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兰陵笑笑梦
兰陵笑笑梦  发于: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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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骁的样貌是万里挑一的俊朗,曾经的她也心动过,但后来就果断放弃了,因为秦骁是臣,为人臣子的一辈子都只能做臣,她嫁过去就算混得再好,最多也只能被朝廷赐为一品夫人。
  一品夫人这种头衔,怎么比得上皇贵妃甚至是皇后呢。
  况且她知晓上一世发生的事,上一辈子秦骁娶了个门当户对的世家小姐,但小两口婚后的日子并不幸福。因为凤帝驾崩后,边境的野心起来了,频频发生战乱,秦骁不得不常年在外征战,与家里聚少离多,一年都未必能停留一个月,哪怕是为了保家卫国。可对于独守家中的女子来说,嫁给这样的男人,日子岂不是如同守活寡一般枯燥无味吗?
  盛宝琴当时就无比庆幸自己的选择,哪怕她上辈子落得的下场也没好到哪里去。但她坚信,这辈子有她辅助七皇子,七皇子一定能混得与前世截然不同。
  因为上一辈子,如果没有盛宝筝的横空出世,七皇子距离皇位本来就一步之遥,她也距离皇贵妃就一步之遥。曾经那么近,几乎唾手可得,让她怎么能甘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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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是总决赛,门票收得贵,效果自然也得不同凡响。
  盛宝筝不仅搞了个盛大的开幕式,请了京城脚下最受人追捧的清倌儿献曲,还有精彩绝伦的歌舞表演,还放了好几个礼炮,非常令人震撼。
  还精心安排球员采访的环节,每个人都会对场内的观众说几句话,聊聊自己怎么看待这个赛事的,有没有信心赢得比赛,如果拿到魁首的三千银两,队伍打算怎么分呢,你家中是否娶妻了云云,一个个都是民众甚为关心的问题,权当是勾起群众热情的前戏,果然吊足了胃口。
  每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大凤阶级意识颇为浓厚,但此时此刻在球场上,人人欢呼起来的声音,你都完全分不清哪些属于庶民,哪些属于士族。
  白云学院队,在秦骁的带领下,一如既往的发挥勇猛,不仅俘获了京城万千少女的芳心,还强势踢进了奠定胜局的一颗球。
  全场的欢呼刹那达到了顶峰,山呼海啸般的声音都在喊秦骁的名字。
  秦骁慢慢伸回脚,一个时辰的奔跑,让他脸色潮红,鼻尖上泛起细细密密的汗珠,外加身材矫健,浓密的眉毛却微微舒展,那股独属男儿的阳刚气,帅得人不要不要的。
  本来京城盛行花美男,士族之间有鼓励服用寒食散的迹象,因为服用了寒食散,俊美的男子肌肤会出一身晶莹的汗,显得皮肤水灵。若披头散发,身穿宽袍大袖,那身姿飘逸如仙,男女老少甚爱之。
  这寒食散毒性非常,会慢慢掏空人的躯体,长期服用会减寿,患上各种病痛,但他的好处也显而易见,那就是变得美。
  于是连公主驸马都无法抵御寒食散的诱惑,这风气本该愈演愈烈,逐渐渗入世家大族,最后慢慢上行下效,影响民众审美,却被盛宝筝突如其来举办的蹴鞠杯给打乱了。
  那些飘逸美男子踢球美,实力却不行,第一轮海选就被淘汰掉了,完全没有机会出场。留下的都是阳刚美男子,比赛一连两个月,看习惯了秦骁这等少年风姿,民众审美又硬生生被掰回来了。
  拿着三千两银票,盛宝筝笑得灿烂,张开手臂迎向冠军队伍,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一道圣旨给打乱了。
  他和魏紫延都懵了。
  不知道是两人中又出了内鬼,有人将他们的胡话上达天听了,还是凤帝本来就有此意。
  如他所愿,凤帝真的亲至了,虽然是微服私访,所以不便现身,但他也托了口谕,命人给予赛事魁首和举办方盛宝筝等人奖赏。这相当于民间得到了官方最高权力的肯定,所有人都受宠若惊,口称“万岁万岁万万岁”。
  帝王的莅临意义非凡,不仅给第一届京城蹴鞠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让这个赛事彻底载入史册。
  落幕好几个月,民众聊起来都依然意犹未尽。
  大家都在说,这蹴鞠杯如此好玩,盛世子为何只举办一届,还是四年一届,习惯了如此热闹的东西,乍然回归平淡如水的生活,民众们怎么受得了呢。其他人也在说,这么挣钱的东西,还有了帝王的首肯,堪称一个躺着都来钱的聚宝盆,现在全京城乃至周边地区的人没事都在踢蹴鞠了,盛世子只捞一笔,几年举办一次还有什么搞头。
  盛宝琴也这样想。
  她万万没有想到,盛宝筝这厮说的“四年一届”居然没有说胡话,蹴鞠这玩意儿那么挣钱,正常人不应该想着长长久久的举办下去么?盛宝筝却是来真的,四年才举办一届,比科举考试还多出一年。
  物以稀为贵,那从此以后每一次诞生的蹴鞠魁首,名气岂不是等同于状元榜眼和探花?她这个嫡弟捧人的手段果然与众不同,难怪上辈子秦骁会同他交好,还担心自己手持兵权会功高震主,心甘情愿驻守边疆。
