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末世大佬回古代[穿越重生]——BY:钢冷
钢冷  发于:202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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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觉让他休息地很好,感觉身上的不适感都少了许多。
  他有些脸热,自己竟然这么能睡,连秦大含#哥#兒#整#理#哥出门办事了都不知道。
  而秦深却是专门为了让他好睡才悄悄地出了门。
  秦深说要去办事,却也真的是去大大小小采购了不少东西,毕竟要出远门,急着出门的时候也没带太多东西,秦深就直接在镇上采购了不少。
  是夜,秦深招呼着林秋早点休息:“明天咱们天不亮就要出门,路上饿了咱们也只能吃些简单的干粮了,我们一定得在太阳下山之前去到下一个镇上,不然晚上风餐露宿,不太安全。”
  林秋听得仔细,天还没黑就乖乖躺好了睡觉,第二天果然是天不亮就起床准备出发了。
  这中间的一段路委实不好走,路上又荒凉,饶是秦深有异能在身也不敢托大。
  昨日去镇上,秦深还挑了一把弓和一柄长刀放在了牛车上,就是担心有意外出现。
  一路上两人几乎是没停过,连吃饭都是边走边吃,牛车速度慢,但一整天下来,也到了下一个镇的镇口。
  “秋哥儿,这就要到了,好在路上没什么事儿,现在还早,咱们还能去镇上吃个晚饭。”
  秦深一路着急,总算是在太阳下山前到达了下一个镇。
  还好秦深想的周到,昨日整整休息了一日,不然林秋真的担心自己坚持不到这儿。
  现在他就觉得头晕眼花,在车上的时候都只能够闭目养神,一睁开眼睛都觉得想吐。
  他现在觉得自己是什么也吃不下,只想找个地方躺一躺。
  秦深知道他不舒服,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了间客栈落脚休息。
  晚餐更是不敢再出门吃了,只在客栈要了一些清淡好入口的食物,简单吃椒 膛 鏄 怼 睹 跏 鄭 嚟了一些。
  秦深之前买的酸梅子倒是很有用,一路上林秋吃了不少,每每觉得想要吐的时候含上一颗,就觉得胃里没有那么难受了。
  休息了半个时辰,林秋终于缓了过来,吃了东西之后更是舒服不少。
  “秋哥儿没事吧,我提前已经查探过了,这段最难熬的路已经过去了,接下来没有这么难走的,咱们边走边休息,不会再这么难过了。”
  林秋摇摇头:“没事,秦大哥,是我身子太弱了。”
  他的嘴唇还是白的,脸色也发青,这样的模样可真是让秦深心疼坏了。
  秦深懊恼道:“你说这一条路上怎么就连个休息的地方都没有?要是有个落脚的喝茶的地方,也能让咱们休息休息,想必很多人需要的。”
  一路上他们也看到不少赶路的货郎脚夫,一个个都累得不说话,嘴皮子都是干着的。
  他们工作辛苦,但是并不太缺钱,要是有个地方能够让他们歇歇脚,喝两口热茶,想必他们肯定是愿意的。
  秦深想到这儿,暗自记在了心里,等以后回来了,这块小肥肉他就要攥在自己的手里了。
  想到一天舟车劳顿,秦深又叫了热水上来让林秋泡澡。
  林秋也想解解乏,也就没有拒绝,可没想到一泡就泡出了问题。
  这儿有屏风,秦深也就没有出去,只在房间里等着。
  可没想到只过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林秋就虚弱着求救:“秦......秦大哥......我好晕......”
  秦深立刻顾不得别的了,冲了进去,就看到林秋差点整个人摔在水里。
  他急忙把林秋从水盆里捞出来,只觉得林秋就像是软面条一样失了力气。
  秦深暗怪自己粗心,低血糖的人泡澡确实会缺氧,可他却没有想到,还好自己没有出去,不然真是要出事。
  慌忙给林秋披上衣裳,又是喂糖又是扇风,林秋总算是舒服了些。
  缓过劲儿来,林秋自嘲道:“真是没福气的身子,泡个澡都能晕过去,太没出息了。”
  秦深心疼道:“说什么呢,是咱们疏忽了,等咱们找到了名医,看好了病,有得是福气享受!”
  林秋小叹了一口气,给自己穿好了衣裳,秦深这才回想起刚刚的旖旎场景。
  比起心动,更多的却是心疼——那骨瘦如柴的身体,轻飘飘的体重,无一不让秦深心疼。
  况且这还是已经调理治病之后的身体了,若是以前身上还有余毒的身子,那该有多么羸弱不堪?
