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予你狂热——爆炒小黄瓜
爆炒小黄瓜  发于:202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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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哼了一声,握住他的骨手,念出早就背好的咒语。与此同时,橘红色的光束冲向夜幕,砰然炸响,驱散了无边无际的黑暗。无数灿烂的光点,是下坠的星星,沉没在冰霜覆盖的白色森林里。
  施法的过程,有些痛苦,毕竟是真的在往他的身上转移血肉。时明时灭的焰火,遮盖了我过于苍白的脸色,和不停往下流的冷汗。察觉到我在颤抖,他眉头微蹙,有些疑惑地握紧我的手,低声问我在做什么。我没有回答。
  过了片刻,他看见自己的手掌缓缓生长出血肉,不可置信地望向我,喉间发出嘶哑而愤怒的声音:“……你把你自己的血肉分给了我。这就是你为我准备的……惊喜?”
  “聪明。”我虚弱地笑道,“从此,我们算是真正的密不可分了。”
  血肉从他的手掌,渐渐往上爬,覆盖到手肘、胳膊、胸膛、腰际,然后是大腿、小腿、脚掌,最后是肩膀、脖颈和脸孔。没想到他完全恢复正常后,第一个表情是无法压抑的愠怒。他紧皱着眉,反握住我的手,小心地让我躺进他的怀里,声音却散发出浓浓的怒意:“这种法术对你伤害极大,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第一次看见他发这么大火,我忍不住笑了:“告诉你,你就不会让我这么做了。”
  “还笑?”他似乎非常生气,冷冰冰地说,“克莉丝,你知不知道任何法术都有失败的风险?像刚刚那种级别的法术,要是失败,就算我耗尽了无昼城的力量,也救不了你。我不需要礼物,你改变了我的命运,就已经是对我最好的礼物……我是个卑鄙的人,为了和你在一起,用尽了下作的手段。失去正常的相貌,是我的报应,你不该为了我这样的人,付出如此痛苦的代价……”
  话音未落,我仰头勾住他的脖颈,堵住了他的唇,吞掉了他还未发泄的怒意。他闭了闭眼,苦笑了一声,低声说道:“克莉丝,你好像给了我永远也无法偿还的东西。”
  我轻轻地说:“那就用你的永远来报答我吧。我们和其他人不一样,我们是有永远的。”
  很久,我才听见他的回答:“好。”
  他看起来像是被哄好了,回到家后,却还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就连睡觉的时候,都紧皱着眉头,像是吃了天大的亏似的。为了让他开心,我乘坐黑翼龙,去巴黎买了两枚钻戒,准备向他求婚。来回只要两个小时。到家时,我看见一个邮递员正好从我家门口的邮筒离开。
  我以为是尤西的信件,没有理会,准备打开白漆护栏进去,经过邮筒时,却闻到了一股诡异的、幽暗的、刺激的芬芳。那香味是如此熟悉,立刻让我浑身一僵。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我打开邮筒,里面躺着一枝新鲜红玫瑰,底下有一封信。拆开一看,上面只有一行简短的文字:
  “再见,嘉纳特。”
  赫帝斯……
  他还活着……
  手一抖,信纸飘然落地。
  我深吸一口气,弯下腰去捡信纸。这时,衣兜里的钻戒盒子也滚落在地。想起接下来要做什么,我冷静了不少。他当时伤成那样……不可能还活着,即便活着,也不可能再威胁到我。以他的性格,这封信很可能是他还活着时,就已经写好,此时出现在邮筒,不过是为了扰乱我的心神。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早已过上了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忘记他,向前看。
  把钻戒盒子放进衣兜里,我看着信纸在手中逐渐燃烧为灰烬,然后打开护栏,走了进去。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
  按照我的写作习惯,这并不是最终的结局,只是故事暂时的结束,接下来会有番外。因为是血族,番外可能会写到现代。
  这篇文写得并不顺利,中途曾崩溃过无数次,因为人物太多,每一个都有非常复杂的过去……他们做下的每一个决定,都需要我反复思考。而之前的我,还处于只会刻画核心人物的初学者阶段。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坚持写到了结局。写的时候,我尽量不去看越来越少的评论数量,越来越低的点击量,把自己沉浸在故事里。第一次临近结尾时,我没有感到厌倦,反而觉得它越来越完整,越来越精彩,似乎还能继续写下去,衍生出无数种可能……但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正文停在这里最好。
  前段时间,我特别焦虑,不停地在问朋友,这本有没有进步。写文对我来说,是理想,也是职业,如果没有进步,我比入不敷出还要受打击。现在正文完结了,这个问题似乎有了答案。
