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闪瞎你的眼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太古微澜
太古微澜  发于:2022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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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眼里出西施,两人虽然没有在对方眼里看到西施,但是却怎么也看不够。四目交缠,深情对望,不知是什么时候,空气渐渐变了味儿,暧昧粘稠的好似蜜一般的氛围逐渐在发酵,膨胀。
  不只是谁诱惑了谁,两人渐渐贴近,双目紧紧的盯着对方的红唇移不开视线。
  “呼!”终于吻上了彼此的唇,两人同时在心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赢轩苍吻着阿离的唇瓣,唇舌交缠,彼此唾液交换,此时心里充满了温暖和幸福,心尖上一片柔软。
  感应到男人的深情和对自己的温柔呵护,莫离歌心里一阵感动,不由主动的伸出小舌回应起男人的吻来。
  良久唇分,一吻结束,莫离歌挂在男人的身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看着青年呼吸恢复了一点,男人就再次迫不及待的吻上了青年诱人的红唇,直到青年的唇瓣被自己吮吸的变得红肿才把人放开。
  赢轩苍漆黑的眸子里是一片浓郁的深情,眼眸暗沉沉的看了青年一眼,压下心里火热的欲望。一只大手在青年白皙如玉的耳垂上轻轻摩挲着,又在莫离歌的耳后重重的亲了一记,才给莫离歌整理好在两人亲吻间弄的有点凌乱的衣服,相携着推开门走了出去。
  这边,丞相大人吃了两碟点心喝了半壶茶水,久不见人出来,心急的招来王府内的下人一问,却表示王府中并没有那种奇特的点心。
  想要问摄政王点心是在哪买的,奈何人一回来就没个人影了,于是苦逼的丞相大人只能干坐着等。
  这时赢轩苍和莫离歌两人相携手走了过来,两人看着外貌气质都是一等一的人物。不说是,赢轩苍这个名震天下的大秦摄政王不但是大秦第一美男,周身更是有一种霸气凛冽,威严不可侵犯的气质。而莫离歌本体是一只白虎,银发,一双妖异的琥珀色桃花眼,精致漂亮的五官,神秘,淡漠的气质,不食人间烟火好似嫡仙又似那勾人的妖。
  丞相大人一眼望过去,当即一震,好一对狗男男,哦不是好一对儿郎。丞相大人再一瞧,看着摄政王紧紧的握着的另一只手,不知道为啥,突然觉得自己牙好酸。
  “这位是?”丞相大人站起身来,看着摄政王身边的漂亮青年,好奇的开口问道。
  闻言,摄政王殿下一把把莫离歌给挡在了身后,隔离了丞相大人充满好奇的视线,道:“我的。”
  莫离歌白皙如玉的脸庞上顿时染上一片淡淡的粉色,伸出手来不着痕迹的拧了某人一下。
  “是是是。”丞相大人条件反射性的连连应道,半晌回过神来,道:“哦,你的!什么,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丞相大人看看赢轩苍又看看自家摄政王身边的青年,瞪圆了一双眼睛,惊讶的出声问道。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赢轩苍牵着莫离歌坐下来,说道。丝毫不在意自己的话对丞相大人造成的冲击性有多大。
  他的人,又不是什么不可见人的东西,他和阿离的关系他从来就没打算要瞒一辈子。他恨不得立即就昭告全天下才好,这样就没有人不知道阿离是他赢轩苍的人了。
  “你想好了?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的身份。”丞相大人坐下来,平复了一下自己受到惊吓的心情,看着赢轩苍,道。
  “嗯。我又有什么身份,我和阿离在一起,孤想那些人应该是最高兴的才是,说不定睡觉都能笑醒了。他们心里都在想什么,本王又不是不知道,终归都是我赢家的人罢了。”赢轩苍手里把玩着一只白玉茶盏,眼帘微阖,浓密纤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一片阴影,让人看不出眼里的神色。
  莫离歌心里突然一阵心疼,伸手握住男人放在身侧的大手。赢轩苍回握住青年的手,感受着手里的温暖,萦绕在心头的阴霾一瞬间退散而光。两人对望一眼,看着对方眸子里的深情,眼眸里升起一抹幸福的弧度。
  看着两人如此,丞相大人咽下心里想要说的话,也不再去说那些讨人厌的事,冲着两人摆摆手,道:“行了,行了。别在我老头子面前腻味着了,谁还没有个年轻的时候了。想当年,我也是京城……”
  丞相大人给两人普及了一番自己年轻时候的风云事迹,说了半晌,方才感到口渴的停下来,喝了一杯茶水。
  “哎,苍小子,你家那个黑黑的点心是哪买的?”言归正传,丞相大人想到自己来的目的,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开口问道。
