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番外——锦瑟
锦瑟  发于: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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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窗户外的些许光线,杜夏好似看见孟晨熙脸上有一股淡淡的──笑意。
套上西装外套的孟晨熙宣布:「除非我大哥回到家,要不,我会天天来这里等人。」
其实,他向来不太会做这种事倍功半的事情,可是,这次他就是想做。
有没有搞错这里是他家耶!哪有客人天天上门的?
结果,孟晨熙并没有听杜夏陈述完自己渺小的意见,便掉头离开。
显然杜夏的个人小小主张对这位少爷果真没有效果。
孟晨熙真的实现他所说的话,天天上门来等人,十点准时离开,日复一日,慢慢也累积将近快一个月了。
每次来,不得已要跟杜夏同桌,还会嫌弃杜夏的手艺不好,便特意召唤自家的大厨煮好他爱吃的食物,然后吩咐

张管家送来。
杜夏和张爹就是这么熟识起来的,跟着张爹的唤法,也唤孟晨熙为少爷。
唤久了,还真有些趣味。
那种喊法,好象孟晨熙是个不爱体恤人、任性的少爷,而事实上也是。在少爷的强硬作风下,生性无所谓的他,

好象也没有更好的理由阻止他上门等人了,因为理亏的人似乎是他家的──大姊。
杜夏耙耙头发,侧身让孟晨熙进来。
「就跟你说了,不要每次都爱劳师动众,虽然你家有钱,但花钱不是这么花法。」家境不甚好的他,对钱的观念

自然比较省;是喜欢孟家厨子的手艺,可是久了会有愧疚感。
少爷就是少爷,进门从不关门,还得劳烦他这个做主人的来关。
「那有钱该怎么花?你要教我吗?」孟晨熙锐利的眸子又投向杜夏一眼后,随即转过去。
孟晨熙不爱有人管他,杜夏偏偏忘记这点。
他想这大概和第一晚见过孟晨熙那种脆弱的模样,所以在刻板印象之下,就会处处想照顾他有关,虽然自己有个

姊姊,但实际上,都是他照顾姊姊比较多。
既然话不投机半句多,杜夏便乖乖捧着都快泡烂的泡面坐回计算机前,边吃边打出该交的稿子。
少爷来的时候,他的打字速度会变快,因为总觉得有压力;明明,孟晨熙就不是出版社的人,但杜夏就是感受到

一股莫名的压力。
「吃泡面真的比较好吗?」
第一口面都没吃到嘴里,身后就传来冰冷的声音。听!这便是压力。
「不吃浪费。」
「是比较容易早死吧。」孟晨熙进一步解释。
少爷态度强势,不爱人管,却偏生爱管他,十足的双重标准。
不过很奇怪的,孟晨熙的眼睛虽然锐利有余,但落在他身上的时间很少,好象是不太爱看到他的样子,不过对于

这点,杜夏也懒得深究。
有洁癖的孟晨熙,还硬性规定他一个礼拜至少要清扫一次房子,因为他要来作客。就因为他要来,所以他就得扫

,不扫还不行,孟晨熙还会亲眼看着他做完。
唉!杜夏只得放下泡面,乖乖打稿子。
当孟晨熙想插手管的时候,千万别跟他辩,否则下场更惨。以上是他的经验谈。
「还是没打电话来吗?」孟晨熙淡淡的问,那感觉好似已不紧张自家大哥的下落,只是随口问问。
「除了编辑,今天没有其它电话。」很好,在压力之下,杜夏的敲键速度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孟晨熙要是当他

的责任编辑,效果肯定好。
「你想你姊姊会带我大哥去哪里?」找不到其它话题,孟晨熙又问。
「我怎么会知道!」若知道,你还会在这里吗?
有少爷在,家里严禁烟火,害杜夏烟瘾无处可发泄。
Enter键不断按下,眼见字数愈来愈少,杜夏的心情终于好多了。偷偷瞄了眼墙上的时钟,还剩五分钟,他赶紧赶

