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退婚了。
白纯纯在这次街头赌坊中,以最快速度赢了 7 千 6 百万两白银,我娘则输了 9 千 2 百万两。
我惊诧于数量之巨,更惊诧于我家这么有钱!
完了……
我心里就一个念头,我爹是不是奸臣我不知道,但贪官的人设跑不了了!
这夜,我端了一碗冰粉儿,趁夜深人静,盘腿坐在屋顶,决定冷静一下,思考一下人生。
我和萧良第一次见面就在这里。
他穿着黑色大蟒纹的朝服,我爹跟在他身后半步,两人身前身后都是浓得化不开的夜色。
他们从我院落外走过,我依稀听见「待事成」「逼宫」「30 万大军」等字眼……
此刻的我心头敞亮:嘚,反面角色都聚在我家了。
下面那两位,一位是当朝王爷,皇上的幼弟,太子的叔叔,嫌命太长,非要造反找死;
另一位是我爹,堂堂当朝首辅,早位极人臣,妥妥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不知他脑子进了什么水,和造反的王爷搅和什么?
就算换个皇帝,能分他一半江山?
我忍了很久,待他们走远,忍不住叹了口气,将白瓷碗往屋脊上一搁,仰面躺在琉璃瓦上。
「在想什么?」有声音响起。
「想穿越女配的修养。」我回答特自然,压根没看来者是谁,「当年博览群书,怎么没总结个《女配生存指南》?」
「女配能活吗?」那声音再问,人在我旁边坐下,跟我一起平躺在琉璃瓦上。
我侧头看旁边人一样。
星眸剑眉,高挺的鼻梁,玄色蟒纹朝服,正是刚和我爹一起从院落外走过的良王。
我没有吃惊,没有尖叫。
这世界,连青霉素都能发明,王爷去而复返有什么好奇怪的?
「不知道。」我回答特老实,「理论上有机会,只要不和女主正面刚,不降智,不作妖,再拉着周围人一起做好人,机会应该很大。」
「但,如果这是一本书呢?」良王再问,神色颇为认真。
穿书?
我一下坐起来,之前压根没想过这种情况,因为我看的穿越小说实在太多,别说霸榜的,但凡有点名气的,我基本都看过。
我用「你认真的吗」的眼神看良王,良王沉痛点头。
这本书的书名叫《皇后是朵伪白莲》,作者是良王的妹妹,确切的说是良王穿书前的妹妹。
穿书原因不详,据他推测,很可能是因为有一天吐槽了这本书的设定。
作为理工男,完全无法接受逻辑混乱,古代场景混淆大量现代文明产物。
书中除了男女主,其他人仿佛都是弱智,一个个赶场儿似的冲到男女主面前秀智商下限,然后被男女主联手打脸啪啪啪,被打后还不知悔改,只要没死,继续作死。
他那天特别生气,把作者妹妹大吼了一顿,叫她多看书,少写垃圾。
结果当夜,他就穿了。
至于我没看过这本书的原因,很简单,这书不红!
「请问书中林绾绾的结局?」我认真求教。
「死了,死相特难看。」良王意味深长看我一眼,双手枕在头下,「她给女主下蛊,结果被蛊反噬,蛊虫全跑到她身上,最后皮开肉绽,皮肤下每一寸都是虫子。」
「那你呢?」我问。
「比你好点。」良王说,「造反不成,当场活捉,凌迟 3600 刀,刀刀都可以做刺身,蘸一蘸调料就能吃。」
我沉默了一下。
「你就没想过『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吗?咱就算不做主人,逃出升天应该 OK 吧?」
「想过,还做过,差点把这个世界搞崩了。」良王说着坐了起来,把大黑靴一脱,大白袜一脱,露出右脚脚趾,「看见没,这就是下场!」
良王的右脚趾很整齐。
断得很整齐。
书中的良王是个掌 80 万兵马的首席大元帅,每天屁事没有,待在京城的时间比待在边疆还多,就琢磨两件事:第一,如何抢女主,第二,如何夺江山。
被迫穿越这位,几次想改变命运,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交出兵权,又或者退至边疆,做个真正的守边大员。
结果每次话刚出口,就看见世界以肉眼可见速度崩塌,化为碎片。
最初两次,他及时收口,崩塌的世界迅速复原,第三次,他豁出去了,崩塌就崩塌,说不定梦就醒了。
然后,他的脚指头没了。
