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睿一统全国后,没有急着大力搞生产,而是先发展教育和文化——他又不怕开启民智,如果可以,这个独/裁皇帝他也能不做,但他这么想,他最多影响自己的后一辈,再后呢?会不会由于历史的惯性又走上老路?赵睿有个笔记本金手指,那些资料放在那里不会随着记忆消退,于是他决定赌一把。现在来看,这步棋算走对了。
二十年过去,大越已经和平了十多年,人口水平激增,教育的基础已打下,是时候带飞生产了。
赵昭去了安兴,就地找了几个农民把改良后的生产工具推广出去,其中着重注意了一下仪犁。
这种东西要检验效果太简单了。专业的测评还要什么对照组,再经过一季的使用,得到精确的数据。而要想心中有数,问问农民就是。
赵昭看了两天,问了十个人,他敢说自己再清楚不过。然后他就……
说不上来。他从小就是被当成储君在培养,他也一直立志要当明君。尽管赵睿的态度是模糊的,可是史书上不都写着“立嫡长”吗?他的母亲也一直这么告诉他,让他懂事,叫他好好学习。赵昭也一直是这么做的,无论什么课程都要拿到第一,如果拿不到,就加倍努力去争取。不过赵曼那种怪胎还是算了,根本拼不过……总之,他习惯了得第一,总是一个人挑大梁,跟随父皇做事。
就像这次,明明是赵仪的发明,但他做不好推广这件事,那就大皇子上,反正大皇子什么都会。安兴的地靠近京城,说起来他的府邸还比二皇子离那里离得远呢。赵昭倒不是心生怨怼什么的,这本来也该是他的责任嘛。
他认真地在田野里观察了两天,甚至亲身去体验了一下直辕犁和仪犁的区别。
这些工具都相当先进,无一例外都是更灵活、更省力、更轻便了。
#这是人世间真实存在的事情吗
#父皇和小仪是怎么一下就搞出了这么多先进工具的
李闻知:???谢谢,只有仪犁是原身发明的,而且我们爸有金手指。
赵昭是真的有点慌。他一直自认为不是特别聪明的人,什么第一啊无所不能啊,都是他靠特别努力得来的。他小时候在书房背书,听到外面弟弟妹妹在笑闹的声音,都各种咬牙切齿的。(但是昭宝宝特别乖,一边生气一边还在背书。)身为长子,被父皇分配了更多的任务,他也就看得更清楚——皇帝这职位,真的不是一般人干的!父皇是真的天资卓绝,才能把他们的国家治理得这么好,弟弟妹妹里就属小仪最有天分,可偏偏人家还不想继承大统……
简单来说,他就是怀疑人生了。
站在田埂上,赵昭想了很多、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明明是更喜欢诗词歌赋的,他四岁的时候写了一首“花,花,花,春天好多花。我要画下来,不能伤害它。一张给爸爸,一张给妈妈。”还受到了师父的表扬呢!
他又想起了八岁的他还立志要做弼马温,因为在爸讲的那个西游故事里大圣真的很帅,而且小红真的很可爱。(小红是他刚学骑马的时候喂养的一匹枣红色小母马)
还有十五岁,他第一次喝酒,跟小仪一起爬上了长乐宫的屋脊,月亮又圆又亮,他开始高声歌唱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五六七八/九,诶诶到底几个人……”踩碎琉璃瓦若干。那个时候,他也是真心实意想当一个(在父亲的资助下环游世界的)流浪诗人的。
他是一路这么呆萌着长大的,忽然就变成了臣子们交口称赞的大皇子,稳重可靠,大越未来可期。可是越接近那个位置,他越迷茫,甚至有点害怕自己不够格。
赵昭本来趁宫门关闭前赶回来,是想和父皇谈心的,但是听到赵仪抱恙,又改主意了,决定先去看小仪。
弟弟面色红……总之看起来怪招人疼的。赵昭戴着三米厚的滤镜想着,并选择性忽略了赵仪曾经为了逃避上朝干过的各种事情,继续关心地嗔怪道:“你看你衣服穿这么单薄,本来就在生病,病情加重了怎么办。”
“大哥,我真没事啦。”李闻知靠近他,希望对方能看见他健康的脸色。
赵昭立刻搭上了弟弟的肩膀,咦,怎么凉飕飕的?果然这初春的天气还是有点冷。他干脆解下自己的外衣,给李闻知搭上,“还是多穿点。”
“……”李闻知能说什么呢,只能接受哥哥有点让人发热的关怀。“哥,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啊?”
