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倪筝一气呵成,画出了两话,发去给季敏,季敏回了他一句“!!!”,然后半晌无话。
倪筝默认这是还可以的意思,便继续画了下去。只要反馈不是太糟糕,那他就能画。
很快一个下午和晚上的时间就过去了,倪筝准备洗澡,正在往浴缸里放热水,路过镜子时,他发现自己脖子后有一抹浅色红印,灯光下一晃眼,他还以为是错觉,结果调整了个方向,果然是吻痕。他摸了摸,搞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就在这时,镜面清晰地显示,戚响走到他身后,高了他半个头不止。
“啊……”倪筝刚想转身,就被人推到洗手池台面,被迫双手撑住。戚响伸手摩挲着他的脖子,似乎在欣赏那一片被自己烙印过痕迹的肌肤。欣赏完毕之后,一颗黑色的脑袋慢慢低下,温热的唇又去啃咬那一小片,辗转、摩挲、微微撕扯,倒是不痛,还有一种特别的感官涌了上来。
像是被野兽盯上的美人,倪筝双腿发软,刚要滑下去,却被扶住腰捞了上来,压在洗手台上为所欲为。
“啊……你不要那么急,等我洗完澡不可以吗?”倪筝喘气,他双颊泛红,眼神迷蒙地瞪了爱人一眼,小小的反抗了一次。
跟戚响交往没什么不好的,年轻人体力好,奋战一个晚上也不是事,缺点就是倪筝常年待在家里,被年轻人纠缠着,这个家随时随地都能胡搞,什么浴室、厨房、沙发、甚至是书房都是常见的场合,前天才在书房里来过一回,导致倪筝一整天待在书房里工作,想到臀下这张椅子,他曾经才坐着被打开过,他工作时感觉都不对劲了!满脑子胡思乱想,现实足够丰富,导致他平时连看小漫画的心思都没了。
戚响笑了一下,亲他脸颊:“何必那么麻烦,阿筝,我们可以边做边洗。”
这个男人也是聪明的过分,平时就叫学长,叫老师,黏糊时就叫阿筝,喊的次数多了,倪筝自发没辙了。
“疼……”倪筝低叫一声,哪怕有温和的水辅助,稍微动作还是艰难,但不舒服的感觉,很快就过去了。
过程还算愉快。
他躺在浴缸里,感受温热的水流包裹他的全身,迷迷糊糊之际,他都要睡着了。等他一睁眼醒来,窗外的天色直接都亮了,黑暗渐渐消退,薄雾冥冥中是一轮喷薄欲出的火红旭日。
明明这种生活已经持续了一个月,但对倪筝来说,还是足够稀奇,曾经的他习惯了昼夜颠倒、灵感枯竭的生活,有时候为了捕捉一点想法,抓耳挠腮到三更半夜的日子也常有。可现在他的日子却不再颠倒,每一次看日出的感受自然也不一样。
之前是空洞消极,现在却是赞叹痴迷。
他赤着脚走过去,稍微拉开窗帘,借着清晨的亮光,打量床上的人,饶有兴致地数对方的睫毛。戚响无疑是他见过相貌最好的男人,年轻的轮廓非常漂亮,合眼时温和又俊美,在曾经喜欢上对方后,倪筝笔下的很多角色,都或多或少有这个人的影子。
也大概是对方长得太好看的原因,倪筝被亲被抱的时候,总是拒绝不了这张脸,常常稀里糊涂之下就很配合。
两人贴得极近,倪筝很容易就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慢慢起的变化,饶是知道每个成年男性清晨都会这样,他还是下意识躲了躲。
为了画新婚观察日记这种记录型小漫画,放大自己体会生活的感受是其一,其二便是倪筝确确实实在想一些事。
在戚响怀里,他总会在考虑以后。
他的年纪和性格摆在那里,不是那一种喜欢享乐主义的人。无疑戚响是一个很适合相伴一生的人选,他了解倪筝的性情,尊重他的喜好,而且对方虽然年龄比他小,但无论是年轻时卿卿我我风花雪月,还是细水流长的人间烟火,凡是倪筝想要的,对方都能给予,且对方也不是始乱终弃的性格。
这样想一想后,倪筝突然觉得自己还蛮幸运,创作的灵感再次涌现。
新婚观察日记到此结束,放出去后分类是纯爱,引起了无数人的惊呼,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第99章 河流神子vs古代暴君1