剧痛让人清醒,他清醒的意识到一件事:如果世界崩了,他的小命就完了,唯一回去的办法,就是完成配角的使命。
听完这话,我感到很绝望:
「你男配的终极剧情是凌迟 3600 刀,刀刀做刺身,我觉得这完全可以忍!我密集恐惧症,想到浑身爬满虫,虫再下卵,卵再孵虫,我就算回去了,也该进精神病院了!」
那天晚上,我和良王商量到半夜,决定由他做一次好人,在我被蛊反噬的时候,他飞速赶来,一刀杀了我。
「到时候,就全靠你了!」我握着他的手,像所有言情剧里的狗男女私定终身一样,说得含情脉脉,热泪盈眶。
他重重点头,问了我大学在哪个学校,几年级,什么专业,说出去后请我吃饭,纪念这段革命友谊。
我告诉他,我们学校外的麻辣鱼特别好吃,自助餐,不要 69.9,不要 49.9,一个人才 9.9,可以吃到扶墙出。
良王在听到我说 9.9 的时候,眼睛超亮,我想,现实世界里,他肯定和我一样,也是个穷鬼。
那天晚上,我没有告诉他的是,我其实是个「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我依然相信可以再抢救一下。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我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分析了忠臣的十大操守,奸臣的五十种死法,并展望了告老还乡,采菊东篱下的美好田园生活。
我爹完全听不进去,他固执的认为萧良才是天命所归,他做的一切,贪污也好,行贿受贿也罢,甚至包括残害忠良,都是顺应天命,执着劲儿很像《封神榜》里的苏妲己。
「爹,你就没想过良王有可能失败吗?」我低吼。
「怎么可能?!什么叫天命?天命怎么会失败?!」我爹很激动,「绾绾!不懂就要多读书!你好歹是首辅大人的女儿,不要让人觉得没文化!」
我:……
「我是说如果,如果良王失败呢?」我苦口婆心。
「绾绾,做人得有常识。80 万兵马,良王只需挥挥手,踏平京城连一炷香时间都不要,怎么可能失败?」我爹反问我。
80 万兵马……
我忍不住内心吐槽,到底是谁没有常识?弹丸之地的国家,祖国一个省都比这大,你敢吹 80 万兵马!
还有,男主他爹脑子被门夹了吗?
自古以来,不想造反的王爷不是好王爷,男主他爹到底要多坑儿子,才会把 80 万兵马交到王爷手上?
「我是说如果!」我非要我爹给个答案。
我爹在房间踱步两个来回,一向微微躬着腰,以显谦逊的男人,竟越走越意气风发,背脊直了,下巴扬了,豪气万千的吐出一句:
「所谓青山埋忠骨,老夫要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
我败下阵来,在这本书里,您老人家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人物,还留取丹心呢,遗臭万年差不多!估计结局比 3600 片刺身好不了多少。
我放弃给我爹做思想工作,顺便也放弃了我娘。
我娘不知中了什么邪,满脑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听就是个野心家,按这个思路,皇后都满足不了她,得女王才行!
她在我爹那里,不教唆着「把良王一起反了」就不错了。
我叹一口气,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 bug,所有配角,实力配不上野心。当然,小说嘛,特别是女频小说,若配角一个个都实力配得上野心了,就没男女主什么事儿了。
我决定走第二条路,成为女主的小迷妹。
很多爽文小说不都那么写的吗?女主升级打怪,众男配女配被女主实力打脸后,纷纷迷途知返,成为女主的迷弟迷妹,在女主带领下,最终走向辉煌。
我叫管家从库房找了好些宝贝:
水头最好的玉如意,鸽子蛋大小的钻石,全套碧玺首饰,万年老山参,送子观音玉雕,还有一朵不知为什么长年不凋谢的天山雪莲……
然后亲自去了趟白府。
白纯纯的父亲只是礼部侍郎,我这种身份去他家属于屈尊降贵。
我不在意,为了活,别说屈尊降贵了,就算做舔狗,我也在所不惜!