  秦深不敢深想,睡觉的时候,轻轻把林秋搂在了自己怀里。
  林秋对自己的身体不抱希望,如今也顾不得别的许多,颤抖地搂住了秦深的胳膊:“秦大哥,我会不会好不了了?”
  秦深坚定地说道:“绝对不会,咱们一定能够治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点点预收文吧!
  《谁也别嫌体修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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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林秋实在是太厌恶自己这不争气的身子了。
  以往没治的时候, 自己也不过是听天由命罢了,左右能多活一天算一天,混日子苟且偷生。
  可如今他已经花了好多钱去治病了, 秦大哥也那么上心, 给他治病, 买药,吃补身体的东西,都已经这么努力了, 可自己竟然还是连简简单单的泡个澡,都做不到。
  身子弱成这个样子,还如何谈什么别的,可别是嫁给了秦大哥之后,天天成个药罐子, 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吧。
  秦深既开心林秋如今如此依赖他, 也不抗拒两人之间的亲密行为,却又心疼林秋如今的脆弱。
  若不是因为真的太过于虚弱,怎么会在洗澡的时候都能晕倒呢?
  林秋轻轻把头靠在秦深的肩膀处,眼泪不由自主地滑落:“秦大哥,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神医就好了,能够治好我的病, 能让我和秦大哥永远在一起。”
  秦深心底更是酸痛:“肯定有的,咱们现在不正去找呢吗?老大夫都说了,京城的大夫医术比他高明多了,他都能把你的余毒清干净, 想必京城的大夫更好, 能给你治的完完全全好呢!”
  无论怎么安慰,当事人心里总归是不好受的, 林秋点点头,擦了擦自己的眼泪,一副被开解了的模样。
  只是秦深看得出他的强颜欢笑,看得出他眼神里的忧郁。
  秦深知道再怎么劝慰也是无用的,只有真正给林秋治好了病,林秋才会真的能够快乐起来。
  路途颠簸,林秋遭了大罪,秦深便不敢让林秋再受颠簸之苦,便说自己有个生意要在这儿做,挣些路上的盘缠。
  林秋听了并未怀疑,一路上二人花费在秦深看来不多,可在林秋眼里,这花费可谓是巨大的。
  虽说林秋知道牛车里还有一百两银子,可他也不敢托大。
  毕竟谁知道接下来的路途要花上多少钱呢?又有谁知道未来去了京城花销会不会更贵呢?
  神医还未见到,他也不知道请神医看病会不会是天价,所以现在多挣些钱,也能让他心里有些底。
  “可惜了,没有带些针线来......”
  知道秦深要出门去挣钱,林秋颇有些遗憾,当时自己出门出得急,手上的活计都没带过来,如今秦大哥要去挣钱,留他一个人在客栈,倒是闲下来了。
  秦深开解道:“本是带你出来寻医的,拿了针线不是反而还要累到你?要我说,还好没有带针线,不然你肯定又是没日没夜地缝东西,哪里还有休息的时候?”
  林秋手上闲着,实在是无聊,便看着秦大哥整日跑进跑出,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秦深出去一趟,回来便买了笔墨纸砚,整日坐在桌前写东西,让林秋很是不解。
  “秦大哥,秦大哥不是说要去挣钱吗?怎么倒是每日坐在客栈里,不知道是在写些什么?这是秦大哥挣钱的法子吗?”
  秦深笑着说道:“是啊,我想着,既然来了陌生的地方,不如就在这儿卖些我手头的方子,一来不惹眼,二来以后也不影响我再自己用。”
  秦深手头确实是有几个好菜谱,不仅味道好,还很是适合这儿来做。
  他来到这儿之后就仔细去镇上、附近的村庄到处瞧了瞧,意外地在这儿发现有好些人家会养猪。
  猪可是好东西啊,全身都是宝,秦深在自己村里见到的养猪的几乎没有,主要还是村里穷,给人吃的东西都不多,更何况是给猪吃。
  猪不好好喂,不长膘,喂了也是白费功夫,所以村人才不养。
  可是这个镇明显就富裕不少,大家伙儿光是吃粮食都能吃饱,多出来的菜啊糠啊,就能用来喂猪。
  而且这个镇附近的村庄上,野草繁茂,都可以割了喂猪。
  秦深对猪肉的料理十分擅长,所以看到这儿到处都有养猪,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秦深看到集市的猪肉便宜,忍不住自己就先买了一斤五花肉回来,切成四方块,向客栈借了锅给炖上。
  借锅这件事在客栈可太常见了,客栈这么些年来,经常遇见家里穷的,不舍得在客栈点餐吃,所以借个锅随便热些东西果腹的客人。
  只是客栈的小二把锅借出去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会这么香!