又是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
“你该睡了。”戚响支着下巴, 故意翻了个身,想要吸引床上男人的注意。
“嗯嗯嗯好的,你等我半个小时吧, 我看完就睡。”倪筝敷衍地应了两声, 继续翻着手中的宣传图册, 他在决定自己蜜月旅行究竟要去哪里, 旅游宣传图册上的照片都很精美,充斥着历史的瑰丽感,每一个地方都很好, 他的选择困难症要犯了。
但再怎么纠结, 倪筝心中也早有想法。
他心满意足地合上宣传册, 放在枕头边, 酣然地入睡。戚响早睡了,一张俊俏挺拔的脸正对着他,手臂抱着他不放。
是夜,倪筝听到了吵吵闹闹的声音, 他睁开眼睛, 发现自己正戴着一顶帽子,带着墨镜混在一个队伍里,队伍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全都是黑发黑眼黄皮肤的游客模样。
最前方的似乎是一名导游, 他正挥舞着一个红旗子,“大家紧跟着我千万别掉队,途中注意防晒,如果感到口渴,大家不要喝太多水,野外上厕所不容易。如果有机会, 我们可以向小贩租借骆驼,租借费很便宜的,就可以去沙漠绕一圈,欣赏那里的自然地质景观。”
“那里的小哥,你不要掉队。”走在队尾的倪筝心想不是说好的蜜月旅行吗,为什么他独自来这里旅游,戚响却不在。他还迷糊着呢,就被热情的导游提醒了一声,只好稀里糊涂就跟上了这支队伍。
在小贩的帮助下,他骑上了一只温顺的骆驼。
让他感到神奇的是,这只骆驼微微欠身的姿势,似乎在向他行礼致敬,那双敦厚的眼睛倒映着天空大地,注视着他,似乎蕴含着千言万语。
一行人走着走着,一片尘沙之间的废墟出现在视野内,它的背后是广阔无垠的沙漠。
导游还在介绍:“各位游客们,你们看到前面那座开阔的山峰和风化雕像群了吗,那里壮观的古迹属于曾经的沙曼美尔帝国,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虽然这些废墟遗址满目疮痍,但它曾创造过旷古悠久、厚重绚烂的历史,当年何其强盛辉煌,学者们穷极一生都在研究他们失落的秘密……”
一个女游客大声道:“我知道,我看过纪录片,据说是古沙曼美尔帝国的君王曾爱上河流之神,可是人神结合是不对的,于是沙曼尔一世就受到了天谴,终身受到了诅咒,婚礼过后河流神子不知所踪,他终其一生征战南北开疆扩土,吞并版图,统一这片沙域却寻不到爱人的影子,于是在四十那年郁郁而终,死后没有后裔,于是惊人的王权旁落,才导致这个古国消失在历史文明中……”
导游笑了笑:“是的,那是现今考古界的主流观点之一,喜欢痴情君王和爱情神话的人一向很支持这个论点。还有一点可以佐证,你们仔细听这里风的声音,断壁残垣之间,是不是有呼啸的风声和沙尘卷动的声音。再仔细听,这呼啸的风声中,是不是好似能听到战马的嘶鸣声,还有男人深情的呼唤?”
“真的诶,我听到了!”
“这是什么语言,难道是两千年前的古语吗,我怎么听不懂?”
导游:“据说这是历史的回声,是沙曼尔一世在呼唤自己失踪的爱人回归,当然这只是野史,更多人证明这不过是特殊的自然界现象。”
牵着骆驼,其他游客都在惊叹拍照。因为离得太远,风声太大,倪筝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他也正准备掏出手机,拍几张石碑神庙的照片,留作纪念。
可突然之间,他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沙哑低沉的,仿佛近在耳边。
倪筝懵逼地放下了照相机抬头环顾,所有人都在拍照,并没有人看他,也没有喊他的名字,也许是他听错了。
可接下来,一片寂静中那个声音很快又响起,就像是热风裹挟着呼唤,在整个天地间回荡,又仿佛来自遥远的时空深处,确实是有人在叫他,可这是谁?
倪筝迷茫地走了几步,这时候,一股沙尘从脚底散开,导游喊了一声“是小沙尘,大家注意安全,站在原地围拢成一圈,这种小沙尘很快就会过去!”
