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比谁都要苛责自己的王,是一个会因为自己微笑而感动痛苦的王,是对待他人比对自己宽容的王。
人民崇敬他,诗人用歌谣赞美他,王朝就如同一个精巧的玩具,被他放在掌心把玩。
身为一个王者,他已然达到了个人威势的顶点。
也该满足了吧?
正如过去的期许一样,他已然做到了自己能做的一切,惩戒了自己的全部仇人。
是这样吗?
杀光了所有暗中支持叛徒的贵族,让他们的族人世代为奴,永世不得超生。
过去了吗?
将西部草原的兽人屠戮殆尽,将他们驱逐到更加荒芜的荆棘峡谷,用他们的血浇灌出肥沃的土地。
可是他的心依旧不快乐。
他的心被冻结在那一年,永远也走不出来了。
他的心还是如此的倦怠,如此的痛苦。
或许,他早已不知何为欣悦,何为欢笑。
彻底驱逐兽人的那一年,他终于能够推开过去的寝宫,在布满灰烬的回忆里漫步,
这里的一切就如同过往,每一寸空间似乎都在倾诉过往的故事。
兰克修利闭上眼,似乎又回到了多年之前。
周围灰暗蒙尘的一切似乎又焕发新生,黯淡的地毯颜色亮丽,枯萎的鲜花再次娇嫩绽放。
他凭借本能的行走,虚幻中似乎听到了女仆的心声。
【兰克修利殿下回来了,莉娜小姐一定很高兴吧。】
在书房前,兰克修利停下了脚步,他伸出手想推开门,摸到的却是一面墙壁。
兰克修利睁开眼,发现自己停下来的地方是一面墙壁。
而书房的门已经被他走了过去,远远地抛在身后。
周围的一切,也依旧是布满了灰尘与蛛网,显得残破而陈旧。
“原来我长高了。”兰克修利自语,他掉过头,推开了书房的门。
书桌上的书被摊开,似乎在主人走之前还在认真阅读一样,兰克修利走了过去,坐在满是灰尘的椅子上,闭上了眼。
“你知道吗,这里也开始拍电影了。”像是身边有什么人一样,兰克修利声音柔和的讲述,“拍的是《网球王子》,里面所有的特技都是实景演出,我想你应该会喜欢。”
“你喜欢的中华料理也有更多的口味了,你经常去的书店里,其他人的小说也越来越多了。”
兰克修利将这些年的变化娓娓道来。
斗室昏暗,他浅金色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浅蓝色的眼眸,加上身上洁白的礼服,就如同一块透明的水晶一样,在一片黯淡里朦胧而耀眼。
“还有,我终于战胜了兽人。”兰克修利轻声说着,像是讲述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一样,“接下来,就是精灵。”
这被全人类歌颂的伟业,在此处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兰克修利闭上眼,静静的靠在椅子上。
他沉入了梦境之中。
梦境里,他看到自己少年的模样,走过自己曾经走过的路,遇到曾经遇到过的人。
他又一次和莉娜邂逅,又一次一见钟情,又一次坠入爱河。
可是这些都只是梦境罢了,睁开眼之后,他又要面对一个孤独的世界。
兰克修利依旧是那个众人称颂的皇帝,他的强大和智慧令所有人心悦诚服。
即使已经达成了前所未有的伟业,成为了迄今为止最强大的法师,他也依旧以无比严苛的态度要求自己。
即使是在王都生活的人也很难看到他们的王,他简直如同一个机器人一样,处理政务,研究法术,处理政务,研究法术。
他的生活似乎就只有这两件事。
除了少数几个固定节目之外,人类的王者永远把自己冰封在了遥远的宫殿之中。
……
又是一年演出季开始了,虽然王都内五花八门的电影和话剧也有不少,但最受欢迎的永远是最初表演《歌剧魅影》话剧的费尔南达剧场。
虽然现在他们已经有了其他的节目,但每年的演出季,他们都要表演几次《歌剧魅影》,而这几场话剧可以说是一票难求。
由于自己的同学是费尔南达剧场老板的孩子,年轻的外地少年有幸获得了前来观剧的殊荣——虽然他是以来打杂的理由混进来的。
剧场内豪华的布置,观众那奢靡的穿着,纸醉金迷的气氛让这个初来乍到的小少年简直合不拢嘴。
“差不多点。”他的伙伴戳了戳他的腰,“这可都是大人物,你别表现的太丢脸。”
“好的好的。”少年疯狂点头。
就在这时,剧场内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恭敬地向着一个方向的包厢行礼。
少年所在的地方正好能看到那个方向的包厢,却又能不被那里看到,他偷摸的往那边看去,就看到了一个身披镶金披风的男人。
即使隔着远远的距离,那个男人身上冷冽的倦怠感依旧无比清晰。
光是看一眼,少年就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老家的冰天雪地里,似乎又听到了北风那遥远而空旷的回声。
“那是谁啊?”刚来到克罗尼的年轻少年不禁被那种气势压迫,小声的问,“怎么大家都对着他行礼?”
