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伦敦》(偃月与阎罗系列第三部之一)——李葳
李葳  发于: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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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都是吾主不好,说什幺要废除贵族阶级这玩意儿。」密斯想想就有气。

「再嚷嚷,我就把你往日是大贵族密斯的情报泄露出去喔!居然敢批判吾主的不是,你是吃了什幺熊心豹胆?」

「我说你待在人间的日子过长了,臭乌鸦,搞得自己满口都是人界的语言。」揪住乌鸦的脖子,美青年不顾形象的和它咆哮着。

砰地在烟雾中,大乌鸦化为有着丰满曲线的妖艳尤物,「死密斯,你才不要满口满口乌鸦的叫喊,人家可是拥有吾主所命名的『阿鸦』,这样好听的昵称呢!」

「阿鸦比乌鸦好听到哪里去?」一弹舌,密斯掏掏耳朵,吹吹手指,「我听起来都一样难听。」

「你侮辱我的名字,就是侮辱吾主的感性!」

「感性?又一个人界的怪名词。妳少发花痴了,不管妳多想攀着吾主的膝盖,也是没用的。吾主的心里头只有一人,那人决不是妳。」

「哈哈哈,这句话你说给自己听吧!」双手插腰,黑发蓝眼的魔女不客气地指着密斯鼻子说:「我不像你肖想什幺不该得的东西,人家我阿鸦可是满足于待在吾主身边,帮吾主跑跑腿、干点小差事的光荣。你也向我见习一下,身为忠臣该怎幺作,别老是对着吾主流口水,难看死了。」

一撇唇,密斯被戳到痛处,诱惑魔主失败的不甚光彩纪录,已经连续创下新高。事实就是事实,否认也没用,但密斯还是要替自己说几句公道话。

「这并不是我诱惑的伎俩己经褪色,纯粹是吾主太死脑筋,他可以坐拥魔界任何可供他享乐的人事物,可是他却把日子过得比人界的什幺修道士、僧侣都要清淡、禁欲。这不是异常是什幺?我可是一心为他着想,想导引他走上身为『魔主』应有的正途啊!」

「……什幺时候你成了宣扬魔界教义的热血汉了?我听得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拜托你别扮演自己不适合的角色,密斯大人。」闷闷地打了个哈欠,阿鸦勉强地回他一句。

沉默片刻,密斯冲着这找碴死乌鸦说:「妳今日是专程回来叮得我满头包是吧?」
「我哪幺闲,不会去找鸦同伴们去嗑牙,还会坐这儿听你说梦话吗?」从自己的胸前掏出一颗透明的水晶球,指着上头正发着红光的地方说:「我是特地回来禀报的,终于让我找到你们所要的『红』,在这儿。」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密斯扣住阿鸦的手,盯着那的确散发出红光的球体,「原来真的在人界啊?」

「搜索过魔界里,确定没有。天界,偏又不能去找。除了瞎猫碰死耗子地往人界找以外,还有什幺其余的办法呢?幸好没被天界给回收去,要不然……吾主的苦心也只能放水流啰。」阿鸦微笑地说。

「干得好,辛苦你了。」密斯拍拍她肩膀。

「我怎幺不晓得原来你也希望吾主成功啊?这样好吗?吾主眼中本来就只有『他』,如今一步步地接近『他』复活的日子,你的利用价值、你想一亲吾主芳泽的希望,也越来越渺小了。」

自嘲地勾起唇角,「打从一开始,我就不抱什幺希望在活了。能怎幺办就怎幺办吧。现在的我可是和以前的我大不相同了。」

「可怜的家伙。」啾地啵了他脸颊一吻,阿鸦俏皮地眨眨右眼说:「我也会帮你找找看,能不能顺道碰上你所想见的人。」

「谢了。我想还是别抱太大希望好。也许……他的魂魄早被天界回收了。」洁净的、纯真的,曾经是他可爱宠物的──密斯想想,也许回天界是对邔浚最好的。毕竟,独立后的人界混入太多妖魔的血,早已污秽而不再合宜那样美丽的魂魄居住。

再说,真让他找到他的魂魄又如何?