工。
虽然会拖稿,但绝不开天窗,这是杜夏个人对工作的原则。
但很奇怪的是,似乎没人发现这点,所有的编辑都认为他只要交稿日当天没交稿,一定就会开天窗,所以截稿日

期当日必定来催稿,他们若肯多等一两天就会知道他绝对不会给他们开天窗。
「杜夏。」他不太喜欢被杜夏冷落。
「……做什么?」剩一百个字,加油!加油!
「我想吃西瓜。」
……西瓜……江西瓜说……不!不是!一发现敲错名字,杜夏立刻改回。
江云洋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完美犯罪。」
范若亚不太苟同的响应:「是吗?那未破的案子不算完美犯罪吗?」
江云洋懒懒又道:「那是因为不是由我接手。」
范若亚瞇瞇眼睛,看着桌上的报告。「那我就期待江先生大破这个案子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杜夏轻吁了口气,随即传给陈编辑,时间也刚刚好是七点钟,只要家里的时钟没有慢。
「你刚刚说什么?」杜夏回头问。
「我说我要吃西瓜。」孟晨熙一副摆明只要我开口,你就要弄给我吃的模样。
杜夏挑了眉,少爷还真当他是他家的仆人啊?
「你来我家这么久了,不会自己去冰箱拿出来切吗?」其实,西瓜不是他买的,是孟晨熙吩咐张管家送来的,只

因为他爱吃。
他家的冰箱里,向来只有微波食品,因为真的不善厨艺,对吃也不挑,所以很少下厨。
孟晨熙气定神闲响应:「你看我进过你家厨房吗?」
杜夏脑子一顿,只得乖乖起身去切西瓜,若是不切,龙翔的稿子就别指望他十一点前E过去。
在这相处的这一个月里,杜夏真的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欠了孟晨熙很多吧,否则怎么会现在为他作牛作马还无

任何怨言?
连姊姊有时候还会疼爱他这个弟弟说,孟晨熙就真的是将他当下人使唤。
「啊!」眉头一皱,神游过界,切西瓜的手指马上就出事了,望着比西瓜颜色还红的血,杜夏赶紧在水龙头底下

冲水,却是愈冲血愈多,但不冲又不行,可是,怎么血愈来愈多?
为了不让血流光,他开始找寻碘酒与OK绷的下落。真是平时不烧香,临时要找也找不到,几百年没受伤,哪知道

姊姊把这些药品放哪去。
「怎么了?」孟晨熙抬起头问,直到他的视线一对上杜夏的伤处,他立刻起身,举高他的手。「药呢?」
杜夏苦笑。「找不到。」
「先用卫生纸包着,我带你去医院。」孟晨熙的声音泄露他的担心,杜夏却没有听出。
去医院?有那么夸张吗?去楼下超商买个OK绷不就得了?
「不用吧……」从有记忆开始,他还真没去医院过。
孟晨熙盯着杜夏,眼神泛冷光,随即又放下他的手,看着血又如涌泉般不断冒出,杜夏终于点了头。
「去医院吧。」杜夏不得不妥协。
一到医院,护士见到杜夏,连忙抓着他进手术房;医生看见杜夏,便打了麻醉开始缝伤口。
这一连串动作下来,杜夏依然面不改色。
有些年纪的医生便笑道:「好久没看见这么勇敢的病人了,你的伤口很深,竟然眉头也不皱一下。」
这需要称奇吗?他的忍痛功夫是比较好。
「我比较不怕痛。」
医生听了,笑得更开心。「哈哈!刚刚我进来时,看见外面那个人看起来比你还紧张,是你的亲人?」
外面的人──孟晨熙吗?杜夏皱了眉头,因为不知该将孟晨熙定位在哪里。他们只认识一个月,好象连朋友都不

是,只能算是有共同目的的战友。
去医院、缝线、拿药、开车回来,总共折腾了一个小时多,一回到家,杜夏整个人立刻倒在沙发上。
不过一个小小的伤口,他真没想到需要一个月才能完全好。另外就是……孟晨熙居然肯送他去医院?这让他有种

