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人老奸狗老滑,这上了岁数的,就算是耗子,也是够聪明不好抓的,而人老了,那就更与众不同了。
村支书上了年岁,再怎么说是生活在“单纯的年代”,他也到底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如果他人真的简单没心机,也不至于在这种年代能做上村支书,所以,他见了宝宁的表情,也是心下咯噔一声,不由得赶紧转身往回走。
与旁人比起来,村支书再怎么喜欢美女,也还是有脑子的,他自己年纪大了,对于美女本来就没什么想法了,再加上他兄弟死得早,留下的唯一的儿子就喜欢这个美女,他自然也就多上心些……
之前看着这个大美女的确好看,就是不会做家务也没啥,他是支书,以后多照顾,给她安排个好工作,这样他的嫂子侄子也有人养了,不可谓不是一件美事。
但是现在……
老支书脚下一顿,转身绕了个弯,直奔卜耀林家而去。
老支书到了大门口就听到屋里自己大侄子的叫唤声,他也没敲门,直接一推大门就进了院子,再往里走才是那低矮的土坯房,也就地基是垒了砖的,盖了一半又因为砖不够,才只砌了一层墙就挂土坯,这房子,虽然算不算村子里最破的,但也绝对说不上好,而且是老房子,真的让人看着就觉得不怎么舒心。
但老支书现在已经不在乎这房子了。
他在乎他大侄子。
说起来他们老卜家,卜耀林是这一代第一个男孩,本来就是大孙子,别说老支书,就是老支书的老爹娘活着的时候,也是对这个孙子宠爱有加的。
只可惜啊,这大侄子小时候贼精百怪的,看着就好,却不知道他爹一死,顿时就跟脱了缰的野马一样,就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直奔着城里那些无业青年地痞流氓的方向而去了——他们自己在心里是叫那些人做无业青年地痞流氓,可是人家却是明晃晃的拿着红宝书戴着红袖箍,叫自己大红兵的,所以老支书也的确是没有什么办法。
要说老支书心里不疼,那是真的在说假话。可是人人都有自己家,再加上头几年的形势,他也真的不敢管这个侄子。
那有的人是自己亲爹亲妈都敢给底儿了的,看见亲妈被木仓毙也不会心痛的,要说老支书可是没有这个大义凛然的本事,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管侄子。
人,大多数还都只是普通人。
所以,他站在老哥哥留下的院子里,叹了口气,听着侄子的叫喊声,还是在院子里跟着高声喊了一声:“老嫂子,大林子,在家呢啊?”
卜老娘就走了出来,把屋子的对开木门打开,脸上仍旧堆着愁容地应道:“是他二叔啊,快家里坐,林子就等你呢,他这让狼给叼的啊,真的是……”说着,老太太又不争气地流出了眼泪,赶紧拿着袖子擦。
支书就跟着她走进了屋。
进得门去,那是两边各自一个土灶,连着的分别是两边屋子的火炕,天冷了烧的时候就让热乎气儿能进屋,不至于把人冻死。
两边小屋子没有正式的大门,是挂着俩破棉布帘子,支书知道那是两床破旧的棉被,以前是他死去的老哥哥的铺盖,人没了,这东西倒是能物尽其用。
他跟着老嫂子进了侄子的屋。
卜耀林就趴在炕上,疼得嗷嗷叫。
这村子里几十年的老赤脚大夫坐在一边,脸色阴沉,见老支书进门倒是打了招呼,但是脸色更加不好了。
“大夫啊,我儿子这伤到底能不能治好了?”卜老娘担心地问。之前说让带着去卫生所看,可是家里也没有余钱,她也不敢挪动卜耀林,只能多多求这老大夫。
老大夫因为对着卜耀林母子的不要脸精神十分厌恶,再加上他本来就喜欢宁向红这闺女,是打算收徒的,所以下手就狠了,直接把卜耀林的裤子裤头都扒下来,上手用力狠狠地极了一回脓水,也没把血水挤出来就直接拿着烈酒倒在了伤口里。
倒完了酒,老大夫再此上手,狠狠挤了一波脓血,挤得卜耀林又使劲叫唤。
一来二去,再三为之,直到现在卜耀林的叫唤声刚刚能传到他们家大院门口而已。
可以说,老大夫真的是尽力了。
支书走过去,又仔细看了看伤口,那上下对穿,一共四个圆洞,再加上周边一圈小洞,看着都让人麻麻咧咧的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更不用说这卜耀林的叫唤断断续续,像是累坏了的样子,看得他也是一阵心疼,不由得坐到床边,担心地拍了拍卜耀林的头,问:“你咋就想不开,上山还不带上气木仓啥的呢?”