顶多是远远地观看着他度过人界短暂的一生,甚或不断地重复轮回再生。

密斯不晓得自己是否能受得了这种除了「观看」,却什幺也不能为他「做」的状态。

「阴气沉沉的一张脸和你不搭,密斯,开心点嘛。」搂住他脖子,阿鸦主动诱惑说:「反正去向吾主报告前,还有点时间,就让大姊我安慰、安慰你啰。」

「唉。」

「哇,你那什幺态度,给脸不要脸喔!」

密斯嫌弃地瞥她一眼,「你那对巨无霸波波实在是教我兴趣缺缺,我宁可自己去找可爱年轻又有着一对紧俏结实小屁股的少年。」

「你这可恶的恋童癖,懒得理你了。」踹他一脚,阿鸦气愤地跳起来说:「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这死密斯的脸!」

咚地再度变回一只黑色大乌鸦,啪咻啪咻地振翅离开。

摸着被踹红的腿,密斯无意追上去,阿鸦是个难得的「好」魔女,只可惜「好」是不适合在他这种人身边的,他只会浪费他人的善意。

红色。

热情的魂魄。

七魂魄中最初找到的竟会是红色的魂魄,的确让人意外。

唉唉,把双手枕在脑后,密斯仰躺在地面上,一旦寻找到红色的魂魄,待在生命之液中的「那家伙」,大概会开始不安分了吧?

麻烦就是一桩桩接踵而来的东西。


夜幕低垂,鲍曼将手上的书阖上。

「您要休息了吗?爵爷。」老管家手禀着一只烛台,来到书房内。

「嗯,我的睡袍呢?」

「都为您放在寝室里的老位子了。」

点点头,从书桌后起身,「晚安,布鲁斯。」

「愿您好睡,爵爷,晚安。」

重复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台词,老管家目送主子踏着台阶回到二楼寝室,动手一一熄灭屋内所有油灯,紧闭门窗,确认过门户妥当后,局着慢步往佣人居住的地下一楼走去。

雪夫特子爵府上的所有灯光皆熄灭了。

躺在床上的男子规律的发出熟睡的鼾声。

宁静的夜,月光悄悄地透过窗帘偷窥着屋中的动静。

仿佛是被屋外的夜鹰唤起,原本紧闭的眼突然在黑暗中睁开,男子推开被子,静悄无声的旋踵下床,笔直地走向衣柜,开启。

手指毫不仿徨地跳过那成列成排挂好在衣架上的外套、衬衫,直接探向衣柜深处捞出一只纸袋。

卡沙、卡沙地翻出一套陈旧而缝补过几处,有着破了的士黄色大衣;一件格子状的法兰绒衫;一条沾着红、黄等等颜料的长裤。也不需点灯,男子手脚利落地在黑暗中换好衣服。

最后他取出一顶鸭舌帽,覆盖在头顶上,刻意压低的帽沿将他的大半容貌隐藏住。套上放在床底下的穿孔皮鞋,不直接从门口离开,而选择攀越过窗子,借着屋外的一根大树枝干,男人由二楼爬到地面上。

左右观察,确认四周没有人发现到他之后,男人宛如识途老马般顺着阴暗深幽小巷内钻进、钻出,不一会儿便离开了素有良好治安并且属于上流阶层所居住的街道,往颓废、衰败、经年累月都笼罩在灰色雾气中的贫民集中区走去。

肥胖丑陋的灰色大老鼠在脚边逃窜。

各种难闻、腐败的气味在夜风中,浓郁得呛人。

路边不时有人喃喃地向过路人乞讨。

沿途还会碰到身染重病倒在路边奄奄一息的人,看也知道,对方所染的是致命绝症──疟疾。恐惧于传染的危险,根本不会有人敢去碰触,多半是放任那些人自生自灭,而苍蝇、乌鸦早在天上、四周,准备伺机而动。

这儿可说是人间里最接近炼狱的地区。

男人对这种种可怕又恐怖的景象,都视而不见。一心一意地往着贫民区的深处走去。

半个多小时候,男人最后停留在一栋看起来几乎是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方。此时他由口袋中掏出一把发着铁锈的旧钥匙,插入锁匙中心,喀嚓地解开它。推开门后,迎接他的是金属与化学溶剂刺鼻的颜料味道。

男人唇角漾出笑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这气味鼓涨在自己胸腔内。

就是这个味道没错!

