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忘之连忙问:“他说了什么?”
“……倒是也没什么,交代了离宫后的安排罢了。你放心,他这人心思重得很,从来只有折腾别人,没有让自己受苦的。”崔适摸摸鼻尖,把谢忘之往边上偏僻处带了带,“近来你觉得天气如何?”
“天气?”谢忘之傻了,眨眨眼睛,“不就是春里的天气吗……一阵冷一阵热。”
“对嘛,春里天气变得快,怕要变天。殿下担心的就是这个,说天气不好,让我和你趁早各自回家,染了风寒就不好了。”
谢忘之懂了。她信李齐慎,何况近来宫里确实不太平,鬼知道李承儆又要发什么疯,既然李齐慎这么说,她也起了回家的念头:“可我在尚食局,暂且没法回递信。”
“不要紧,我记得你阿兄是门下省给事中?”崔适松了口气,“我替你跑一趟。”
“好。”谢忘之点头,从腕上褪下镯子,递给崔适,“以此为证。”
崔适接了镯子,小心地藏进袖中,忽然想起什么,从怀里摸出个匣子:“差点把这个忘了,这是他留给你的。”
谢忘之应声,接过匣子时有点懵。事急从权,她没管人前不拆礼物的规矩,单手托着小匣子,开了搭扣。
这匣子里居然藏了个小机括,轻轻一按,盖子应声滑开,露出放在里边的两只镯子。看大小,这镯子是成年女人戴的,纯金打造,上边的花纹颇有些异域风情,是谢忘之没见过的样式。
“……这是……”
“我也不知道,别问我。”崔适赶紧摇头,“反正是殿下交给我的,明明白白说留给你,你收下就行了。”
开都开了,这时候说太贵重不收显得矫情,谢忘之点头,小心地把匣子揣在胸口:“多谢郎君。”
“……应该的。”崔适有点尴尬,他和谢忘之其实不熟,憋了半天,只说,“对了,上回厨房里……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事儿。”
谢忘之直觉这话有点怪,但没反驳,点点头:“没关系。”
她是没话说,崔适却听得胆战心惊,以为她还在恼李齐慎,思来想去,打算帮李齐慎一把。他清清嗓子:“其实他很在乎你,虽然骗你,但也是不得已。”
“……哦。”
“真的!”崔适急了,“他不爱吃甜的,你之前不知道怎么误会了,做了甜汤送过来。我看他吃得难受,还硬撑着吃完,分我一口都不肯。”
这事儿谢忘之知道,她亲眼见过李齐慎当时对着牛乳米粥发愁,皱着眉头硬往下咽。当时只觉得他犯傻,哪儿有这么为难自己的,但如今想想,心底居然冒出一丝微妙的酸涩和欢愉。
长安沉浮,李齐慎的名声算不得好,生母早亡,父亲权当他不存在,阿兄则是怀着怜悯感动自己。多少人背地里嘲笑他的血统,讥讽他像个疯子,但谢忘之从没想过要因此疏远。
因为李齐慎是个很好很好的人,绝无仅有。
她没来由地笑了一下,眼睫却颤着,隐约有点想哭。谢忘之赶紧抬手揉揉,状似无意地问:“我突然想起来,殿下去了丰州,能传信吗?”
“能总是能的,丰州又不是没有驿站。”崔适说,“但这两天他赶往丰州,我猜以他的性子,中途不会停留,肯定是急行,应该也没时间回。等到了丰州,他先传消息,我们知道驿站在哪儿,就能通信了。”
能通信就行,谢忘之点头:“还有件事儿。”
“什么?”
“就是……”谢忘之有点不好意思,挠挠脸,“殿下这一去丰州,带了煤球吗?”
