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礼初颔首。
梓鹿拨了个视频电话过去。
很快的,白老爷子接了。
梓鹿说:“外公,我要和礼初去国外过生日啦,等回来后我立马去深圳陪您。”
“好,玩的开心,一路平安。”
梓鹿忽然一愣,外公的屏幕里多了半道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她问:“外公,您现在是有客人吗?”
白老爷子说:“小谢来探望我。”
话音一落,视频里多了谢蕴的脸。
谢蕴朝梓鹿笑:“好久不见了。”
然而话还未说完,秦礼初的脸就靠了过来,沉声说道:“好久不见。”
梓鹿愣了又愣。
……外公和谢蕴认识?
然而这个疑问还没有问出,就被秦礼初突如其来的醋意给打乱了。她瞧着秦礼初那张沉下来的冷脸,连忙又跟白老爷子说了几句,才匆匆挂掉视频。
秦礼初一声不吭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梓鹿笑吟吟地凑过去,问:“吃醋了?不是早就跟你解释过了,我跟谢蕴就是互相帮忙的关系,没真谈过恋爱。”
秦礼初说:“嗯,我知道。”
梓鹿说:“那你还吃什么醋?”
秦礼初:“随便吃吃。”
梓鹿忍俊不禁,亲了他的侧脸一口,说:“好了,不吃醋了,吃醋还不如吃我呢,我晚上没睡好,不如陪我去补一觉吧,飞机里的床品我上周让人换了,都是和家里一样的,来吗?”
她扬了下巴,朝他单眨了下眼睛。
秦礼初的眼神瞬间深邃,抱着她就往床走去。
梓鹿总结出来了,秦礼初这人吃醋倒也好哄,拉他去床上滚个一圈,事后就什么解决了。
两人的和谐生活如今也很和谐。
起初的尺寸不合,在经过多次流血和疼痛的磨合之后,如今也适应了。适应之后,她才知道当初用“性冷淡”来形容秦礼初是多么的不合适。
这人都三十好几了,体力还跟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似的,每一回不做个两次以上都没法收手。
梓鹿在飞机上又再次感受到了秦礼初旺盛的精力。
十几个小时的航班,硬生生地做了三次,等她休息够了,睁开眼的时候飞机已经落地了。秦礼初精神头极好,抱着她洗漱穿衣,还给她戴了一顶毛绒绒的帽子。
梓鹿看着穿衣镜里的自己——长羽绒服搭配雪地靴,还有颜色鲜艳的手套和帽子。
她侧头看向飞机窗外。
皑皑一片的白雪,铺天盖地都是冰雪的世界。
秦礼初亲了她的嘴唇一口:“欢迎来到圣诞老人的故乡。”
梓鹿惊喜地说道:“芬兰吗?”
“对。”
“是来看极光?”
“对,但是不一定能看到,不过我们待七天,应该能看得到。”
秦礼初在拉普兰订了豪华玻璃屋。
梓鹿落地后,先是享用了当地的美食,又出去在雪地里和麋鹿玩了一会。接连几天都在拉普兰里闲逛。
梓鹿以前跟秦礼初也来过芬兰,不过那会儿就在芬兰里玩了两天,没去拉普兰。
拉普兰是是观赏极光的最佳地区,当时两人都没空,所以没去。
如今来了这儿,梓鹿对于极光还是十分期待的。
只可惜待了六天都没见到极光。
不过梓鹿也没有很遗憾,极光今年看不见,明年抽空再来便是。在这个跟冰雪童话王国般的地方度过悠闲的七天,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梓鹿安慰失望的秦礼初,说道:“没关系啦,下次生日再来看也一样,别等了,都十一点了,睡觉吧。”
梓鹿今天在外面疯玩了一天,这会儿困得不行,眼皮都快睁不开了。
再过一个小时,她就三十岁了。
然而,她实在太困,撑不住了,生日明天起来再庆祝也一样。
秦礼初郁郁寡欢地应了声。
梓鹿想着明天再好好安慰他,这般想着,秒速进入梦乡。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听到秦礼初的声音:“鹿鹿,你醒醒。”
她半睡半醒地睁开眼。
映入眼帘的是玻璃屋外梦幻又绚丽的极光,除了普通的绿色之外,还有紫色和绯红色,极其波澜壮观。
她被大自然的景观折服,失了声。
那一瞬间,也不知是在梦里,还是现实里。
等她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秦礼初不见了。
她喊了他几声,也没人应答,低头一看,发现他手机也没拿,衣帽架上的羽绒服倒是不在了。她穿好衣服,也出了玻璃屋。
玻璃屋外极其空旷。
为了更好的观看极光,周遭都是黑漆漆一片。
她的玻璃屋开着灯,也只能照亮一方空地。
就在梓鹿犹豫要不要回屋等秦礼初的时候,忽然间,不远处的树梢上陆续亮起了灯串,将玻璃屋的四周照得亮堂。
梓鹿这会儿才发现白天还是空旷的雪地,此时此刻堆了许多雪人。雪人各自站了一排,中间留出一条道路。
每一个雪人脑袋上都插了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
梓鹿走在道路中间,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道路的尽头。
秦礼初穿着白色的西服,手里捧着一大束红玫瑰。
他含笑对她说:“生日快乐,鹿鹿。”
梓鹿惊喜地说:“我今年还真的没想到你用这样的方式给我庆祝生日,好浪漫!”
秦礼初问她:“喜欢吗?”
她接过玫瑰,看着他单薄的白色西服,心疼地说道:“喜欢!超喜欢!你的羽绒服呢?赶紧和我回去,你会冻感冒的。”
她伸手去拉他。
未料秦礼初却单膝跪在了地上,从西服的兜里掏出了一个丝绒盒子。
他打了开来,钻里面是一枚硕大的钻戒。
他深情地凝望着她。
“我们复婚吧。”
梓鹿感动得眼眶泛红,这些年过去了,兜兜转转的,在她身边的人也只有他一个。
她不再计较过去,只想展望未来,和他一起度过剩下的人生。
她轻轻地点头。
“好,我们复婚。”
作者有话要说: 秦礼初和梓鹿的故事到此为止了,感谢一路追到这儿的读者。
这本书写得十分困难,我反思了许久,觉得我可能不适合写追妻火葬场,以后大概不会再写这种题材的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