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方应看在六年后起事。
此时宋国帮助金国灭了辽国,同样的,因为宋兵在战场上的表现极其糟糕,基本上好几个人也弄不死一个辽兵,只能给金兵打杂,这种弱势让金人嗅到了可乘之机,金国扛把子从灭辽的喜悦中清醒过来,决定全国上下勒一勒裤腰带,乘胜追击灭了宋国。
这个决策非常正确,宋国面对突如其来的强敌,几乎毫无还手之力,老皇帝连带着刚刚被禅让了皇位的太子和大批宫妃皇子太监宫女大臣零零散散三千多人被金人一起抓走,第二年宋国就被灭了。
与此同时,大批宋人南下避难,方应看则在此时打出了匡扶宋室的名头收拢散军,并在一个月后抓到了南逃的老皇帝第九子赵构,就地给人家套了身龙袍,这就算是登基了。
我觉得他这样的行为有点过分,毕竟金风细雨楼这样的江湖势力都在前线抗敌,他一下子就釜底抽薪学起曹操来了,但他显然觉得和大批边军一起顶在前面的苏梦枕才是傻子,他将笑看集团这些年来准备的武器马匹军事物资全都拿了出来,一路收容难民,挑选新兵,亲自下场以死士的标准训练军队,一年两季春耕秋收,更大力扶持神机炮营,烟花也不给我放了,天天琢磨着用一点石头粉末炸人。
我替他杀了不少人,他每次让我替他杀人之后,都会推掉一整天的事务,陪我到处走。
在六分半堂正式投靠笑看集团之后,方应看在朝中的官职成了“方相”。
狄飞惊把六分半堂托给方应看之后,带着明显很不甘愿的雷纯走了,而且说好的三天后走,结果当天夜里就留了书,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方应看笑出了眼泪,连连说狄飞惊是个聪明人。
我那个时候正在喝茶,方应看泡的茶。
第40章 铁骨铮铮方侯爷(19)
和金兵的仗打了不到三年, 方应看采取外交政策联络蒙古,蒙古和金人有世仇, 方应看比起宋国皇帝要大方得多,直接表示联合灭金之后, 可将燕云十六州双手奉上。
朝中上下无人反对, 江湖上却议论纷纷,这些江湖人的眼界不高, 不知道燕云十六州被侵占多年,早已荒废, 收回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也不知道宋国如今的形势, 能拿回原有国土已经十分困难, 他们只知是方应看和蒙古签订了盟书。
于是方应看等来了诸葛神侯和方歌吟。
当年汴京城破,诸葛神侯一心要和城池共存亡, 为此身受重伤,是他师兄懒残大师亲自出山把他掳走,治了两年才把功力恢复到八成, 他和方歌吟本是朋友, 如今要找方应看算账, 自然是一起来的。
方应看没有向方歌吟解释太多, 方歌吟也不肯听他解释, 我在征询了方应看的同意之后,把方歌吟打晕丢出了相府。
诸葛神侯的态度则是好了许多,但他的想法并没有改变, 他希望方应看能放弃和蒙古的联盟,这在他看来就是与虎谋皮,和当初的联金灭辽差不多,蒙古灭了金国,下一个就是风雨飘摇的大宋。
我对诸葛神侯说道:“方应看已经连续三年,每天晚上只睡两个时辰了。”
诸葛神侯的眉头动了动,我说道:“他来汴京之后,过的一直是人上人的日子,现在如果不是我提醒,他甚至不知道要吃饭,他辛辛苦苦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小皇帝给他的只有一封写给方歌吟的信,希望方巨侠能够把他的义子带走。”
我摇了摇头,说道:“燕云十六州的位置不好,有强敌在侧,根本要不回来,蒙古人并不乐意在这个时候对金国下手,他们更想坐拥渔翁之利,如果不是方应看一力促成,并没有如今的局面。”
此时宋国占据的国土面积不足从前的三分之一,但军队经过整顿,要比先前强大得多,虽然还没有对上蒙古铁骑,但在和金人的交锋中已经胜多败少,收复失地,换取更多百姓,好好修生养息才是最重要的,方应看不止一次地说过他后悔了,他接的不光是个沉舟,还是个沉了不知道多少年,已经烂得不能再烂的破舟。
但他没有放弃。
诸葛神侯到底还是走了,临走之前,他要再见一见方应看,方应看同意了,他们说了很多事情,最后诸葛神侯要方应看答应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伤害小皇帝。
方应看同意了,却在诸葛神侯走后,用半带着疲惫的语气强撑着嘲讽的笑,说道:“我只答应他不伤害皇帝,等我做了皇帝,姓赵的不过是个废帝,我难道还留着他的性命?”
