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女配的佛系美食之路[穿书]——醉染轻歌
醉染轻歌  发于:2019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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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许锦薇和沈临川他们六个人穿上之后,就更是校园偶像剧的配置了。
 
 
第50章 招人(二更)修文
  八十年代中期, 国家开始大力发展经济,个体户遍地开花, 人们的生活水平开始逐步提高,人均工资也从原本的四十多块逐渐涨到了七八十块。
  人们的手上有了钱, 舍得下馆子的人也就更多了,人民路上陆陆续续又开出了两三家饭馆,也是做盒饭,可一来不如郑萍手艺好,二来开业时间短, 还没有打出口碑, 结果还是要数“骨头王”的生意最好。王奶奶年纪大了,基本上现在在店里就只管收钱了, 上菜收拾什么的主要还是靠郑萍和叶阿姨两个人。但随着客人的增加,只靠她们两个人实在是有些忙不过来了,于是免不了又开始招人了。
  一个月八十块, 包吃不包住, 这样的条件招人还是挺容易的。
  这天许锦薇下了课回家,就看到店里又多了两个新员工,一男一女。男的大概三四十岁的年纪, 身上穿着有些发旧的粗布衣服, 但依然可以看出他健硕的身材, 皮肤黝黑,一条腿看起来好像受了伤,走路的姿势有些别扭, 剃了个小平头,五官端端正正,就是眉头总是皱着,看着有点凶。女的还不到三十岁,五官略显平淡,但是因为有着一双弯弯的笑眼,所以看起来还是挺讨人喜欢的,个子挺高,看起来有把子力气。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女儿许锦薇,那几个是她的同学,放学之后,晚上会到我们这吃饭。”郑萍笑着为新来的员工做介绍。
  “小老板好。”女的比较会来事,立即笑着和许锦薇打起了招呼,而那个男的只是跟着点了点头,嘴角很是勉强地往上提了提,算是挤出了一个笑容。
  郑萍又对许锦薇道:“囡囡啊,这是杨文武,你叫他小杨叔叔就好。这是赵国苇,你叫小赵阿姨就行了。”
  “小杨叔叔好,小赵阿姨好。”许锦薇微笑着按照郑萍的要求叫人,然而笑意却未达眼底。
  在听到赵国苇这个名字时,她就知道她要防备的那个人出现了。
  按照的剧情,由于郑萍并未和许军离婚,一直到原主上高中的时候,郑萍才挣到了足够开店的钱。她租下一间小铺面,起早贪黑地忙活,店铺的生意总算是慢慢好起来了,然后她招了第一个员工,也就是这个叫赵国苇的女人。赵国苇在店里一干就是三年,郑萍待她非常的好,简直把她当自己的另一个妹妹对待了,甚至比对郑珠还亲近几分。
  赵国苇的老公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她,郑萍心疼她,让她搬出来住在了店里,好让她免于挨打。原主对厨艺不感兴趣,所以郑萍手把手地教导着赵国苇,希望赵国苇也能有个一技之长。
  凭着郑萍的手艺,之后小饭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从一个又小又破的苍蝇馆子,慢慢变成了宽敞明亮的小饭店。
  那时候郑萍没有卖盒饭,是靠着做早餐和卖各种酱菜以及卤煮慢慢起家的,后来才渐渐增加了炒菜和炒饭等菜品,但最出名的还是郑萍独家的卤煮。
  当时有一家公司看中了郑萍卤菜的口味,想要和郑萍合作,做卤菜的连锁店,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她最为信任的赵国苇突然带着郑萍的卤菜配方以及店里的老卤汤消失了。赵国苇将卤煮的配方直接卖给了那间公司,换了一大笔启动资金,然后另起炉灶,开了一家新的饭馆。
  郑萍因此事大受打击,还忍不住去找赵国苇理论,却被对方指着鼻子骂,说自己不仅白天要干活,晚上还要被郑萍拘着住在店里,简直是24小时压榨她的劳动力。郑萍屡次三番对她的维护,她没有丝毫的感激,反而怪她多管闲事,影响他们的夫妻感情。
  郑萍其实也想过要报警,但这个时候既没有监控,又没有录音录像,很难取证,许军又责怪她识人不清,丢了他的脸面,不许她将事情闹大,最后也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原主作为中的炮灰女配,日子一直过得相当凄惨,这与她的家庭屡次遭受的各种各样的打击是分不开的。
  没想到世界意志如此顽强,作为重要的背景剧情点,该来的还是来了,不过这一次她有了防范,赵国苇休想再一次伤害到郑萍。
  许锦薇冷眼旁观了一个晚上,发现杨文武属于话不多,但干活非常卖力的类型,相比之下,赵国苇就显得更加突出了,她不仅嘴甜会招呼客人,而且干活也麻利,这才第一天上班,就已经让郑萍和王奶奶对她好感倍增了。
  第二天,赵国苇就开始能进厨房帮忙了。一个星期,她就开始帮忙熬制骨汤了。
