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摘下墨镜,举起手机,清澈的暗蓝色眸子标志性很强,女警察捂住了嘴,吓得一激灵。
“你你你,你是……!”
“嘘,”他竖起手指,小声说:“拜托拜托,我是偷偷出来的,不能被人发现。”
没人不认识他,一双暗蓝色的眸子就风靡了全球。也就注定了没人能拒绝他。
“你能带我去找他吗?”朝宋把手机举过去,屏幕上赫然就是克维艾森在街头被拍的照片。
“当然可以。”女警察忍不住感叹,果然好看的人都是扎堆的。
——咔嚓。
克维艾森坐了很久了,他觉得如果天亮了这些人还不让他走的话,他就会直接出去。
反正没人能拦得住他。
他听见开门声,下意识抬起头。
“我来接你回家了。”克维艾森瞬间感应到他的伴侣,他激动的站起来,看着朝宋虽然装扮变化很大,但那张脸那双眼睛,还是一如既往地让他那么的喜欢。
“阿宋,”克维艾森张开双臂,朝宋就顺势抱住他。“你终于来了。”
男人低头蹭了蹭他的脸颊,冷淡的面庞融化成了一滩温柔的水。
朝宋也好像变成了粘人的小猫,他找到了主人,双目都是亮晶晶的,讨好的蹭了蹭男人的侧脸,却把旁边的女警察吓了一跳。
“你们?!!……”她震惊不已,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对啊,”朝宋脸有些红,但还是没放开克维艾森的手,他表情很羞涩,“这是我爱人,我们在一起很久很久了。”
他看了一眼克维艾森,男人也正在看着他,满眼都是温柔。
自从朝宋出现之后,克维艾森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他不再淡漠,每次看向朝宋时,眼底都是浓浓的爱意。
“我是他的家属,那我们可以走了吗?”朝宋牵着克维艾森的手,看着有些出神的女警察。
“……可以,当然可以!”她回过神来,觉得脸有些红。这是什么小说里的剧情啊?!甜得空气都齁人啊!
朝宋牵着克维艾森出了警局,他贴心的拿出了口罩墨镜,把自己和男人都武装得严严实实。
克维艾森虽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却也很纵容他。
晚风吹拂着路边的梧桐树,路灯暖黄,画面很柔美。
“我醒来的时候,你不见了,我想找你。”克维艾森看着走起身旁的朝宋,眼神带着缱绻的柔情。
“啊,这个……”朝宋挠了挠脑袋,蓬松的金发摇摇晃晃,他眼底水光很足,像是颗葡萄,“我没有想抛开你,只是你一直没有醒过来。”
“我就先出来看了看,我觉得我先去适应,等你醒了,我就可以教给你很多东西。”
“可是你让我等太久了……”朝宋停下了步子,语气稍微有些楚楚可怜的抱怨。
克维艾森心底什么情绪都没有了,软得像一滩水,他抱着朝宋的脑袋在他头顶亲了亲,说:“是我不好,让你等了这么久。”
他为什么不早点醒过来呢?让他的宝贝孤独的等了这么久。
朝宋摇了摇头,说没关系,他忽然抬起头,指着不远处,眼睛很亮,他说:“你看!”