这时候普通百姓还能用气木仓,用来打山里的动物,尤其是开春下山的熊瞎子,没有木仓,真的让人填,那只能是几个老猎户合作,所以这开春上山是须得带着木仓的,不带的话,真容易丧命,要不然就一群人上山,再或者就是不往深山里去了。
说上山不危险的,一般都是金手指跟主角光环,而现在似乎这个光环还没落到卜耀林的脑袋上呢!
卜耀林听支书的话更是气得直捶床,就又把他听说宁向红要上山,他想要跟宁向红成其好事,这些话说了一遍。
支书是什么人啊,这些话他一听就知道有问题了。
宁向红那个丫头,就靠着人传话,就摆了他侄子一道——但如果他侄子没有坏心思,也就没有这些破事儿……老支书现在恨不得那丫头就在自己面前,他能上手扇她俩嘴巴子,但是……他很清楚,如果他上手了,那他侄子真的就完了。
不得不说,那丫头是真的坏透了。
老支书又想到下岔河子的那个叫王栓柱的。
王栓柱他老娘来找,是因为他的那玩意被人给伤了,当然具体情况肯定不会是什么俩人都脱裤子了,他小声问过跟王老娘一起来的人到底咋回事,人家也没太歪,就简单点儿说了一下,应该是王栓柱尾随宁向红到高粱地,结果从后面抱住人家的时候却被人家宁向红不知道用了什么招法给打倒在地了,之后又给他打晕了过去,等他再醒来就是被宁向红给把那玩意弄伤了的事儿了——据说是要剪掉的,但是隔着裤子没做完,就伤了。
一个大姑娘,能把个大男人打晕,还能要把他那玩意给剪掉的。
这就是个真天仙儿,也不行啊!
虽然这个时候什么都被打成封建迷信了,可是真说起来,老百姓中间,这些“封建迷信”的词儿还是有,只不过不说,都只在心里念叨。
老支书念叨的是,这不是个天仙儿,这可是个真正的狐狸精,是祸国殃民,比那苏妲己还厉害,能亲手杀人的厉害女人,别说他家这个侄子,就是换上更厉害的男人也一样,总是要被啃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
呼啦一下,老支书站了起来。
“叔?”卜耀林还以为他叔要生气。
老支书却摇了摇头,低声说:“孩儿啊,别想那个宁向红了啊……”
“为啥啊!”卜耀林可不乐意,“为啥不让我想着她?我就想她!何止我想她,这十里八村哪个汉子不想她?就是有媳妇儿的,跟媳妇儿睡觉还叫她的名字呢!”
“闭嘴吧!”老支书一巴掌打在卜耀林的脸上,“你小子再不听劝,明天我就把你送矿上去,让你好好的学学好!”说完,他抬脚就走,留下气得够呛的卜耀林,还有两脸懵逼的卜老娘跟老大夫。
老大夫当然不敢轻易确定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收拾好了卜耀林的屁股,晚上的时候还是专门去了一趟知青宿舍,找宝宁说了下白天发生的事情,当然,他也听说了这边跟下岔河子的人发生的冲突。
“他们也太不像话了。”老大夫对下岔河子那边的人很生气,骂道,“怎么还有他们这样的人啊!”
“就是啊!”巴艳儿也坐在炕边,搭话,“要不是我拽了一把朴春霞,那老太太的棍子真的落到小红的脸上,那小红就毁容啦!”
