复杂香气在厨房里蒸腾开。
等酱汁裹满每一块排骨, 她在锅中加入热水和冰糖,大火煮沸后, 转小火盖上锅盖炖煮。
离排骨炖好还有二十分钟。趁这段时间,她快手炒了个清炒莴笋,又拍了一盘黄瓜。
——除了脑子比手快,以为自己还有异能,好几次险些切到手之外,一切都做得很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