崔适卡了一瞬,才弄明白指的是李齐慎养在清思殿里的那只黑猫,摇头:“没有。那猫凶得很,根本抓不住,这两日都没来殿里蹭吃的。殿下大概也没带它的意思。”
“……那我养着吧。”谢忘之应声,该问的都问了,再多的话也说不出来,“那我回尚食局了,多谢郎君告诉我这些。”
“嗯,路上当心。”
谢忘之朝着崔适福了一礼,转身往尚食局走。
她一走,崔适松了口气,没再看她,转向相反的方向。他抬头,看向丹凤门,视线擦过门顶,落到远处的高天之上。
“殿下,”崔适闭了闭眼,轻轻地说,“万望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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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适的手脚挺快,三月二十七应下,第二日就把谢匀之的信带了回来。这几天门下省里事儿应该挺多,谢忘之拆开信一开,浣花笺上的字迹颇有点潦草,还有几滴墨点,大概是谢匀之匆匆忙忙写的。
浣花笺上就两句话,意思是月底事多,且宫规不好打发,让谢忘之再熬一熬,四月十五前一定来接她回家。
谢忘之本来就没那么急,早几日晚几日无所谓,趁着这几日有闲暇,慢悠悠地收拾东西,再和几位女官去打了招呼,免得到时候走得太突然,惊着她们。尚食局的几位女官都好说话,没多说什么,只严尚食多说了几句,也是站在长辈的位置,说了些客套话而已。
谢忘之骤然轻松起来,本想着就这么离开尚食局,四月十四当天,却在尚食局外边的宫道上遇见了煤球。
和以往几回看见不一样,这次煤球何止不威风凛凛,简直有点狼狈。黑猫趴在宫道上,长长的尾巴拖在身后,耷拉着耳朵,整只猫血糊糊的,半身的毛被血黏成一团,不断舔着前腿上的伤口,新鲜的血滴滴答答,在它身下汇成小小一滩。
谢忘之走过去,煤球还惊得耳朵都竖起来,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声音,一副要动爪子的样子。
谢忘之一惊:“煤球……”
煤球盯着谢忘之看了一会儿,好像终于看清了这女孩是谁,整只猫蓦地颓了,抖了抖耳朵,继续埋头舔前腿。
看着那一滩血,谢忘之都要吓死了,但总不能就这么丢着煤球不管,她心一横,忍着血腥气,弯腰拎住煤球的后脖子,一托一抱,怀揣着这只血糊糊的黑猫,跑去找了医女。
宫人生病不归太医署管,自有管这事儿的医女,恰巧谢忘之认识的医女心善,见来看诊的是只猫,也没把谢忘之轰出去,反倒细心替煤球清了伤口,再细细包扎。
猫能忍痛,清创用的是火上烫过的刀,煤球痛得耳朵直颤,但居然忍住了没跑,也没露爪子。
包扎完,医女擦擦汗,没收谢忘之给的诊金:“一只猫而已,用不上。它不会说话,不知道是怎么伤着的,我看这伤口像是咬出来的,或许是哪家郎君带进宫里的猎犬……不过幸好没伤到骨头,只是伤口大,血流的多。你先带回去养着吧,若是过后不烧起来,伤口也不烂,那就能慢慢长好。”
人和猫毕竟不同,谢忘之想了想,没问开药的事儿:“那我给它喂什么呀?”
“这……”医女有些为难,“我学的是治人的本事,不会治猫。但依着治人的法子,这几日弄些骨汤鸡肉什么的补着,别碰酒碰生冷辛辣,总归就是这么回事。”
谢忘之点头,再谢过医女,才把煤球带回去。
家里好说,偌大的院子,不至于养不了一只受伤的黑猫,尚食局的屋子却是四人同住,楼寒月显然不讨厌煤球,孙水蓉和薛歌书却摸不准。谢忘之思来想去,还是把煤球放在了外边,给它喂了撕碎的鸡肉,再拿了个盆铺上帕子,让它暂且熬一晚上。
第55章 丰州
如崔适所料, 李齐慎一路没停,急行将近二十天,四月十五凌晨才到丰州。
丰州多大漠、草场, 是不同于长安城的风光, 高旷辽远, 远远看见人影, 李齐慎就不轻不重地勒了一下缰绳, 驱马缓缓过去。这时间草场还没长到最好, 远不及《敕勒歌》里的景象, 但草叶悠悠地在风里舒展,从李齐慎的位置看过去,牛羊三三两两,星星点点地布在草场上,居然有点悠闲的意思。