我打了个哈欠,继续翻我的小画本。
方应看当时说得好听,他光是为了收复宋国的原有国土就花了整整四年,期间金风细雨楼同各大江湖势力一并投诚,随后蒙古反水,和蒙古的仗又打了七年,手段一点也不光明,三十六计是家常便饭,我替他杀了好多个蒙古贵族,但蒙古铁蹄有个很显著的特点,主将死了不会变成溃兵,反而会变得非常浪,到处烧杀抢夺,一开始方应看没有拿准他们的脉门,造成了很多损失,后来渐渐打得顺手了,一直打到蒙古王庭去。
方应看做皇帝的时候,已经不再年轻了。
但他却比年轻时候还要好看,带着一股帝王的威仪……我见过的帝王里,他最好看。
有种人生来就很适合穿龙袍的。
他也没有真的杀了小皇帝,而是建造了一个外表行宫内里监狱的地方,把小皇帝全家关进去了,这些年因为被方应看架空,小皇帝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只能生孩子,如今皇子已经有了十几个,公主更多,生过孩子的妃嫔呼啦啦一大群,行宫监狱里挤到好几个人住一间。
方应看说他已经不需要斩草除根了,不必要再给后世留条罪名。
方应看登基之后的某天,忽然起了心思,带着我回到昔日的神通侯府,里面虽然被打扫过,但还是显出了长久无人居住的荒败。
方应看带着我去到湖边,这会儿正是夏天,湖里的莲花挤挤挨挨地开在一起,因为太过茂盛,反而看不出太多的美感,方应看笑道:“看来看去还是家里好,皇宫太大太空,住得怪不习惯。”
我摇了摇头,说道:“我觉得皇宫好,我喜欢宽敞的地方。”
方应看也不生气,他从不对我生气,他只是微微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不要习惯皇宫,等你住惯了,我不在以后,你又能住多久呢?”
我有点不高兴了。
方应看却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朵漂亮的白莲花来,放到我的面前,好看的面容上带着浅浅的笑,“我有时候在想,你来历不明,又有那么一身独步天下的武功,这么多年也没有变老,会不会是天上的仙子,但又一想,仙子哪有这么好,愿意陪一个凡人到老。”
我把莲花拿在手里,认真地端详了一下他的脸庞,说道:“你还没老,四十岁而已,只要不笑,脸上看不出皱纹的,据说爱笑的人皱纹多。”
方应看却还是笑,他眼角的笑纹只是比年轻时候稍微深了一点,如果他的眼眸不是那么沉,沉得不像个年轻人,他看上去和以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方应看问我,“我有多久没有给你泡过茶了?”
我想了想,说道:“七年,从你和蒙古开始打仗起。”
方应看于是给我泡茶,泡的仍旧是果茶,他以前泡茶的时候会格外放些带酸味的果子,好让果茶喝起来不是那么甜腻,但这一次也许是手生了,他泡出来的茶只带着纯粹的甜意,也没了那份独特的清甜。
但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我几乎要忘记从前的果茶是什么滋味了,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点印象,觉得不该是这样。
方应看在弹琴,而我把一杯茶慢慢喝完。
然后我就不能动了。
我呆呆地看着方应看,脑子发僵,舌头发麻,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是懊恼自己疏于防备还是好奇他到底给我用了什么毒。
方应看总是愿意回答我的每一个问题,他说道:“这不是毒,是极纯的麻沸药,我让人研制了十年,只需一滴就能麻倒西域巨象,为了让它不那么苦,又研制了三年,我原本以为你喝不了多少,看来谨慎是个好习惯。”
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反而流出了一线口水。
方应看取出帕子,细细地替我擦干净,他轻声在我耳边说道:“这些年,你只让我碰过九次,临死之前,要不要再来一次,凑个整数?”