多幺令人血液沸腾的味道!

迫不亟待地进入屋内,亮灯,一幅画到一半的画作仍放在架上,以各式各样的「红」涂满帆布的这幅图,从每个角度来观赏,都是幅无法给人舒服感受的画,甚至可说是有点恶心。

没有意义的线条,或直、或曲、或圆、或方,不知是要勾勒出什幺,只是有股纠葛的痛苦、难以爆发的压力全累积在上头。

把外袍脱下,男子卷起衣袖,抽起水桶中的画笔,在盘上挤出更多鲜红的颜料,开始专心一志地涂抹着。

夜晚,是现在才开始的。






【红茶、红酒和红色的珍珠】


「先生、先生,要不要擦擦鞋?」

鲍曼.雪夫特原先是想当作没听见地走过去。

擦鞋小童的搭讪来得不是时候,虽然长年来维持的绅士风度,使鲍曼没有在街头上破口大骂,但伦敦不寻常的万里无云、灼热的艳阳早把他体内的耐性全蒸发光了。

今天打从出门──不,该说是打从下床起,不顺遂的事一桩接一桩。

首先是老管家布鲁斯罕见的病倒,接替他工作的年轻男仆役笨得把他惯穿的西装烫出了个洞,逼不得已鲍曼难得地比预定时间晚了半小时出门。勉强安慰自己这影响不了他上班的时间,试图定下心地坐上马车,没一会儿,车夫便来了个大急转弯,撞得他七荤八素不说,连马车轴都断了。

「这是怎幺回事,车夫!」愤怒地质问。

「爵爷,是、是一只黑猫突然从马车前方穿越,惊吓到马儿。唉呀,这真是不吉祥的预兆啊!老天保佑、老天保佑。」惊魂未定的车夫,脸色惨白地连呼怪奇。
清晨街道上哪来的笨黑猫乱窜呢?鲍曼怀疑这不过是车夫的推托之词,「算了,快点把车子修一修,我没时间蹉跎。」

「可是爵爷,这车轴断了,不送去修理是不行的。我看您今日还是招一辆出租马车去上班吧?」

一波三折。

被迫搭乘鲜少乘坐的出租马车。忍着马车破破烂烂的坐垫,一路颠簸的来到位于怀特道上,自己所任职的圣约翰医院的门前。最后还付出相当于被敲诈的车资。累积这三点,此刻鲍曼的脾气──只能说是爆炸前的火山状态。

若是平常的他,或许会慷慨地首肯,委屈自己坐在小板凳上,由着男孩擦拭自己那早已光可鉴人的鞋尖,赚几便士吃一餐饭。

很遗憾的鲍曼难得恶劣的心情,让他冷冰冰的一瞥男孩,想跨越过男孩面前一瞥,仅仅是那无心的一瞥,让鲍曼驻留下脚步。

男孩有头火红的发。

营养不良、瘦骨如柴的脸蛋上,内凹的颊骨让两眼格外突出,绿色的眼球仿佛随时会掉下来似的,论整体长相还真是不起眼。

明明是街道上随处可见的贫童,不知是什幺理由,那抹红灿灿的发色让鲍曼无法就此离开。

「您要擦皮鞋吗?先生。」看到上门生意,男孩更殷勤的堆上笑,把木板凳推到他面前,以污灰的布熟练地拍去尘埃说:「请坐。」

掏出怀表一看,自己实在没多少时间了。

「我站着就好,孩子,你动作够快吗?」

「快、快。我马上好!」男孩在掌心上吐了口口水,挖起黑色鞋油,揉搓开来后涂抹在鲍曼的鞋上,以软布迅速地察着,并说:「别看我年纪小,我擦过上千双鞋呢,先生。我保证您一定会满意我亚曼的服务!」

「亚曼,你打哪儿来的?」

盯着那颗红发小头颅在底下晃动着,鲍曼一点都无法理解自己此刻的行为。何以浪费宝贵时间在这儿给他擦鞋,何以会违反他常识的判断,和一名擦鞋小童对话,何以自己双眼无法离开那头红发。

男孩的红发在伦敦虽不多见,也没稀奇到值得自己另眼相待。

……不过这发丝还真红,宛如是夕阳的余晖深浓、烁亮。

「城东,先生。」

「不,我是问你……」鲍曼停下口,这不像是自己会做的事,讨论男孩的出身做什幺?知道他是从谁那儿遗传到这头红发,到底能有什幺意义?

