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将月去
将月去  发于:2021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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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氏撇撇嘴,“你就知道吃,还会干啥。”
  沈大郎道:“我会做木工,我能赚钱。”
  这话要放到以前,陈氏兴许还听听,她哼了一声,“你赚钱?你一天赚几个铜板呀。”
  沈大郎挠挠头,“我做一个大件,能赚几十个大钱。”
  陈氏轻飘飘道:“我带大娃他们卖卷饼,一天能赚一百多文,可比你赚的多多了。”
  沈大郎抿着唇不说话了。
  “小小现在是御芳斋的小东家,做几个模具都能分钱。”陈氏把草帽放好,偏头看了眼自家相公。
  都三十多岁的人,年纪也不小了,做了十几年的木工,还跟以前一样。
  沈大郎道:“是赚的不少。”
  陈氏盘腿坐着,“你说三郎以后考中了,是不是就留在盛京了,就算不留在盛京,也得去别处做官,依娘的心思,肯定要跟着。”
  沈大郎静静听着,“跟着就跟着呗。”
  陈氏倒吸一口气,“我这不是跟你说呢吗,你是当大哥的,娘去哪儿,你就得去哪儿。”
  陈氏也算是看着沈羲和长大,性子都是看在眼里的,若是沈羲和以后不管亲大哥,她就去告官。
  但换句话说,陈氏也不乐意以后事事靠老三一家,日子要过得好,得自己立起来才行。
  看顾筱,做模具拿分红,一回都能拿一两银子,再看沈大郎,忙一天,才赚几文钱。
  难不成以后就靠三房接济?陈氏拉不下那个脸,或许小小不在意这个,但是她在意。
  沈大郎点点头,“咱们肯定是跟着娘的。”
  陈氏道:“那你就想法子多赚钱,别被三郎拉下太多,小小拉着咱们往前头赶,咱们别扯后腿。”
  沈大郎听这话,心里还挺不好受的。
  陈氏道:“你也别不爱听,你是当哥哥的,别整天瞎忙活,你瞅小小做的模具,上面花刻的多好,学着点,不多赚点钱啊。”
  沈大郎打的柜子就是普通柜子,都是村里邻村谁家办喜事了,才来过来订。
  陈氏看模具上头的花样,心想要是给刻柜子上,也准好看。
  “让我跟老三媳妇学?”沈大郎不咋乐意,跟女人学,像什么话。
  陈氏眉毛一挑,“你还不乐意了,那是手艺活,搁我还不愿意教你呢,瞧你说的是什么话。那得我去求,小小看在娘还有三郎的面子上才能答应。”
  沈大郎翻了个身,一句话都不说。
  陈氏也躺下了,“我也是为了咱们这个家好,三郎前途无量,以后不能总靠三郎拉着。你是三个娃的爹,你是咱们家的顶梁柱。”
  沈大郎抹了一把脸,“我学还不成吗。”
  ————
  陈氏第二天就和顾筱说了,顾筱想了想,点了头,陈氏对她不错,木头料子,还有最开始用的刻刀,都是陈氏给她的。
  刻花样又不难,沈大郎做惯木工,学的应该快。
  陈氏:“那嫂子可得好好谢谢你,你大哥他嘴笨手也笨,你别嫌他。”
  怎么会,顾筱摇摇头,她的缂丝机还是沈大郎帮着做的呢,“大嫂,你这么说就是见外了,我就负责教,做成什么样还得看大哥自己。”
  陈氏松了口气,回去又好好敲打沈大郎一番。
  教刻花得回去再说,现在要紧的事收秋,顾筱做了好几顶帽子,总算没那么晒了。
  沈羲和很喜欢那顶帽子,毕竟顾筱送什么他都喜欢。
  就是帽子不止他有。
  他娘有,几个兄长嫂子有,侄女有,就连大娃二娃也有。
  沈羲和拿着帽子问顾筱,“小小,帽子上能不能绣三片竹叶?”
  顾筱:“绣竹叶?”
