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而久之,他们自己也相互较着劲儿,读书比谁考得分高,打球比谁进的球多,但他俩可谓是旗鼓相当,难分伯仲。
安之唯一觉得自己占领绝对优势的就是女人缘。自己的女人缘比清和好太多,也许是清和太高冷的缘故,亦或是自己比较好接近。
在清和正拼命读书,无暇顾及其他事时,他已经谈过一两个女朋友了。
谈恋爱对他来说是很轻松的事,但不刻骨、不铭心,也不是必需品。
原本以为自己一定会比清和先结婚,可是安之没想到的是,清和突然遇到所谓的真爱,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结了婚。
婚后的赵清和更是像变了一个人,工作不是第一位,哥们儿更是要往后排,时刻紧张着自己媳妇。
可此时的安之却是所谓的单身狗,前女友甚至连长相都快模糊,尽管分手也不过一两年。
或许自己从没仔细端详过前女友,也难怪前女友总说安之恋爱谈得心不在焉。
“已然落后那厮了,索性不急不躁,顺其自然吧。”每次清和与沐槿一起秀恩爱刺激安之时,他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沐槿爱看话剧音乐剧,清和就经常买票陪沐槿去看,两人原本定了音乐剧《音乐之声》,可是临时有事,于是这票就免费送到了安之手里。
第一排的座位,视野绝佳,无遮无挡,安之的右手边空着个座位,左手边是个穿着百褶长裙,有着瀑布一般头发的瘦弱女子。
舞台上正演到玛利亚和上校结婚的场景,安之耳边传来压抑的抽泣声,旁边的姑娘显然很受感动,安之赶忙从口袋里掏出干净的纸巾,小心翼翼地递了过去。
“谢谢。”那姑娘转过头来,闪着泪光的晶亮的眸子就像那天午后的阳光,明媚又动人。
是的,从她一进来时,安之就没法好好思考了,他见过这个姑娘,不止一次。
她爱坐在图书馆二楼对着过道又临着窗的位置,她的旁边总放着一个圆圆小小的杯子,她看书时手里爱拿着一支笔,有时蹙着眉,有时埋头用力地书写,他猜她一定是在摘抄一些好的句子。
那天,阳光是真的很好,懒洋洋地从窗户射进来,打在那女孩的脸上,白皙的脸上泛起金色的光芒,可她在哭,安之分明看到她的确是在哭,也像现在这样,压抑地轻轻抽泣。
这到底是个多爱哭的女孩子啊?安之第一次如此强烈地想了解一个姑娘。
音乐剧结束了,邻座的姑娘起身往外走。鬼使神差地,安之偷偷跟上。那姑娘走到公交站台,看来是打算等公交车来。
安之鼓起勇气,像个没谈过恋爱的愣头青,毫无铺垫地直接说道“我想认识你,能给我你的电话吗?”
姑娘被搭讪地莫名其妙,楞了一会儿,又狡黠地说道“萍水相逢,还是相忘于江湖吧!”
姑娘等的公交车来了,她准备上车离开。「等等」安之甚至有些惊慌失措,可等姑娘转过身来,安之又不知从何说起。
于是姑娘说道「如果下次我们还能不期而遇,我再把电话给你吧」……
安之为自己稚拙的开场白懊恼了一整个晚上。不,应该说是很多个晚上。
此后,他更频繁地去那个她曾去过的图书馆,可是她像人间消失了一般,再也没出现过。
她曾坐的那个位置被无关紧要的人占据了。安之也变成了一个话剧迷般,隔三差五地光临剧场,可是那晚的偶遇没能重演。
就在安之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那个姑娘时,奇迹出现了。
他开着车从医院回家。等红灯时向旁边的公交车随意地一瞥,那靠窗坐着、手撑着腮的可不就是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姑娘嘛!