「先生?」见他没继续说下去,男童停下擦鞋的手,不解地抬起头。

接触到男孩澄澈的绿眸,鲍曼狼狈的一笑,摇头说:「没什幺,你继续擦吧。」

「是!」明朗而中气十足的,男孩应道。

算了,就当是行善一件,别再追究背后的理由,鲍曼讨厌生命中任何突发的意外,这并不意味着「意外」就会放过他。通常他对应这情况的手段,就是无视它,当它不重要。

几分钟后,他赏给男孩一枚几倍于他应得小费的硬币,男孩频频道谢,直说他是个慷慨的先生,鲍曼也蹬着比寻常要光亮数倍的皮鞋,往医院走去。

「今天真是走运。」

亚曼拿起硬币放在口中一咬。货真价值的一枚。有这枚硬币,就可以多买好几条黑麦硬面包回去,给卧病在床的母亲与年幼的弟妹吃了。天底下还是有很多好心又慷慨的绅士嘛!

喵!

哪来的小黑猫?亚曼伸出手去,「猫咪,来来,好乖……」

黑猫温驯地让男孩抱起,以头蹭着男孩的胸口撒娇着,弄得男孩又痒又好笑,「呵呵,好乖、好乖,你真是只乖猫儿……痛!」

冷不防地被黑猫咬了一口,接着猫儿还衔走他手中的金币,迅速地跳下膝盖,一溜烟地往前奔去。阿曼目瞪口呆了数秒,慢半拍地跳起来吼叫着:「等等,你这只可恶的贼猫!把我的金币还给我!」

猫儿停下脚,回头望了他一眼。

「你回来呀!」挥舞着拳头,亚曼拔腿追上去。

迅速地蹦跳起来,猫儿轻巧地往着人烟稀少的巷中钻进去,深恐会追丢了猫儿的影踪,亚曼连喘息都不敢。死命地跟着那小小的身影在巷中左钻右绕,越过石巷、不知名人家的花园、餐厅的后门,跑着跑着,当亚曼惊觉到自己站在某座桥的桥墩下方,而黑猫工跃上一名男子的膝盖上时,他已经火大到不行。

冲向男子,大喊着:「把那只猫交给我,它偷了我的金币──啊!」

黑猫竟在他面前,把口咬的金币吐在男子的掌心上。

「那金币是我的,还给我!」

亚曼好不容易跑到男子的身前几尺,伸长手索讨着。照理说不可能没听见他的抗议,男子却不慌不忙地抚摸着手中的黑猫脖子下方,逗得怀中猫儿发出咕噜噜舒服的叫声,脸也不抬起,仿佛亚曼的话是耳边风。

逼不得已,男孩再次跨步上前,「金币还我!」

一只捣乱的乌鸦飞越亚曼的头顶,嘎嘎地叫着:「还我、还我」,咻地盘旋于男子身旁,最后降落在男子肩头上。

「嘎!人家说你是小偷!嘎嘎!笨密斯!」

「啰唆,闭嘴,笨乌鸦。」

猫、猫、猫开口说话了!

它正在和乌鸦对骂?

亚曼脸色苍白地倒退两步,喉咙想发出叫声却叫不出来。

「瞧,你这不熟悉人界言语的笨密斯,吓到人家了吧!嘎嘎,就叫你别多事,嘎,由我出面就好了,嘎嘎嘎。」

「是谁动作慢吞吞的?本大爷好心帮忙你喵,妳喵个傻瓜不识好歹喵。」

摇晃着脑袋,亚曼难以置信地喃喃自语:「我是在作梦,猫会说人话,还和乌鸦一起说话……怎幺可能……一定是我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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