  沈羲和:“我怕拿错了。”
 
 
第57章 鸿鹄   顾筱深吸一口气,“……
  顾筱想想也是, 帽子都差不多,不像衣服什么,很容易拿错。
  正好陈氏屋里还有一小包没用的碎布头, 因为太碎就没带到县城去,顾筱挑了三块绿色的,锁了边, 给缝到了沈羲和的帽子上。
  三片翠绿的竹叶,一看就知道是沈羲和的帽子了。
  顾筱觉得这法子挺好, 所以给周氏帽子上缝了个粉色桃心。
  陈氏跟着学,反正家里人的帽子上都缝了点东西。
  别人都缝了, 顾筱自己的反而不用缝了,而且她记着放的地方, 不会拿错。
  沈羲和便把帽子挨着顾筱的放一块儿。
  只是这些小心思,他不说, 顾筱也猜不到。
  顾筱在盘算日子。
  收秋忙是忙,可时间过得快, 收了红薯还得收小米,豆子。
  总共还剩三亩地,周氏想快些忙完, 毕竟县城还有生意要做,沈羲和农忙假还不是三天整, 只有两天半。
  顾筱舒舒服服泡着艾草水,她道:“你明儿就得回县城吧。”
  沈羲和道:“不用,我早起去书院。”
  “那多忙多赶多累啊。”顾筱道:“兴许明天就忙完了, 晚上咱们就能回去。”
  粮食要晒,但是看粮食用不着那么多人,沈老爷子沈大郎就够了。
  这么想, 也就今天再和沈羲和睡一晚上。
  顾筱冲着沈羲和笑了笑。
  沈羲和把衣服草帽给放好,“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就什么回去,不然我就后天早上走。”
  “你等我干什么,”顾筱泡完艾草水就上床了,沈羲和也坐到床边。
  家里的油灯用的时间太长了,灯光微暗,沈羲和想,顾筱不懂,他却懂,他宁愿大早起来踩着露水去书院,就是为了和顾筱多待一会儿。
  沈羲和道:“我一个人回去也没意思,好了,快睡吧。”
  顾筱往里挪挪,“太早了,我们说会儿话。”
  “那我教你念诗?”沈羲和想印了那么多本诗,顾筱兴许喜欢诗词。
  顾筱噎了一下,答应沈羲和读书识字是为了以后别人万一问起她怎么认字,可以借口说是沈羲和教的。
  可不是为了大晚上在这儿谈什么风花雪月。
  “咱们说点更有意思的……”顾筱翻了个身,“你有没有想过考中之后做什么?”
  书中的沈羲和金榜题名后就入朝为官,从翰林院编修做起,青云直上。
  沈羲和嗯了一声,“我想做一个小官,造福一方百姓。”
  父母亲人俱在,喜欢的人还在身边,这样就很好了。
  顾筱脑子里突然出现这么一个画面,日后沈羲和官拜丞相,说——我最开始只想做一个小官,我没有鸿鹄之志,我……
  顾筱问:“就做一个小官?”
  沈羲和翻身面对着顾筱,“小小,万事开头难,小官也不好做,要对百姓负责。做好了小官,才能做好别的官,哪儿有一步登天。”
  顾筱点了点头,夜里沈羲和的眼睛却是亮晶晶的,“那我想赚钱,想让娘过上好日子。”
  有了钱,那才自在,想做什么东西她就就什么东西,可以教铃铛,收好多徒弟。
  沈羲和拍拍顾筱的手,“我会用功读书,让你和娘过上好日子。”
  他是男子,受父母恩惠,兄长嫂子照料,自当顶天立地。
  顾筱相信沈羲和,她闭上眼睛,都说读书是条登天的青云之路,可是寒窗之苦又有谁知道,“你好好读书就是了,家里又不用你操心。”
  不用操心,可是想操心,沈羲和没有挪开手,他等顾筱睡熟,反而把手握的更紧了点。
  ————
  次日
  沈家一早就起来,梳洗吃饭,扛着农具去地里,中午饭都是李氏背着三丫来送的,这样干活,终于在太阳落山之间把粮食都收到家了。
  周氏看着一院子的粮食,常年板着的脸上终于露出点笑容来,“今年收的还不少哩。”
  陈氏直起腰,去把帆布找出来,就怕晚上下雨盖粮食来不及。
  “你们先回去,我和你爹留在家看粮食,大郎也留着。”周氏到底是惦记生意,一天就是二百多文。
  她得留在家里,地里还有麦穗要捡,那些秸秆秧子也得弄回来。
  陈氏道:“娘,让大娃跟我回去就成,二娃二丫都这么大了,留家里帮你干活。”
  沈二郎要摆摊,大丫得跟着,李氏照顾奶娃,又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回去。
  至于顾筱,陈氏私心想让她轻巧点,而且沈羲和晚上回来,顾筱还得帮忙做饭呢。
  御芳斋那里也耽误不得。
  周氏点了点头,“那二娃和二丫跟我们一块儿回去,你们把红薯背点回去。”
  一年忙到头,还得上税,剩下的才是留着自家吃的。
  沈家今年种了两亩地的红薯,一共收了三百四十斤,两亩地的豆子,收了二百一十斤。
  四亩地的麦子,收了六百二十斤,三亩地的小米,收了七百七十多斤。
  粗算一亩地也就产了一百多斤,可沈老爷子已经心满意足了,他坐在门前抽着旱烟,眼睛半眯,看着天边的大雁。“你们早点回去,别贪黑。”
  留出交税的,剩下的全让沈二郎和大娃推到县城去了。
  几天不住,家里就落了一层灰,陈氏顾不得收拾,心急火燎地出去买肉了。
  李氏把小闺女给大丫看,自己把厨房收拾干净。
  回来歇不着,明儿卖卷饼,不能干卖饼,晚上就得把肉给卤好了。
  肉摊都快收摊了,陈氏就买了三斤多五花肉回来,“还好赶上了,不然明儿连卖的都没有。”
  在老家待了三天,都是李氏炖肉片,顾筱有点馋好吃的了,“大嫂,肉摊还有肉不?”