“小仪,我今晚能不能和你秉烛夜谈。”赵昭脸上两块酡红越发红了,姿态有些忸怩。
……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大皇子这么二呢,难道真的要亲身相处过才能发觉?不过这个大皇子还真是有一颗诗人般浪漫的心啊。
李闻知吸了吸鼻子,也没说可以还是不可以,而是说起了别的话题,“哥,你是不是喝酒了!”脸烧得特别红。
“没有,我这是晒的。”赵昭摆了摆手,然后有些失落,“小仪,你说我是不是不太适合当皇子。”更过僭越的话他没说,其实他指的是……那个位置。
“怎么会这么想?”李闻知循循善诱,拉着赵昭坐下,“来,哥,坐,我给你倒茶。”
赵昭随手把一碗茶汤饮尽,半点不带呛地说:“我就是觉得,我太普通,你和父皇都太优秀了。”英俊的眉眼间竟然带有一丝委屈,看起来很像教养良好的大狗。
李闻知心道,不,你已经很优秀了,但人怎么能跟开挂的神仙比呢?
“大哥,你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不要妄自菲薄。你一直都是我们兄弟姐妹中最棒的那个,我们都很佩服你。”他努力开导。不不不,皇位的有力争夺者怎么能退出这个竞争呢?这不合适!
可是明明他的武力值比不上三妹,对经书的理解不及五弟,政治敏感度也不如无双。赵昭恍然大悟,贴心的弟弟这是在委婉地提醒他终于认清了自己位置呀!
“小仪你说的是,过去是我太自傲了,没有认清自己的不足。”赵昭惭愧地说道。
……你真的有在听我说什么吗?!李闻知微笑,决定换一种说法,“大哥,有的时候天赋不是唯一的要素,兴趣才是。只要你有足够的热情,什么做不好呢?”
赵昭听了更是佩服不已,四弟说得真是太对了!他最喜欢当诗人,就应该勇敢地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皇家的身份算什么呢?别人的不解和非议又算什么呢?就像父皇常说的那样,痛苦之于诗人就像砂砾之于牡蛎,经过长久的磨合就会化为温润的珍珠。他一定能当一个好诗人的!
“小仪,你虽然小我几岁,可是你是有大智慧的。先贤说达者为师,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应当面对自己内心的梦想,我会穷尽我一生的努力,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的!”赵昭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汤,干了。
这家人口味都好奇葩哦,都喜欢喝这种诡异的茶汤。
嗯,这就对……李闻知继续微笑。什么?诗人?
赵昭轻拍李闻知的肩膀,“小仪,你怎么了?”
“……没事,让我缓缓。”李闻知把脸埋进了掌心,痛苦地说道。
这走向是不是不对?他明明是要鼓励赵昭当一个好皇子的,怎么就成了鼓励他去当诗人了?
“小仪,你也被我感动到了吧,其实我自己也很惊讶我居然真的能下这个决定。虽然我一直在努力承担责任,可是做得多了,我才发现自己其实一点也不适合。现在我彻底想明白了……”赵昭一边拍着李闻知的肩膀,一边叨逼叨。
“嗯,哥,你高兴就好。”李闻知勉强笑道。现在他算是看明白了赵珏和赵昭的相似点了,都特别二,而且都是自我陶醉式的二,只不过一个想着称王称霸,一个想着当诗人!
赵昭拿他眼尾下垂的无辜狗狗眼盯着李闻知。
李闻知主动询问:“哥,怎么了?”
“对不起,小仪,今天不能陪你秉烛夜谈了,我要去找父皇诉说我的梦想。”赵昭还特愧疚。
“没关系,”李闻知笑容里充满了理解,“哥你去吧。这么好的事情当然要跟爸分享了。”
“那哥去了,这件衣服就留给你了,小心夜间着凉。”赵昭说着起身。
“不用了,哥,还是你披着,你也说了,夜间凉,我等下喊采薇给我拿件外套就好了。”赵仪赶紧把衣服递给他。
赵昭想了想也是这个理,便接过衣服,“小仪,注意身体,哥先走了。”
“哥再见!”李闻知朝他挥挥小手。
他一眼难尽地看着赵昭欢脱的背影,心中再一次确认,赵昭是不会成为一个好诗人的。因为成为诗人的必备要素并不是痛苦和磨难,而是一颗敏感的心!
