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奶香味哒
奶香味哒  发于:2020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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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睡觉的傻狗虎躯一震,夹着尾巴探头探脑地溜过来。
  江妙妙抓住它的后颈皮,把它关进一个房间里。
  “这几天你不许出来!”
  “呜呜呜——”
  它用力挠门,可惜她处在气头上,什么都听不见,气呼呼地回了房间,一头钻进被窝里。
  陆启明如愿以偿,浑身轻松,心情大好,特地煮了碗面条,端上楼去抚慰她受伤的小心脏。
  被子鼓起一个小包,她缩在里面一动不动。
  他拍了拍小包。
  “别生气了,何必跟条狗一般见识?起来,我给你煮了面。”
  等了几分钟没等到回应,他叹了口气,放软声音继续安慰。
  “手机坏了就再拿新的,我们搬台性能好的电脑回来,装满单机游戏,还可以用电视放碟片看,不会无聊的。食物更简单,超市里应有尽有。这个超市吃完了,我们就换一家超市。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把那条狗扔出去,这样我们就能恢复之前的生活了,对不对?”
  她还是不说话,他端起面碗吹了吹,让香味在房间里蔓延。
  “快吃吧,不然面条都要凉了。你中午光顾着喂那个白眼狼,自己都没吃多少。”
  江妙妙终于探出脑袋,眼睛红红的,状态非常低落。
  “我不想吃,你出去吧,别管我了。”
  陆启明看见她这幅模样,皱了皱眉。
  “你就那么喜欢那条狗?它到底哪里好?”
  “我不是喜欢。”
  “那是什么?”
  她欲言又止,躲进被窝里不肯说。
  陆启明放下碗,掀开被子非要她说。
  江妙妙藏无可藏,只好如实说道:
  “你有朋友,迟早是要去找你朋友的,狗不一样。它的世界里没有其他,只要我养它,它就永远不会离开我。”
  那次丧尸潮过去,他离开她去找朋友时,她一个人躺在阴暗肮脏的地下室,感觉像要死了。
  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习惯陪伴后再迎来孤独。
  安静不再是享受,而是折磨,铺天盖地的袭来,压得她喘不过气,在痛苦中越发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助。
  陆启明要是走了,那她就是躲在角落里的狗。
  无法对抗和抵挡这个世界,日复一日的消瘦、虚弱,直到湮灭。
  活着是痛苦,自杀也难受。
  要是身边有个同病相怜的伴,大概就不至于绝望吧。
  她想着想
  着,眼泪滴在被子上,用力咬着嘴唇,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陆启明怔怔地看着她,从未发现原来她是这么脆弱。
  对于活着这件事淡漠的态度只是面具,隐藏在面具后的,是她对这个世界深深的畏惧。
  他心情复杂,不知道该怎么说,默默地抓住她的手。
  “我不会离开你。”
  江妙妙扑在他肩上,身体不停颤抖,呜咽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
  他抱住她瘦弱的身体,轻轻拍打她的背脊。
  “我不会离开你,我发誓。就算哪天真的要走,我也一定带你一起走。”
  “那狗怎么办……”
  她抽泣着问。
  “留下来。”陆启明说:“不是你说的么,它吃得不多,我们一人省两口出来就能养活它了。”
  “可它不听话呀,乱翻东西,还弄坏我手机。”
  “……其实那些东西是我拆开的,手机也是我故意放在窗户上的。你的手机没摔坏,摔坏的是从数码城拿回来的同款,原来那部在我枕头底下。至于它,只翻了垃圾桶而已。”
  江妙妙停止哭泣,狐疑地说:“可牙印不是你的呀。”
  “那是我用叉子抠出来的。”
  陆启明见她终于不哭了,松了口气。
  “它是条好狗,很乖,我们继续养着,你不要难过了。”
  她当然不难过,她只是……
  “陆启明!你太无耻了!”
  将近一米九的男人,去诬陷一条小奶狗!要脸吗?
