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魔君变成了上神——长乐思央
长乐思央  发于:2020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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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桀便再次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程喜。
  少女穿了件金红色的深衣,外头罩了一件正红色的鹤氅,她没有搞什么云鬓金步摇,而是同男儿家一般金冠束发,看起来甚是英姿飒爽,却又不失女儿家的容颜秀美。
  不过她并不刻意掩饰自己的女儿家身份,耳垂镶嵌着一条金色的耳坠,上面点缀的宝石像是蓝绿色的雀羽,流光溢彩,晃得人心波荡漾。
  寻常的女儿家,很小的年纪便会在耳垂上打耳洞,将来好梳妆,嫁人生子。
  程喜生下来没能够和亲娘见过几面,她的耳垂生的也洁白无瑕,像是羊脂白玉雕刻成的艺术品,没有谁舍得用高的滚烫的银针在公主的耳朵上扎个洞出来。
  程喜喜欢那些亮晶晶漂亮的耳坠,用的人天生磁石打造的东西,啪嗒一下,夹在耳垂上,夜里睡觉前再摘下来。
  程桀早年养她也随意,不按娇滴滴女儿家养,教的是策论和兵书。
  在程喜身上,很好的融合女子的柔美,又不失豁达爽朗和英气。
  不知不觉当中,她已经成长为能让男儿家和女子都倾慕心折的大姑娘了。
  这么一看,让程喜选面首,不知道是她占便宜,还是那些面首占了便宜。
  程桀心中生出几分舍不得,却硬起心肠做个严父:“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孤不过是想,我儿长大了,也到了该懂人事的年纪。”
  在程桀看来,他的女儿这世界上就没有谁能配得上。但是程喜的年纪,就是情窦初开的时候。
  这两年程桀的容貌虽然没什么变化,心态却与十几年前大相径庭。
  他开始信命,想活得久一点。多陪陪女儿,看她长大成人,越来越出众。
  这个世间有相当多的女子,在成婚之后,磨灭了身上的锐意进取之意。回到家中洗手作羹汤,变成面目全非的样子。
  若是他这个女儿见识不够多,被野男人蒙骗了怎么办。男人最是了解自己的同类,天底的乌鸦一般黑,世界上的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像他,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当爹的总是忧虑的更多一些,特别是这两年程桀年纪大了,明显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夜里的时候,程桀还老是做梦,梦到女儿跟人走了,从此天人永隔,骨肉分离。
  连续做了好几日这样的梦,程桀觉得这肯定是上天在暗示些什么。
  他左思右想,痛定思痛,决定还是先让程喜多养几个小白脸。
  只要她足够花心,爱情转移的速度比男人变心的速度快,就没有什么情情爱爱能够伤害到她。
  暴君爹上了年纪,比以前更固执了。虽然用甜言蜜语可以糊弄过去,但是那也只是一时,不是长久之计。
  程喜以退为进,附和亲爹的言论:“您说的对,那就先选十个八个吧,但是您选妃,不是得先看看。这画像都是画师美化过的,底下的人说的比唱的都好听。”
  程桀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将这画上的人都招来便是。”
  程喜失笑:“您干脆设个台子,学人家比武招亲得了,条件设得严苛一些,老的丑的不要,别的人用过了的不要,免得什么阿猫阿狗凑进来,污了女儿的眼睛。”
  当爹的眼睛一亮:“说的也是,孤要昭告天下,为我儿选十个八个绝色的驸马。”
  一个不够,可以两个三个,十个八个不嫌多,要是程喜想,她可以夜夜做新娘,一天换一个。
  一叶障目,他便把森林都搬到朝都来,免得女儿在一棵树上吊死。
  天子说一不二,当即拟旨下令,为长公主建招亲台,及笄的时候,陛下会为公主选出合适的驸马,要是有哪个应了自家女儿的劫,他到时候便要想想法子,看看是下个毒,还是设局考验。
  一个月之后,各地的未婚的青年才俊都朝着王都而来,若不是大长公主言成过亲的不要,有婚约在身都不要,而且一旦发现有欺瞒行为,便株连三族,一些自诩貌美的年轻男子,甚至想要休了自己的妻子前去赌一赌。

  “滚开点,别影响了我们做生意。”
  “就是啊,店家,这外头这么多客人来,你让个乞儿留在这里,那不是埋汰人吗,长公主便要选夫了,若是脏了我这从天绣阁花万两银子定下的衣袍,他赔的起还是你配得起”
  店家陪着笑:“是是是,我就把他赶走!”