安之一路跟着公交车,在公交到下一站时,果断将车丢在路旁,冲到公交上,开车的大叔让他投钱,他急得将百元大钞塞到硬币箱里,满是喜悦地跑到女孩的面前。
“我们又见面了,这次可以给我电话了吧?”接下来的故事你们应该知道了。
那个姑娘也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宁馨。安之终于将他在剧院之前就见过她的事说了出来,又将自己这几个月的寻寻觅觅一股脑儿倾诉了出来。
宁馨感动地不仅当场给了电话号码,还在公交车上一众大爷大妈的祝福与见证下拉着安之下了车,又陪他往回走找到了安之停在路边的敞篷车。
随着交往的日渐加深,安之发现自己越来越爱宁馨,他常对清和讲宁馨就是他命中注定的那个爱人,上帝总会创造各种机会让他们遇到彼此。
是呵,世界上那么多的图书馆,他们偏偏走进了同一间;
世界上那么多的剧院,那么多的剧院里要上演那么多的剧目,他们偏偏看了同一场;
那么多的座位,他们偏偏坐在了一起,谁说这不是命中注定?
番外二
——关于小敏——
小敏的性格有些类似于温特森书里描写的那样“从未听说过爱恨交织这种复杂的情绪,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敌人”,她的确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她的世界里非黑即白,没有灰色地带。
张芹是她讨厌的人。这种憎恶情绪的产生缘自一个男人。
像所有肥皂剧老套的情节一样,两人喜欢上同一个男人。不,应该说是男生,那个男生是学生会的主席,满满的少年气,和善友好,运动能力满分,脸上总是带着孩子般的无邪笑容。
对于20岁的小敏来说,他简直是她心头的白月光。她酝酿着一场感人表白时,张芹已经名正言顺的成为他的女朋友了。
本来这也没什么,谁叫自己没张芹那么艳光四射呢。但可气的是,张芹在攀上另一个高富帅后立马将男生抛弃,那么阳光的一个人,那些日子简直颓废的像泄了气的皮球,神色哀伤,惶惶不可终日。
可到底小敏没能成为他的女朋友,那个男生也永远留在她的青春记忆里,只偶尔拿出来晾晒。
可是对张芹的憎恶却日渐加深。她怎么可以这样辜负、伤害一个那么好的人?在小敏这里,张芹永远不能是朋友。
而王凯则是她现在深深喜欢的人。有的人,你看了一眼就不会忘。
小敏第一眼看他,就知道自己沦陷了。有些男人帅可是自恋,有些男人丑却不自知,王凯是那种帅却完全不自知的人。
他不刻意打扮,可哪怕只穿简单的白衬衫,也好看到让人流口水。
用秀色可餐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关键是他从不张扬,甚至和女生说话时总是很羞涩,这一点对小敏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小敏使出了十八般武艺企图捅破那层纱。
漂流时借口怕水,一个劲地往王凯身旁凑;
知道他是理科男,便故意弄坏家里的电灯泡,可怜兮兮地请王凯过来修,明明涂了隔离修容画了个精致的裸妆迎接人家来,却假装说自己在家懒,妆都没画不好意思见人;
了解王凯有只大型犬,他经常带犬在锦江边散步时,硬是把同事家的小柯基借来假装跟人偶遇;
明明对大型犬怕的要死,还假装一点也不害怕,硬是跟狗狗亲近起来……
好在王凯不是曾经的学生会主席,他不喜欢艳光四射的长腿美人,他偏偏喜欢小敏这种可爱又大胆的姑娘。
小敏的那些小把戏其实他都知道,只是他从不点破,反而配合着小敏,他喜欢看小敏自以为得逞后的小窃喜。
沐槿婚礼上小敏抢到了手捧花,她发誓她绝对是婚礼现场除了新娘外最开心的女人了。
之后每一次和王凯约会她都故意给他各种想结婚的暗示,可每次不是被岔开话题,就是被无视,快乐的没心没肺的小敏也不免沮丧起来。
就在她以为她又结婚无望时王凯却策划了一场完美的求婚,连沐槿夫妇还有蔡哥他们都被一起请来见证她的幸福。是的,小敏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