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稀奇地看着他,极乐之星虽然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但也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了,从大漠出来那会儿,别说让他亲手做个什么,就是让他去喝从河里打来的水都要生气。
极乐之星说道:“都醒了,过去一起吃吧,刚才胡铁花想吃,我抄勺子把他赶走了。”
说到后面,竟然还有些得意的样子。
我也就点点头,伸手想要接过他手里的托盘,被他小心地避开,“别动别动,这是我亲手做的,也要亲手端上桌才行。”
我带着几分好笑地跟着他上桌。
新年菜肴很是丰盛,有一半是昨天年夜饭剩下的,还有些是早上厨子现做的,极乐之星把汤圆端上桌,认认真真地摆好勺子,才道:“其他人我都让他们回家了,假放到大年初十,本来也是,哪有雇人做活还不让人过年的?阿珍说她可以帮着做一点,我也学了好几道菜,你放心,不会把你饿着的。”
我先前没注意到这种事,这会儿极乐之星提起,我才反应过来,于是也跟着点点头,“是我忘了,等他们回来,工钱多算一点,放十天假就放十天吧。”
极乐之星用勺子捞起一颗圆滚滚的汤圆,送到我的嘴边,还提醒道:“先碰一下嘴试试温,温凉温凉的才能吃,要是皮还有一点烫就不要下口,里面是芝麻甜馅,比外面烫很多。”
我问他,“你怎么不帮我吹吹?”
极乐之星嫌弃地说道:“脏。”
他当真跟我很像。
我用嘴唇轻轻地碰了一下汤圆,发觉从雪地里一路端过来的汤圆确实一点都不烫了,于是张口准备吃,却被极乐之星一把收回了勺子,他眉眼一弯,自己吃掉了那颗汤圆。
我瞪圆眼睛。
极乐之星换了个勺子,又捞了一颗汤圆送到我嘴边,他一边的脸颊还是鼓的,没有说话,只用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看着我。
我撇了一下嘴,张口吃掉汤圆。
汤圆外皮微甜,带着软糯的味道,咬破外皮,暖暖热热的芝麻白糖馅一下子涌出来,从嘴里一路暖到胃袋里。
我跟极乐之星像是两个偷吃的小孩子,站在桌子前,一人一口,分食了那一小碗汤圆。
我六个,他六个。
新年一过,我准备教阿珍天外飞仙了。
阿珍是很适合习剑的心性,也很适合天外飞仙,但我所见的天外飞仙虽然惊艳,却只有一式,我不得不融入了一些自己对于剑道的理解,整合了天外飞仙的剑道精义,编写了一套《天外飞仙二十七式》,从招式教起,从第一年的新年教到来年的夏天。
阿珍出师那天,池塘里的荷花开了一大片,跟厨子学艺学了一段时间的极乐之星摘了一把荷花,做了一盘漂亮精致的荷花糕,他这些日子除了学厨,还满手起家,做起了丝绸生意。
满手起家是他自己说的,他说别人都是白手起家,只有他两手满满当当地起家,所以叫满手起家。
他起家的钱正是卖掉猫眼石的那两千金。
我当时只觉得他说起卖猫眼石的语气就跟要拐卖人口一样,现在想想,也许卖掉猫眼石对于极乐之星而言,确实就跟拐卖人口没什么区别。
极乐之星做生意是真的有一手,他那副天人相貌是最好的伪装,几乎所有第一次跟他做生意的人都把他当成不知人间疾苦可以多坑几笔的富贵公子哥,然后就被他锱铢必较的韧劲震惊到失语,到后来“艳绝江湖极乐公子”的名头也被“江南极扒皮”取代。
极乐之星对此十分骄傲。
他还做了一个十年计划,预备在十年间加倍努力挣钱成为江南首富。
他能不能成为江南首富两说,我只希望他能学习一下阿珍,努力练练武,把自己的腰力提升一点,能持久一点,不至于让我每次看着他心满意足盖被睡觉的盛世美颜鼻头一酸。
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我喂了他不知道多少补汤补药,但效果最好的一次生鹿血,也不过折腾半个时辰,那之后的三天,极乐之星走路都是飘的,谈生意都是傻的,整个人像要乘风归去。
我就再也不敢逼他了。