  一个身穿锦缎,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捏起了鼻子,一只手用折扇扇风,被扇子遮挡的半张脸流露出对着佝偻着身子的乞儿一脸的厌恶之情。
  但是他没有亲自动手,毕竟现在皇城脚下,看的人多了,闹大了事情,被判定为品性不好,岂不是娶公主的事情就泡了汤。
  他是没有见过大长公主,但是听传闻,那可是个极其貌美,而且有福的女子。
  退一万步说,就算公主奇丑无比,心情残暴,就冲着她有个宠爱她的皇帝父亲,也有一堆人愿意贴上去。
  那男人话音刚落,便对上了一双发绿的眼睛。
  像是饿极了的巨狼,又像是拱起身子准备发动攻击的大蟒蛇,看得人身子森冷。
  明明是热天,却仿佛进了寒冰地狱。
  但是这种恐怖的压迫感只有一瞬,等年轻男人回过神来,那个乞儿已经走了,刚刚的一切短暂的让人以为只是错觉。
  那乞儿从马车底下极快地捡了一个差点被车压坏的包子,在马车夫骂人之前躲到小巷子里,拍了拍上面的会,三两口把包子咽了下去。
  乞儿并不是京城本地人,还有名有姓,叫做陶厌。
  他在山上的时候,被人捡了去,然后被人贩子卖给了一户姓陶的农户人家,给人当了儿子。
  一开始那家人待他还不错,但是不幸的是,在陶厌去了不到一年,陶家就有了自己的亲生子,陶厌的待遇一下子差了起来,成了陶家的牛马。
  弟弟叫陶宝,他叫陶厌,足见养父养母对他的不喜之心。
  起初陶厌并没有记忆,村里的人偏心本地人,更不会对这个小伙子说闲话。
  他说不上多恋慕亲情,可还以为只是爹娘比较偏心,表现得挺听话。直到他们想要把他卖给一个喜好漂亮男孩的变态老男人。
  那老男人,有权有势有钱,折磨死了很多男孩子,他向陶家人开了二十两银子的“高价”,要买陶厌进他的府上做“义子”
  夜里偷摸去厨房找吃的陶厌才知道了真相,他不是陶家的孩子,只是捡来的赔钱货。
  在那之后,他便在做饭的时候,偷偷的混进了毒蘑菇,在他们请那个老变态做生意的时候,把养父一家给杀了,那个妄图买他的老变态也成了陶厌的刀下亡魂。
  杀人的时候,陶厌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畏惧,反而隐隐觉得痛快。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人都是披着人皮的魔鬼,烂心烂肺。
  他卷了陶家卖他的二十两银子,拿烂泥巴抹了脸,当场逃了,那个时候陶厌五岁。
  逃跑的过程中,他进入一个破庙里躲雨,然后钱被一个看起来很可爱的女孩子给偷走了。
  不仅如此,对方反手就是把他卖了一个杀手组织,这组织是养蛊式培养杀手。
  在尽力了鞭笞、侮辱、背叛,等等折磨之后,陶厌策划了一次后成功的出逃。
  十二岁的陶厌离开了杀手窝,转头又被一个老毒物盯上了。
  一个擅长蛊毒的老毒王,做了对方整整七年的药人,他终于反杀成功,把一代药王给弄死了。
  他出来的时候,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浑浑噩噩了一阵子,身上带毒的陶厌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他如今百毒不侵,当年习得的武功却被废了干净,若是这个阶段被杀手组织抓到了,搞不好就要去放血,百般折磨。
  陶厌对自己虚无缥缈的运气有一种深深厌恶的感觉,说他运气不好,每次别人死了,他都能活下来,哪怕遍体鳞伤,最后他都一定能够化险为夷,从毒蛇口下捡一条命来。
  说他运气好,他出生到现在,就没有遇到过哪怕是一件好事,给他温暖的人,也都是披着虚伪皮子的魑魅魍魉。
  天杀的长公主,也不知道他把那个公主弄死了,那个传闻中铁石心肠的皇帝老儿会不会掉眼泪。
  陶厌无比阴暗的想,他舔了舔包子,准备混入拥挤的人群中,混乱弄点钱财来用。
  人群最多的地方,便是招亲台。
  据说这招亲台是狗皇帝开口,长公主亲自监督,说是招亲台,造的却和求仙台似的,特别特别高。
  许是皇室中人都怕死,怕离得他们这些贱民太近了,招了刺杀。
  程桀作为暴君,想杀他的人一直都很多,陶厌曾经待的那个杀手阁,就是把杀死皇帝作为终极目标。
  天色渐亮,招亲台下围的青年才俊越来越多了。
  陶厌仗着自己身形瘦弱,还擅长缩骨非常灵活的在人群中挤来挤去。
  他现在看起来是个七八岁的小童,还抹去了脸上用于掩饰的脏污,便是有人厌恶他,看在他年纪小,也会忍让一二。
  挤来挤去,陶厌硬生生挤到了最前方。
  陶厌的角度看不到公主的脸,但是在杀手阁中训练出来的超好的耳力让他听到了皇帝和公主的私语。
  那娇娇柔柔的,金玉雕琢的公主指着浩渺的苍穹,对皇帝道:“阿爹,我不成亲,我要成仙。”
  陶厌扑哧没忍住,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陶厌(心里阴暗):长公主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
真香
 
第005章 
 
  成仙,这世界上有仙人这种东西吗?