  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如今盛宝筝的言出必行,却打乱了她的计划,因为她在雀台附近盘下了一座客栈,随着热闹的赛事结束,原本雀台周边暴增的人流量全退去了,回归成了原本宽敞僻静的普通地方。
  因为雀台场地修建非常合理,时常被朝廷或者其他商贾租赁,用来练兵或者举办一些文娱活动,所以哪怕四年不开张,盛宝筝也不会亏本,甚至还有人上赶着替他保养场地。
  可她就不一样了,她的客栈就指望着人流量。
  如果人流量变少,那还有什么盈利的空间,所以蹴鞠杯的落幕,带给她的改变最大,她的客栈前从门庭若市渐渐变成了门可罗雀。哪怕她再大方加入灵泉水,但能带来的回头客依然很有限。因为不搞蹴鞠了,这个地方没什么热闹可看,平民百姓为何还要没事千里迢迢赶到这里。
  她的客栈盈利变少了,最直接的连锁反应就是她无法继续供应在城门口施粥的投入。可是施粥行为才进展没多久,人人都念着七皇子的好,一旦突然停止,那些习惯了每日去领粥的城外贫民就会抗议,很容易就会有“七皇子假仁假义”、“骗取好名声”的坊间流言出现,所以为了七皇子和她的未来着想,盛宝琴硬着头皮也要维持下去。
  可实在没有银两,城门口的粥,渐渐从浓稠、掺肉沫的小米粥,到寡淡稀释的清水粥,再到难以咀嚼下咽的黍米粥,最后去粥桶里搅拌,居然只舀出了米汤,几颗粥粒都见不到。
  如果没有经历过落差,贫民们还没那么失落。
  正因为经过落差,他们才更生气,更别提盛宝琴之前施粥不加筛选,一些懒汉为了能喝粥,天天扮贫民。这些人,一旦受了委屈,也是群体中最为理直气壮的存在。
  一时间各种流言都冒了出来,七皇子的名声好了一个月,再度被打回从前,甚至更加难听。盛宝琴纯属一片好心,却无意之中好心办了坏事。
  看着七皇子对她的态度从敬重到冷漠,她慌了神,赶紧站出来对民众说,这施粥都是她一个人的主意。七皇子被陛下关禁闭,好好地在皇子府内静思休养,是她这个妇道人家自作主张,张罗了这件事。
  结果说七皇子靠侧妃嫁妆赚取名声,靠一个女人养活的流言反而更甚嚣尘上了,名声更加不堪。
  这其中不乏有两位皇子的手笔,但七皇子依然气得冷落了她,很大程度上有迁怒的成分。无论她后来怎么样在食物和酿制的酒水里掺灵泉水,七皇子照吃不误,却再也不踏入她的房中,她再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至于产生无限懊悔的情绪。
  当然这都是后事了,回到决赛那一日。
  待将赛事的尾声一切理完,不知不觉间,国公府又到了万籁俱寂的深夜时分。
  盛宝筝泡完脚就上了床,小狐狸已经自发的躺在被褥之上,蜷缩起一个角落,这一个多月,它就没有在庭院里睡过。
  盛宝筝把小狐狸抱在膝盖上,不顾对方的挣扎,仔细查看对方的伤口,满意道:“真好,你的伤口已经好了。”
  也许是夜晚,月光柔柔的洒进来,少年星眸生动,声音也格外温柔,一笑起来颊边就出现一对小酒窝。小狐狸也没再反抗,就这样被搂在怀里。
  距离少年的脸庞只有一寸,他能清楚的看清对方脸上的粉色绒毛。作为凤帝之子,少年姿容无疑是出色的,用清秀可爱形容半点不为过,此刻因为准备歇息,只穿了单薄的衣衫,颇有些引人遐想。
  几百年来,他从未和人如此近距离相处过。
  它浑身僵硬,无法维持日常的冷漠,但又怕被机敏的少年看出端倪——它不太清楚正常的宠物被抱起来该是什么样的,只好软软的趴着,脑袋搁在对方的脖颈处。
  此刻非常安静,透过光洁的皮肤,都能感受到对方颈侧下血液流动的声音。然后不出三秒钟,小少年一边霸道地压着他,一边小小的鼾声如雷贯耳。
  殷凤渊没忍住抽了抽嘴角。
  他化为了原形,月色下的男人容颜宛若玉石雕刻而成,极尽华美,他剑眉入鬓,凤眸微敛,掩住长睫下的一丝湛然,眼角的红痣添了几分勾魂。
  他神色淡淡,眸如冰雪,却反客为主,将睡得死沉死沉的少年捞入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补更外加更新。
  如果主角此刻睁眼,那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第74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13
  这些时日, 芳华坊起死回生和成功举办蹴鞠杯的事,让盛宝筝大出了风头,一扭先前的纨绔草包形象。再加上他是盛国公独苗, 未来会不降级袭爵,俨然成为了京中极好的佳婿人选,上门求亲的媒人快要把国公府的门槛给踏破了,且花册上全是名门贵女、郡主级别之流,最次的也是书香门第。
  连带着盛宝义虽还没考上进士,但那身价也水涨船高起来。
  翌日一大早, 魏紫延兴冲冲地赶到国公府,他跟府上主子关系好,无需通报下人们都直接让他进去了。
  他踏入好友卧房, 却发现盛宝筝还在睡, 他撇了撇嘴,一个晃眼却发现纱帐内好像有人,一个绝顶出众的身影,再定睛一看发现不见了。
  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心想难道是自己眼花, 赶紧冲过去, 掀开那绣有花鸟等图案的罗衾锦褥左右查看, 震惊道:“阿筝,你房内藏人了?”