莫名的恐惧感。
「医生交代前两个礼拜不要碰水,以免伤口恶化。」
「我听到的是『尽量』不要……」在孟晨熙的视线下,他噤声。
唉!这人真是天生有王者的霸道。杜夏在心底暗想。
「先吃饭,吃过饭后再吃药。」
「喔。」除了这个字,杜夏不知该说什么。
吃过饭又吃药后,杜夏重新落坐计算机桌前,只是左手的食指不灵活,常常要打的注音打错了,也连带拖累了他

的速度,幸好龙翔的稿子早就结束,只剩下小部分的修饰。
「忙得过来吗?」孟晨熙问得很有诚意。
杜夏挥挥受伤的手。「还可以,难不成要你帮我打吗?」想到尚有一本爱情小说稿要交,他就快昏倒。
其实,他已经打算停止写罗曼史,虽然进入小说界是罗曼史小说起头,但有时候他也想脱离的,他所有的小说类

型都用同一个笔名,只除了罗曼史的。
男生写小说不是大事,写爱情小说就是大事了。有些人就会先入为主的以为你应该是恋爱经验丰富;为了避免麻

烦,杜夏才把两个笔名分开,坚决不准编辑透露自己的性别。
最近稿量大增,还真希望干脆藉由手痛,就此封笔。
孟晨熙看了看杜夏,喝完他手上的水后,套上他的外套。他有时候真不知道杜夏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看上去好象

一个人是可以过活、心理上很独立,但在现实里却经常出错。
没听见回答,杜夏也不以为意,反正早知道会有这样的静默回答。他就说嘛!少爷难得送仆人去医院已属难得,

怎么还会纡尊降贵帮助仆人?
罢了,孟晨熙还是早早回去,才不会造成他的压力。
「不送了。」杜夏懒懒得说。
不料,孟晨熙又很快地看了杜夏一眼,然后彷佛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似,露出一抹笃定。
四眸交投的瞬间,顿时,杜夏有种天降灾祸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打了个颤。
「……怎么了?」
怎么孟晨熙那种表情、那种眼神好似一个月前,他下了决定时的模样?那时他决定要天天上门等,这次呢?该不

会……
「我明天会搬过来。」孟晨熙说得毫不拖泥带水。
他说了,他真的说了!然后,杜夏当然是吓了一大跳。
「为什么?」这里是他家,为什么要突然冒出个陌生人来住?
「因为你的手受伤了。」只留下这一句解释,孟晨熙脚步一跨离开。
留下杜夏一个人还在思考他那句话,可是……可是……
「我受伤不关你什么事啊!」杜夏喊,却已来不及。
他还是不懂,孟晨熙为什么要搬过来。真的不懂。
孟晨熙那种人根本不会管别人的生死,怎么会去在乎自己受伤?
老姊,妳还是快点跟我联络吧!



第二章
──我今天会搬过来。
终于,他终于说出这句话了!
活到二十七,没有恋爱过,更不知别人的恋爱方式是从何开始,孟晨熙只知道从那一晚后,杜夏这个名字在他心

中就无法拔除。
对孟晨熙而言,杜夏绝对是个特别的存在,一切只因那晚开始……他向来浅眠,因为对外在环境没什么安全感,

但那晚,杜夏的温柔却温暖他的心。
他是有一个不错的家庭,但家人聚少离多;再者,他个性生来冷僻,不爱与人亲近,所以能留在身边的人,很少


而杜夏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让他再也忘不掉他的名字。
按住猛烈心跳,孟晨熙大大吸了口气,好不容易平静些,才睁开眼睛。
就连此刻坐在办公室内,他依然可以感受到昨天晚上把这句话一鼓作气说出来是多么的困难。
老实说,杜夏长得没自己好看,可是个笑起来的时候、还有关心他的时候所露出的神情真的特别好看,好看到令

