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轻侯
轻侯  发于: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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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这样纪大王还是嫌不够,又看上了大妖蛛后地底宫穴里的黄金白银……
  这段时间晚上跑去给纪大王鞍前马后,白天跑回来给祝主家打杂,晚上还要在去见纪大王,跟大王汇报白天里祝主家都干了什么。
  她的命好苦。
  熬到傍晚,总算到了一天中最开的三个时刻之一:晚饭时刻。
  站在杂货铺门口,她正琢磨着去哪家馆子吃,便见一位穿白袍批灰氅的潇洒君子从面前行过。
  那人虽连个眼神也未给过一个,阿九却微微怔住了。
  她还从没见过这般气质的人类,清雅如竹,翩翩玉立,好好看。
  虽不如纪大王那般妖冶俊朗,但纪大王的脸她可不敢仔细打量。
  这人类就不同了,玉石一般,俊美的敛去了所有锋芒,只觉得赏心悦目。
  真是……仙风道骨也不过如此吧。
  于是,阿九鬼使神差的便跟着林忘玄进了麻辣烫馆子——即便她中午明明也吃的麻辣烫。
  有些羞怯的趁没有其他客人,挤进屏风后靠外的桌上,矜持的点了小碗荤素搭配麻辣烫——虽然平常她都点大碗多肉,但在美公子面前,要收敛一点。
  等麻辣烫时,她时不时偷眼瞄另一张桌上的林忘玄,只觉得怎么看都好看,真是毫无死角。
  而且坐有坐样,笔挺矜贵,好动心。
  阿九想起自己在云璇宫看到的鹤族大妖,仿佛也有这样的气度。
  小时候她真想过或许可以跟着鹤族妖王回家,或者带回自己家也行……
  她的麻辣烫上桌时,她忍不住想:带个人类回家也不错。
  可惜……她现在已经没有很大很大很大的家了。
  心里才涌起一些难过,阿九便见动作和缓的林忘玄在优雅拢袖吃了两口牛肉卷后,突然顿住,仿佛是被惊了下。
  几息后,他的进食动作突然加速了。
  原本慢条斯理夹菜咀嚼的公子姿态转瞬即逝,他快速夹起一颗丸子,没有半启唇的咬下一口慢慢品味,反而是一整颗都送进口中。
  甚至一边大力咀嚼,一边鼻孔喷气,露出享受美食的陶醉。
  当他一手执勺舀汤,一手夹肉,吸溜一口汤,嗷呜一口肉,形象……也就尽毁了。
  阿九本来以为如玉般的公子食量肯定很小,却不想林忘玄整整吃了一大碗,汤底都喝了。
  吃掉自己碗里最后一块儿肉,阿九很遗憾的想:为什么好看的公子,也要吃饭拉屎呢。
  吃的多,肯定也拉的多,如此一想,风骨都没有了啊。
  枉费她初见他时眼睛放光,唉。
  念头一转,她又回想起了鹤族的小妖王子,虽然长的那般,想必也逃不开要上厕所。
  了无生趣……
  吃饱的她站起身,再也不装客人了,整理了自己面前的碗筷后,又到林忘玄桌前将对方碗筷也收了起来,与自己碗筷并到一块端走。
  离开时,还瞄了林大公子一眼,送上一声长叹,才转身绕出屏风隔出的贵客雅间儿。
  “?”林大公子正回味着美食,撑的有些站不起来,对上阿九的眼神,完全迷惑。
  这小丫头看着他叹什么气?
  ……
  林忘玄怎么也没想到,当自己还在跟大管家悄声不认同麻辣烫店里只有一种菜品时,会大快朵颐吃掉那么大一整碗麻辣烫。
  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刚开大中华麻辣烫店没多久,祝南风就敢接二连三的开其他馆子。
  吃饭的过程中,虽然他在屏风后,却也听的到大堂里的热闹。
  尤其这美味,和所有入汤菜品都可以随机搭配的变通性,的确不需要很多种菜品,也足够撑得住这一家店。
  出了大中华麻辣烫的院子,他舒展了下手臂,感觉自己好久没有吃这么饱了。
  今天傍晚没有雪,却有风。
  寒风吹拂过林忘玄的发梢,送来一股令人无法抗拒的香味。
  才收拢衣襟,准备离开的林大公子不得不驻足。
  当他循着味道走进烧烤店时,只恨自己为什么在第一家店吃的那么饱?!