  骨汤作为“骨头王”的招牌,属于非常核心的东西了,叶阿姨当初是干了一个月之后,郑萍才让她开始接触的,想不到赵国苇只用了一个星期,就接触到了。
  不过许锦薇并不担心赵国苇再次偷走配方,毕竟他们店的骨头汤之所以要比外面的好喝,秘诀其实是异能水。同样的骨头,同样的配方,同样的熬制手法,但没有异能水的帮助,味道就是要差上一截,这种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总之在品尝的时候,舌头能够敏锐地分辨出来其中的不同。
  就算赵国萎再偷配方,做出来的骨头汤虽然也会很好吃,可有了加了异能水的骨头汤珠玉在前,客人自然不会买账。这样让她偷了配方,却还怎么做都做不对,想必更让她难受。
  而且这一次还有一点区别,郑萍虽然对赵国苇的印象很好,可却没有当初那种想要培养她当接班人的念头了。
  毕竟现在的许锦薇可不是对厨艺不感兴趣的原主,她在厨艺方面的天赋也是非常好的,与其培养外人,当然还是亲生女儿比较重要。
  原剧情中,也是因为原主对家务一窍不通,也从来不愿意下厨,所以郑萍才会想要培养赵国苇,让她帮忙管理店铺,为的也是给原主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所以这一世,各种外部条件都变了,她倒是要看看赵国苇还能翻出什么浪花!
 
 
第51章 跟踪(一更)修文
  “骨头王”生意太好了, 每到饭点都是最忙的时候,所以吃饭都得提前吃,要不然一忙就是两三个小时,别说饭了,连水都没工夫喝上一口。
  周末下午三四点的时候, 店里比较空,所以基本上他们都挑这个时间吃饭。
  “薇薇,来吃饭了。”赵国苇一边摆盘, 一边对坐在角落算账的许锦薇说道。
  王奶奶年纪大了,也不好让人家天天在店里忙活,周末许锦薇在店里帮忙, 就给王奶奶放个假,管账的事情也就全交给了她。
  “嗯。”许锦薇淡淡地应了一声, 心里很不喜欢她用这样亲近的称呼,只是不好当着郑萍的面驳斥回去,否则郑萍肯定要当她没礼貌了。
  郑萍是个厚道的老板, 自己吃什么,就给员工吃什么,今天准备的菜是水笋烧肉, 黄瓜炒蛋,还有一碗榨菜蛋花汤,大家挑个空着的桌子,捧着大碗的米饭和荤素搭配的浇头,吃得头也不抬。
  “郑姐, 您这手艺真是绝了,光冲着您这饭,咱们就赚大发了。”赵国苇嘴甜得很,也不管郑萍叫老板了,更为亲近地叫起了姐。
  郑萍笑呵呵地道:“喜欢你就多吃点。”
  “郑姐,你做饭这么好吃,可有什么秘诀啊?”赵国苇用一种打趣的口吻问道,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让人根本反感不起来。
  “哪有什么秘诀啊,就是做得多了。”郑萍心情好,也乐意多说两句,“我妈厨艺也好,我从小跟在她身边,耳濡目染学会的。”
  说着又看向了许锦薇,“我们家薇薇也是,现在也会做不少菜了。”
  “真的啊?薇薇人长得漂亮又聪明,以后肯定有大出息哩。”
  赵国苇确实很会说话,许锦薇是郑萍最心爱的女儿,夸她郑萍是最高兴的了。
  “郑姐,我嘴里没味,可以吃点泡菜吗?”赵国苇话风一转,又放到了泡菜上。
  随着人均工资的增加,物价也开始有所上涨,店里的炒菜和骨汤面的价格也同样地涨了一点,原本三个菜的套餐,从五毛涨到了一块,骨汤面也从一块涨到了两块。店里的泡菜现在已经不拿来送了,都是一罐一罐的放着卖,五块钱一罐依然销量惊人,许多人就爱那一口酸爽脆辣的口感,一罐子泡菜,省着点能吃大半月,而且吃完之后罐子洗一洗,还能装别的,倒也实惠。
  店里的泡菜卖都不够卖,也就是郑萍和许锦薇自己想吃的时候,才会开上一罐,所以赵国苇想要吃泡菜,就只能向郑萍讨要了。
  “可以啊,我去给你拿。”郑萍站起身,去厨房里装了一小碗出来,这样大家都可以吃了。
  “啊,真是太好吃了。”咬了一口萝卜条,赵国苇顿时露出陶醉的表情,“想不到这么好吃的泡菜,竟然也是郑姐你的手艺。”
  孙朝阳他爸来店里和郑萍商量合作事宜的时候,被赵国苇遇上过一次,这才知道原来现在S市炙手可热的泡菜王罐头,竟然是郑萍给的制作配方。
  “哈哈,你喜欢就好。”郑萍笑着说道。
  赵国苇吃着,一边看着郑萍,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我要是有郑姐你这样的手艺,日子可就好过多了。”
  郑萍不解她的意思,“啊”了一声,劝慰道:“你现在在店里做工,一个月八十,比我当初那会儿可强多了,可别妄自菲薄。”
  赵国苇梗了一下,讪讪点头道: “对,是我想岔了吧。”
  许锦薇在一旁看着,心中冷笑,这个赵国苇的心还挺黑,什么好东西都不放过,一边琢磨着骨汤的配方,一边又盯上了泡菜。
  方才要是郑萍稍微问上一句,指不定她就要开始卖惨,然后想方设法暗示郑萍教她秘方了。
  只不过这一次,她不会再有之前那么好的运气了,毕竟已经有了珠玉在前,就算她偷到了配方,弄出来的东西也丝毫没有竞争力。而且这一次她也在,只要赵国苇敢朝不该她动的地方伸手,她就断了她的爪子!