  “五花肉就这么些了,还有点排骨下水大骨头,好像还有两块羊肉。”
  排骨不是肋排,骨头多肉少,没人乐意要,大骨头肉就更少了,平时都是当搭头的。
  顾筱听完,回屋拿了钱就出门了。
  天快黑了,肉摊老板还在忙活,卖的越多拿回去的就少。
  顾筱扫了一眼,是没什么东西了,“还剩什么呀?”
  “还有两斤排骨,两个猪脚,一副肝,一斤羊肉……”
  顾筱道:“我全要了。”
  肉摊老板把肉给装好,“这几根骨头带回去熬汤喝,不要钱,一共四十文。”
  顾筱数了铜板递过去,买完肉,她直接回家,李氏正在烧晚饭,顾筱摆摆手,“二嫂,我来呗。”
  李氏直起腰,“咋又买肉了?”
  “都干了好几天的活了,相公晚上还得读书呢,补一补。”顾筱把肉给泡上,“二嫂你去蒸米饭,我炖排骨。”
  排骨是猪脊骨,骨头多肉少,排骨和猪蹄剁成小块,焯水之后放卤汤里,慢慢卤。
  顾筱往灶膛里多添了几根柴,然后去院子里拿了几个大红薯。
  红薯没晒过,就微微甜而已,沈家种的红薯都是红瓤的,顾筱削了皮,然后切成小块,等骨头炖的差不多了才把红薯块放进去。
  “红薯炖着吃,”李氏光闻见肉香了,“炖着吃好吃呀?”

  顾筱知道红薯片涮着吃挺好吃的,炖着吃应该也不错。
  “二嫂,等熟了你就知道了。”
  忙活一下午,大家都饥肠辘辘,李氏去端米饭,顾筱揭开锅盖,把骨头盛到一个大盆里。
  卤汤是棕褐色的,因为里面放了猪蹄,所以汤汁浓稠,炖的时间长,骨头上的肉将将连着,轻轻一碰就能掉。
  猪蹄炖的久,缩了不少,皮肉软弹弹的,而里头大块大块的红薯,边角已经炖化了,夹开来看,里面是金黄色的瓤。
  一人一碗米饭,顾筱先舀了勺汤,然后又夹了红薯,戳碎跟米饭拌一块儿。
  最后才夹了排骨和猪蹄,米饭香,肉也香。
  沈羲和看顾筱怎么吃,他就怎么吃,一勺汤,一块红薯,然后再吃骨头。
  两斤排骨,足够八个人吃,况且还有猪蹄红薯。
  李氏觉得是好吃,红薯又香又甜,都是做肉,她就只会炖,肉片子吃着腻。
  她得跟顾筱学,总不能在家里揽着做饭的轻巧活计,用着肉,做的还不好吃。
  沈大娃可不管红薯啥的,当即夹了一块排骨,骨头都入了味,他直接用手拿着啃。
  这一盆菜委实不少,最后却连汤都没剩下,锅里的米饭连着锅巴都给吃干净了。
  沈大娃真是庆幸他是老大,干活比二娃强,不然留老家捡麦穗的就是他了。
  吃饱了饭,还得干活,陈氏在剁馅儿卤肉,大娃帮着烧火……
  顾筱烧了水,准备擦一擦。
  沈羲和看着,把活揽了下来,“我来烧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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