我闭起眼睛,不去看他。
我回想了一下和方应看认识的点点滴滴,被麻沸散弄僵的思绪反而清明了许多,我发现自己就像一只被温水煮了很多年的青蛙,现在熟了。
如果一定要死,我宁愿自己死得更有尊严一点。
方应看伸手摸了摸我的脸,然后解开我的衣带,我猛然睁开眼睛,凶狠地瞪视着他。
方应看取出了一把形制诡异类似匕首的剑,这是流落蒙古多年的上古名剑鱼肠剑,我从蒙古王庭顺来送给他的。
他用鱼肠剑在我脖颈下处轻轻划了一下,我感觉皮肉被划开,但因为麻沸散的作用,一点疼痛都没有。
方应看低低地笑了,“果然,没有罡气护体,你也不是无坚不摧。”
我死死地看着他,力图表现出要杀就杀的气势。
方应看的笑容慢慢地收敛了起来,他轻声说道:“你不会变老,是不是本来也不会死?等我死了以后,再过几年,就会重新再去找个男人,陪他过日子?而我方应看,只是一段普普通通的往事,甚至你在想起我的时候,还会拿我和旁人比较,觉得我方应看不如别人温柔,不如别人懂事,更多的时候,你不会想起我。”
我有些不能理解他的话。
方应看嘲讽地笑了笑,猛然把我背过身压在琴桌上,扯开了我的衣物,露出那一片刺着“柒叁”的朱紫色刺青。
我背对着他,只能感受到皮肉被匕首割开的滋味,起初我觉得他是想把我千刀万剐,但随着刀尖移动的规律,我渐渐地反应过来,他……是在刻自己的名字。
方应看。
方应看刻完,没有给我上药。
我趴在琴桌上,缓了整整一个下午,体内的麻沸散药效才慢慢地过去。
我动了动指头,慢慢地站起身,朝着方应看走去。
方应看似笑似哭,“就算你杀了我,方应看这三个字也会跟着你一辈子,至死方休。”
我不是很懂他看我的表情,但我觉得心里很疼,疼得让我想哭。
我以前想哭的时候,都是抱着方应看的。
我站在他面前想了很久,最后我没有杀他,也没有打他。
我轻轻地抱住了他。
抱了一整夜。
——《方应看篇》完
第41章 卿本佳人(1)
我破碎虚空的那天汴京城下着雨。
和我来时一样。
我落下的世界却是晴空万里无云, 汴京是秋天,而这里则是春寒料峭,梨花刚开。
我落在城门外,浑身上下除了衣物, 只有一把方应看送我的血河神剑。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这里的人说的话,我听不懂。
在我本来的世界, 有“洛阳正音, 走遍天下”的说法, 我经历两个世界,那里的人至多是口音有些偏差, 大体上的洛阳音还是错不了的,而这里,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一身斯文的读书人,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话。
如果我不想回归山林打猎为生, 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会这里的语言,不然买个包子都没法沟通。
我在城里转了一会儿,当即判断出这并不是普通的城池,这里不光地方大, 看着十分繁华,而且守军严密,我又转了转,果然在高处眺望到了皇宫。
不是汴京, 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世界。
我有一点怅然若失。
我还发现这里的江湖人很多,武功也不低,只是我转了两圈的时间,我就看到了不止一个先天高手,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的原因。
虽然语言不通,但这里的文字我还是看得懂的,至多是笔划上稍有些变化,但大体上并没有变。
我决定抓个先天高手教我说话。
之所以是先天高手,是因为我不喜欢欺负普通人,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花时间教别人鹦鹉学舌的,我又没有钱,只能欺负人,武功练到先天高手这个层次基本上就不缺钱了,而且承受能力也比普通人要高一点。
我准备抓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看着风度翩翩的男人,我总觉得这样的人更有学识,也更识时务,尤其我看到他从刑部衙门出来,一看就是个官身,不比江湖人,一个看不住就会跑得找不到。
只是我才跟着他走了不多远,注意力就被一个穿着大红披风坐在酒楼雅间二层的年轻人吸引了。
那个年轻人长得很英俊,但也没有英俊到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步,吸引我的是他的胡子,被精心修剪成奇特的两撇,看上去就像多长了两条眉毛,他还一边喝酒一边享受地咂嘴,胡子一动一动的。
最妙的是,这个人也是个先天高手,比我原先的目标武功还要稍高一些。
我盯着小胡子看的时间长了,他也警觉地朝我看过来,随即眸子里就带上了一点笑意,他张嘴说了两句什么,但我听不懂,只能从他微微扬起的手判断,应该是在请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