  至于现在,就让她继续在店里给郑萍做牛做马吧,毕竟这么好用的劳动力,还是挺难得的。
  吃完了饭,赵国苇就勤快地将桌上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拿去厨房进行清洗,为了给郑萍留下个好印象,她干活特别的麻利。自从赵国苇来了店里,许锦薇也不再包揽洗碗的活计了,除非店里实在忙不过来,她才会搭把手,否则这些洗洗刷刷的活都交给了赵国苇,她不是喜欢在厨房里呆着吗?那就让她待个够!

  杨文武则拿着抹布,把所有的桌子都擦一遍,把椅子摆放整齐,等待着晚餐客流的到来。
  相比之下,许锦薇更喜欢杨文武这样话少多干事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骨头汤喝多了,杨文武有些跛的脚现在看起来好多了。杨文武也因此干活更加卖力,但凡有体力活,都是他干,时不时地拿着扫把将店里清扫一遍,让店铺干净又整洁。
  许锦薇盘算着,再过几个月攒够了钱,她就让郑萍把隔壁的店铺也给买下来,打通之后扩展一下店面,楼上还可以搞个包厢,开两桌酒席什么的,能更赚钱。
  这人民路的房子,以后可是有价无市的,必须得趁着现在便宜,多囤上几套才是。
  *********
  又过了几天,中午在食堂吃完饭,许锦薇和沈临川他们一起到学校外面的那条街上逛一逛,周围有不少小吃摊贩会趁着中午到学校这边来摆摊,赚赚学生的钱。
  许锦薇挺喜欢吃那种用两根棒子搅着吃的麦芽糖,这种糖可以说是这个年代的特产,到了后世就很少看见了。还有卖爆米花、凉粉和烤羊肉串什么的,价格都不算贵的,生意也是特别的好,每次光排队都得排上十几分钟。
  羊肉串的摊位前排了很长的队伍,沈临川他们不高兴排队,就又朝前走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好吃的。
  “薇薇啊,什么时候你们店里也做点烤串卖卖啊?我觉得卖烤串肯定挣钱!”孙朝阳吃不到羊肉串,馋的很,舔了舔嘴唇去撺掇许锦薇。
  许锦薇轻轻挑眉,“那倒也不是不可以。”
  他只是随口一说,许锦薇却是认真地思考了起来。烤串确实挺挣钱的,一串三毛钱的羊肉串,肉的分量其实还不到一两,成本也就一毛多,而且她们家有骨汤做汤底,还可以卖卖麻辣烫什么的……不过这个就得等到买下隔壁铺子以后了。
  就在这个时候,许锦薇状似不经意地回了一下头,看到人群中有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服的男人正在一个小摊前买东西,看起来只是非常平常的路人。
  但是许锦薇知道这个人有些不对劲。经历过末世的人,对于周遭的环境都非常敏感,那个男人这个星期她已经是第三次见到了。一次两次还有可能是巧合,三次就显然是有问题了。
  这个男人很有可能是在跟踪他们。
  问题是,他的目的是什么?跟踪的又是他们中的哪一个?
  他们六个人,除了她之外,家里都有些背景,因为各种原因被人盯上都有可能。就是她自己被人盯上,也不是完全没可能,毕竟她家现在也算是有点钱了,她又是女生,那个男人觉得她好下手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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