没有人发现,沙尘过后,一名游客失去了踪影。
—
倪筝过得很惨,他穿越时空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好几天了,好在被好心人收留了,他们给了倪筝可供蔽体的衣物,倪筝是在河边被捡到的,他本来的衣服被尘沙绞成碎片。他们还给倪筝一些吃的,譬如硬邦邦的面包和粘稠的麦片粥。因为倪筝先前的衣服,估计他们也把倪筝当成奴隶了,还是贵族人家的逃奴那种。
谁知道他来自两千年后呢,倪筝心里苦,还好漫画穿出经验了才没崩溃,语言不通这种事好在没发生。
等倪筝洗去身上的河沙,换了身麻布衣服,他们还惊叹倪筝的肤色。
与他们截然不同,他们是黝黑的古铜色或者健康的小麦色,但倪筝的皮肤却白得发光,娇嫩乳白得如同贵族餐桌上的牛奶,一看就出色优渥,再加上那张清美无助的脸,他们又动摇了自己的想法。
可左右人都收留了,这个男人长得那般漂亮,也完全不会干活的样子,他们根本不忍心将人赶出去。
这一家有哥哥妹妹和年迈的母亲,可惜身份是奴隶,所以日子并不富裕,每天得去修建陵墓的城墙,每个奴隶都有份额。
他们今日又得去,倪筝自告奋勇:“我也去,我帮你们。”他有手有脚,被人收留后,怎么好意思白吃白喝,连老妇人每天还接一些活儿。
与他对视上,感受到他的真诚,蒂蒂也就是这个家的妹妹,悄然红了半张脸,“阿筝你身体还没好,不急着这一两天。”
哥哥阿侬看出了妹妹的想法,但他也赞同倪筝不要去,没别的,倪筝的肤色跟当地人截然不同,过于引人注目,再加上那张俊俏的脸蛋,他担心会被哪个路过的贵族看上抓回家当性.奴。
可是这个人似乎不明白会发生什么,怎么会有这么天真的人呢,他对这个国度的文化并不了解,他也完全不知道,只要跟奴隶混在一起,身上等同于被打上了“奴隶”的标签,而奴隶的下场一般是互相通婚,或者成为贵族和平民家的私奴。
阿侬他想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倪筝,这样他们家收留倪筝完全说得过去,倪筝哪怕一辈子不干活,吃他们的喝他们的也没事。
这本地文化什么的,倪筝当然不知道了!他是来旅游的,莫名其妙就穿了。
他很快就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苦头,奴隶是赤脚不穿鞋的,鞋子这种东西只有有钱的商人或者贵族平民才能穿得起,他才踏出门,走了几步,就被路上的石子扎破了脚。
阿侬抬起他的脚,发现这人脚底板竟然流血了,他心头一凛:连这脚都这么白皙,轻轻一刮就流血,常年赤脚走路的奴隶平民不可能拥有这样娇嫩没有茧子的脚,眼前这人肯定出身富贵,再加上他明显吃不惯他们家里粗糙的食物,种种迹象表面,说倪筝是哪国流落民间的王子,阿侬他都相信。
他不知道,倪筝心里苦,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现代柔弱废柴,穿越这种河流文明古国真的太惨了,哪怕是穿漫画,好歹也让他享享福好吗?
“阿筝你还去吗?”阿侬问,他撕了自己身上的布,把这双脚裹上。
“去、去吧。”倪筝很没底气道,阿侬家没有鞋子,倪筝不可能一辈子不出门,今天不出门,他改天也是要出门的。
见他坚持,阿侬只好带他去工地,不出他所料,倪筝虽然蹒跚着走路,但他精致美貌和那过于白净的肤色吸引了工地上无数奴隶的注意力,连甩着鞭子的奴隶主都惊呆了,走了过来。
“阿侬这是谁?”奴隶主冷冷质问道。
阿侬胆战心惊,连忙跪下来回话,“这是我们家收留的一个客人,他名字叫阿筝,是我们在河边捡到的,我们不知他的来历,但他一定不是坏人,他只是想帮我做事。”倪筝不可能是别国奸细,因为他对沙曼美尔国尚且一问三不知,更别说周边的那些国家了,而且沙漠无垠本就是一个天然的屏障,除非有经验的商队能够千里迢迢赶来,或者是坐船,不然普通人就算插翅,终身也难以横渡。
奴隶主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算是祖辈往上数,阿侬家也不可能有这么漂亮的远方表亲,收留人才可信,他也非胡搅蛮缠,只是想盘问倪筝的来历罢了。如果倪筝来历安全,换一个人收留也并非不可。
倪筝还没有察觉。
他在搬砖,是的,一块重达十公斤的石砖,这还是奴隶主怜惜他,特地分配给他较轻的东西,对倪筝来说,这已经很重了。
他也没有想到,倪筝如此娇弱,赤脚走出家门,脚流血了;搬一块石板,手流血了。看到那双白嫩的手掺杂着砂砾,血流不止,脸也被扬起的粉尘扑了一脸,连连咳嗽了几声后,开始掉眼泪。
奴隶主呼吸一窒,“真是一个没用的奴隶。”却舍不得抬起鞭子,如果换一个人,鞭子早就甩下去了。
他们的动静吸引到了一群手持兵器的军队,为首的军官冷冷地大声呵斥:“怎么回事,不知道王来巡视陵墓工程吗?”
提到王的称谓,在场的人立即都跪下来,磕头道歉,倪筝也愣住了,连忙丢下石板,慢吞吞地跪下来。他听阿侬和蒂蒂说过,沙曼美尔国是最富饶的国度,他人口众多、气候温暖,还有一条长长的尼雅运河围绕周围,带来充沛的水源,孕育了无数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