  江妙妙抓起一旁的扫把,追着他打。
  陆启明抱头逃窜,狼狈不堪。
  鉴于他的卑劣行径,当天晚上江妙妙单方面宣布——这个月的一日三餐,都归他承包了。
  陆启明叫苦不迭,但是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认命地接受了这个惩罚。
  天气越来越热,两人一狗每天都要洗澡,耗水量逐渐增加。
  陆启明几乎每天都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去湖里提水,尽管体力足够,时间一长还是嫌麻烦。
  一次外出搜集物资时,他们偶然发现了一个电动抽水泵。
  马力强大,只需插上电,一头连接水源,一头连接水桶,抽水十分钟,够他们用三天。
  二人立刻将这个好宝贝抬回了家,陆启明用电线和胶带改装了一个插线板,让它的长度能从别墅牵到人工湖边,为抽水泵提供电力。
  接着他将水泵两端都连接好,水管这头放进湖里,水管那头放进屋顶的水桶里,中间加了个从饮水机上拆下来的过滤器,带着江妙妙站在别墅窗户后面,按下插线板的开关。
  突突突——
  水泵像拖拉机一样响了起来。

  由于声音太大,不少丧尸都聚集过去,走到湖边却闻不到活人气息,在那里茫然地打转转。
  江妙妙去卫生间查看墙上的蓄水量显示,几分钟后跑出来惊喜地说:
  “够了,满
  了!”
  陆启明关掉开关,水泵安静下去,丧尸们逐渐散开。
  当晚上洗澡时,江妙妙沐浴着温暖的水流,对他简直刮目相看。
  还有什么是他不会装的吗?
  这人到底什么来头?水电工?
  陆启明没有交代,晚上睡觉前提出一个想法:别墅里现在还是家徒四壁,乱得像贫民窟,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不如哪天想个办法引走丧尸,去隔壁邻居家里搬些回来用。。
  江妙妙早就想把房间装饰一下了,天天睡床垫,吃饭也没有桌子用,活得像个流浪汉。
  没过几天,机会就来了,她勇敢奉献出自己……的姨妈巾。
  陆启明穿着防护服,骑自行车出去,把满满一袋姨妈巾丢在市中心,然后飞速往回骑。
  他回到别墅时,小区里的丧尸基本都离开了,两人抓紧时间冲去邻居家,挑选自己需要的家具和电器搬回来。
  江妙妙在动手前便想好了清单。
  卧室三件套:床、空调、衣柜。
  客厅三件套:沙发、茶几、电视。
  还有冰箱,洗衣机。
  另外许多零零碎碎的小件物品就不做计划了,看见就拿,没有也没关系。
  丧尸们最多两小时内就会回来,两人都使出了全部的力气,一秒都不敢倦怠,拼命搬东西。
  江肉肉也不闲着,跟在他们脚边,帮忙叼个坐垫拖鞋什么的,累得呼哧呼哧喘粗气。
  在一家三口的共同努力下,一个半小时后,各种家具家电堆满客厅。
  丧尸逐渐出现,二人关上大门,浑身大汗地瘫在地板上。
  江肉肉摇着尾巴跑过来,给她叼来一块巧克力。
  她摸摸它的头,拆开巧克力一分为二,一半自己吃,一半随手塞进陆启明嘴里。
  浓郁的香甜味在唇齿间化开,他们慢慢恢复体力。
  江妙妙左手边是床,右手边是空调,高兴极了。
  “咱们今晚终于不用打地铺了。”
  陆启明倒没那么乐观。
  “想把这些东西全部安装好,也需要不少时间。”
  她嘿嘿一笑,爬起来谄媚地看着他。
  “这就需要麻烦你了。”
  她不是想推脱责任,奈何实在不懂这些。顶多在旁边递个锤子钉子什么的,帮得上忙的地方非常有限。
  本以为陆启明会抱怨,谁知他挑挑眉梢,笑得很诡异。
  “没问题。”
  “……你真的愿意?”
  “不然还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放着不管。”
  他整理了下衣服,慢条斯理地说:“不过既然由我来负责安装,你也得做一件事。”
  “没问题,什么事?”
  他勾着嘴角,起身走到一个比他矮几十公分的电器旁边,拍了拍。
  “这个你得清理好。”
  江妙妙:“……”
  那是一台冰箱。
  两人经过对比,从周围几户邻居家选出一台相
  对来说没那么可怕的,但里面的气味还是熏得人倒退三尺。
  陆启明见她不说话,问:“不想弄吗?那我也不帮你装空调了。”
  “……我弄。”
  江妙妙咬牙切齿,有股慷慨就义的豪迈。
  不就是洗冰箱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就当自己没长鼻子!