“嘘,那是陛下。”他的伙伴用同样小的声音回答。
“你们也太厉害了吧,陛下都来看你们的话剧吗?”少年震惊了。
“这是陛下最喜欢的一场话剧,每个演出季的第一场,陛下都会驾临。”
这可是陛下都喜欢的话剧,一定非常好看吧!
怀着这样的想法,少年专心致志的看起了表演。
……完全不如《全职猎人》好看!连点像样的战斗都没有!
少年暗自腹诽,忍不住又看向了陛下所在的包厢。
虽然说这事陛下最喜欢的话剧,但他却一脸冷淡,单手撑着侧脸,目光似乎落在舞台上,又似乎穿过了舞台看向了其他地方。
“陛下真的喜欢这个话剧吗?”少年小声问,“他都不笑的啊,这是喜欢吗?”
“据说,是因为他最爱的人死去了,所以他再也没有笑过了。”
“哇,真浪漫啊,到底那个人是谁?”
“据说是陛下的同学,他们从学生时代就在一起了,可惜最后没能在一起。”
“所以陛下才不娶妻吗?”少年被感动了,“陛下真是痴情啊。”
“是啊,我妈说,陛下的爱人死去之后,他再也没去上学,直接去边境参加与兽人的战争了。”
少年听得热血沸腾,握拳:“我也想参加与兽人的战争!”
“那不可能了,兽人已经被打废了。”
“不过,听说陛下现在已经研究出了跨界空间法术,他正在原本兽人的领土那里实验空间门,如果你好好努力,说不定能成为异世界先锋军的一员呢。”
“哇!听上去好酷啊!”
“不过我妈的朋友说,跨界空间法术还没有远距离传送稳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使用。”
“那也没关系啊,说不定等到我毕业,陛下就彻底研究好了呢!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异世界探险啊!”
“好!”
第138章
原本以为已经死掉了, 没想到再睁开眼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蓝星。
更痛苦的是,她穿越之前是在加班,穿越回来, 竟然还要继续加班。
夭寿了啊, 人为什么要努力啊,能不能当咸鱼啊……哦, 因为挣的钱还不够买房养老, 那没事了。
明明云嫦内心还惦记着兰克修利的事, 但是身为一个社畜, 不把工作干完也是没资格胡思乱想的。
做完手里的工作, 云嫦感觉到自己人都要没了, 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和亲爸亲妈打了电话, 本着十多年没见面的份好好撒娇了一通。
挂了电话, 在自己没开灯的租屋里, 云嫦这才能安安静静回忆。
二十层的高楼外, 是没有星星的城市的夜空, 是五光十色的霓虹灯, 是街上匆匆行走的行人,是远处车灯流成的光河。
城市的夜晚,总是如此的孤独, 可她却有点不习惯了,总觉得身边应该还有一个人。
现在云嫦也不想哭了, 也不心痛了,只是觉得淡淡的惆怅,还有满腔的担心。
兰克修利会怎么样啊, 她好担心那个小孩,毕竟兰克修利那么倔强,他大概短时间内根本没法释怀吧。
可是她并不是想要这样。
虽然总是吐槽兰克修利有时候太中二,可是云嫦也并不是真的讨厌那样,相反,她很喜欢兰克修利中二少年的样子。
不知道她离开之后,兰克修利要怎么办。
而且,没有了脑内电脑,感觉也挺亏的……云嫦惆怅的想着,习惯性的用操作脑内电脑的方法扒拉了一下自己的脑子。
让她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她竟然又一次在脑内看到了熟悉的电脑屏幕!