  谢谢大家的陪伴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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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坎蒂丝走进辉煌的殿堂,垂下头,戴上镶嵌着红宝石、珍珠和钻石的冠冕,手持权杖,环视向她低头的众人。
  她的头发乌黑,脸孔雪白,嘴唇是热烈而芬芳的野玫瑰。她拥有令人堕落的魔力,却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站到权力顶峰的女王。
  然而,她仅在位三天,就被暴怒的信徒拽下了王座。
  ——每个国王,必须得到神的祝福,才能登上王座;
  而神,没有赐福于她。
  ***
  坎蒂丝逃离自己的王国后,千方百计地混入神殿,成为级别最低的神女。
  失去冠冕与权势并不可怕,她有野心夺回过往的一切,但在那之前,她先要……渎神。
  【二】
  神没有性别,也没有欲望,
  祂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神殿里供奉的神像慢慢有了五官、头发、衣袍、冠冕和权杖……
  祂不再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他赋予了自己明确的性别,
  拥有了从未有过的欲望。
  然后,他降临到她的身边,满足她渎神的想法。
  【坏女人 X 至高无上光明神】
 
 
第57章 
  1912年4月10日, 英国,南安普敦港。
  从福特车上走下来,我扣上牵牛紫色的宽檐帽, 仰头望向前方的巨轮。这艘号称“永不沉没”的邮轮, 如同一头史诗级的庞然怪物,喧闹地蛰伏在蔚蓝色的海面上。
  海港上人山人海, 到处都是挥帽摆手的人。难以想象,才过去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 人类就建造出了足以搭载两千多人的巨型交通工具。这在我出生的年代——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不过, 跟不上时代的,只有我而已。不知是否学习能力极强的关系,埃里克对任何新事物都接受得很快。前几天,他甚至亲手把福特公司的汽车改装了一下。刚才司机还奇怪地问,汽车发动的速度怎么快了那么多。
  他没有回答。我却一下明白过来,他在等我的夸奖, 于是忍俊不禁地说:“我先生改进了一下点火装置, 厉害吧。”司机顿时惊叹不已:“没想到老爷还懂汽车。”我浅笑道:“他什么都懂。”
  这时,一件驼色大衣披在我的肩上, 打断了我的回忆。
  埃里克走过来,帮我理了理衣领,眉头微皱说道:“你穿得太少了。”
  自从我把自己的血肉分给他后,我们的地位就彻底颠倒了——以前的他从不舍得管教我,现在却开始限制我各种行为。比如,即便是早春,也不准穿单薄的裙子。我对他的改变又喜又忧,喜的是, 他总算肯表现出自信而强势的一面,忧的是,凭什么不能穿单薄的裙子啊?我又不怕冷。
  与其他头等舱的乘客不同,我们的行李只有两个十厘米厚的手提皮箱,让集散站的负责人大失所望。他似乎不敢置信,头等舱的乘客只有这点行李,反复查看了好几遍乘客名单,直到一个尖利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不用检查啦,我知道他们。他们曾经和布朗夫妇登上过一张报纸,是矿业公司的老板。”话音落下,四周传来稀稀拉拉的哄笑声。
  这是一个神奇而特殊的年代,交通、矿产、建筑业发展迅速,股票经济前所未有地活跃,人们渴望赚快钱,做梦都希望有一座金矿砸在头上,醒来后却对那些投机家十分鄙夷,傲慢而嫉妒地把那些人称为“New money”。我对这种称呼毫无异议,作为一个“old”到不能再“old”的女人,被称为“New money”,只会让我感到愉悦,而不是失落。
  我没有理会旁边人的嘲笑,浅浅一笑,打开钱包,拿出半镑金币,递给负责人:“辛苦你了,我们在美国也有住所,不想太大张旗鼓。”
  哄笑声消失了一半。
  负责人接过半镑金币,点头哈腰地说:“理解理解,等下领船员会带你们去特等套房。”
  哄笑声彻底消失了。
  头等舱的船票不到25英镑,有点家底的人都买得起。这是一艘名副其实的“富翁之船”,走在头等舱的甲板上,抬头就能看见一位有头有脸的百万富翁,幸运的话,还能撞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甚至世界首富。这种情况下订到特等套房,不仅代表财力雄厚,还代表人脉广达。
  乘坐升降梯到B层甲板,若不是耳边还回荡着海浪撞击船体的声响,根本无法想象这是在船上。脚下是锃亮的实木地板,窗户敞亮明净,周围摆放着名贵花草,散发着生机勃勃的植木芬芳。
  领船员笑道:“这是特等套房的私人甲板,两位可以在这里散步、侍弄花草、眺望风景。我们承诺,私人甲板绝不互通,拥有绝对的私密性。两位若是有健身的需求,可以乘坐升降梯去G层的壁球场和F层的游泳池,我们会为两位配备最优秀的健身教练。”
  我点了点头。领船员等待了片刻,见我们没有其他问题,正要离开,这时,埃里克倚靠在窗边,看着蔚蓝海面,忽然开口问道:“吊艇柱上只有十六艘救生艇?”