  这天下午,陆启明扛着楼梯开始装空调,江妙妙在他的帮助下把冰箱搬到一个从未使用过的空卫生间里,拉一条水管进去,关上门。
  她戴好口罩、手套,穿上防护服,比面对丧尸都慎重。
  想了想,又加了一层手套,免得那层薄薄的橡胶经受不住腐蚀。
  深吸一口气,她打开冰箱上层的门。
  几个西红柿、黄瓜,表皮乌黑,中间都烂空了,软塌塌的,流淌出黑色的汁水。
  冰箱门上放着十几个鸡蛋,搬运时撞破了一些,蛋液腐化成黑绿色,恶臭熏天。
  江妙妙颤抖地举起水管,对着里面冲了冲。
  臭味被水冲得往外溢,扑面而来。
  她强撑几秒,终究撑不住,丢掉水管干呕着逃出去。
  陆启明跨坐在人字梯上,端着电钻,悠悠闲闲的在打孔。
  他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两枚水泥钉,见她从梯子旁边狂奔而过,笑道:
  “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行。”
  江妙妙头也不回地冲他比了个中指,跑到窗户旁边呼吸了好几口新鲜空气才缓过来。
  她不敢再大大咧咧地冲水了,换了个可进可退的进攻方式。
  人站在门外面,举着水管远远地冲。
  只需要捏住水管的口子,水流便会加大,能冲到很远的地方。
  如此小心翼翼地冲了半小时,冰箱总算能见人了。
  等污水从下水道流光,她穿着雨靴进去,左手消毒剂,右手洗洁精,用一块百洁布狠狠地刷洗,让冰箱恢复洁净。
  洗完后用抹布和纸巾细细擦干,打开窗户透风。
  她筋疲力尽地走出去,往沙发上一趴,手指头都没力气动。
  陆启明已经装好空调,在装电视。
  插上最后一个插头,他走到江妙妙身边,帮她摘掉口罩和手套。
  “累了吧?去洗澡,我来做晚饭。”
  “可是还有这么多东西都没搬。”
  “急什么?我们有的是时间。”
  也是,没床的日子过了那么久,不差这一天两天的。
  江妙妙脱掉防护服,上楼洗澡去。
  陆启明抽根烟歇了歇,系上围裙做饭。
  江肉肉一下午都没人打理,巴巴地跟在他身后。
  他回头,它立刻后退,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全是警惕。
  陆启明失笑,剥了根火腿肠丢给它。
  它还是怕,叼着跑到角落里,确认对方不会过来抢,才放心的开吃。
  之后几天,两人都没出门,待在别墅专心装扮这个家。
  家具和电器都搬到它们各自该
  摆放的位置上,江妙妙仍觉得太空了,感觉少了些什么。
  于是又去邻居家跑了几趟,拿回来窗帘、地毯、桌布和壁画等杂物。
  末世前能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哪怕只是些小配饰的质感也非常好。
  江妙妙尤其喜欢一块窗帘,双层的,顶上缝了一圈精致的蕾丝,颜色是淡淡的烟粉色,逆着光时能看出细腻的纹路。
  她拿来梯子,自力更生地装到自己房间里。
  打开窗户,微风灌进来。
  窗帘随风飘扬,纤薄的布料透进光,满屋子都变成淡淡的粉色,美好得让她暂时忘却城市里成千上万的丧尸。
  她坐在梯子上,享受地闭着眼睛。
  陆启明嗑着瓜子走进来,打量她焕然一新的房间,咂了咂嘴。
  “什么审美,啧啧。”
  江妙妙睁开眼睛,“不好看吗?我觉得很漂亮啊。”
  “又是蕾丝又是粉色,土爆了。”
  “……再土也比你的狗窝强,滚!”
  他耸耸肩,麻溜地滚了,回到自己狗窝玩电脑。
  半小时后,江妙妙不请自来,怀里抱着一堆东西,进门后也不说话,往他墙上贴了个小粘钩,挂上去一幅风景画。
  陆启明抬头。
  “喂喂,你在做什么?这是我的房间。”
  自从那晚她带着狗去隔壁睡,她就不怎么来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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