  我滴乖乖, 都会金屋藏娇了。
  盛宝筝还在酣眠,魏紫延的大嗓门没把他吵醒,但他身上被子就被人呼地一声全部刮走,身上仅穿一件寝衣,秋风已经挺冷, 冷风倒灌进他的脖子,他缩了几下脖子,给冷醒了。
  他有些生气,赶紧手一伸,把被子抢回来,口不择言道:“除了我,这屋内哪里来的人,你大早上的发梦吧?”
  “阿筝你别想瞒我,我分明看到了。”魏紫延还不依不饶,一口咬定屋内有人,四处搜寻佳人的身影,可好友这卧房虽极尽富贵,但搜罗一圈后,一眼就能看到底。屏风是孔雀,墙上挂着海棠春睡图,脚下是青锦地衣红绣毯,并没有胭脂水粉的味道。床底下是实心的,无法藏人,他都不知道怎么看出有人影的。
  床上枕头也就一个镶嵌珠宝的翡翠枕,搁在盛宝筝脖子底下,那确确实实没有人在。
  不然他兄弟再怎么不解风情,总不能让美人没有枕头睡吧。
  他遗憾地收回手,把盛宝筝无语得不行,“找够了吧?”
  没曾想,魏紫延又在床上搜罗出一个证据,一根长长的黑色发丝,他信誓旦旦道:“你还否认,这就是证据!”
  魏紫延经验老道,根据一根头发丝的蛛丝马迹可以推测出,先前在好友房内的人芳龄几何,是否貌美。这根头发丝,看上去是自然落发,不属于断发,看上去很柔软,但从发根到发梢,又透着一股强韧漂亮。
  他决心劈开了研究。
  盛宝筝懒得理他,小小地打了个哈欠。
  屋内被折腾得够乱,他干脆也不喊人来伺候了,直接自己在凌乱的大床上找到衣服,慢吞吞地穿了。
  在摸到小裤衩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些分量,拿起来抖一抖,抖出一只白色小狐狸,那毛发胜雪一般的柔顺漂亮,吸引了魏紫延的注意力,他惊奇道:“它还跟你睡呢。它现在伤好了,你还决定放生吗?”
  他目光看向盛宝筝,没注意到狐狸冷冷地朝他瞥去一眼,似乎在嫌弃他一大早便如此聒噪。
  “放。”盛宝筝道,末了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来做什么?”
  这天气开始转凉,幸好国公府是富贵人家,夏日用冰,冬日用炭,温暖的小火炉点起,哪怕寒冬将至,这日子也不难捱。丫鬟们听到动静,性子机灵的没有进来,但却默默为他备好了膳食。
  几个月下来,盛宝筝早已习惯了。
  被他这么一问,魏紫延放弃了研究,他也不拘束,跟着在席上坐下,一边递筷子,一边解释来意:“你长得好,还能干,我好多姐姐妹妹都心悦于你,但她们到底是女儿家,不好直接上门跟你对话,只好拐弯抹角托我来问一问,打听你的喜好。”
  说白了就是询问盛宝筝喜欢什么类型的,是否有心跟魏侯府结亲。
  魏侯府啥都可能没有,就是不缺漂亮的姐姐妹妹,环肥燕瘦样样都有,就是因为阴盛阳衰,在温柔女儿乡里长大的魏小侯爷从小就很寂寞,世俗之礼讲究男女七岁不同席,他长大了就不能和姐姐妹妹们相处太近。
  于是每天撒着蹄子在外面野,跟盛宝筝处得欢,大家伙儿也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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