  等他抱着不多吃,只品尝的心态,点了各种食材各一串后,却终于没能忍住……
  撸串时,他一边享受这比麻辣烫还诱人的美味,一边琢磨着,这些东西都不甚贵,祝南风耗费如此多心力,弄出这样与众不同的美食,却怎么想都觉得赚不到什么大钱啊。
  然后,小跑堂瞧着他衣着华贵,就捧着托盘,朝着他走了过来。
  托盘上摆着6个小杯子,“这位公子,这酒是我们掌柜请您试喝的,这些您都可以免费喝。您可以和了觉得好,再消费买酒。”
  “……”林忘玄微微一笑,立即明白了这种设置的意味。
  他倒也不太介意,心道只怕这馆子里,恐怕难以提供能让他林忘玄觉得不错的酒。
  抱着这样的轻慢心情,他捏起小跑堂摆在桌上的小酒杯中的一个。
  可他只轻抿了一口,眼睛便亮了起来。
  随即一口饮尽,他又捏起另一个酒杯,才要立即品尝下,转念忙又放下酒杯,用热水漱了漱口才娶品尝。
  这样的好酒,可不能混了味道。
  果然,第二杯酒的味道虽然与之前那杯决然不同,却一样的有其独特的口感和味道,他细细体会酒液入口入喉时几种不同的味道和刺激感。
  接下来,他一一细品了每一杯酒。
  然后,林忘玄用四颗指甲大的金粒子,买了一瓶100块钱的红酒,两瓶4块钱的青岛啤酒,一小瓶100块钱的二锅头,一瓶8块钱的rio,一瓶100块的朗姆酒,和一瓶60块钱的和酒。
  他从未喝过这样醇香的好酒,口感如此细腻多变。
  让大管事将其他酒收好,他就着一瓶青啤,几乎将点的所有烤串都吃光时,他才回想起自己两刻钟前的想法。
  原来,祝南风想赚的大钱,是他这种有闲钱,喝的起好酒的人的啊。
  再离开时,林忘玄已经有些挺不直腰了。
  拉起兜帽遮住头脸,他也觉得自己身为林府大公子,在山南街连吃两家馆子,有些羞人。
  只是,站在祝氏杂货铺门口整理门面的阿九,却已看穿了一切。
  别遮掩了,这位公子,我知道你来时翩翩脱尘,身姿笔挺,步伐轻健的样子。
  林忘玄并不知道自己在阿九眼中形象崩塌的有多厉害,他正专心琢磨着下次空腹再来吃一次烤串时,又闻到了一种不太一样的味道——
  来自于上风口的另一家馆子,似乎是……大中华炒粉店。
  心里莫名冒起一股火,他真是……应该中午就来吃,每家店都不应该店太多的……
  当晚,林大公子撑的睡不着觉。
  后半夜好不容易入眠,梦中却尽是美食。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酿酒能力远不及现代】
 
 
第51章 替她骄傲
  山南街上, 即便是寒冬, 却也热闹了起来。
  络绎不绝的陌生人来到这条街上, 大多数是因着街上美食馆子的口碑, 闻讯来尝鲜的。
  孩子们也更加活跃, 他们既不是藏在家里瞎玩,也没有走街串巷的乱跑, 而是一趟趟出城拣木枝,三大捧一个铜板呢。
  还有的则窝在烤串铺子后院劈木签子, 劈100根就能换两个铜板。
  曾经在没事儿的白日里串门聊八卦的小媳妇们也没闲着, 不是已经跟着南风做起买卖, 就是找大中华成衣铺子负责织毛衣的李大姐, 领两根针几团毛线, 接个织毛衣的活干。
  曾经的山南街现如今焕然一新,冷寂的冬日也热火朝天,生机勃勃。
  现在,他们有了新的希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过更好日子的心, 都被那个突然出现在山南街的女人激活了。
  而那个女人的心, 已经以山南街为基点,朝着城外蔓延开了。
  一大早,南风吃过早饭便跟谢四开了个小会。
  前面几家馆子的成功,让他们快速有了金钱回流。谢四立即揣着更多的钱来找她,渴望将山南街其他邻居们也拉下水。
  南风从没想过自己的脚步会走的这样快,常常有唏嘘之感。
  她琢磨着去隔壁街上转转, 毕竟很多东西其实没必要从地球买过来,或许异界人也能就地取材完成,她想找一些匠人谈后续更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合作。
  才准备迈步,便见街尾摇摇摆摆走过来一个人。
  太阳挂在他身后,将他照的暖洋洋的,墨绿色的长发被光一映,颜色都浅了些。