“嗯?夙和?怎么了?别扒我衣服啊。”突然被神出鬼没的某刺客扑倒在床,李闻知有点状况外,还试图反抗对方的动作。
作者有话要说: 啾咪,二更
第45章 今天也不想当皇帝13
“别人的味道。”夙和严肃地回答,坚决地镇压了李闻知微弱的反抗,扒光了他的衣服。
“宿主宿主,进度条出乎预料地跳到了25%,好奇怪,你忽悠别人不当皇帝怎么也能增长进……”1111,第二个等待李闻知宠幸的小妖精。
李闻知看了看眼前的桃花眼,干脆利落地把小妖精关进小黑屋。
“我的衣服呢?”夙和又开始左顾右盼。这个人太弱了,要穿好铁甲保护好。
李闻知明白他指的是那套铁衣,但是那些东西早就被手快的采薇全部处理掉了。
“你又找你的衣服干什么呢?”李闻知悄咪咪把薄被拉上来盖住——感恩,内裤是绍治陛下又一伟大的发明,不然场面会更加尴尬的。
“保护你。”夙和理所当然地说道。
犯规了哦。李闻知移开了视线。
“睡觉吧。”
……
“采薇姐姐,你在干嘛呢?”柔止侧着头,弯腰拍了拍采薇。
“咦?哦。”采薇慌忙站起,把一篮子衣服递给柔止。“今天要洗的衣服是这些,麻烦你了。”
柔止接过洗衣篮,一件一件检查起来,“诶,怎么有两套亵衣,这套不是昨天才换的吗?”四殿下算是性格很随和的人了,也没有洁癖,通常亵衣是两日一换,工作量不大,所以司明宫里只有柔止一个浣衣侍女。
“对不起,奴只是随口一问,奴会把衣服洗好的!”柔止年纪还小,止豆蔻年华,看着采薇的表情就开始紧张,觉得自己做错了,慌忙道歉。
“没关系的。”采薇摇摇头,心情却仍然很低落。
事情……已经进展到这个地步了吗?采薇握紧拳头。那套才换的亵衣是在殿下床头发现的——殿下还交代她让她洗一洗!天啊,殿下昨天没穿衣服就睡了!而且另一套要换洗的亵衣是那个陌生男人的!
李闻知觉得今天早上采薇的眼神有点怪怪的。
“殿下,多吃点。”采薇充满歉意地递上一小碟清炒秋葵。她别的也帮不了殿下了,只能让殿下多进补进补。
“嗯,好,夙和,你也吃。”李闻知自然地夹了一筷子到旁边沉默寡言的刺客碗里。
刺客小刀使得很熟练,但筷子耍得很拙劣。他握着筷子中部,半天半天使不上力,一只五指修长的手被他用得跟猫爪似的。
李闻知也教过他,可是就是学不会,最后只好教他都用勺子。夙和表示拒绝,继续慢腾腾地用筷子。
“这个粥也不错。”夙和非常没有距离感地舀了一瓢羹荷叶粥喂至李闻知嘴边,李闻知没有拒绝。
“多吃点番茄。”李闻知拿了半个西红柿,丢进夙和的小碗里。
西红柿是明代传入中国,清代才有人开始食用的。但是在这个不靠谱的架空时代,绍治陛下很轻易地找到了野外植株。而且这个西红柿还很原始,没有经过现代人基因改良——外表是好看了不少,结果好吃的那个基因丢失了。
夙和盯着碗里红中带有一点青涩的水灵果子,表情更加僵硬。
李闻知很愉快地啃了一口另一半,他觉得这酸甜的口感不错,可是夙和觉得太酸~
夙和最终以比小奶猫进食(不包括橘猫,橘猫喝奶都比别的奶猫喝得多)还要慢的速度一小口一小口吃完了。
看着他们的互动,采薇内心发出了巨大的叹息。
吃好了饭,李闻知自然地抓住夙和,“该换药了,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采薇瞥了一眼四殿下,一点小擦伤而已,如果在四殿下自己身上,他肯定各种赖着不处理了。
呵,男人~
夙和乖乖地任由李闻知脱掉他的上衣,用烈酒消过毒,再涂上药,眉毛都不动一下。
“这个味道。”夙和凑近闻装酒精的小瓷瓶,感觉有点香。
“嗯。”李闻知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上了药,李闻知终于“想起来”把1111放出来。
1111激动地核心代码都跳三跳,啊,久违的阳光!
夙和若有所思地比划着双手。李闻知见了,让采薇拿把没有毒的小刀来。
“殿下。”采薇相当不赞同。
“没事儿,听我的。”李闻知笑。
采薇扭扭捏捏地拿来了一把有皮套的匕首。
如果匕首会说话的话,它一定是这么说的:哟,又见面了~这次是没有毒的我。
采薇见匕首精致,加上刺客身份可疑,干脆洗净了刀锋上的毒,保留了下来。至于那个皮套子,也很神奇,一点都没有被毒/药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