  “那个东西叫巧克力,是阿离的东西。”赢轩苍也没有隐瞒,说道。
  “嘿嘿。”丞相大人眼巴巴的看着莫离歌,搓着双手,不好意思的嘿嘿笑两声。


第三十二章 摄政王的虎(完)
  第三个世界,莫离歌依然陪了对方很久,直到生命的尽头,但是,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因此而终结。
  两人办了一场隆重盛大的婚礼,阳春三月,京都十里桃花染上十里红妆,这一场婚礼热闹了七天七夜,羡煞旁人。
  “王。”苍诀轻声叫道。
  “出发。”赢轩苍一身银色铠甲,坐在高头大马上,望了一眼前来送行的朝中大臣,视线最后停留在那一张张暗含担忧关切的面容上。这是他的子民,是大秦的的百姓!男人气沉丹田,拉着缰绳调转马头,声音决然的道。
  黑色的马仰头发出一阵嘶鸣声。
  一头巴掌大的小白虎坐在男人肩头,安安静静的样子,显得听话又懂事。
  战场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出征打仗却带着宠物,这本该是儿戏。但是,对于此却没有一个人有意见,只因这是他们的王!在他们心里摄政王不单单是大秦的摄政王,更是他们的战神,他们的信仰,是他们的神。
  百万大军联合漠北二十万精兵兵分两路同时向着胡族,西域十六国而去。这一战,赢轩苍准备了五年,大军来势汹汹,带着势不可挡的锐利。两个月的时间,以苍诀为首的二十万大军成功攻入胡人的王庭。而与此同时,最快的信使也八百里加急送来了最新的战书,摄政王已连破西域十国,相信不日之后,摄政王就可拿下整个西域版图,为大秦的地图再添一笔。
  皇帝看着龙案上的密函,连声道:“好好好!”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更是当着满朝文武百官的面,亲封摄政王府可世袭三代摄政王王位,御赐免死金牌,尚方宝剑,下可斩奸臣,上可诛昏君。
  金銮殿内,满朝文武百官跪了一地,高呼:“皇上万岁,皇上圣明。”
  消息传开,落户于某个偏僻小镇的前丞相一府人纷纷扭曲了一张面孔,咬碎了一口银牙。
  前太子现如今的二皇子殿下,更是愤怒的一把摔碎了手中的茶盏,接着掀翻了满桌子的饭菜。然后,一出门摔了个狗啃泥,断了一条腿。
  人在做天在看。
  当然,京城发生的这一切事件,远在西域的赢轩苍和莫离歌都是不知道的。
  时隔半年,燃烧了六个月的烽火熄灭,数十万将士和敌国的鲜血染红了土地,和边城的黄沙。
  遥望京都,赢轩苍留下十万大军打扫战场,安排后续工作,带着爱人和大军班师回朝。
  每到一城,百姓都自行出城门十里相迎。这一场战争胜利的不仅仅是赢轩苍是大秦,更是整个王朝的百姓被欺压的数十年的尊严,是告祭他们已逝亲人的冤魂,是他们子孙后代数百年内的安稳,平静生活。
  这是一次帝国的尊严之战,是无数臣民挺直脊背的脊梁。
  从此,他们再不怕深夜的惊响声,不怕在睡梦之中被敌人冲破了家门砍下了头颅。
  “王”,这是他们对赢轩苍发自心底最信服的称呼。他不是大秦的摄政王,只是他们的王。这个称呼不知是从谁起,却记载史册,延续千百年。赢轩苍这个名字,不管是谁提起,都担得起一句尊敬的“王”。
  “王,万岁。”不是恭迎摄政王,不是谄媚不是讨好,只有这区区三字。却无尽表达了他们最深的祝福和期盼。
  ……
  又是一年春,一个银发琥珀色桃花眼的青年慵懒的躺在身后气势愈加沉稳的俊美男人身上。
  青年白皙的指尖捏着一颗晶莹的水晶葡萄放进自己嘴里,一咬饱满多汁的葡萄浓郁的果香味溢满了唇齿间,蔷薇花瓣般的唇瓣沾染上果汁变得更加水润诱人。
  赢轩苍手里拿着一本话本儿,也不知是看没看,一只手把玩着青年一缕银月色的发丝。一颗葡萄送到嘴边,男人低头张嘴吃下,含了青年如玉般的指尖在唇齿间吮吸。一瞬间,让青年微微红了白皙的脸颊。
  莫离歌看着男人被岁月沉淀后愈加俊美迷人的脸庞,虽然老夫老夫了,却依然不免升上一丝羞意。莫离歌一抽自己的手指,却被男人恶意的舔了舔,含在嘴里轻轻咬了咬。
  青年这下心里更添窘迫,看着不远处走过的侍卫,羞意漫上了如玉般的耳垂。
  某个男人却是没有如青年这般的害羞的,放下手中的南风故事话本,拉下青年的头,吻上那张诱惑他的红唇。
  莫离歌此时也放下了心里的那一丝羞涩,搂住男人的脖子,启唇主动回应起爱人的吻来。
  良久唇分,一缕暧昧的银丝连在两人的唇间,暧昧粘稠的空气发酵,赢轩苍伸出一根手指抹去青年嘴边的液体,也没了看话本的心情,一把抱住青年大步走进自己的卧室。
  暮色渐渐降临,天边的云彩好似也染上了一片羞意。
  “王。”门外,王府内的一个侍卫轻敲了两下门,唤道。
  “唔。”一声甜腻的呻吟声,溢出来。
  正在关键时刻的男人听到门外的声音,又重重的顶了一下身下眼眸迷离的青年,放对外面等候着的人,道:“滚”。这一声蕴含内力,气势十足,充满着男人被打扰的暴戾,可怕的威压震的门外的侍卫只觉得自己的脖子一凉,胆寒不已。
  王真是越来越厉害了!侍卫为着自家王再一次精进的内力而感到骄傲自豪。想到让自己来叫王和王妃哦不王夫吃饭的人,侍卫小哥双手手指交叉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哼哼!
