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高头大马,拿着特制的弓箭,马背上箭筒里是一支支刻了名字的箭,后边儿还跟了六个侍卫,待会儿他们要帮忙拿猎物的。
至于射箭打猎,还是他们自己的事儿,毕竟是每隔几年才有一次的围猎,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公平的。
不公平的地方在于区域是事先划好的,免得所有人都挤到一处去。
这林子的疏密程度、地势的高低,还有阳光的照射程度都会影响到猎物的分布,而且林子是提前已经被清过了,哪一处猎物多,哪一处猎物少,实际上是已经摸过底了。
因此,也不能说这次围猎就绝对的公平。
往年拔得头筹的都是直郡王,今年太子来了,这头筹是谁的还真不一定。
胤祯不觉得可以比得上开了挂的人,他只要尽力就好,既然是出来玩的,那就玩个痛快。
猎场里边儿跟他想的差不多,猛兽基本上是寻不到的,多是黄羊、野兔、獐子、狍子、狐狸、梅花鹿,还有野鸡。
胤祯是不挑的,看见什么就射什么,以至于到最后回去的时候,收获最多的就是兔子了,足足二十六只兔子,野鸡有十八只,黄羊只有两只,最能拿得出手的猎物便是那匹梅花鹿了。
胤祯回去的算比较早的,除了蒙古两个世子外,大清这边儿就只有三哥和八哥回来了。
三哥猎来了五只黄羊,外加一头狍子。
八哥比三哥要厉害些,七只黄羊,还有两匹梅花鹿。
到这儿其实胤祯就已经发现问题了,在他的猎物当中,数量最多的兔子和野鸡,并没有出现在八哥和三哥的猎物。
还好随后过来的四哥和十三哥,没这么夸张,猎物里也有野鸡野兔,也有体型较大的动物,不过还是以后者为主。
直郡王和太子几乎是同时回来的,也是最后回来的两位,一前一后,前者的侍卫背了一头大黑熊,外加三匹梅花鹿,后者则是直接带了一头老虎回来,外加两只狐狸。
这还真有些难分胜负。
胤祯还是挺好奇的,皇阿玛到底会判决这两位谁是头名。
所有的猎物都有专人负责清理、记录,最后再把整理出来的明细交给在场的所有人。
虽然这不是用表格整理归纳的,但姓名后边儿紧跟着就是猎物及其数量,每个人自成一排,这是写的也就半截手指大小,还是挺容易看明白的。
“往年都是看谁的猎物最厉害,黑熊、老虎、狮子、狼,能得其一,就算赢,但今年情况特殊,在场的人里有两个人都列得了猛兽,倒是让朕不知道该选谁好了。”康熙皱着眉头,一副很是苦恼的样子。
也不知道底下人是怎么办事儿的,往太子的围场里放了老虎,往直郡王的围场里放了黑熊,单就猎物而言,这两个还真不分上下。
“无论谁更厉害,都是皇上的儿子,皇上大可不必如此苦恼。”蒙古王爷还是有会说话的,一句话虽然没能解决问题,马屁拍得也不精巧,但全靠同行衬托。
比如这位:“既然质量上不好区分,那不如按照数量来,数量多的即可获胜。”
说话的这位蒙古王爷,同直郡王的交情很是不错,毕竟皇上到草原上来一般都会带着直郡王,一来二去的,交情也就有了。
真要是按照数量来,太子只比直郡王少了一只,但关键这并不公平,无论是速度,还是个头,狐狸可比梅花鹿难打多了。
两只狐狸足可以抵得过三匹梅花鹿。
直郡王已经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太子倒是不慌不忙,“原就是应该按照数量来评判,能够猎到猛兽,主要还是看运气,运气好了,就能碰到猛兽,这并非实力,还是应该看数量,哪个人猎得的猎物多,就代表了命中率高,这才是实力。”
太子的话,直接把猛兽的特殊性给取消了,之前是从两个人当中选头名,现在是从所有人当中选头名。
胤祯突然就从看戏的人变成了唱戏的人。
大清这边的人也好,蒙古那边的人也罢,相较于野鸡、野兔,还是更倾向于大型猎物。
论质量,胤祯也就是刚刚排进前十,但是论数量,还真没有人能比得过他,整整四十七只猎物,比第二名的十三哥多出来一倍。
“太子的意思可是把以往的规矩全改了,直郡王觉得如何?”