克维艾森抬头,看见很大的屏幕上是他的宝贝的脸,在黑暗里那么耀眼,那么精致漂亮。
朝宋说:“我有赚很多很多钱,以后我能养你了。”
他像只摇着尾巴的小金毛,眼巴巴的看着人:“我们回家,以前都是你照顾我,现在我也可以照顾你了。”
“嗯,回家。”克维艾森任由着他牵着,心里暖洋洋的。无论朝宋在哪儿,他都会陪着他的。
第164章 情深难赋(26)
穿过空荡荡的宫殿,雕梁画栋,飞扬的檐角像是振翅的雄鹰,昂首仰望着天上的烈日。
繁华的街道人来人往,小摊的香气随风而逝,他嗅得到,却握不住。
表情各异的人们,有的穿锦绣丝绸,有的披着麻布粗衣,可没人理会他。
全都麻木的穿过了他虚无的身体。
他像是一团空气,轻轻的散了,又重新组合起来。
他是谁呢,他要去哪儿……
从城门出去,越来越远离了繁华梦境,他眼前的景色变成了翠绿的山,碧蓝的水。有破落的茅屋,零零散散的坐落的山水间。
黄毛的幼犬蹒跚的的脚步,它匍匐在草丛间,跃跃欲试的追捕着花色明艳的蝴蝶。
“大黄!走!娘喊我回家吃饭了……”远远的稻草堆上,稚嫩的孩童呼唤着,转眼之间幼犬就放弃了蝴蝶,摇晃着尾巴吐着舌头跑回去。
微风吹动田间的庄稼,翠绿的波浪从这边打到那边。
安叙归继续往不知名的方向飘,他不明白他想去哪儿,所以只能漫无目的地游荡。
他是一缕孤魂,游离在人间,他常常想,为什么勾魂的无常鬼没有把他带走,而是让他孤独又迷茫的存在于世上。
可是没人能看见他,他倒是希望自己可以遇到一个捉鬼的道士,那样是不是就能被超度了……
安叙归不明白,为什么他死了却魂魄还留着……
前人都说,魂魄不散是因为世上还有执念之事,还有未圆满之愿,还有未能舍弃的人。
可是他还剩下什么呢?他怎么什么也不记得了……
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为什么而死,又有什么无法舍弃的执念……
没人可以解答他。
他看过了山,淌过了水。他捧着春天的风,去品尝夏季的雨水,秋叶永远摆脱不了归根的命运,安叙归无数次伸手,想要挽救它们。
可他就如同穿堂风,他什么也做不了。
冬天的雪那么漂亮,干净剔透。安叙归看着暖和的炉子,他察觉不到冷,却也想拥有那样温暖。
他走了很久,走了很远,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她们穿着鲜艳的纱衣,舞姿曼妙,腰间坠着的红宝石像血似的。
这里热闹非凡,安叙归却不喜欢。
他讨厌这里的嘈杂。
寻了一处山间的清涧,泉水叮咚响,清脆的鸟鸣,让人心里宁静。
他躺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太阳暖暖的晒着他,安叙归抬手遮住了眼睛。
他想知道,为什么他不避讳太阳……
眼睛阖上,便不知今夕何夕了。
安叙归是被溪水里的动静吵醒的,他睁开眼睛,一片水花砸过来,穿过了他的身体浇在荒草丛里。
他眯了眯眼睛,望见了在溪水里撒野的小玩意儿。是个什么东西呢……
白晃晃的毛色,尖尖的小耳朵,小小的一团,正在清澈的溪涧里刨着水。
这是哪里来的小狐狸,真是怪可爱的……安叙归想着,便支着下颚瞧着它。
那狐狸在溪水里扑腾着,舒服得眼睛眯了起来,它吐着粉色的舌头,把头潜进水底去追逐透明的小鱼群。
挺能折腾的……安叙归见它全身的毛发都打湿了,莫约过了半个时辰,这小东西才从水里出来。
它甩了甩身上的水,浑身的毛抖得炸了起来,又白又蓬松的大尾巴看起来那么漂亮。
还有那双眼睛,比溪水还清澈,是通透的水蓝。
怎么能这么干净呢……
像是能洗涤人的灵魂。
狐狸甩干了毛发,安叙归发现溪边有一沓褪下的衣衫。他正疑惑着,却眼见着这小狐狸化成了个青涩柔美的青年人。
他一下子顿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那青年头顶还未收进去的毛绒耳朵却时刻在提醒他。
青年披上了衣衫,遮住了青涩的身躯,还没有干透的青丝披散着,清亮的眸子里是不媚俗的风情。
他抖了抖耳朵,发丝在微微颤动,清瘦的蝴蝶骨都是很诱惑的弧度,浅薄的唇似柔嫩的花瓣。
安叙归坐直了身子,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很响亮。
震得他整个人发懵。
他没办法移开眼睛,他像着了魔一样跟着青年回去,他仗着别人看不见他,肆意妄为的从不掩饰自己的目光。
安叙归安定了下来,他跟着青年身旁。别问为什么,他也总觉得青年是不是对他施了什么法咒,不然为什么他根本离不开他半步呢。
这世上很多事情都不能用常理解释,所以安叙归也不会纠结着这些问题。
这些日子,他看明白很多事情,比如这个青年,虽然出身比很多人好,却也只是外表光鲜亮丽罢了。