  这一边,被踏雪称呼为驴子的小心翼翼的黑马看着自家半躺在干草上的老婆,舔着脸凑过去,在踏雪漂亮的马脸上舔了一口。
  踏雪看着某个在前一晚刚刚占了自己便宜的黑驴子,从鼻子里不爽的喷出一口粗气来,撇过头去,没搭理他。
  相隔不远处的兔子窝里,肥兔子看着长得和自己一样漂亮的老婆和一窝同样漂亮可爱的小兔子。三瓣嘴里嚼着嫩草,只觉得自己的兔生圆满了。
  春花秋月,不见离愁别绪,岁月静好。


第三十三章 踏雪番外
  我的主人的主人是大秦的摄政王,据那些愚蠢的人类说,他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就像是我们动物里的老虎狮子一样。
  嗯,忘了说,马爷的名字叫踏雪。作为一匹英俊潇洒高贵优雅的白马王子,马爷本来一直以为只有最强大的人类才能配得上马爷,可惜马爷的主人是一个愚蠢的人类,每天都要马爷为他操心就算了,还经常忘记为马爷准备新鲜的萝卜。
  马爷一生征战无数,驰骋战场让无数小人闻风丧胆,马爷本来以为自己的马生圆满了。却不想,一次跟随蠢主人和蠢主人的主人去漠北,竟然遇到了某匹特别讨厌的黑驴子。
  看着某只丑兮兮发育不良的黑驴子,身为一个优雅漂亮的白马王子,马爷毫不犹豫的出言嘲讽了他。
  荒野的戈壁滩上,一群骏马奔腾着,扬起一阵飞沙,马群个个膘肥体壮身姿矫健,自由的奔跑着迎面而来气势浩荡,马蹄声声如震山河。
  赢轩苍带领着王骑护卫们恰好经过,看着矫健飞扬的马儿,顿时有人心痒难耐,摩拳擦掌想要上去试试本领。
  马群不只是为什么,靠近王骑护卫们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此时一匹黑色的马儿从马群中露出了身形,隐隐有领头之势。
  众人正在奇怪中,这时殷战身下的坐骑踏雪看着那匹有点丑的黑马突然叫了一声,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来。
  然后,就见黑马从马群里走了过来,狠狠的踢了一下踏雪的屁股。接着转身带领马群就走。
  然而,马爷没有想到这个讨人厌的丑驴子竟然在某一天又出现在了马爷的面前。不但如此,黑驴子竟然还成了蠢主人的主人的坐骑,真是气死马爷了。
  算了,马爷大人有大量就当没有看见他。踏雪一边吃着新鲜的萝卜,一边大度的想着。
  可是对方并没有对踏雪的大度感恩戴德,反而开始了欺压踏雪的日子。
  嫩草,萝卜,烤肉……黑驴子在抢了踏雪无数次喜欢的东西之后,终于在某一天打上了优雅漂亮的白马王子的注意。
  先是蹭蹭,然后是亲亲舔舔。
  秋高气爽,风和日丽,这本该是一个让人让马都心情非常愉悦的季节。
  马厩内,踏雪非常憋闷的一蹄子踢翻了自己面前的干草,刚刚某个黑驴子又一次的舔了马爷漂亮的脸蛋。感受到马脸上依然有些湿润的茸毛以及那让马爷非常讨厌的气味,踏雪心里一阵暴躁恨不得立即拿刀砍了那个占他便宜的狗东西。
  ……
  又一年春,这是一个春情荡漾的季节。俗称,发春。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在这个时候心中总是有一股骚动在血液,筋脉,四肢百骸中流淌,分泌着旺盛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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