  在杀手组织里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到那些达官贵人中潜伏,陶厌被迫的学了不少东西。
  但是他们并不是什么都学,而是那些猎物喜爱什么,他们便谈论什么。
  低级的妓子只要以色侍人便好,得益于陶厌那张得天独厚的脸,他能够学的东西比那些靠皮肉的杀手学的多一些。
  他逃出来的那个时候,正是杀手楼的高层,想要利用药物控制他,成为高层推出去的傀儡。
  世人多蒙昧,特别是未曾接触过书的穷苦百姓,把寄托放在虚无缥缈的神仙上,根本不知道他们崇拜的所谓的神仙,不过是一群杀人不眨眼,手上沾满了血的骗子罢了。
  陶厌对这个和自己同一日出生,却同人不同命的小公主嗤之以鼻,当真是养在蜜罐子里的小娇娇,明明拥有了那么多,却整天想些不靠谱的东西。
  然后下一刻,陶厌就仿佛听到了清脆的啪啪声,那是他的脸被打肿的声音。
  程喜话音刚落,一刹那便风云变色,原本万里无云的天空从碧蓝如洗,变成霞光漫天。
  隐隐有乐声从天空中传来,而且越来越近,似梵音,似道德经,声声空灵,洗涤身心。
  “菩萨,菩萨显灵了!”
  拥挤的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声,看热闹的百姓呼啦啦的跪了一大片,乞求着神灵的赐福。
  内圈年轻俊俏的士子们本来等着长公主临幸呢,只顾着努力睁大眼睛看公主的容貌,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一抬头,也跟着跪了下去。
  因为空中竟然真的出现了腾云驾雾的仙人!他们站在一艘描绘着奇异符文的云舟之上,几位仙人三三两两的站在云舟的帆桅边上,无一步衣袂飘飘,仙气十足。
  凡人哪有本事驱动这样一艘云舟在天上飞,仙人,这分明是居住在九天之上,特此下凡救苦救难的仙人!
  老百姓想到了一层,随天子而来的近侍和朝臣想到了第二层,立马大声惊呼:“仙人是为长公主殿下道贺的,乃是当今圣上英明神武,得仙人指点,天佑我大夏,陛下千秋万代!万岁万岁万万岁!”
  周围人都跪了,没有跪下去的陶厌在人群中就显得十分扎眼,他也很爽快,一同跟着跪了下来。
  在命面前,人的尊严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从小生长在黑暗肮脏的淤泥里的陶厌非常会审时度势,在人群中一点都显得不出挑。
  托长公主的福,陶厌的人生观被狠狠的冲刷了一遍,他从来不相信神仙,因为在他们虔诚的信徒在恳求的时候就没有一个出现来救苦救难的。
  和其他不敢抬头的百姓不一样,他仰着头,看着所谓的仙人,除了仙气足一点,站在云端之上,他们看起来和寻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两只眼睛两只手,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
  察觉对方的视线飘到人群身上,陶厌便垂下头来。
  人人都想得道成仙,陶厌却一点都不想。他的运气向来都很坏,若是被这云舟上的人选中了,搞不好对方就是什么仙界的败类,敲骨吸髓。
  普通人要动手,只是摧残身体和精神,陶厌算是承受过万蚁噬心痛楚的人,对寻常的酷刑手段已经不放在眼里,据说仙界能把魂魄都抽出来折磨,他这么倒霉,日子肯定会过得更惨。
  仙人的寿命还延长了,他舍不得死,那搞不好就是几百年,几千年的折磨,陶厌脑子坏掉了才去求仙。
  尽管陶厌对从天而降的仙人们颇不以为然,此时此刻,他心里却是酸溜溜的,像是生吞了十斤半生不熟的杨梅。
  如民间传言,当今天子对独女万般宠爱,要什么给什么,金银珠宝,荣华富贵,要摘星星,就不摘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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