很多人的心酸都藏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就像每个人都有那么几句说不出口的话。
安叙归觉得很心疼他。
雪夜里,他希望自己的身体可以不这么冰冷和虚无,那样他就可以给他一个拥抱,来帮他温暖被窝。
可每次青年蜷缩在冰冷的床板上时,安叙归听着他睡梦中的呢喃细语,只能徒劳的握着他的手,却怎么也没有办法真正的触碰。
等终于熬过严寒了,安叙归心底松了一口气,他看着青年身体很羸弱,却日渐惊艳的容貌。
心里有什么东西越长越大,越来越脱离了他的控制。
后来,终于有一天青年破败的院子里多了很多稀世珍宝,那么多的宝贝啊,可以给他们好好的生活一辈子了。
可是安叙归看着他的脸色,觉得他很不开心,清澈的眼底像是落了灰,耀眼的宝石再也没了光芒。
直到青年披上了鲜红的嫁衣,安叙归才幡然醒悟。他疯了似的想阻止那些人,可他就像在演一场无人观赏的默剧。
敲锣打鼓的喜庆中,安叙归再一次觉得恍惚……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他的心要告诉他,他不想让这个青年离开。
从那以后安叙归还是沉默的跟随着青年,不过只是换了个地方,他们的处境还是同样的艰难。
不过青年成长了,他总是看着皎洁的月亮,声音清亮说:“无论在哪儿都没什么两样吧,我只是想安安稳稳的。”
安叙归在虚空中摸他的头发,听着他的呢喃细语,然后给他拥抱,肩膀给他依靠。
安叙归也觉得,如果是这样的平淡的日子也就算了,青年永远没办法发现他也没关系,只要他陪在他身边就好了。
他奢求得不多,岁月静好他便心满意足了。
日子过得飞快,青年却日渐地消瘦了,后来他遇见了一个男人,是个风流成*的人物。
安叙归暴怒,他在混沌的汤池边对上了那双深邃玩味的眸子,那瞬间他脑袋里涌进了很多东西……
那么熟悉,那么熟悉,他疼得冷汗淋漓,疼得跪在地上直不起腰来。
“……朕的阿宋走慢点儿,”安叙归看着自己在灯下提笔,身旁的人影温和又安静的陪伴着。
“爱妃……”恍惚间每次刀光剑影,都有道身影在他身前为他抵挡着。
“……你走慢些,黄泉路上……我一定去找你!”他记起在悲戚的大殿里,他握着朝宋的手,怎么也不肯松开。
他怕他松手了,下辈子就找不到他了……
安叙归一直在寻找他忘了的东西……他的执念让他走马观花的看完了朝宋没有他的半辈子。
现在他看明白了,却觉得自己轻飘飘的灵魂沉重得让他抬不起来。
他这是在干什么……他的阿宋在等着他,他为什么走错了路呢?黄泉路上会冷……他明明答应了他会和他一起走的……
“……对不起,我马上就来找你……”安叙归从地上爬起来,他现在只想找到朝宋,他在世上没有执念了,他也该散了吧……
安叙归向前奔跑着,景色向他身后疯狂的褪去,渐渐的所有场景都扭曲了,变成了虚无的混沌。
他眼前有光,他沿着那点东西一直追赶,他得去找他的阿宋……
朝宋会等他的是不是……
黄泉路上,血红的彼岸花开得惨烈,森森的白骨是它的养料,它开在血海和尸山上,吸满了猩红的血。
安叙归看见了很多人,他没有停留,他知道他已经耽误很久了……他得快点儿,再快点儿。
血海上架起的奈何桥,无边无际的彼岸花在这里开得异常的盛大绚烂。
它们弥漫着整片地狱,把幽冥中的狱火点燃了起来。
“……阿宋……你在哪儿?!”安叙归心慌了,没有……什么都没有。
无数在奈何桥上徘徊的鬼魂里,没有朝宋的身影。
安叙归觉得他来晚了……朝宋或许早已经投胎去了。朝宋不会再记得他,或许……还会同别人娶妻生子,相敬如宾,举案齐眉。
他该怎么办呢……他不愿意走过这道奈何桥,因为他不想忘记朝宋。
他心脏抽痛,他麻木的想着……或许他可以就在这里等,因为他失约了,所以他得偿还回来……
如果他在这里等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他总能等到朝宋的。
那个时候,哪怕朝宋已经忘了他也没关系……他会牵起他的手,然后他们永远不分开。
他怎么也不愿意忘记了……
恍惚间,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安叙归抬起头,震惊的看着来人,所有煎熬的,困苦的,无奈的,痛楚的……都在这瞬间消散了。
“……对不起,我来晚了……”他抱紧了失而复得的宝贝,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的稻草。
“……幸好你还在……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如果你不记得我了……我就在这儿等上几百年,总有一天我们会遇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