他吸了口气。和长安城里萦绕的熏香不同, 这一口气带着些许腥味, 混着泥土、青草和牛羊的味道, 但他并不讨厌, 反而油然而生一股微妙的快意, 好像他生来就该在草原上纵马驰骋。
“殿下,前边应当就是宁王了。”李齐慎觉得挺舒服, 但跟他来的随从是从李琢期身边拨来的, 哪儿受得了这个, “您不如早些前去, 免得失了礼数。一路风尘, 也好快些休息。”
李齐慎勒马,微微偏头,看了那随从一眼。
他没什么表情,那一眼不咸不淡,偏偏看得随从心下一惊,抓缰绳的手都僵了一瞬:“……臣失言。”
“无妨。”李齐慎抓紧缰绳,“那就快些,车马劳顿,是该休息了。”
他率先催马前去,后边的几个随从赶紧跟上。他们和宁王其实隔得不远,纵马跑了没几步,就到了那一行人面前。这边没多少人,宁王那边总共也不到十个人,里边甚至还混了个十岁上下的孩子。
这倒有趣,李齐慎一勒缰绳:“见过宁王。”
“雁阳郡王。”李容津还了个礼。和李齐慎这一支偏向秀丽的面容不像,他的长相锋利硬朗,和马蹄下的千里草场还挺搭,看着就是草原儿郎的豁达样子,声音也洪亮,整个人的感觉介乎亲王、将军和牧民头子之间。
“接风洗礼的酒等会儿再说,先给咱们郡王介绍介绍。”李容津这么称呼李齐慎,但不是轻蔑的意思,反倒更像调侃,他动了动缰绳,让马走到身侧一位穿着轻铠的将军身边,“这是副将,高昌,高善言。”
“见过高将军。”李齐慎从善如流,行了个礼。
“见过郡王。”高昌看了少年一会儿,冷硬的脸上忽然浮出个笑,还礼。
有了个开头,后边就容易得多,李容津驱马带着李齐慎一个个见礼。李齐慎留了个心,算上李容津,来的人总共八个,三个穿轻铠,在天德军中任职;两个穿的是圆领袍,似乎是文职;一个则穿当地人的服饰,是当地牧民里的领头人,和天德军有物资联系,李齐慎念了两遍,才把“阿古达木”这名儿念顺。
最后就是那个孩子,一身胡服,像模像样地扎着马尾,抬头看李齐慎时满眼都是好奇。
李齐慎笑笑,故意说:“这是哪位小将军?”
“什么将军,她有这个本事吗?是我女儿,有个昭临郡主的封号,叫她大名就行。”李容津笑了,和女儿说话时相当温和,“伽罗,和阿兄见礼。”
“好。”李殊檀抬手,行了个男子的抱拳礼,“殊檀见过阿兄!”
李齐慎回礼,报了自己的名儿:“李齐慎。”
“别告诉她大名,这小娘子没规矩,真会拿名儿叫你。”李容津笑骂一句,又问李殊檀,“妙心身子好了没,能不能见客?”
李殊檀摇头:“没好。妙心出不来,没法骑马。”
李容津叹了口气。
“妙心?”李齐慎问,“令嫒?”
“令嫒什么令嫒,听不懂,给我说大白话。”李容津瞪了李齐慎一眼,“不过和女儿也没什么两样,都养在我这里。是我侄女,她阿耶阿娘去得早,给她口饭吃罢了。”
说这话时李容津显然有点落寞,既然是家事,李齐慎聪明地换了问题:“接下来如何?”
“还如何?接风酒啊。”李容津转头喊了一声,“善言!”
高昌应声,当即去阿古达木那儿取了两只酒囊,一人一只交给李容津和李齐慎。
李齐慎还以为他会找个杯子:“嗯?”
“会喝酒吗?”李容津问。
李齐慎迟疑片刻,摇摇头:“不算会。”
“那趁早学会啊,草原上的少年郎不会喝酒,可有苦头吃!”阿古达木朗声笑起来,“这是家里酿的酒,加了奶,喝吧!”
“阿古达木可是个小气鬼,夫人酿得一手好酒,平常一滴都不拿出来。”李容津打开酒囊的封口,深吸一口浓郁的酒香,“我先喝了!”
他完全没管李齐慎,咬住口子,一仰头,一饮而尽,末了把酒馕丢还给阿古达木,意犹未尽地抹抹嘴,“你如何?”
“多谢。”都到这份上了,李齐慎也不能不喝,他打开封口,凑近嗅了一下。
长安城里的酒多讲究,除了胡姬酒肆里西来的烈酒,其他的酒反复过滤,装在花里胡哨的瓶子里,喝起来却寡淡,往往一嘴米味儿。这酒却不同,闻一下就觉得身子热起来,像是吸了口刀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