在白府,我说了一大堆赞美白纯纯的话,从相貌到人品到才智,再衷心祝福她和太子有情人终成眷属,白头到老。
白纯纯羞涩的接受了我的祝福,笑容满面收了我的礼物,再礼貌的把我送出府。
我总算有点首战告捷的感觉,哼着歌上了马车。
「小姐,林绾绾送来的礼物怎么办?」马车外传来白纯纯丫鬟的声音。
「她送的东西能用吗?全部丢去杂物房。」白纯纯声音清冷,绝对理智。
我有点心疼,鸽子蛋大小的钻石,若带到现实,估摸着得好几亿,《泰坦尼克号》里的「海洋之心」也就这大小了。
今儿拿到手上,我都没好好观摩。
「不心疼,不心疼」,我反复给自己做心理建设,钱这个东西,没有了可以再赚,可命丢了,万一还是回不去怎么办?
一个时辰后,良王亲自登门,名义上找我爹,实则找我。
他听说我去给白纯纯送东西,表示王心甚慰,赞我已经完全适应配角身份,往后齐心协力,以 50 米加速跑的姿势,早日实现「死亡自由」。
我没敢告诉他,我的目标不是作死,而是做迷妹活下来,so,往后的大 boss 只有他一个。
这种想法太破坏我们的革命友谊,本着「你不入地狱,难道我入地狱」的想法,我决定放弃 9.9 的麻辣鱼。
再一盏茶后,家中小厮慌里慌张跑来,说白纯纯接受我的礼物后,这会儿容颜憔悴,昏迷不醒,显然中了剧毒,太子已怒发冲冠赶赴过去。
良王坐在旁边,朝我竖起大拇指,眼神中写满了:作死,你比我强!
第3章 剧情变了!
我一点高兴不起来。
我发誓,我送出去的每一样东西,我不但摸过,还舔过,绝对没有毒,童叟无欺。
事情发展再次超出我对客观世界的认识:
就好像我一个黄花大闺女也能怀孕一样,那些明明没有毒的东西,再转手送出去,全部变成剧毒之物。
钻石上涂着鹤顶红,绿如意上涂着鸠毒,送子观音上是断肠草,碧玺上是含笑半步癫,万年山参上是砒霜,就连天山雪莲,也涂满催情之毒……
白纯纯中的正是催情之毒。
按照小厮们传来的消息,白纯纯本打算把这些东西全部丢进杂物房,无奈天山雪莲太美,冰清玉洁,和她太像,她忍不住摸了一把。
这一摸就摸出问题了,催情之毒超烈,碰一下就侵入身体。
我反应很快,完全站在女频作者角度:「这是经典桥段,下一步滚床单!」
萧良点头。
他是看过书的人,我是凭经验,凭逻辑推导出的结论,不由沾沾自喜:「说起来,我还是半个媒人,男女主如果有良心的话,应该感谢我!」
「脸哪那么大?牢记你的身份,万恶女配!」良王冷笑。
我讨厌他提醒我。
人嘛,偶尔也得做做白日梦,不然怎么抵得住现实残酷万箭穿心:「我谢谢你啊!万恶男配!」
这天晚上,太子没时间找我麻烦。
按照言情文男主标配,一夜七次早过时了,现在至少也得一夜十三次,发生在白府的这场解毒和被解毒,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持续到明儿午后。
「万恶男配,来,采访一下。」
我支了片西瓜,假装话筒,放在他下巴下,「此时此刻,你的心上人和另个男人在滚床单,你心痛不?」
良王低头,「咔嚓」咬一口西瓜,抬头朝我笑,露出佳洁士标准大白牙:「甜!」
或许是没谈过恋爱,又或许是没和男生这么近距离接触过,总之,这一刻,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哎,你这西瓜哪儿买的?我家小厮连续买了半个月烂西瓜,要不没熟透,要不肉都沙了,再要不还没熟就热死了……」
良王一边抱怨,一边很不见外的走到果盘前,拿起西瓜,风卷残云。
「瞧你这生活精致得,西瓜不但甜,还冰冻过!……哎,我上次见你,你旁边放的是不是冰粉?……反正时间还早,叫人给本王做两碗,多冰少糖,多放点西瓜……」
我收回心神。
这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的是精致斯文的男人,而眼前这个,光看他吃东西,就觉得下一秒能穿到高老庄,酷帅男人会变成猪头怪。
良王吃了 5 碗冰粉儿才走。
我很想问他在现实生活中长什么样,但我没问,这种问题会显得我特别肤浅,看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