朴春霞一边刚要发作,可看着眼前巴艳儿跟宁向红都像是没有怀疑她故意为之的意思,又不好发作,只能憋着。
第12章 我要回城(10)
可惜的是,大家都不傻。
对于原主宁向红的美貌,没有几个女人能说我就是不嫉妒一点儿都不嫉妒,但是在嫉妒的同时,一部分人还是十分喜欢的,她们才舍不得这样好看的脸蛋儿被破坏,因而也就只是那么浅浅的一层嫉妒,并不能破坏什么,甚至还主动地想要保护好这样可爱的一张脸。
这些人中,以巴艳儿为代表。
当然,嫉妒总是千奇百怪的。
朴春霞的嫉妒就是那种想要让原主的美貌消失的类型。如果当时没有王老太的那个棍子做引子,她其实也还想不到要做到那么绝呢,可是当王老太举起棍子的时候,她的脑子里就满是“让她打坏宁向红的脸”这样的话,所她也就神使鬼差的,站在宁向红身后,堵住了她往后退的路。
不过朴春霞也是觉得奇怪,为什么宁向红瘦瘦小小的,往后退的时候力气那么大,还一拧身,把她就直接给撞倒了,真是奇怪了。
她的那点子怀疑最终没有翻起什么浪花,对于其他人来说,她那小心思脏得很,被撞倒摔跤那是老天有眼,并没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地方。
所以这几天里,知青点里也就只有朴春霞一个人一直一直的猜疑着原主宁向红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儿,而知青点之外,老支书倒是已经百分百确定宁向红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
虽然想起来他会帮宁向红对付下岔河子的人来还有点儿懊恼,但是老支书是绝对不会后悔的——一来嘛,对付外村人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他不去做才有问题呢,那是脑子有病;二来……他懊恼的是之前没有发现这宁向红是这么个人物,自己之前可能是没给她留下啥好印象;三来嘛,那就是这老支书的脑袋瓜子转得很快,但却还对自己的侄子无能为力,心里十分感慨,又沉重极了,恨不得能把侄子卜耀林抓起来狠狠抽一顿才放心。
但是老支书不是一个不知道深浅的人。
他侄子卜耀林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最清楚的,他再怎么心疼侄子,再怎么想管教侄子,他也没有真的能把手伸那么长的去管教。
卜耀林是个跟着一群人跑过串联的小青年,即使是出身农村,但却有着城里的大红兵没有的胆识——那个时候叫胆识,但在老支书看来那就是不要脸也不要命。也许旁个人不知道不清楚,但年过私塾的老支书自诩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事情要回归正轨的,现在不是这时候无所谓,总有这时候。所以他不放心侄子,但与侄子相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跟孙子那才是宝贝。
因而,这之后,在众人眼里,老支书就仿佛是忽然被雷劈开了脑袋,疏通了奇经八脉一般,忽然就对宁向红十分的关注了,又是关照她又是关心她的,给她换了一份轻巧的工作,又给她安排了一双人宿舍,还让巴艳儿也跟她一起住进去,两个人在村小学做了临时老师。
当然,与此同时,流言蜚语也是必然不会少的。
“哎呀,你们也不是没见着下岔河子的人是怎么来闹的!”老支书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们这样闹,你们以为我们村子就没有这种人呀?”他心里怕的是那古里古怪的宁向红再把村子里的壮劳力们给毁了——说起来,这宁向红绝对不是一般女人,他十分怀疑她是给上面附体了,这边什么大仙儿都有,之前还有人看见宁向红身上带着狐狸毛呢,还有下岔河子的人来的时候,那小脚老太太也说她儿子身上沾着狐狸毛……指不定,这宁向红就是给狐仙给附体了,所以才那么狠毒。
不然,一个大姑娘哪里能那么下黑手的?
村委会的人听了,也觉得老支书说得有点道理。
“你们都注意点,哪个男青年要是靠近宁向红同志,就拦着,别让他们没事儿老凑趣儿似的往人家小姑娘身边靠,人姑娘将来是要回城的,人家独生女呢。”老支书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袋,说,“咱说实话,我也是愁啊……这红颜祸水红颜祸水,都知道美女好,就没有几个正常有脑子的,知道美女好是好,她也惦记的人多呀!”他把烟袋锅在鞋底子上磕了磕,“我就指望着这丫头回城之前别在我们这村子里闹什么事儿啊,我就谢谢咯!”
老支书这话说得,在场的人也都有些认同的。毕竟村委会里也有年轻人,他们之前也是对宁向红有心思的,但是彼此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好同志,这要是宁向红确定要回城,他们也就不至于彼此之间有什么比较的心思了。
而这些事情并不是宝宁应该知道的,现在的宝宁,他已经进入了莫名其妙的情况之中。他也搞不懂为什么忽然村支书就给他安排了个这么好的地方工作,还给他安排了个双人宿舍——说实话,双人宿舍其实也就是个带着正常的两张床的屋子,中间一个火炉子,比火炕差多了,但好歹两个人住的话,是干净整洁不少,而且……跟巴艳儿这姑娘一起住也没啥太别扭的地方,这姑娘大方爽朗,更好的地方在于她也不像是这个时代的女人那样在很多事情上不得不去计较,反而是跟后世的女人差不多,独立又能干,是个好室友。
有一个还好的工作,一个好室友,最重要的是,他现在也不用想着上山里打兔子吃肉了,甚至连装个笸箩扣小鸟都不用了,宝宁也只求安安稳稳的能过了这么一年半的时间,再等等,他就能参加高考,直接回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