阿珍的变化则比极乐之星要大得多,她不光个子长了一大截,人也被江南潮湿的水土滋养得白皙水嫩了不少,看上去是个真正的二八少女了,导致我每次看到胡铁花恬不知耻地出现在阿珍身边时,都想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外表变了,心还是没变,就算多了好几个明里暗里的追求者,阿珍也还是喜欢胡铁花,我决定不再管了,反正以她现在的实力,假如胡铁花想跑,她是不会像那个“清风女剑客”高亚男那样连追都追不上胡铁花的,她可以自己把他的腿打断了。
虽然看现在这个情形,胡铁花大概就算在外面被别人打断腿,爬也要爬来找阿珍的。
第75章 是你的极乐之星(13)
我的眼角长出第一条皱纹的时候, 极乐之星当真成为了江南首富。
用了二十年的时间。
虽然据他自己说,这个首富有一点水分, 因为商贾之家大多笃信财不露白,尤其是那种传承了好几代的巨商, 产业多到自己都不会去统计, 首富这个名头大多落给那些白手起家的愣头青。
极乐之星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一点不高兴,但他很快又斗志昂扬起来,说道:“再有十年,不管这些人的身家有多少, 我也会是实打实的首富。”
他已经去掉了江南两个字。
二十年带给他的变化并不大, 他看上去仍旧很漂亮, 很年轻,至少比在隔壁买了个宅子养老的楚留香要年轻漂亮得多, 也没有传闻中市侩的商贾气,眼神里透着年轻的锐意, 这让我有一点想到了自己。
展昭,方应看,高棠, 他们是用什么样的心情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看着我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变化的?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
因为我不大在意这些,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在迎接它来临的时候, 我很平静。
我想大约我的骨子里就是一个普通人。
我想我大约也不爱极乐之星,因为我并不在乎我死之后,他会不会有别人,会不会经历一段段感情,漂泊在无尽的长生里。
我应该也从来没有爱过人。
有的只是喜欢,很纯粹很热烈的喜欢,到后来,渐渐寂寞到爱上那种喜欢的感觉,因为无法再得到,所以沉淀成了更深的执念。
多情的人注定无情。
就这样停在这里也很好,至少当我死去的时候,我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去的,而非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失去一切情感的冷漠怪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了自身的变化,从第一次破碎虚空起到现在,我的感情一天比一天淡泊,淡泊到让我产生恐惧。
我病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生病,这一次的病来势汹汹,起初只是困倦,渐渐变成长眠,我经历了千锤百炼的身体并没有外在的疼痛表现,我在醒着的时候功力可以达到大宗师水准,入睡之后就连一个不懂武功的孩童都可以轻易地用刀捅死我,我的病不在身体,在于意识。
我在几次长眠之后,极乐之星停了手头上的生意,整日陪在我的床前,我们住的仍旧是当年的小园林,即便以极乐之星的身家,满可以有更多更好的住处。
他是个念旧的人,我也是。
不知是第多少次在沉睡中醒来,我睁开眼的时候,极乐之星正在屋里点灯,外面的天还没有完全暗去,他却总是习惯早早地把灯点上。
屋里没有旁人,倒是备了一些好克化的糕点和茶水。
我是会饿的。
我一边吃着软软的茯苓糕,一边问极乐之星,“我这次睡了多长时间?”
极乐之星轻声说道:“四天。”
我把嘴里的糕点咽下去,叹了一口气,说道:“再多睡几天,饿都要饿死人了。”
极乐之星有些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随即回过头看着我,我被他脸颊瘦削眼底青黑的样子吓了一跳,问他,“你怎么啦?”