直郡王当然觉得不如何了,输给太子也就罢了,那是皇阿玛偏心,底下人见风使舵。
输给十四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算怎么回事儿。
“儿臣还是觉得该按照以往的规矩来,既然不能跟太子分出胜负,那不妨我们二人便并列第一。”直郡王不假思索的道。
说完这话,心里头倒是一阵火热,这简直是比他压过太子一头更爽的事儿,他又不是没有在武学上胜过太子,但并列第一还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一旦出现这样的场景,其他人是不是就会觉得:皇阿玛已经把他和太子放在一个水平线上了。
这意义简直更深远。
太子脸都黑了,“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既然有法子能分出胜负,又何必弄什么并列。”
康熙并不在意这两个儿子当场争执,左右这也不是头一回了,“十四怎么想的?若是完全按照数量取胜,那你可就是这一次围猎的头名了。”
胤祯突然被点名,这会儿也就不好接着装没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场的各位想的都要简单。
一个围猎的头名有个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游戏和比赛当中拿过第一呢,早就已经不稀罕这所谓的头名了。
“儿臣觉得皇阿玛说了算,您觉得以哪种方式评判合适,那就用哪种方式评判,儿臣都听皇阿玛的。”
太子拿头名也行,直郡王拿头名也行,实在不行就让两个人并列第一,他都没意见。
千万别把他扯进去,他不过是来玩儿的。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这马屁拍得也太过明显,在场的蒙古王爷们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爷,这位野鸡野兔带回来一大堆的贝勒爷。
跟其他从京城过来的皇阿哥们比起来,这位给人最直观的区别就是:黑。
原谅蒙古的大老粗们不能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形容词,胤祯完全是正宗的小麦色。
他在丰台大营当差一年半了,风吹日晒的时候都要跟着去训练,肤色早就不复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数情况下,都坐在房里的哥哥弟弟们比起来,肤色绝对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康熙原也没打算能问得出什么来,十四平日里是挺傻大胆的,但又确实没什么进取心,否则在丰台大营也不会一味的强调什么公平,平白得罪了不少满蒙军旗的将领。
就算是没有野心的皇子,一般也是乐于与人为善的,而不是像十四这样,丰台大营的将领得罪了得有一半。
康熙不可能判直郡王和太子并列第一,储君到底还是要不一样的,但也不能按照太子的说法来,就像十四说的,这评判的规矩得由他来定。
“还是按噶喇普郡王说的吧,既然太子和直郡王都猎得了猛兽,那他们二人谁猎取的数量更多,谁就获胜。”
直郡王胜过太子,拿了此次围猎的头名,还得了皇阿玛的赏赐——一匹汗血宝马。
但本人并不高兴,太子也不高兴,被平白拉出来的胤祯也不高兴,唯一高兴的就是噶喇普郡王。
这位说起来还是康熙的亲家呢,上次出巡塞外,康熙给自家十儿子定的福晋,便是噶喇普郡王家的。
第27章 二更
得亏十爷没有跟着出巡塞外,也从没见到过未来的老丈人,对尚未拜堂成亲的福晋应该还是充满期待的,若是已经见到了这位憨憨的噶喇普郡王,怕会影响到对未来福晋的看法。
狩猎场上这一出,胤祯自觉就是个被无辜带累的,没怎么将这事放在心上。
可第二日,先是自己的爱马无缘无故拉肚子,紧跟着李卓也出了事儿,不过是去外边走了走,正好遇见饿极眼的野狼,若不是被十三哥搭救,人怕是都没了。
饶是如此,右小腿也被咬了一口。
这虽是在草原上,可毕竟是御驾驻扎之地,早多少日就已经有人过来清理过了,他就不信会无缘无故冒出一只饿急眼的野狼来。
还有他那匹马,已经跟了他三年了,从未像今日这样上吐下泻,兽医来了,也说不出个三四五六来,好在是几副药灌下去,马已经好多了。
李卓这边也看了太医,野狼那一口虽没伤着骨头,但从伤口处往里看,已经能够瞧得见白骨了,可见下口有多深、多重。