  秦深不过是加了料酒、黄糖、一些调料下去炖着,没多久,那喷香香甜的味道就传得整个客栈到处都是。
  就连客栈附近的邻居,都忍不住出来,在巷子里大声讨论着今日谁家煮肉吃,煮的这样香。
  隔壁的小孩子更是哭着闹着要吃这香喷喷的肉。
  林秋也闻见了,吸了吸鼻子:“秦大哥,你可闻见了?不知道是哪家的饭菜这样香,主人家倒是好手艺。”
  秦深自豪道:“咳!还说什么别人家好手艺,你不知道你未来的亲亲相公我,便是个好手艺的吗?”
  林秋知道秦大哥是个爱听好听话的人,便也捡着好听话来说:“秦大哥的手艺当然是最好的,不然也不能让整个镇上的人都念念不忘,只是这味道和秦大哥的手艺味道不一样,秦大哥做的东西,味道是霸道辛辣的,可是这里的饭菜,却是闻着香甜。”
  秦深更自豪了:“那你有没有想过,这香甜的味道,说不定也是我做的呢?”
  林秋瞪大了双眼:“秦大哥做的?秦大哥做饭了?”
  秦深不卖关子了:“是啊,我在试菜呢,所以借了客栈的锅来煮了些肉,再等等就能吃了,你也尝尝新菜。”
  这东坡肉就是要炖的久,可怜这附近的街坊和客栈的客人,今晚算是不安生了,闻着这香喷喷的味儿啊,吃着自家的晚饭,那可是一点儿味道也没有了。
  秦深去把东坡肉盛出来的时候,那店小二离得远远的,吞着口水:“客官可真是好手艺啊,这肉闻着就香!”
  秦深乐呵呵地把肉全部盛起来,又找店家买了饭,端回房间,边说道:“那是自然,这可是我们家传的好手艺,只可惜我并未继承家里开饭馆的家业,如今这手艺也就是自己平日解馋了。”
  这句话蕴含的意义可就大了,在许多人耳朵里听来,就是这手艺可是独家的,如今传承人不用来做生意挣钱,这可不就是大好的机会吗?
  要是能从这年轻人手上买下方子,这道菜可就是挣钱的宝贝,饭菜只要好吃,就不愁没有销路。
  而且这年轻人自己不开饭馆,如果能买下方子,连竞争者都没有,先挣他个快钱,然后放在酒楼里也是一道好菜啊!
  秦深不管别人心里怎么想,自己和林秋先是大快朵颐了起来。
  东坡肉本就很下饭,因为味道不辣,也没有什么发物,所以林秋也能够放开了吃。
  东坡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就连汤汁都十分适合拿来拌饭吃。
  秦深怕光吃东坡肉太腻味,还切了几根新鲜黄瓜来配着吃。
  吃一口香喷喷的肉,配上一大口米饭,简直香得要命了。
  要是觉得吃腻了,再吃上一口脆爽带着微甜的黄瓜,解腻清爽,别提多带劲儿了。
  就连胃口一向不大的林秋,都吃了不少,心情也眼见着明朗了起来。
  “这也太爽快了,这样吃肉可真是奢侈。”林秋想到猪肉的价格,觉得自己这一顿饭可真是奢侈极了。
  秦深却是兴冲冲地跟他说:“这你可就想不到了,咱们这顿饭啊,其实可便宜了,这么一斤肉下来,我才花了十文钱!”
  “十文钱?!”林秋大惊,这么好地方的肉,以前在村里买村里人杀猪时的肉,也少不了要二十文呢,怎么这儿的肉这么便宜?
  秦深仔细解释道:“这儿地产丰富,家家户户几乎都养猪,所以肉价便宜,咱们来的也是时候,这边往往会在秋收的时候杀猪吃,所以这段时间肉价正是便宜呢。”
  秦深不仅仅是买了这些肉做来吃,他还在空间里存了不少肉——既然便宜,多囤一些也无妨,反正他也有空间,不用白不用。
  而且有便宜的肉,买了才是省钱呢,他本来也爱吃肉,更爱吃猪肉,到时候回去还可以慢慢吃,吃上几个月都不是问题。
  林秋不知道他买了多少肉,却也开心:“要是能从这儿买肉,回咱们那儿卖就好了,咱们那儿肉价贵,可不就是因为少吗?”
  这倒是个好主意,只不过运输路途艰难,如果想要某一日能够吃到这儿的便宜猪肉,恐怕还是要修了路才好运输,到时候他们也能吃上便宜的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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