他都差点失了神。
因此,孟晨熙还不太敢正眼好好认真的看着杜夏,只好板着脸,这样至少他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孟晨熙也非常清楚自己长得不差,有时候在路上会遇上几个爱慕的男人,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和性夏一样足以令他

心动到愿意爱男人。
是啊,心动……想到杜夏,就算过了一个月,孟晨熙的心还是跳得厉害,到现在他才了解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竟是如此美好。
第一眼见到杜夏,只觉得他是个散漫、随性的男人,有着一张娃娃脸,因此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出头。
对于自己要找大哥的说词,杜夏问了几句,然后连再进一步确定他的身分也没便让他待在他家的客厅里,就连自

己说每天都要造访,也没有大力反对。像杜夏那种态度会让他不禁替他担心,要是哪天一个真的有心怀不轨的人

上门来,就糟了。
「你的防备力那么低蚂?」第二天下班后到杜夏家里,孟晨熙便开口问。
杜夏一脸无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你的观念很消极,但我不予置评。」
杜夏笑了,还笑得很无力的模样,有一种歧视孟晨熙的意味。
「你很可爱。说我消极,不就是在评论了吗?有人一辈子都在紧张害怕自己发生意外,但最后仍逃不过意外,所

以,这些可不是我们说担心就能免除的事情,倒不如看开点。而且我看你也不像坏人,难道你是?」
孟晨熙拢了眉头。「不是。」
「那就对了,有时候看人是靠直觉,我信任我的直觉。不过……你真的决定要这样每晚都过来,不嫌麻烦吗?」

杜夏是不觉得烦,只是认为没必要。
「我向来说到做到。」一旦做了,就会彻底执行。
杜夏深深看了孟晨熙一眼。「随你了,你高兴就好。我今天煮面,你要不要吃?」
「嗯。」孟晨熙没有反对。
但是一看见摆上来的面,孟晨熙的食欲顿消,那是可以吃的吗?「这是什么?」
「面。」
面?根本是人杂烩。「有别的吗?」这种食物怎能要他吃。
「泡面。」杜夏随手指向架子上的泡面。
「还有呢?」
「楼下转角的便利商店,请便。有得吃就别挑了,我这里又不是五星级餐厅。」
知道是一回事,但要做到也是另回事。吃了二十几年的高级料理,孟晨熙的胃口很刁。
「有没有咖啡?」孟晨熙想至少能喝点东西。
「有啊,就你昨天来看到的。」
「……请给我一杯。」孟晨熙只好勉为其难接受。
杜夏起身走入厨房,还不忘说了一句:「空腹喝咖啡对胃不好。」
「习惯了。」很多事一旦习惯了,孟晨熙也不太喜欢变。
「习惯可以改。」杜夏接得很顺口,然后拿来一颗苹果给他。「身体是你自己的,不舒服的时候可没人帮你痛。

」他实在是太习惯照顾人了。
结束短暂的聊天,杜夏低头继续吃面。
孟晨熙面前则多了一颗苹果──红色的苹果和杜夏的心意。
这是第二天与杜夏的相处情形。他算是个陌生人,却不会让自己有一丝的不舒服,相反的,他还很喜欢待在杜夏

身边,也很喜欢听他说些关心自己的话。张管家会关心他,可是他清楚那是他的职责所在;他的父母比较在意对

方;大哥只对画画有兴趣。
对他们而言,他或许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
他希望找一个人,而那个人能将他孟晨熙当成是最重要的一部份。
对于杜夏,孟晨熙唯一没想过的是个的职业竟然是个小说家。
为了更了解他,他用尽手段才调查出他还是个写了满多小说的作家;什么都写,总共两个笔名,一个「夏生」、

一个「江云」,对外彼此没有关连。
夏生──专门写罗曼史小说。杜夏的这类小说,仍不脱男人至上,他的女主角多半很悲惨,都要经过无数折磨才

能与男主角相守,够老套了。
江云──除了情色、罗曼史之外,什么都写,现在还在写的是武侠和侦探,他的侦探男主角叫「江云洋」。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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