这事儿是过不去的,若不是十三哥经过,一条人命可就没了。
胤祯不信这事情有这么巧,十三哥会恰好路过那里,除非是提前就知道这事儿。
“十三哥你老是跟我说,这事儿到底是太子办的,还是直郡王办的?”胤祯藏在袖子里拳头紧紧握着,就算是他昨日哪里办的不对了,也犯不上出这样的狠手吧。
十三爷这会儿实在尴尬,“不是太子办的,也不是直郡王,左右李卓不过是小伤,这事儿你还是别追究了,我保证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除了这二位,还有谁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动手,十三哥就别替他们瞒着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你不告诉我,早晚我也能查到。”胤祯压根儿就不信十三哥那套说辞,或许十三哥是为了他好吧。
但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已经被人欺负到头上来了,他要是就这么把这口气给咽下去了,下次说不定李卓就真的没命了。
十三爷清楚这个弟弟的脾气,他就是怕将来十四跟太子闹得太过厉害了,所以在一知道这事儿的时候,他就已经赶过去了。
还好是没多做犹豫,否则晚去一步,十四弟身边的小太监就命丧狼口了。
如果他能去的更早些,或许就不用面对现在两难的境地了,不过这事儿由他说出来,也总好过十四弟自己查出来。
“真不是太子做的,太子对这事也不知情,是德柱自作主张,跟太子无关。”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了,十三爷也不知道自己办的到底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李卓是十四弟身边的大太监,德柱则是太子身边的大太监。
这二人的情况都跟其他的兄弟们不同。
十四弟重情,也很看重李卓,据他所知,李卓甚至可以参加丰台大营的训练,就像寻常的八旗子弟那样。
太子爷对德柱,是有一份怜悯和同情在的,也不单单是只把德柱当成一个奴才来看,有时夜里太子同他们商量事儿,都会让德柱先下去休息。
这样的体贴,太子对他这个弟弟都没有,可见这时日常了,主仆也情深。
所以德柱动了李卓,动了十四弟的马,依着十四弟的性情,肯定不可能饶了德柱。
但区区一个德柱没什么,便是死了,那也是活该,可这后边儿还牵连着太子呢。
他可不想十四弟和太子就因为这么一个阉人结怨。
“德柱?哪位?”
原谅胤祯,他没怎么关注过太子身边的人,除了逢年过节一块参加宴席以外,他与太子本身也没有多少交集,太子的重心在朝堂上,他一年到头基本上全在丰台大营。
“就是太子身边的大太监,很得太子信重,这事儿纯粹是他自作主张,并没有禀告太子。”十三爷咬了咬牙,“十四弟不妨与我一块去找太子,把这事儿说清楚。”
即便是要罚德柱,那也要太子亲自来罚,十四弟就算是有理,理也大不过太子去。
胤祯心里边有火气,但不是冲着十三哥的,人家把事儿做到这份上,于情于理,他都只有感激。
“十三哥就别掺和了,我自己去找太子。”胤祯不想为难十三哥,他与太子利益牵扯不大,但十三哥却是直接站在太子阵营的人。
这边儿认真气鼓鼓的去找太子,那边德柱已经去跟太子邀功加告状了。
所谓‘邀功’,自然是太子一直看十四贝勒不顺眼,这都一年多了,偏偏十四贝勒是个滑不溜手的,跟朝堂上的人谁也不牵扯,想找麻烦都困难。
太子爷动手那向来都是大动作,他就不一样了,小人物一个,能动的也都是小心思。
十四爷不是喜欢骑射吗,那就动他的马,十四爷不是喜欢标榜自己与人为善吗,那就先把他身边的第一个人拉出来开刀。
至于告状,告的当然是十三爷的状了。
若不是十三爷突然插手,李卓那小子现在早就被野狼吞进肚子里去了,连尸首都找不到。
又怎么会像如今,事情做到一半,该得罪的人得罪了,该有的效果没起到。
相比十三,太子爷更信任的其实还是德柱,比如他对十四的那点怀疑,就从来都没跟十三弟说起过,当初要把消息传给直郡王这事儿,也是吩咐德柱办的,十三弟不知情。
他这两年对十四弟一直就看不惯,不光是怀疑对方扮猪吃老虎,还因为皇阿玛对十四弟的恩宠,恩宠太过,难保不会再出来一个直郡王。
但德柱的手段,太不入流了。
“一匹马死了能怎么样,再换一批更好的就是了,那李卓就算是葬身狼腹,对十四来说,又能是多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