  但哪怕沐浴在朝阳中,他的线条也没有柔缓一分一毫,少年人两条大长腿迈开,宽阔的肩膀微微摇晃,配合上冷冽的表情,很有种六亲不认的霸王要来灭谁全族的氛围。
  南风一看就他便笑了出来,远远朝着他摇手。
  纪寻双目淡淡看着她,也没回个笑容,脚下的步子却更快了几分。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仰起头,她挑眉询问几息间便走到面前的长腿少年。
  这一身白色大氅好适合他凛冽的气质,他穿上后,站在铺了雪的街上,于冬日中既锋锐无匹又妖美逼人。
  她的少年真好看。
  “城外很多人,烦。”纪寻说罢便伸手朝南风头顶摸去。
  南风忙后仰了躲闪,自从他越长越高后,摸她头也越来越顺手了。
  纪寻眉头一皱,半点不客气的又将手伸的更长了,硬在她头上摸了摸才转身往杂货铺里走。
  南风气的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低声道:“男女有别,以后不许摸我的头。”
  纪寻顿了下步,转头朝着她眼睛凝过来。
  南风站直了,逼视他不太吻合的眼神,固执的回瞪他——趁他年轻,必须给与正确的教育,随便摸女人的头绝对是不行的。
  纪寻眨了下眼,没有反驳她。
  南风舒了口气。
  然后,他旋身回到她跟前,伸出手又在她头顶摸了下。
  “……”望着少年人高大厚实的背影,南风气的磨牙。
  从山南街隔壁的二道街上赶过来找祝南风的男人,看着纪寻进了杂货铺,才再次恢复快步,赶到她跟前。
  “祝……祝老板。”男人个子不高,三四十来岁的样子。
  南风收回目光,转头疑惑道:“请问你是?”
  “祝老板,我是前面二道街上的木匠,我叫吴三同,别人都叫我吴三。那个……我听邻居们说您在找木匠,我就,我就自己来了。”吴三说这话,两只手揣到一块儿,显出紧张和局促来。
  南风展颜一笑,“我听唐掌柜提过你,说前后三条街上的桌子凳子都是找你做的。”
  “祝老板您酒没找我做桌子。”吴三有些不好意思道,他之前来山南街上吃过饭,见识过馆子里的一些新桌子椅子,做法很简单,但是设计很精巧,用料有些奇特,涂的漆也是他没见过的。
  “那是我还不知道有吴三同做了一手好木匠活,我正好有一些想法想实现,也准备找你聊聊呢,不如我们到杂货铺里——”南风才要开口将吴三请进杂货铺后堂,便见方才纪寻来的巷尾,突然拐过来一队人。
  吴三也被那不小声势吸引,转头朝着那边望去,在看到来人时,他瞳孔收缩了下,有些惊诧。
  别说在山南街上他没见识过这样的阵仗,在其他街上他好像也没看过!
  只见一群穿着厚实袄子的男人,骑着高壮的独角马,背着弓或大刀,还有的马上挂着许多兽皮,这样一群人,浩浩荡荡拐进本就不算很宽敞的巷中,使这条街巷显得更加局促了。
  吴三同不自觉往街边靠了靠,准备给这行人让路,心里嘀咕着,有大街不走,他们怎么钻起这种小巷子了,这是要去哪里啊?
  不少邻居们听到嘈杂人生和马蹄声纷纷行出院子,仰头张望看热闹。
  南风却站在路中央没动,她认出了那带头之人是谢家二公子谢殊戎。
  看着他那昂扬笑脸,她突然想起了在地球上看到的许多古装电视剧——那些当了大官荣归故里的状元郎仿佛都是这样的。
  就差一点不太相同,谢二骑着的马头上,缺一朵巨大巨大的红花。
  “祝老板——”吴三见谢二公子的马都快到近前了,祝南风还不让路,才要伸手去拉一把,却见谢二公子突然一拽马缰,利落的翻身下马了。
  吴三伸出去的手默默收回,隐约间仿佛有了些明悟。
  不等南风开口祝贺他冬猎结束全须全尾的回来,谢二拍了下马脖子,转手从马上捞下一捧兽皮,一股脑塞进了祝南风怀里。
  “这些都是给你的,谢家冬猎队伍只有受伤的,没有折了人。”谢二说话时笑容爽朗,显示着他心情真的很好。
  “恭喜二公子。”南风被皮草压的手臂往下一沉,没想到这些东西会这么沉。
  跑出来看热闹的阿九看见了,立马颠颠跑过去接过南风怀里的皮草,小狗腿极有眼力见,不愧是杂货铺里受宠程度仅次于纪寻的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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