  或许是没有乘客询问这种问题,领船员愣了一会儿,才答道:“先生放心,我们担保这艘邮轮永不会沉没,那些救生艇只是摆设,绝对不会派上用途。”
  埃里克用修长的手指轻叩了叩窗沿,没有说话。我给了领船员小费,见他走远后,回头问埃里克:“十六艘救生艇有什么不对吗?”
  他轻描淡写地答道:“这艘邮轮有两千多名乘客和船员,一艘救生艇能搭载七十个人,十六艘救生艇最多只能救下一千一百二十个人。”
  言下之意,如果发生海难,有将近一半的乘客及船员都会死去。
  我想了想,说道:“杂志上不是说,这艘邮轮有两层船底,十六个水密隔舱,就算上帝亲自动手,也弄不沉这艘船吗?”
  “但愿。”他低下头,拢紧我肩上的驼色大衣,然后推开套房的房门,“不说这个了。进去,我给你换件衣服。”
  我:“……”
  大概有种冷,叫你丈夫觉得你冷吧。
  中午十二点整,泰坦尼克号鸣笛离开了南安普敦港口,同时,侍者吹响象征就餐的小号。
  我站在等身镜前,有些不自在地拨了拨肩上的白貂毛,闷闷地说:“这里到处都有暖气,你这样会把我热死的。”
  埃里克瞥我一眼:“有暖气的地方,我帮你拿着,至于其他地方,给我乖乖穿上。”
  “……”我只好拿出杀手锏,“埃里克,我讨厌你的控制欲。”
  可惜,四十多年过去,他早已不吃我这套。这个男人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走到门边,推开房门,朝外扬了扬下巴,示意我先出去,声音低沉而平缓:“作为唯一一个会生病的血族,莉莉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我说这些么。”
  我:“……”
  午宴在大楼梯餐厅举行,还未走进去,就听见轻柔却辉煌的交响乐。一般来说,餐厅有小提琴手和钢琴手,就已足够。白星公司却配置了一个专业的乐队,光是小提琴手就有三个。
  走到门口,侍者俯身拉开橡木门,自然天光从圆弧形玻璃天窗倾泻而出。大楼梯的台阶与栏杆,均由名贵橡木制成。尽管这座大楼梯比不上加尼叶歌剧院的豪华,却已是目前邮轮能达到的最豪华配置。绅士淑女来来往往,均身着黑色燕尾服与华丽长裙。时尚叫人捉摸不透,曾风靡十八世纪的古希腊与罗马风格的长裙,最近又流行了起来。

  相较于女士们五花八门的头饰和五彩缤纷的裙子,男士们的打扮相当单调,燕尾服、白衬衫和白领结。埃里克虽然也穿着燕尾服和白衬衫,外面却罩着一件银灰色长大衣,不知是他的身高压过了在场大多数男性,还是他当了几十年血族帝王的缘故,当他出现在自助餐桌前,整个餐厅都是一静。无论男女,都情不自禁地瞟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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