什么,脑内电脑竟然还在?
……虽然这么想有点对不起兰克修利,但是看到脑内电脑的时候,云嫦感觉自己的悲伤就没了一半。
手机当然也很好,可是怎么比得上脑内电脑呢?
有了脑内电脑,上班摸鱼简直毫无痕迹,只要摸鱼的够久,那就绝对不亏!
而且,更让云嫦震惊的是,在这个世界,她的脑内电脑竟然能够联网了!这就意味着她以前没更新的那些漫画,现在就可以看了!
……悲伤瞬间就只剩下四分之一了。
怀着四分之一的悲伤,云嫦开始重新适应在蓝星的生活。
在异世界的时候觉得没有归属感,整天提不起兴致,对什么都没有感觉。
可回到了蓝星,发现其实这边也是一样的,每天996的醉生梦死,回到家里除了躺平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想法了。
而且因为在异世界养成的懒惰习惯,天天被亲妈揪着骂。
真的是惨绝人寰!
“该起床了。”亲妈大清早就虎着脸摇人。
“周内天天六点起床上班,周末就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吗。”云嫦感觉自己人都麻了,抱着被子不愿意起来。
“这都九点了,你看哪有别人家姑娘像你一样邋遢的。”
“……这种人还是很多的。”云嫦痛苦把自己埋进被子里,“放过我吧,我只想睡个懒觉而已。”
为什么啊,为什么周一到周五当奋斗逼就算了,周六周天都不能当咸鱼啊。
“我和你爸去买菜了,你起床之后记得拖地。”亲妈看叫不起云嫦,叮嘱了一句,“早点在桌子上,记得早点吃,别放凉了。”
“我知道了。”云嫦懒惰的应了一声,抱着被子又眯了一会,这才懒洋洋地爬起床,拎着拖把开始拖地。
想在异世界,拖地这种事她是根本不用干的,她每天只要能打印出几章小说,自然有感恩戴德的仆人把她伺候的好好的。
云嫦一边拖地一边暗自惆怅,早知道她回来还是个打工仔,她就不要回来了。
在异世界当人上人,睡帅气的小弟弟,这不比在蓝星美多了吗?
可云嫦也知道,这只是自己单方面想想的事,在异世界,她会永远觉得孤独,会担心自己的父母。
而回到了蓝星,她也会止不住的担心兰克修利。
这时候,云嫦希望兰克修利就是个负心汉,眨眼就能把自己抛之脑后,去开个美女后宫,每天酒池肉林左拥右抱。
可想想也不太可能,如果兰克修利是这种人的话,一开始云嫦就根本不会喜欢上他了。
时间也一天天的过去了,云嫦渐渐找回了自己作为一个普通社畜的习惯,她又一次回到了忙忙碌碌的现代社会里。
有炸鸡有可乐,吃着爆米花,和朋友去电影院看最新的大片。
日子和以前一样的过,最开始的失衡期过去了,心态也就马上稳下来了。
和过去一样,云嫦还是有不少追求者,不过她对开始一份新的恋情没什么兴趣。
其实也不是刻意为了谁去单身,只是发现,好像别的人都差了那么一点。
这个人差了一分温柔,那个人差了一分坚决,好像这些人总在哪里缺失了什么一样,让她难以心动。
毕竟她已经遇到过最好的爱情了。
可到了年纪,云嫦不想谈恋爱,她亲爹亲妈是绝不会放过她的。
吃饭的时候,亲妈就开始了传统节目,催婚:“囡囡啊,最近你李叔叔来跟我说了,他那里有个特别优秀的小伙子,是银行的,本身也长得特别帅,你要不要这周末去看看啊?”
云嫦懒洋洋地吃豆角烧肉:“算了吧,我现在没心情谈恋爱。”
“你前天也没心情,大前天也没心情,你到底哪一天有心情?”亲妈不高兴了,“你年纪也到了,现在谈恋爱,看上一两年结婚,那时候正好生孩子,再不恋爱,生孩子就年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