极乐之星下意识地摸了摸脸,这才低声说道:“没怎么,你不要说死字,不吉利。”
我一边吃糕点,一边说道:“人总是要死的,死这个字本身也没什么吉利不吉利的说法,我自己知道的,快了,等我死了之后,你不要太过伤心,过几年把生意都放一放,你长相不带变化二十几年还能说保养得当,再过个四五十年,别人就要拿你当妖怪了,找个长得像的孩子养一阵,等过一段时间再假装成我们的儿子……”
极乐之星摇了摇头,“不用了。”
我握着糕点的手微微紧了一下,却没有抬头看他,仍旧说道:“不想这么麻烦也可以,可以把生意变个现,多换一些黄金存起来,再找机会拿去用,你是西域来的,也可以带着黄金回西域去,那边的小国很多,不会查得太严。”
极乐之星轻声说道:“我说不用了。”
他慢慢地走到我面前,半蹲下来,用那双即便是在夜色里也璀璨漂亮得像星辰一样的眸子直直地看着我,说道:“你相信楚留香的话,一颗石头可以凭空修炼成人?你看看我,热的,活的,有血有肉。”
极乐之星把我的手按在他的脸颊上,很温热的触感,也很熟悉。
他轻轻地说道:“人有父母,灵有来处,若没有外力灌注,我不会有化形的机会。”
我愣愣地看着他。
极乐之星说道:“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我体内的那股真气是有主人的,但我一直没有说,我做极乐之星时已经有意识,但我没有手脚,行动无法自主,那种感觉就像是人瘫在床上无法动弹一样,从我有意识的那天起,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尝过了做人的感觉,再去想那种滋味,哪怕只是一天我都受不了。”
我低声说道:“你本可以一辈子不说,这样我到死都是开心快乐的。”
极乐之星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颊,说道:“我经常会在梦里看到你所经历过的事情,我不想做你遇到的男人里,最坏的那个。”
极乐之星说道:“陪你二十年,够了。”
我下意识地想要抽回手,但被他死死地按住了,长眠带来的乏力并不能让我挣脱不开一个不懂武功的男人,我忽然反应了过来,呆呆地看着床头的那盏茶水。
极乐之星最后用那双令众星为之失色的眼眸对我轻轻地眨了一下,带着一点笑意说道:“下一次,不要那么容易相信别人了。”
那双我所见过的,最好看最好看的眼眸闭上了。
仿佛所有被时光磨灭的情感在一瞬间涌上,但又被什么莫名的屏障全然阻挡,我挣扎着从床上滚落到地上,伸着手却捡不起那一地碎裂的金刚石。
极乐之星明明是最坏最坏的那一个。
——《极乐之星篇》完
第76章 追到隋末砍邪王(1)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感到一丝怪异。
我失去意识之前正在沙漠边缘的小镇上买水, 做进入沙漠前的最后准备。
我在追杀一个人。
无冤无仇,只因为我是个杀手。
我叫戚霜,今年满十八, 我做杀手已经七年,从最底层的一百两一单做到现在三千金一单,挂在补天阁内的杀手牌已经换成纯金打造。
纯金的牌子不值钱, 纯金的杀手牌才值钱。
一个杀手从入行起就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杀手牌, 刻着名字, 挂在补天阁内,底层的杀手是木牌, 木牌之后是玄铁牌, 玄铁牌之上是金牌, 对应不同的价位, 金牌杀手的位置数目是固定的, 只有二十三位,我的身价目前排在第十一个。
已经很久没有目标能让我从洛阳一路追到西域大漠, 但我确信这个人逃不过我的刀。
做完这一单, 我的排名可以再上一位, 因为这是排名第四的“渔婆婆”杀不了的弃单。
金牌杀手一旦弃单, 排名便要下降一位。
我之所以能这么快蹿上金牌杀手的位置, 是因为我专捡弃单。
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 仿佛只是一个眨眼的工夫,炎热的大漠景象就在我眼前化成了一片幽谷碧色,我从不离身的白玉刀也不翼而飞。
我有些谨慎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伸出手摸了一把边上的古树,最后断定这不是什么迷惑人心的幻术,不论是阴癸派还是慈航静斋,她们的功法都做不到这样的地步。
我听说曾有人黑夜渡河,从千里之外渡到河流尽头,间隔不过一刻,我似乎也遇到了差不多性质的事情。
但这并不能掩盖我赤身站在野外幽谷里的事实。
我走了一会儿,在幽谷里发现了一户人家。
说是人家并不恰当,那处精致的房屋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养静的隐居之地,隐隐约约有萧声从不远处的幽林里传来。
我不大客气地直入屋内,发觉主屋空空荡荡,转了两圈,才找到一个大概是女子闺房的地方,我翻找了几下,翻出一身衣物来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